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6月13日至1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立君的带领下,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城乡社会救助相关情况汇报,深入三个社区实地走访了40余户城乡低保户,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听取了部分城乡社会救助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一)城镇低保工作情况。自20xx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核查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并将低保对象分为“三无对象、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患重病家庭、一般困难家庭”等不同类别,进行重点保障。目前已有157名分类施保对象全额享受保障金,城镇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今年,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认真测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进行提标,全县平均低保补差由去年底的80元提高到95元。春节前,还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增发58元生活补贴。截止3月末,全县保障对象达到1601户3969人,月支出保障金达到37万元,有效保障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自20xx年末实施农村低保以来,全县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实行村评乡审县定制,农村低保对象都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审查并公示后上报乡镇,乡镇严格审查核实后报县审定。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救助对象1962户3262人。今年一季度全县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3万元。春节前,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城镇低收入群体共7812人增发了40元/人的生活补贴,农村低保力度不断加大。

(三)受灾救助工作情况。一是准确掌握全县灾情,切实做好灾情及时准确上报工作,县政府建立了乡镇、村灾情信息员和灾情信息网络,明确各乡镇领导为灾情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做到有灾必报,查灾及时,保证联系畅通。二是开展了春荒冬冷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县政府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20xx年下拨救灾资金106万元,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缺吃少穿等基本生活问题,确保了灾民顺利度过春荒、冬冷期。

(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20xx年,县政府根据省、市出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要求,顺利完成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调查核查工作,核定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201户249人,目前已全部纳入供养。在供养金发放方面,我县按照集中供养不低于2200元、分散供养不低于16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0xx年,全县共发放供养金39.8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县政府按照“十一五”期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编制了《“十一五”期间嘉荫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将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现有2个敬老院进行扩建改造,建立2个中心院,同时再建立3个乡镇敬老院,规划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到20xx年,2个中心院和3个乡镇敬老院共有床位200张。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我县于20xx年被列为全省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县,20xx年被列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县政府先后划拨了2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积极开展惠民工程,成立惠民医院,设立惠民门诊,对持有《救助证》的居民实行“九减四免”,城乡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1万元。

(六)其他救助工作情况。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的问题。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政策,2006—20xx年累计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教科书补助资金75.1万元。大力拓展筹资渠道,三年来,共资助50名大学生,资助金额22.5万元,先后有2120名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得到资助,资助金额达46.2万元。坚持“以人为本、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热情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拓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2005—2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律师、公正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件,解答法律咨询1545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1、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少筹措渠道单一,仅仅依靠中央和省里支持,不能有效缓解城乡社会救助经费紧张的现状。

2、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成,但各单位、各部门缺少必要的配合、沟通和协调。

3、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偏低,无法满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贫困群体的救助需求。

三、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乡救助工作要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工作思路,逐步在全县建立起责任明确,参与广泛,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继续深入做好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工作,规范救助范围,规范低保金的申领和发放程序,确保所有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及时足额领取低保金。继续做好提高城镇低保人均补差工作,逐步形成低保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和财政承受能力同步自然增长的机制。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对低保人群有效实行动态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要加大对上争取农村低保资金的力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差标准,并做好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把符合五保条件和没有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三是积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在规范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壮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增强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搞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衔接。

县人大常委会城乡社会救助调查组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篇: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一、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与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支柱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安全网”。规范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其必要性,可以将有限资金集中救助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低保制度在促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保障权利实现和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导致了救助以外的效果,在满足基本需求以外的外延不断扩大,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纳入实施范围,潜在问题逐渐凸显。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助“福利依赖”的形成与低保配套的多种优惠政策加起来比不少行业工资还实惠的多,享受低保吸引力也就越大导致处于低保边缘的人千方百计得到低保待遇,吃政府“皇粮”,可以不要钱,但要低保证;二是降低就业欲望,就业积极性下降,由追求工资收入,转为追求福利待遇,威胁用人单位不许招其就业,甚至出现就业工资与低保救助倒挂,也要看重低保;三是造成新的不公,低保户与低收入家庭之间仅不到三百元差距,但随着低保待遇含金量增加,使之成为反差,由此造成居民之间,干群之间关系紧张,甚至冲突,直接威胁社会稳定。

实施难点

1、利益分配和协调问题

利益分配是低保制度实施的难点,其一低保涉及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二救助标准低,达不到保障最低生活的目的,提供名目繁多的救助太高,不工作与工作又相差无几,就会养懒汉,不利于发挥个人潜能。已经获得低保待遇的,除非自己退保,否则很难取消低保待遇。

2、调查取证问题

1)“合法”创造条件获取低保待遇,如提供医疗诊断,真假难辨。

2)隐性就业不申报或者瞒报。

3)人为失业,有劳动能力、没病却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找到工作

或有适合工作不干等(规正人员有意透露身份使之应聘失败)

4)隐瞒工作收入,让单位开无收入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3、特殊人权退保问题

“归正”人员,由于暂时无工作让其享受低保待遇,然而当他们就业或者发生隐性就业,要取消低保待遇时,他们便软磨硬泡甚至威胁社区,明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如果没有做通工作还要继续给予保留,否则他就破罐破摔,这也是居民最反感的。

二、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实施效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专项救助均可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救助。

三、从实际工作经验来分析低保制度、专项救助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关系,怎样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基于低保制度的科学规范管理,低保内涵越来越丰富,从保障基本生存权到除保障基本生活外,还有医疗、教育、住房等优惠。各种单项救助和慰问措施同时集于低保家庭,促使部分有就业能力的形成“福利依赖”。

四、各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基本状况,工作重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 社区帮贫扶助工作涉及到社区福利委员会、社区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区共建协调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均为两委一站人员。

(二) 帮贫扶助工作需要进一步专业化,救助同时需要进一

步激发低保家庭的发展需求,有效把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

(三) 1、对不同年龄段实行分类救助,如就业年龄段、非就

业年龄段等;2、对救助对象分类救助,如病重、残疾、无业等;3、对救助项目分类,如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

五、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要核查手段,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规范化管理信息网络化、社会政策配套,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科学设定低保金。

六、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社区依托居民救助评议小组,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多渠道调查核实,经评议小组综合评议,审核后在社区公示栏公示,如无异议,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建立台账,填写基本情况表,由于家庭收入未进行网络化、居委会无权到金融机构核查家庭存款情况、有价证券等存在的问题。

七、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和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享受低保待遇的年龄越来越趋于年轻化,与受教育程度成正

相关关系,从就业状况来说,失业致贫越来越多多,因病残致贫却很少。

2、对制度的认识,审核过程虽然对有就业能力的而不就业的低

保人员的心理形成压力,但力度不够,导致其仍不愿意退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此类问题,多数表示无奈。社区居民对接受救助的人员也有很多意见,认为多数是不劳而获,被救助的人员应该是收入断绝或接近断绝而无力改变的人员。 鉴于以上情况,对于低保家庭,建议探索实行“反救助”制度,即:曾享受过低保救助的家庭,待孩子长大,工作收入

稳定后,以代扣代缴形式,向救助部门缴纳捐助款。此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使救助形成符合传统道义的良性循环,正可谓“你帮助我,我帮助他”,有效抑制“骗保”、“福利依赖”现象发生,实现低保的动态管理,同时又可减少利益分配不公。

居委会 20xx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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