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单位样表)

    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单位样表)

 

第二篇: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

机 动 车 延 缓 报 废 申 请 表

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

提示:填表说明在背面

填 表 说 明

1、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标注有“□”符号的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栏,属于个人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签注的地址,机动车所有人为我国内地居民且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除按照《居民身份证》填写信所地址栏外,还要按照《暂住证》填写暂住地址栏;属于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签注的地址;

4、机动车栏的“机动车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码”项目,按照行驶证签注内容填写;

5、申请方式栏,属于由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单位或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在“□”内划“√”外,还应当在下划线处填写代理单位或者代理人的全称;

6、机动车所有人的签字/盖章栏,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应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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