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劳动合同之销售总监合同

销售总监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行政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管理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销售总监,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工作绩效+年终奖金报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同时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乙方的工作实绩给予乙方工作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等津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

(一) 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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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职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制订公司年度预算及预算平衡和季度调整;

(二)主持制订公司营销管理工作的有关的销售政策、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每月向总经理报送营销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报送销售成本分析报告;

(四)组织建立健全营销组织,建立并拓展公司营销网络,巩固开拓目标市场

(五)掌握重点大户的销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根据市场需求状况报批新产品开发方案;

(七)负责组织资材部、财务部进行合同评审工作,并依据合同评审结论对顾客进行反馈;

(八)负责组织对客户提出的报价要求进行分析、调查和评审及确定报价与报价报批工作;

(九)制订营销系统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十)经常开展对用户、市场、竞争对手的调查研究,针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制定应对措施,巩固和完善原有市场,开发新市场,提高品牌形象;

(十一)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做好产销调研等协调工作。

(十二)主持和知道进行订货、发货、收款、退货、对账等日常业务作业; (十三)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十四)定期主持营销系统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营销方面的会议及总经理办公会; (十五)审阅营销系统及与其相关的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十六)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十七)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营销系统的真实情况及有关数据;

(十八)在必要的情况下所属下级授权;

(十九)受理直接下级上报的合理化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二十)及时对所属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二十一)填写直接下级的过失单和奖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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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在权限范围内审批直接下级的过失单和奖励单;

(二十三)培养和发现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申请招聘和调配直接下级,负责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用的提名和隔级下级岗位人员的任命;

(二十四)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总体指挥和现场指挥;

(二十五)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行政管理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 对销售部门的办公秩序有维护和检查权。

2 对营销部门下属各机构的行政检查工作有督办权。

3 有先期调解销售部门各系统间工作争议的权力。

4 对销售部门防火安全与保卫隐患有限期整改权。

5 有对销售部门所属员工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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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的权宜处理权。

7 有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任命的提名权和奖惩的建议权。 8 对隔级下级的任命有批准权。

9 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10 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11 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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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其他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行政总监职务。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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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聘方): 乙方(签 字):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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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高管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 】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住址 邮政编码 现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终止。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但因乙方工作性质导致乙方需要到其他地点履行劳动义务的,该地点也视为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以下第( )种:

(1)标准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六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八条 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工资,如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则提前至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乙方的劳动报酬及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进行约定,《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的,劳动报酬也随之变更;

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标准为 元。

第十条 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因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出现前款情形,乙方可以自愿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补偿、赔偿、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工作规范,依法制订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促使乙方执行。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

甲方安排乙方 进行 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订、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双方在乙方承诺遵守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前提下达成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公司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违反规程和规范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坏、生产经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九条 乙方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

(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除此,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还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或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三条 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

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

6、乙方无法提供真实身份证明的,应聘或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的从业经历、资质或学历、身体状况,或是隐瞒与其他单位尚有未解除的劳动关系、未了结的劳动纠纷等情况的;或其他符合本合同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

7、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替代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但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车、电脑、机器设备、工具、工装、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册等)归还甲方,对不能归还的公司信息资料进行销毁或作其他保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乙方须在7日内告知甲方应当转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缓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术资料等尚未还清的;

(二) 对乙方的任职审计尚未结束的;

(三) 应当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支付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以不低于本合同工资报酬标准要求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应给予补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平均月工资标准(下称“月工资”)30日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壹】倍的违约金;属于重要不可替代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所没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个人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应当支付相当于其个人月工资【壹】倍的违约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的权利。

(三)因为乙方玩忽职守、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规程,直接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时支付其

【壹】个月工资标准的违约金。

(四)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训成本如此计算: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其他用于培训的直接费用;经历多次培训的,各次累加计算。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等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应当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有应当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该等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者擅自离开甲方岗位或者同时为其他单位、个人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资,并追究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现住址履行送达义务。乙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通知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仔细阅读上述规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义。

甲方在该劳动合同签订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应当向乙方公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

件,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双方签署下述协议的,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 】

(二)【 】

(三)【 】

第四十一条 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通过其股东会、董事会和公

司办公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员工手册》及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办公区域张贴不少于10 日;

(二)在局域网内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阅;

(三)以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发放给乙方。

第四十二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和将来可适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规被确定

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

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适用的法律

或者本市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部分,该条款按有关规定修改。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一)双方保证,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二)双方确认,下述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1、甲方安排的乙方工作内容属于《职业病防治法》认定的会产生职业病的工种,事先未

予告知乙方的;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原单位尚未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存在尚未了解的劳

动争议、经济与法律纠纷,事先未予告知甲方的;

3、乙方所提交的学历、个人履历存在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变造的;

4、乙方隐瞒任何传染病史和重大疾病,或者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要求的身

体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劳动合同续订书

高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书

高管劳动合同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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