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

表2-1              年度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一览表

体检类别:岗前( )、岗中( )、离岗( )、应急( )、离岗后医学随访( )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第一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位

该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①粉尘: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煤尘、岩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其次为辅助生产过程中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木粉尘和其它粉尘;

②物理因素:主要包括噪声、手传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和热辐射;

③化学物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氯、盐酸等。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场所有:

①粉尘:煤尘危害是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存在于矿井的井下掘进、回采、井下运输及辅助生产系统;含10%~50%游离SiO2的岩尘可能存在于矿井的井下岩巷掘进过程、矸石运输过程和

锅炉房燃煤及出渣过程;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存在机修车间;木粉尘存在于坑木加工房。

②物理因素:噪声危害主要存在于矿井的井下掘进、回采、井下运输和辅助运输系统,以及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的通风机、机修设备和坑木加工;手传振动主要存在于井下掘进支护作业;工频电场主要存在于变电所(站);紫外辐射存在于机修车间电焊作业;高温、热辐射存在于锅炉房。

③化学物质:井下主要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甲烷、氮氧化合物;锅炉房主要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水处理站存在硫化氢、盐酸、二氧化

氯。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存在于机修车间及电焊作业。详述如下:

1.掘进生产

本矿投产时掘进工作面位于1、2号煤层, 1号煤层平均厚度0.84m,2号煤层平均厚度2.11m,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割煤,打锚杆眼、工作面装岩(煤)及运输会产生大量的岩尘、煤尘及噪声;钻眼作业产生局部振动及噪声,局部通风机运转时产生噪声。

掘进作业同时伴有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

另外煤矿井下工人在特殊的劳动条件下,致使滑囊急性外伤或长期摩擦、受压等机械因素所引起的无菌性炎症改变。

2.综采生产

矿井投产后开采1、2号煤层期间,采煤工作面割煤、工作面运输会产生大量的岩尘、煤尘及噪声;

采煤作业同时伴有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

顶板冒落时可产生岩尘、煤尘,物体撞击的噪声,同时伴有有毒有害气体的益出。

3.井下原煤运输系统

井下原煤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作业可产生岩尘、煤尘,同时伴有有毒有害气体的益出;运输机械会产生噪声,并伴随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

4.井下辅助运输系统

矿井投产时开采1、2号煤层,井下掘进过程中伴随有一定的矸石产生,辅助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煤尘及岩尘,同时伴随有设备的噪声。

5.地面生产系统

矿井生产过程中,提升、运输机械会产生噪声,同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危害因素。

6.地面辅助生产系统

矿井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采暖供热系统、井下水及生活水处理系统、地面检(维)修系统、供电系统等辅助生产系统。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均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另外在检维修过程中存在噪声及砂轮磨尘、手传振动、电焊烟尘、木粉尘、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水处理车间内存在硫化氢及二氧化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

综上所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具体见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名称、存在的形态,预计职业病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危害程度

根据本矿井生产特点,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辨识矿井职业危害因素。

1.粉尘类

矿井粉尘产生于采掘、运输等工艺环节,粉尘一般粒径为1mm以下的细微颗粒,粒径小于5um的粉尘叫呼吸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最大。矿井生产过程中尘源较广泛,对工人健康和安全生产危害很大。井下粉尘还会污染作业环境,使作业人员视线不清、感觉不适等,从而引发工伤事故和降低劳动效率。

⑴岩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岩尘主要存在于机械凿岩、破岩、喷浆和砌碹、打眼、爆破、运煤(矸)等作业环节。

岩尘可能产生的职业病为矽肺病。

矽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含游离二氧化硅百分之十以上的生产性粉尘(岩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⑵煤尘(煤岩尘)

岩尘主要存在于煤巷打眼、爆破、煤巷加固、采煤机割煤、原煤转载及运输、巷道支护、筛分破碎等作业环节。

煤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煤工尘肺。

作业人员

采煤工尘肺是由于在煤炭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煤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对煤矿工人身体健康危害最大的职业病。

⑶水泥尘

矿井生产水泥尘主要存在于砌碹、锚喷、拌料、巷道加固等作业环节。

水泥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水泥尘肺。

水泥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的水泥粉尘而引起的一种尘肺病,若长期从事喷浆、锚喷、拌料等工作,防护不当,有可能导致水泥尘肺。

⑷电焊烟尘

电焊烟尘主要存在于矿井机械设备维修。

电焊烟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电焊工尘肺。

⑸木粉尘

木粉尘主要存在于矿井坑木加工过程中。

粉尘中含有木焦油,长期吸入会患有慢性鼻炎、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等、甚至致癌,接触皮肤也可能引起过敏性皮炎。

2.化学物质类

井下气体分为有毒有害气体和窒息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等。窒息性气体有瓦斯(甲烷)、二氧化碳、氮气等。

⑴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主要存在于工作面打眼、采煤机割煤、原煤转载及运输、工作面支护等作业环节。井下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放炮、火灾、煤层自燃都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在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和上山掘进头极易发生一氧化碳气体积聚。

一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的危害性:一氧化碳中毒主要为急性中毒,即吸入较高浓度一氧化碳后引起的急性脑缺氧疾病。一氧化碳进入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和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50~300倍,而结合后的离解能力比氧低360倍,因此严重阻碍了人体血红蛋白对氧的吸收

作用,致使人体缺氧,引起窒息和死亡。

⑵二氧化硫

本矿开采的2号为特低硫-中高硫,1号煤层为中硫-中高硫,故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二氧化硫中毒。

二氧化硫的危害性:二氧化硫有刺激性,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腐蚀作用。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而产生中毒作用,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急性中毒为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的二氧化硫气体引起,严重者可出现昏迷或窒息死亡。慢性中毒为长时间接触低浓度二氧化硫,经长期刺激使嗅觉迟钝、味觉下降,出现慢性鼻炎、咽炎、支气管炎,并伴有头痛、头晕、乏力等全身症状。

⑶硫化氢

硫化氢主要存在于采煤机割煤、原煤装载等作业环节。井下有机物腐烂、硫化矿物水解,井下积水的老塘和采空区,由于煤及矸石中的硫和水作用生成硫化氢蓄积于水中,一旦挠动便会大量逸出而使人中毒。

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的危害性:硫化氢有强烈的毒性,臭鸡蛋气味,可燃烧,有爆炸性。少量的硫化氢可导致眼及呼吸道刺激,引起不适,

硫化氢中毒主要为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大量硫化氢气体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为主的多器官损害的全身性疾病。硫化氢为化学性窒息性气体,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主要表现为眼刺痛、咽部灼热感、咳嗽等刺激症状,严重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及肺炎,引起呼吸麻痹而死亡。接触浓度较高时,人在数秒到数分钟即发生昏迷乃至死亡。

⑷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存在于巷道爆破作业环节。

井下放炮过程中会产生NO和 NO2,是氮氧化物主要来源。

二氧化氮可能引起的职业病有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

氮氧化物的危害性:NO作用于神经中枢可引起瘫痪现象和惊厥。NO极易氧化成NO2,毒性为NO的4-5倍。氮氧化物吸入后与粘膜水

分结合形成硝酸、亚硝酸,对人体组织能产生强烈的刺激性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化学性肺炎和支气管炎。

氮氧化物中毒主要为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大量氮氧化物气体,引起的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对肺组织产生强烈过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可引起支气管和肺水肿,重度中毒者可发生窒息死亡。

⑸氨气

氨气主要来源有:井下爆破工作、用水灭火等,部分岩层中也有氨气涌出。

氨气对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喉头水肿。

⑹二氧化碳

煤矿井下二氧化碳主要存在于煤层逸出(或突出)、坑木腐烂、人员呼吸爆破等。

二氧化碳中毒,低浓度时呼吸中枢兴奋,如浓度达到3%时,呼吸加深;高浓度时抑制呼吸中枢,如浓度达到8%时,呼吸困难,呼吸频率增加。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碳,主要是对呼吸中枢的毒性作用,可致死亡。

⑺瓦斯、氮气等窒息性气体

矿井瓦斯是指从煤、岩内涌出的以甲烷(CH4)为主的各种有害

气体的总成。矿井瓦斯主要存在于井下采掘过程中煤(岩)逸出。

氮气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和生物的腐烂,煤岩层中也有氨气涌出。

此外,煤矿井下瓦斯甲烷、氮气等单纯窒息性气体其本身无毒,由于其过量存在,会使空气中氧浓度相对降低,造成机体缺氧,氧含量低于17%时,可出现呼吸急促,心率过速,低于12%时导致昏迷,低于6%可发生心跳停止和死亡;另外,本矿为高瓦斯矿井,在通风不良或不通风的巷道内,当瓦斯中CH4的浓度≥5%时,则有可能引发

燃烧和爆炸。

3.物理因素

⑴高温

该矿属地温正常区,井下高温现象一般不存在。

矿区所处地区年平均气温8.6℃,年极端最高气温36.6℃, 年极端最低气温-22℃,夏季可能出现高温天气。

高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中暑

⑵全身振动及手传振动

全身振动主要存在于井下生产系统中的综采、综掘及支护作业环节和地面生产系统中的筛分破碎作业环节,包括采煤机、破碎机、掘进机的运行以及锚杆打眼、筛分破碎等工序。

全身振动能引起前庭功能兴奋性异常,而引起协调障碍,眼球颤动等;还可能引起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和植物神经功能等一系列改变,并能产生不良的心理效应,如疲劳、劳动能力减退等。

全身振动常引起足部周围神经和血管的改变,脚痛、感觉轻度减退或过敏,小腿及脚部肌肉有触痛,足背动脉搏动减弱,趾甲床毛细血管痉挛倾向,脚部皮温降低等。

手传振动产生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凿岩、打眼、岩巷装载、岩巷掘进等作业环节。

手传振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

①对神经系统的影响:手传振动首先引起末梢神经改变,常以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的形态出现,呈现“手套”型感觉障碍。手麻、手痛、

手胀、手僵、手多汗、手无力等往往是较早出现的症状,同时还可出现肢体末端感觉减退,甚至痛觉消失。

手传振动可引起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睡眠障碍、食欲减退、指甲松脆、营养障碍以及手汗、手颤等,进而影响内脏器官的功能。

②对循环系统的影响:手传振动可引起外周循环及其调节机能障碍,早期可出现手部特别是手指皮肤温度降低,冷水负荷试验或振动负荷试验以后,皮温降低的程度更明显,皮肤温恢复速度较慢,恢复时间延长。晚期还可引起末稍血管的器质性变化,导致局部振动病,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变白。

③对骨-关节系统的影响:手传振动可导致骨和关节发生改变,骨骼病变多发生在指骨、掌骨、腕骨和肘关节。X线检查可见骨质增生、骨皮质增厚,爪粗隆肥厚,骨质疏松,空泡形成,囊样变,骨岛形成,骨关节变形的影像。

⑶噪声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凿岩工具的空气动力噪声,设备在运转中的振动、摩擦、碰撞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

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和场所主要有:空压机和空压机房;通风机和通风机房;局部通风机、采掘作业风钻;水泵和水泵房;绞车和绞车房;破碎设备和破碎作业场所;凿岩设备和凿岩工作面;运输设备和设备通过的巷道;装岩机和装岩作业场所;机修车间等。瞬时噪声多产生于放炮、撞击等。

噪声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性噪声聋是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高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听觉损伤。早期会出现听力下降,继续长期接触,听力损失不能完全恢复,由功能性改变发展为器质性退行性病变,即职业性噪声聋。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凿岩工具的空气动力噪声,设备在运转中的振动、摩擦、碰撞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所产生噪声。

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和场所主要有:空压机和空压机房;通风机和通风机房;局部通风机、采掘作业风钻;水泵和水泵房;绞车和绞车房;破碎设备和破碎作业场所;凿岩设备和凿岩工作面;运输设备和设备通过的巷道;装岩机和装岩作业场所;机修车间等。瞬时噪声多产生于放炮、撞击等。

⑷工频电场

工频电场主要存在于井下中央变电所,地面变电站和各类设备配电室。

工频电场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为神经衰弱综合症,有头晕、头痛、乏力、记忆力减退、眨眼障碍、心悸、消瘦和脱发等,常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⑸紫外辐射

电焊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紫外线辐射对人体危害主要表现为眼部损伤,可以导致电光性眼炎,即紫外线辐射性角膜结膜炎。轻症患者仅有眼部异物感或轻度不适,重者患者有眼部烧灼感和剧痛,并伴有高度畏光、流泪和睑痉挛。急性症状可持续6~24h,但几乎所有不适症状在48h内消失。长期重复的紫外线照射,可引起慢性睑缘炎和结膜炎,结膜失去弹性和光泽,色素增生。

电焊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紫外线辐射可导致紫外线白内障。

电焊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紫外线辐射还可导致职业性电光性皮炎,主要表现为发生在暴露部位的皮损,轻者表现为界限清楚的水肿性红斑,有灼热及刺痛感;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可发生水疱或大疱,甚至表皮坏死,疼痛剧烈。

4.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作业环境,存在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长期不良的劳动体位,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是指煤矿井下工人在特殊的劳动条件下,致使滑囊急性外伤或长期摩擦、受压等机械因素所引起的无菌性炎症改变。发生原因为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姿势特殊,在劳动时因受跪、爬行、侧卧、肩扛等因素的影响,使膝关节、肘关节、肩关节较易受累,易患髌前滑囊炎、膝外侧滑囊炎、鹰嘴滑囊炎、肩峰下滑囊炎。分急性滑囊炎、亚急性滑囊炎和慢性滑囊炎三期。

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名称及数量 具体见下表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名称及数量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二、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具体情况见表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一览表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第二节 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情况

一、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情况

由于煤矿井下特殊作业环境条件,矿井从事井下作业人员均为男职工。入井作业人员均不同程度的接触到岩尘、煤尘、水泥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噪声、不良作业条件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地面辅助人员主要接触噪声、粉尘、电焊烟尘及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可能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人数具体见表。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情况表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

山西xx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