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校园演讲活动方案

关于泽普一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搞好我校法律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的活动,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我校的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使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教师与学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与学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教师与学生的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学校、和家庭的有效宣传教育机制。

三、活动对象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是: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重视对教师的法律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律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律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四、主要措施

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关于泽普一中开展"“法律进校园,

圆梦你我他”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法律进校园,圆梦你我他实施方案》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演讲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法律进校园,圆梦你我他”

二、活动目的:

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确立积极的奋斗目标、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 。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高一、高二的全体师生

2、演讲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新颖、文字简洁,具有较强的欣赏性和时代性。

3、表达形式:表达形式新颖多样,有独创性,选手可以围绕主题畅谈自己的所见所闻,也可以根据个人思想,抒发自己的感想。

4、演讲要求:演讲过程中要求选手语言流畅、演讲技巧娴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举止大方,表现自然,与观众有目光交流,有适当的肢体语言;

5、时间限制: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时5分钟。

四、活动时间 和地点

201 年 月 日

决赛地点:

五、比赛流程

本次活动, 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本次比赛采用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内部进行比赛,每位同学都有参赛机会,各班选拔出1名同学代表班级参加比赛预赛,再由预赛中胜出的10名学生进行决赛。由汉语教研组的教师参加评委。

六、评分标准:

1、满分为10分制。

2、内容自选,但要富有现实教育意义。(3分)

3、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表情丰富。(3分)

4、精神饱满、感情真挚,有创意的表演形式,表演得体。(2分)

5、仪表大方、自然。(1分)

6、脱稿独立完成,时间不超过5分钟。(1分)

7、每一位参赛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得出选手最后得分。

八、奖项设置

比赛以年级为单位

 

第二篇:团莆秀委联〔20xx〕6号20xx年秀屿区“关爱青少年+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方案

团莆秀委联?2014?6号

关于在全区各中学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

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我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广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权意识,增强学生抵制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在全市中学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团莆委联?2014?13号)文件要求,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在全区中学深入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请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及时汇报材料。

— 1 —

附件一:《关于在全市中学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

园”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20xx年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

回宣讲活动方案》

共青团莆田市秀屿区委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 2 —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xx年5月20日

附件一

团莆委联?2014?13号

关于在全市中学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

校园”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司法局、教育局,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政法委、社会事务管理局,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政法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学生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 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在全市中学深入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六五”普法的精神要求,将青少年学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通过在中学普遍开展法律宣 — 3 —

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在校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扎实推进法治莆田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至11月

三、宣讲方式 由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热心青少年普法教育事业的志愿者和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宣讲工作经验的在职政法工作者组成“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宣讲团,宣讲工作采取由市级宣讲团(名单见附件1)和县区(管委会)宣讲团两条线对全市中学进行全覆盖。

四、宣讲范围

全市中学

五、宣讲内容

重点宣讲《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由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组建市级“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宣讲团,对市级宣讲团巡回宣讲作出安排(见附件2)。各县区(管委会)团委、司法局、教育局联合组建县(区)级宣讲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学巡回宣讲方案、作出宣讲安排(要求中学全覆盖),并进行具体部 — 4 —

署。5月15日前,各县区(管委会)团委将方案和安排表报送至团市委权益部。

(二)巡回宣讲阶段(5月—11月)

按照宣讲方案,团市委、各县区(管委会)团委分别组织市、县区(管委会)宣讲团深入中学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1月) 各县区(管委会)团委将今年开展的巡回宣讲活动进行梳理和汇总,将活动小结、相关活动图片信息、巡回宣讲活动统计表(附件3)分别于7月10日、12月10日报送至团市委权益部。

七、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是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宣讲活动取得成效。

2.配合协作。各级团委、司法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具体分工、密切联系、相互支持,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本地区中学的普法巡回宣讲工作。

3.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浓厚氛围。

团市委权益部电话:2398383,邮139xxxxxxxx@139.com,联系人:李翔,赵琳益。

— 5 —

附 件:1.莆田市“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宣讲团成员名单

2.莆田市“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安排表

3.巡回宣讲活动统计表

共青团莆田市委员会 莆田市司法局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4月28日

主题词:青少年 法律 宣讲 通知

抄 送: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区委徐正平常委,存档。 — 6 —

附件二:

20xx年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

巡回宣讲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xx年5月至11月

二、活动背景:“法律进校园”活动是贯彻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我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广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权意识,增强学生抵制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在全市中学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团莆委联?2014?13号)文件要求,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在全区中学深入开展“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

三、活动意义:切实增强我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强化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维权意识。

四、活动开展:

参与对象: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宣讲团成员名单(附件一)、各中学师生

活动地点:区各中学多媒体教室(活动室或会议室) 活动安排:参考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安排表(附件二)

— 7 —

活动要求:

1.各中学具体开展活动时间由各校于5月30日前联系宣讲员协商安排后报送团区委汇总。

2.各中学要负责好活动现场条幅、LED、座位等布置,利用宣传栏、广播、传媒等平台进行活动前、活动后的宣传,并于活动现场发放普法宣传单等相关材料(各校具体发放材料类目由学校与相应宣讲员沟通确定)。

3.各中学在开展活动后的一个礼拜内需报送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巡回宣讲活动情况登记表等电子材料。

联系人:卓建锋

联系方式:05945851779/182xxxxxxxx

邮箱:xytqw@163.com

附件一: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宣讲团成员名单 附件二: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安排表 附件三:各中学巡回宣讲活动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莆田市秀屿区委员会

20xx年5月12日

— 8 —

附件1

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 团 长:钱凯(团秀屿区书记)

副团长:林金通(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赵

宣讲团成员名单 梁清火(区教育局副局长) 翔(区交警大队专职法制员) 陈志军(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黄海珊(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 林金华(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员) 罗 海(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陈素英(区法院刑庭书记员) 廖 倩(区法院研究室干部) 黄振华(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高泉景(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吴德开(区148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陈晓艳(东庄镇党委组织委员) 吴碧霞(秀屿律师所律师) 陈志忠(秀屿律师所律师) 崔桂芬(秀屿律师所律师) 杨建华(秀屿律师所律师) 林荔莉(秀屿律师所律师) — 9 —

附件2

秀屿区“关爱青少年 法律进校园”

巡回宣讲安排表

团莆秀委联20xx6号20xx年秀屿区关爱青少年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方案

— 10 —

附件3

各中学巡回宣讲活动情况登记表 填表学校: (盖章) 填表时间:

团莆秀委联20xx6号20xx年秀屿区关爱青少年法律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方案

— 11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