校舍安全检查表

璧山县学校校舍安全检查记录表

 

学校(盖章)                

201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表一)学校建筑物普查:

指现在使用校舍的安全状况,通过普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需要维修的内容,及时处理,以延长校舍使用寿命,同时便于及时跟踪掌握这些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及时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确保住用安全。

此表由学校负责校舍管理部门填写,如遇问题,及时上报县教委等相关部门。

(表二)学生宿舍相关物品:

首先要考虑到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与之相应的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及灭火器都应配备并悬挂到位。宿舍管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每月定期检查相关设备,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限。

(表三)学生食堂相关物品:

除了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个人卫生条件、严格把好进货外,对食堂的设备及用气、用电安全也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

(表四)体育器械:

这是学校体育课、活动课使用的重要教学设备,它的安全程度,关系到学生生命的头等大事。学校要负责检查这些器械的安全,及时检查并认真做好纪录。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将维修结果及时记录在案。

(表五)地上其他附着物:

指学校的围墙、堡坎、大门、旗杆、自行车车库、临时搭建物、构筑物、树木、花坛等是否安全也属于需要经常检查项目之一,由学校负责校舍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填写此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将维修时间与结果填写于表内。

(表六)室内悬挂物:

指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内的悬挂物,如广播喇叭、电视机、电扇等,也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并认真做好维修、更换纪录。

(表七)灭火器:

指实验室、计算机房、阶梯教室等专用教室的灭火器材,要求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限,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由保管人填写,学校负责校舍管理部门收存,其他公共场所及校内的灭火器由学校负校舍管理安排检查和记录、保管。

校长是校舍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必须重视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各校将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纳入常管理,每月组织专人检查,作好记录,校长签字,归案备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洪水、地震等)必须立即进行排查。


表一: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

表二: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学生宿舍)


表三: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学生食堂)


表四: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体育器械)


表五: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地上其他附属物)

 

表六: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室内悬挂物)

表七: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灭火器)

表八: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配电、避雷)

表九: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室内外线路)

表十:校舍安全定期检查纪录(化粪池及排水管网)

 

第二篇: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表

学校(幼儿园)校舍设施安全排查情况表

学校(幼儿园):(章)

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表

校(园长)签字:

注:本表由各学校(幼儿园)排查组人员填写,学校(幼儿园)校长签字、盖公章后于2月9日下午3:00前上报镇教委。村办园、民办园由幼教中心负责填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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