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调研报告

苏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调研报告

20xx年9月,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发改委体改所与中澳管理项目办公室相关专家联合调研组就苏州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与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对相城区、昆山市等地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对苏州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查了解,研究探讨了苏州市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重点和突破点。本报告就以上调研情况进行整理汇报并就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一、苏州市基本情况

苏州市位于江苏省南部,东临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既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也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市国土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国土面积1650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624.4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35.31万人。全市下辖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五个市,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虎丘区六个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两个开发区。20xx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701亿元,地方一般性预算收入668.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386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789元 。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令人瞩目,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在长三角州乃至全国已经成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苏州市不仅在城市改革与发展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农村改革与发展方面同样处于领先地位,苏州模式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指导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苏南模式”,通过乡镇企业发展带动城镇化,为全国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足可借鉴的经验。近年来苏州市充分发挥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在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农业现代化几个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党的十六大以来,苏州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坚持“三农”(农村、农民、农业)和“三化”(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国际化)互动并进,整体上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政策制度创新、新型集体经济、农村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城乡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二、苏州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做法

苏州市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苏州市统筹城乡也在不断深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奠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九十年代后期和本世纪初,开发区建设带动了开放型经济蓬勃发展,为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国际化创造了条件。近年来,苏州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确定了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探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苏州市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确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

苏州市地处东南沿海,改革开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十七大以来苏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在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确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了全面推动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

苏州市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苏州农村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组织坚强有力、镇村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形成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动力机制、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制度环境、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体系、城乡一体行政管理体制,率先实现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按照总体目标,苏州市制订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20xx年是重点突破年,着力推进23个先导区的先行先试工作。20xx年是整体推进年,整体推进“三形态”、“三集中”、“三置换”工作。20xx年为“全面提升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全面提升“三形态”、“三集中”、“三置换”工作水平。

(二)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制度框架

苏州市以构建政策制度框架为关键,强化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系统安排,制定出台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一系列政策安排,形成了基本的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框架。

十七大以后,苏州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基点,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在政策层面构建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框架,为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了制度安排。概括而言有十个方面。1、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2、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3、鼓励和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业专业合作等三大合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新型集体经济。4、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机制,引导农民进城,减少农民,致富农民。5、加快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的衔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6、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7、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8、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9、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探索县级市设区、中心镇区镇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10、健全城乡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基本建成了城乡一体化工作机制

城乡一体化发展事关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是一项城乡联动,多部门协作的系统工程。苏州市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机制上开拓创新,探索和完善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争取把苏州市列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取得了先行先试权,为

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2、 制订了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三年规划,明确了改革发展的方向和任务。3、建立了城乡一体化专门工作机构,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动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畅通了工作通道。4、建立四套班子领导联系试点区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领导职责。5、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形成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三农”与“三化”互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关键是农村发展。苏州市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战略方向,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坚持富民优先原则,发展“三大合作组织”,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苏州市一直把“富民强村”、增加农民的收入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苏州市农民的收入一般由几部分构成:传统农业收入、工资收入、政策性收入和财产投资性收入,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是改革开放以来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苏州市在稳定增加农业收入、工资收入、政策性收入的同时,创新机制,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投资性收入。增加财产投资性收入主要途径是推进“三大合作”。“三大合作”指“社区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种农村新经济组织。苏州市推进三种股份合作从20xx年开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现在苏州全市三种股份合作组织累计达2768家,持股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0%,20xx年收益分配24亿元。三种新经济组织既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投资性收入,又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规模。20xx年底,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665亿元,村级集体总资产303亿元,村级总收入48亿元,村均收入339万元。全市84.5%的村收入超过100万元,79个村超过1000万元。张家港永联村、长山村,相城渭西村、灵峰村、采莲村和吴江盛泽渔业村村级可支配收入超3000万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xx年达11789元,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比重已达30.5%。吴中区木渎镇在全市率先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去年村均收入超1000万元,金星村户均股份分红达1.6万元。以三种股份合作为载体,苏州市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农民开始走上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的新的共同富裕之路。

2、因地制宜推进“三形态”,促进农村产业升级换代。

苏州市以城乡规划一体化为载体,打破传统城乡分割规划旧格局,强化城乡联合和市域整体意识,在农村产业布局上,因地制宜,突出推进三种形态。第一类是地处工业和城镇规划区的行政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快融入城市化进程。第二类是工业基础较强、人口较多的行政村,以新型工业化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快就地城镇化步伐。第三类是地处农业规划区、保护区的行政村,以现代农业为主要发展方向,推动一次产业与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通过几年的推进,苏州市农村三种产业形态已经初步奠定了基础,产业布局趋于合理,正在形成村村有产业,产业有特色的格局。

3、推动“三集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整合优化。“三集中”就是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因地制宜,推进“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或“退二还一”、异地置换工作;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间规范自由流转,推动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发展规模现代农业;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换房进城进镇,或就地集中居住。目前苏州全市已有75%的农村工业企业

集中到工业园,有近40%的承包耕地实行了规模经营,有近35万户农户搬迁到860个集中居住点居住。“三集中”使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三集中”是一种有效的城镇化运作模式。

4、实行“三置换”,保障农民利益和长效收入。“三置换”就是:集体资产所有权、分配权置换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通过征地置换基本社会保障或入股换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可参照拆迁或预拆迁办法置换城镇住房(或二三产业用房,或置业股份合作社股权),或者直接进行货币化置换。通过置换机制,建立土地资源增值收益共享效益,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最终保障了农民的长期收益。

5、打造农业示范区,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苏州市突出“优质粮油、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业”四大特色,启动实施了四个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建成了3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高效农业163.2万亩,设施农业31.7万亩,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2.8%。示范区和规模经营农业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以绿色无公害为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快速发展,总数达到1295个,苏字号精品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正在明显提升。20xx年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44亿元,其中2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80亿元。规模农业带动了生态观光农业发展,已建成全市生态观光农业基地150多个,20xx年乡村旅游人数超过1000万,直接经营收入17亿元。

(五)着力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发展上提升新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首先,20xx年以来,苏州市打破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建设体制,以解决交通与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推进了城乡交通、环保、林业一体化进程。其次,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重要载体,为农村、农民提供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教育方面,在教育资源配置、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两方面消除城乡差别。医疗卫生事业,一方面推动乡镇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一方面实施大医院与乡镇医疗机构合作,提升医疗水平,为农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再次,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对接机制。目前苏州市已经基本建立起医疗保险、就学保障、就业帮扶、创业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等针对农民的社保体系,为农民提供了与城市居民基本均等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制度,突破了农村合作医疗框架,走在全国前列。

(六)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先导区,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随着苏州统筹城乡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张家港市永联村、常熟市蒋巷村、太仓市伟阳社区、昆山市晟泰村、吴江市新乐村等30个新农村建设典范,以及一大批示范村和现代农业园区,有效提升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苏州市决定张家港市金港镇等23个镇(建设片区)为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先导区。各试点工作先导区在原有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班子,明确试点工作职责。力争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象个样”的目标,为苏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苏州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判断

(一)苏州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经济发达地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有益探索

苏州市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城乡经济社会获得了迅速发展。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苏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三农”与“三化”互动,在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结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面貌、农民权益保护和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都发生了积极地变化。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苏州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和战略选择。苏州关于综合配套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探索为经济发达地区积累了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选择是经济发达地区扩大发展空间和解决“三农”问题两个方面的必然要求

苏州经济发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空间不足。苏州市土地资源紧缺,人均耕地不到半亩,农户分散居住,土地规模经营不足。有限的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城市发展空间受限。城市要发展,必然要求拓展发展空间,统筹城乡,通过土地集约,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是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尽管苏州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城乡收入差距仍在1倍以上,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还很明显。而且在农村耕地资源日趋减少和财政政策性转移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不足,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的战略任务。两个原因决定了苏州市统筹城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性。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不仅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必然要面临的问题,也是欠发达地区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苏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采取的“三形态”、“三集中”、“三置换”可以较好的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既能够解决城市发展空间不足问题,也可以较好的解决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问题。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经济发达地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明显的操作优势

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作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依靠较好的经济实力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所必须推进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农民就业、社会保障等事项,提供较强的资金支持。苏州市经济发达,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具有明显的操作优势。经济欠发达地区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另一方面还是要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才有坚实的基础。

四、苏州市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存在的几个问题

苏州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效,无论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还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深层次分析,苏州城乡空间布局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完善、政策法律不配套、农民增收相对缓慢仍然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和难题,需要通过深化综合配套改革,逐渐加以克服和消除。

(一)发展的不平衡性比较突出

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有差距。尽管苏州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1倍以上。而且,在农村耕地资源日趋减少和财政政策性转移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不够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拉大趋势。第二,城乡社会事业建设还有差距,公共服务相对滞后。近年来各级财政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环境、卫生等方面相对滞后,难以提供与城镇相同的公共服务。第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差距。主要是部分偏远或纯农业地区的农村,路、桥、电、燃气、公交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在一些规划编制需动迁的非保留村庄,基础设施老化和不配套,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

(二)农村规划相对滞后

苏州市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突破城乡地域分割,规划延伸到镇村,基本实现市域规划全覆盖。但是规划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规划的协调性差。比如,全市各地都按向城镇集聚的原则,规划编制了集中居住点,但由于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没有有效衔接,致使除项目动迁农户可以向规划居住点集中外,其他需要建房的农户难以向居住点搬迁,不仅影响了农民生活,也影响了城镇化发展。第二是规划严肃性不够。有些地方因领导变动或招商项目,随意变动规划。比如,有些地方近几年仅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就数次变动。还有,农业产业规划往往让位于二、三产业发展,造成基础设施投入的严重浪费。第三是规划整体性不足。主要是市与各市区域之间、各建设领域之间的规划仍缺乏整体性。在产业布局上,缺乏全市宏观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配套性,重复建设比较普遍。

(三)二元制度设计依然存在

苏州市把消除二元结构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二元制度设计还有表现,特别是一些瓶颈性制度依然存在。第一是农民的“三大产权”。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其产权关系尚未明晰,农民还不能将其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和流转,限制了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影响了城镇化的推进。农民“三大产权”不能合法处置,农民就难以减少,减少农民、致富农民的目标就难以实现。第二是户籍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没有革命性突破,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政治、经济、社会待遇的二元性也将继续存在。

(四)农村居民分散居住制约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

苏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既已具备了一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但是农民居住分散严重制约着城镇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苏州全市共有自然村庄20914个,平均每个村庄不到40户,近40万户农户经营耕地,平均耕种土地在3亩左右。苏州在全国已成为村庄规模最小、农民居住最分散、耕种土地最细碎的地区之一。由于农民土地分散,经营面积过小,农民难以实现规模经营,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影响了农民有效增收,难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是由于农民居住分散、村庄规模偏小,道路、水电、网络、管网污水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大、利用效率低,造成多数农村难以享受城镇相等的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农民居住分散,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相对集中,一部分农民难以就近享受医疗卫生、文体活动、便民超市等

公共服务。农民居住过于分散,已客观上影响了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提升。

五、在苏州进行项目试点的建议

苏州作为中澳管理项目的试点之一,在综合配套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在下一步推进项目试点和更长远的实际工作中,应当重点从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就业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行创新和突破。

(一)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目标,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苏州地少人多是现实,必须要通过土地的集中利用,既要能保证城市发展、又要发展现代农业,更要保证农民利益。结合目前苏州在土地制度方面已有的探索和经验,试点改革可在以下方面开展。

1、建立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用土地流转机制,保证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制度获得稳定收益。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进一步加快土地股份合作改革步伐,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组织化水平。

2、完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农村非农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程序和方式,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非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面纳入土地有形市场。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参与和共享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合理分配机制。

3、继续试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在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前提下,加快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步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

4、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换商品房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将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通过建立置换机制,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土地要素的流动,改善村镇用地结构,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以实现全民社会保障为目标,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

苏州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覆盖城乡居民及全体劳动者,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及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具体工作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

1、完善农村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的政策体系。第一,加快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一元化。第二,将在城乡各类企业务工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第三,鼓励农户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社会保障、商品房,对置换社会保障的农村居民,在劳动年龄段内的,通过采取免费培训、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2、建立养老保障待遇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各类保障对象的待遇水平。

3、建立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五统一”原则,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以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为目标,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量的农民将脱离土地和农业生产,转变为城镇生活生产方式。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工作,具体可 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2、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包括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为失业登记的农村居民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用地企业按比例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用人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等内容。

3、建立完善安置和鼓励农民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创业推动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及被征地农民进行免费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后续服务。农村劳动力自办实体的,享受与城镇人员同等的扶持待遇,安排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居民灵活就业。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延伸至行政村,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援助安置,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4、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城乡社会培训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普惠制;建立企业内部外来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试点的企业,可享受政府相关培训经费补贴政策。增加地方财政对本地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

(四)关于中澳管理项目试点选点

根据项目要求,经和地方领导、专家充分沟通,改革试点将在苏州市全行政区推开。在此背景下,课题组将选择区域内一到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重点跟踪和问卷调研。我们为使跟踪和调研所得数据更具代表性,除苏州市外,在其所辖五市八区中,选择了一市一区,分别是相城区和常熟市。在相城区内,将主要对其下辖渭塘镇进行重点跟踪,渭塘镇靠近苏州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社区普遍,而且城乡统筹工作开展较好,有代表性。在常熟市内,将主要对其下辖经济开发区进行重点跟踪,常熟经济开发区地处苏州远郊,开发区内聚集大量来自苏州各区县的农民工,有利于降低调研对象的区域集中度。在苏州市主要关注当地政府机关公务员对苏州统筹城乡发展的看法和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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