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四级、三级资质延期核准申报材料目录

三级资质核准

1、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三级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具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承诺书(一式二份、收原件);

(2)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开发经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如以投资额计算开发业绩(竣工量),则提交开发项目累计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6)企业近半年内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收原件);

(7)房地产从业企业动态监管一览表,登录合肥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询下载,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办签署意见。

(8)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四级、三级资质延期核准

申报材料目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延期申请表;

(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自查报告(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实际情况、开发经营情况、企业信用档案报送情况、项目手册和统计报表执行情况、企业清欠工程款执行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企业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收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社保征缴单位出具的上一月或当月职工参保明细;核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员应与其实际用工企业建立劳动社保关系(核原件,留复印件);

(6)企业开发经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如以投资额计算开发业绩(竣工量),则提交开发项目累计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7)房地产从业企业动态监管一览表,登录合肥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询下载,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办签署意见。

(8)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excel电子表格(表格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类型、职称证号)。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报延续手续。

 

第二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 材料目录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 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

(五) 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六) 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七) 申报二级资质提供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复印件,申报三级资质提供近二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复印件,申报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提供近一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复印件

(八) 申报二级资质提供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申报三级资质提供近二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申报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提供近一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按项目组卷): 1 已竣工项目,须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2 在建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

(九) 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样本或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按项目组卷)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二 有关要求

(一) 申报材料要书写(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提交扫描件,复印件必须提交原件核验。

(二) 申报材料只需报1套,上报后一律不再退还。请企业根据需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备份、存档等工作。

(三)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 材料目录(一)项单独放置,不和其他资料合订。

2 综合卷:材料目录(二)、(三)(四)、(五)、(六)、(七)项和(九)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执行情况报告并成综合卷。内容多的,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3 业绩卷(项目资料按单个项目组装):

1) 已竣工项目:材料目录(八)项中的“1.已竣工项目”资料及

(九)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2) 在建项目:材料目录(八)项中的“2.在建项目”资料。 业绩卷的已竣工项目业绩和在建项目业绩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4 综合卷、业绩卷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每卷应有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综合卷中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顺序装订。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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