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 权 书

(法人征信业务)

特别提醒:在贵单位同意授权之前,请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的各项条款和授

权的含义。

授 权 人:

被授权人:

授权事项:

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各分支机构):

一、在下述情形下,贵行可以查询及使用本单位的信用报告。用途包括:

(一)用于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

(二)用于提供担保的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

(三)涉及到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的授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

(四)涉及到作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的授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

(五)因与贵行开展其他业务,贵行认为需要查询本单位信用状况的。 — 1 —

二、贵行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单位包括授信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括违约信息)。

三、贵行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开展授信、融资等业务需要,可以向其他相关机构提供本单位的信用信息。

四、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单位与贵行结清全部业务关系之日止。

五、贵行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查询与采集信息。如发生超授权行为,相关责任由贵行承担。

附 件:1.授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贷款卡复印件

授权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 2 —

 

第二篇:2,企业征信 查询授权书

附件5

查 询 授 权 书

(金融机构名称):

本单位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单位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单位的基本信息、授信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审核授信申请;

2、审核本单位作为担保人或连带责任人;

3、对已发放的授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出资人信用状况;

5、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出资人信用状况。

6、本授权书自授权日期起一年内有效。

若授信业务未获批准,本单位的授权书、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空白处请填写完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