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

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提要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安排,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2 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理由及使用计划

1.3 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备案情况、建设用地情况、环评批复情况、技术来源及先进性、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落实情况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节列出附表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二章 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企业类型,股东构成及主要股东的概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在国内及省内同行业所处地位,人员结构,技术实力,获得的主要业绩、专利、资质、荣誉等。

2.2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业绩以及主要社会兼职等,有无破产、银行欠资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社会形象和诚信 1

问题等。

2.3 项目单位研发投入情况

项目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和专利情况,企业创新能力评定情况。

2.4 项目科研带头人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业绩以及主要科研成果等。

2.5 项目单位财务状况

主要包括上年度的总资产、固定资产、负债、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利润、税金、银行信用等级等。

第三章 项目建设背景和意义

3.1 建设背景

重点分析项目国际国内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本项目提出的过程。

3.2 产业政策、规划及关联度分析

主要分析相关行业产业政策情况,国家和省相关规划有关内容,项目所处产业链发展状况,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情况。

3.3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重点分析对国内省内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及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等。

第四章 市场分析

4.1 市场现状及前景分析

重点是国际国内市场现状及未来需求分析。

2

4.2 项目产品特色及竞争优势

重点介绍项目产品的独特性,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的主要优势(技术、成本、市场等方面)。

4.3 市场营销

4.4 市场风险分析

第五章 项目建设方案

5.1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5.2 主要建设内容

5.3 技术方案

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图)、技术来源及先进性。主要包括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项目前期研发及技术准备情况;突出项目技术方案的特色和创新性、先进性和可行性,重点阐述拟解决的创新突破点、关键技术难题;有关技术列入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情况,获得技术进步奖励情况等。

5.4 主要设备方案

设备选型、来源,列出新增主要工艺设备清单。

5.5 工程方案

建、构筑物方案及清单,总图运输,公用辅助工程,消防,环境保护,节能。

第六章 项目实施进度

6.1 建设期

6.2 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绘制项目实施进度表(横线图) 3

(参考所附样表)。

6.3 已完成投资情况及构成。

第七章 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7.1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依据及说明(说明相关的取费标准、税收政策、银行贷款利率、基准收益率、项目计算期等,项目计算期通常可按10年。)、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流动资金估算、项目总投资。

本节列出附表4-2、附表4-2-1、附表4-2-2、附表4-3、

7.2 资金筹措

重点说明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落实情况。

本节列出附表4-4。

第八章 项目效益评价

8.1 财务评价

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和附加估算、成本估算、盈利能力分析、清偿能力分析、不确定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财务评价结论。

本节列出其余项目财务分析附表(附表4-4、附表4-5、附表4-6、附表4-6-1、附表4-6-2、附表4-7、附表4-8、附表4-9、附表4-10、附表4-11、附表4-12)。参考项目计算期为10年。

8.2 社会效益评价

分析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解决就业,节能减排效果 4

等。节能减排效果重点说明产品产值能耗计算方法和依据。

附件:4-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2. 建设投资估算表

4-3. 流动资金估算表

4-4. 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4-5. 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4-6.总成本费用估算表(按生产要素分)

4-7.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4-8.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4-9. 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4-10.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4-11.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4-12.资产负债表

4-13.项目建设进度表(参考样表)

5

 

第二篇: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1:

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以下内容进行审查,确定项目评审得分(满分为100分)。

(一)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满分20分,占20%)

1.资产状况。项目单位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等(满分7分,主要审查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指标)。

2.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单位发展势头好,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一定的增速,其中新兴产业部分比重逐渐增大等。(满分7分,主要审查项目单位近三年总产值、净利润、税收,新兴产业部分所占比重等指标)。

3.项目单位财务状况。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利用率较好,主营利润率较高,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等。(满分6分,主要审查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增长率等指标)。

在川发展不足三年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项目、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或新建企业项目主要审查企业或主要投资方资产及财务状况,其中:资产状况占11分,单位财务状况占9分。

(二)项目申报单位研发水平。(满分20分,占20%)

(1)项目单位研发水平情况。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国家级或省级研发机构,或者与相关研发机构具有紧密合作关系。(满分4分)

(2)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情况。项目单位具有专业研发人员,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研发投入较高,连续三年保持较高的比例(满分8分,主要审查研发人员数量、技术带头人、研发投入比等指标)。

(3)项目单位专利状况。项目单位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清晰,拥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技术(满分8分,主要审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数量和应用专利数量等指标,重点是发明专利数量)。

在川发展不足三年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项目、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或新建企业项目可参考主要投资方研发水平情况。

(三)申报项目情况(满分55分,占55%)

1.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项目产品是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品,具有独创性,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满分6分,主要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有关内容)

2.项目技术方案、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等合理。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列入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获得国家或省技术进步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项目所采

用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先进可行,具有独创性和技术突破。设备选型合理,省内配套比例较高。(满分10分,主要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有关内容)

3.项目投资及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投资测算合理,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均已落实。(满分8分,主要审查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材料)

4.项目财务评价指标。项目财务评价指标计算准确,项目经济效益好,投资回报较高。主要审核项目新增投资额、项目新增产值、项目新增利税等指标测算是否科学合理。(满分9分,主要审查资金申请报告中有关财务评价方法等内容)

5.项目对产业和地方发展的带动作用。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能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等社会效益;项目单位为相关产业(产品)联盟主体企业,项目实施有利于推动联盟加快发展。(满分12分)

6.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能按进度实施,投资进度较快,绩效明显(满分10分,主要审查资金申请报告中项目建设需具备的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计划进度,附件材料中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等)。

(四)申报资料情况(满分5分,占5%)

1.项目申报资料内容详实,填写规范。(3分)

2.项目申报资料齐全。(2分)

附件2:

四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本金注入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四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扶持企业的操作流程,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并有效防范风险,根据《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的选择。省两化办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在有意采用资本金注入形式的申请企业中选择被注资企业,并确定注资资金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省财政厅和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作为四川发展注入资本金的依据。

第二条 注资价格的确定。以被注资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溢价50%作为注资价格,即四川发展以被注资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1的价格取得被注资企业股权(注资价格=被注资企业上年度审计净资产*1.5/被注资企业上年末总股本)。

第三条 拟订注资方案。由四川发展会同被注资企业,共同拟订注资方案,并签订注资协议。注资方案和注资协议包括:

1、注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

2、出资人在董事会、监事会所占席位和所派董事、监事的权利;

3、资金用途、公司业绩和经营目标承诺;

4、优先权、回购权和保护性条款;

5、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第四条 被注资企业章程的修订。根据四川发展与被注资企业的注资方案和注资协议,对被注资企业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职权,保护四川发展作为出资人在被注资企业的权益。

第五条 注资方案的审批。被注资企业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还需遵守国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六条 完成注资。注资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后,由四川发展按照审定后的注资方案,对注资企业注资,并会同被注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第七条 股权的管理。四川发展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被注资企业修订后的章程,行使股东职权,并派

出董事、监事参与对被注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四川发展派出的董事和监事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董事和监事职权,并将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四川发展进行报告。

第八条 股权的转让。四川发展持有的被注资企业股权3年后可以转让,主要通过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和股权回购等方式实现。如除四川发展外的被注资企业第一大股东愿意购买,则四川发展按照不低于入股时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该股东。如该股东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 信息统计和汇报。四川发展每一年度对被注资企业的注资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收集,并向省两化办进行一次书面报告。

第十条 无法完成注资的情况。经省两化办确定注资的企业,如无法与四川发展协商达成一致,而造成四川发展无法完成注资的,四川发展将及时向省两化办汇报,由省两化办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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