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7月P2P网贷行业月度报告

网贷行业月度报告 20xx年7月 二○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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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 3

一、本月数据分析 .............................................................................. 4

(一)P2P网贷成交额 .................................................................... 4

(二)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 ..................................................... 5

(三)P2P网贷平均期限 ................................................................ 6

(四)P2P网贷参与人数 ................................................................ 6

(五)P2P网贷平台数量和贷款余额 ............................................. 7

(六)问题平台及主动停业平台 .................................................... 7

二、本月热点分析 .............................................................................. 8

(一)7月份舆情走势 ..................................................................... 8

(二)7月份行业舆情话题 ............................................................. 8

(三)7月份P2P行业大件事盘点 ................................................. 9

三、本月重点事件分析——从指导意见到细则还有多远? ............. 12

(一)明确网贷平台的中介性 ...................................................... 12

(二)网贷平台的客户资金要交由银行存管............................... 13

(三)网贷平台要进行信息披露 .................................................. 14

(四)总结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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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七月流火,股市由于过于波动,投资人的炒股热情开始降温,而P2P网贷行业则呈现出一片如火如荼的景象,姗姗来迟的指导意见终于落地,为行业注入了一剂强心剂。股市受挫、政策鼓励,两大红利帮助P2P网贷行业在本月的成交额直破800亿元大关,再创历史新高。

本月,互联网金融行业平地一声雷,暌违已久的互联网金融法规终于尘埃落地。由央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同时明确各部门监管分工,从宏观方面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资本方面,月初52家非银行系涉P2P上市公司股价平均跌幅达到14%,7家上市公司停牌让人大跌眼镜。但这并没有减弱资本进入P2P行业的热情:达意隆出资1200万元入股广州e贷,君联资本投资懒财网,宜信收购诺德基金49%股权,国开金融注资开鑫贷,红岭创投输血三元达,大连控股收购保兴担保,信而富完成C轮第一笔融资,资本大鳄们正加速布局网贷行业。

征信方面,央行已经完成了对首批获准筹建的8家征信机构的最终审核工作,牌照有望在8月初下发,第二轮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将加入牌照争夺混战,其中也有多家P2P网贷平台参与竞争。

行业本月成交额为853.8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本月全国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12.70%,较上月13.50%,环比下降了6.30%。本月平均综合年利率继续走低,首次穿破13%,达到历史新低。本月标的的平均期限为6.42个月,较上月份5.4个月,延长了1.02个月。本月投资人数发生暴涨,日均达到24.33万人,较6月份日均18.5万人,环比增加了31.51%,创下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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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月数据分析

(一)P2P网贷成交额

如图表1所示,20xx年7月份,全国P2P网贷成交额为853.89亿元,较20xx年6月的653.55亿元持续上涨,环比增加了30.65%;与20xx年7月份278.92亿元相比,同比增加了206.14%。

上月,P2P网贷行业遭到股市重挫,行业的投资资金不断外流,全国P2P网贷成交额继年初之后再度回落。本月,由于股市的震荡起伏,负面信息不断,迫使部分股市投资者转回较为稳定的P2P网贷投资,再加上国家终于出台了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规,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地位,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给P2P网贷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并一定程度上普及了P2P网贷投资的理念。凭借以上两大利好,7月的P2P网贷全国成交额一改颓靡,直破800亿元大关,再创历史新高。

图表1:2014.7-2015.7全国P2P网贷成交额情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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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划分来看,20xx年7月份成交额前三名,分别为:广东省250.95亿元、北京市233.90亿元、浙江省137.14亿元。他们分别较上月增加了51.66亿元、67.47亿元、18.53亿元,增长了25.92%、40.54%、15.63%。这三省市P2P网贷平台成交额合计621.99亿元,超过了全国总数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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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20xx年7月份全国主要区域P2P网贷成交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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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

如图表3所示,20xx年7月份全国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12.70%,较上月13.50%,环比下降了6.30%;与去年7月份的18.23%比较,同比下降了43.54%。本月平均综合年利率继续走低,首次穿破13%,达到历史新低。其中,7月份平均综合年利率最低前三名分别是重庆市9.78%、上海市11.24%、福建省11.53%。他们分别较上月下降了0.44%、0.48%、2.09%。

从业务资产端的来源,到平台的商业模式,再到平台的运营成本,P2P网贷平台开始注重规避风险,由最初的重量不重质的野蛮生长模式,转为主要与优质资产端合作的稳健模式。随着平台今后接触的借款人资质不断提高,利率还会进一步降低,目前P2P网贷平台的综合年利率已处于触底区间。

图表3:2014.7-2015.7,全国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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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P2P网贷平均期限

如图表4所示,20xx年7月份全国P2P网贷平均期限为6.42个月,较上月份5.4个月,延长了1.02个月,环比增长了18.89%;较上年同期5.39个月,延长了1.03个月,同比增长19.11%。其中,7月份全国P2P网贷平均期限最长的是上海市P2P网贷平台15.64个月,其次是北京市8.44个月、山西省8.15个月。他们分别较上个月增长了22.25%、下降了2.73%、降低了0.98%。

图表4:2014.7-2015.7,全国P2P网贷每月标的平均期限图(单位: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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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P2P网贷参与人数

如图表5示,20xx年7月份,全国P2P网贷参与人数日均24.33万人,较6月份日均18.5万人,环比增加了31.51%,并创下历史新高。与去年同期日均7.01万人比较,增加了13.64万人,同比上升了247.08%。实际参与人数会大于上述数据,因为部分平台一直没有公开披露其参与人数,无法统计。

随着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扶植,人们投资理财观念的普及,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势必会有愈来愈多的投资人涌入P2P投资领域。

图表5:2014.7-2015.7,每月网贷日均参与人数(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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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P2P网贷平台数量和贷款余额

截止20xx年7月底,全国共有3846家P2P网贷平台,较6月底(3547家)新增加了299家。

截止20xx年7月底,全国P2P网贷的贷款余额2708.97亿元,同比(较去年7月底)增长219.35%,环比(较上月)增长14.64%。7月份全国P2P网贷贷款余额创历史新高。

(六)问题平台及主动停业平台

如图表6所示,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平台及主动停业平台,20xx年7月份新发生126家,与上月持平,比去年11家同期增加115家。

随着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出炉,以及平台间竞争的白热化,未来几个月将是平台发生问题和主动停业的爆发期。一方面平台要根据政策开始转型,比如去担保化,明确信息中介的地位,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等,如果转型成本过高或者新模式运营经验不足,极有可能发生问题;另一方面,指导意见的出台让行业开始有章可循,但也为行业设定了一个限制框架,平台本身开始结合政策反思自己的发展战略,如果觉得利润区间过小,政策限制与发展规划不符,那么平台可能会选择主动停业。

图表6:2014.7-2015.7,问题平台总数(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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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月热点分析

(一)7月份舆情走势

根据网贷舆情监控系统显示,7月份P2P行业舆情走势见下图:

从7月份P2P网贷新闻舆情走势图可知,在本月度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持续保持高位,主要事件为7月12日证监会发文清理股票配资平台,各地区P2P行业半年报出台推高舆情热度。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业界和媒体对其做了大量解读。

(二)7月份行业舆情话题

根据网贷舆情监控系统统计结果,选取本月度舆情指数较高的话题排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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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P2P网贷行业本月度热门话题有:互金指导意见出台、P2P平台的资金托管、P2P与征信、第三方支付、P2P与上市公司、资金担保、资金池、行业协会、P2P监管与股票配资等等。

互金指导意见:7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被写入其中,P2P由此正名。业界和媒体纷纷预测,接下来P2P监管细则可能将正式亮相。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涉足到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都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明确了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由此开始,互联网金融长期以来的野蛮式生长时代已结束,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企业将面临淘汰。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第三方支付只能做支付通道,对其虚拟账户功能做出限制。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引导P2P平台与银行开展资金存管,清理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7月份P2P行业大件事盘点

1.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业务。”媒体预测,接下来P2P监管细则可能将正式亮相,行业监管方面将有规可依;另一方面,首批迈进B轮融资的P2P公司遥不可及的上市梦可能缩短。

2.互金指导意见出台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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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监会P2P监管细则已成文,发布时间未定

央行的互金指导意见只是一份框架性文件,但在P2P从业人员看来,《指导意见》出台后,需要银监会解答的问题还有很多。有媒体报道称,目前银监会的P2P监管细则已经成文,只是发布时间尚未确定。

4.江苏省123家P2P网贷平台:资金将统一托管

7月27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与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江苏省P2P网贷平台资金将统一进行托管。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说,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中心是我省最大的第三方支付结算企业,年交易额超过200亿元,具备相应的技术,网贷平台资金托管后,能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运营安全

5.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挂牌成立百家企业加入

7月28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该协会自20xx年11月开始筹建,目前入会的企业中,涵盖了P2P、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垂直搜索平台、银行、证券、基金等多种业态。经会员投票表决,平安集团当选为会长单位,并由其总经理任汇川担任会长。

6.央行出台非银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回归支付通道,摒去日益形成的清算功能。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第三方支付规定”。

7.国开行领衔注资,开鑫贷增资2亿元

7月16日,据开鑫贷副总经理周治翰透露,相关股东将出资2亿元将开鑫贷注册资本金由目前的1000万元增加至1.4亿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预计本月将完成全部增资手续。周治翰表示,本轮增资由国开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领衔,并吸收数家金融企业入股,覆盖信托、再担保等领域,可以为开鑫贷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

8.衢州市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涉P2P平台大案

6月25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宝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辉集资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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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案。被告人周辉自20xx年以来,以100万元注册资金在网上集资10亿余元。法庭上,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就被告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展开辩论。43名投资人对周辉表示谅解,请求对其减轻处罚,并表示除扣押的财产外,自愿放弃余下的债权。

9.证监会清理配资加速P2P洗牌

7月12日晚18点42分,证监会办公厅官方微信“证监会发布”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规范不合规的场外配资行为。其中,针对“互联网+”的平台配资,证监会特别指出,请各“互联网+”平台、媒体单位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此类违法宣传和广告信息。分析指出,对于此前专注做股票配资的P2P平台,要么彻底停止业务,要么是资产端转型。

10.P2P跑路案:优易网法定代表人一审获刑14年

近日,“网贷第一案”优易网案件正式宣判,被告人木某、黄某近日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9年,并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17万元,发还相关被害人,成为P2P首例集资诈骗罪定性案件。

11.黄奇帆批P2P像开赌场重庆已停P2P公司注册

最近,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公开批评P2P互联网金融。他认为,中国P2P实际就像是开一个赌场。P2P实际是“偏离了金融基本原则和规律”的情况下,在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差不多的借贷业务。黄奇帆明确指出:让它像蝗虫一样增长是对老百姓极度地不负责,所以重庆严格控制。据了解,去年年底,重庆市已经暂停担保公司、小贷公司、P2P等一类网贷公司的注册登记,黄奇帆要求工商局对凡涉及金融业务的公司一律按照老规矩“先证后照”的方式审批,而绝不能“先照后证”。

12.首份P2P履约保险诞生,平台借保险做增信

日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首次为P2P投资人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战略合作。只要投资人在P2P平台上投资,即可以根据投资人个人意愿购买人保推出的履约保险,如果投资人投出的资金无法收回,将由人保进行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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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月重点事件分析——从指导意见到细则还有多远?

20xx年7月18日,互联网金融行业平地一声雷,暌违已久的互联网金融法规终于尘埃落地。由央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旨在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同时明确各部门监管分工,从宏观方面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第一个法规,确立了行业的整体发展框架和方向。在过去的几年,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板块,一直处于鱼龙混杂、监管缺乏的状态,业内人士迷茫摸索,大型机构对是否进入该行业摇摆不定,一些政府部门对行业的疯长不知是应该及时遏制还是鼓励引导。法规的出炉,等于是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吃了一个定心丸,行业的平台的发展规划开始有章可循,互联网金融概念普及程度得到提高,相关政府部门也可以开始积极的对待行业发展,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

文件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地位,后续会相继推出行业细则,但对于网贷行业来说,从宏观调控到细则出台,中间困难重重,网贷行业想要规范化发展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文件包含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内容。以下,我们一起来看文件中关于网贷部分的内容,并依此推出未来的细则方向和可能碰到的问题。

(一)明确网贷平台的中介性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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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政府已经将网贷平台确立为信息中介地位,平台要去担保已是大势所趋。P2P去担保化一直是行业里的热门话题,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平台过客成本、吸引投资人、风险转移、投资人教育等多方面的权衡。P2P平台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对投资人进行本息保障,已经超出了一个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再加上很多平台缺乏对自身风险及合作机构风险的有效把控,一旦发生较大的坏账,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垫付,平台该倒闭还得倒闭,本息保障最终也沦为一个噱头。

去担保化不仅可以保护平台免受坏账的牵连,还在法律层面上明确平台地位,使平台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规范。目前,P2P平台既要跟着国家的政策走--去担保化,又要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金额保障,保持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进行转型:1.构建风险备付金制度;2.实行风险转移,由第三方合作机构进行保障。

在P2P行业里,风险备付金是指平台在每笔撮合成功的借款中,从投资人的收益或借款人的借款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当投资人在平台上投资的标的出现逾期或坏账时,平台将通过风险备用金保障投资人在该项标的的投资本金和利息。风险备付金体现出一种风险共担的理念,是去担保的大环境下,一种值得探索和完善的保障制度。

不过,在去担保化的进程中,将标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模式最受推崇。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借款人违约成本低等原因,P2P平台无法实现百分之百的线上审核,因此,与第三方机构,如小贷公司、保理公司等机构合作,既能解决核实借款人资质的问题,又能将风险转移给他们,由它们负责对投资人进行垫付,此外,平台也依此规避风险和维持自己的中介性,可谓是一举多得。

(二)网贷平台的客户资金要交由银行存管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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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网贷平台的客户资金必须要交由银行存管。在这里,我们要注意指导意见的用词,银行只是对资金存管,而不是监管。存管意味着银行只负责对网贷平台客户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与第三方支付一样,将平台资金与客户资金最大限度隔离开来,但不负责标的的真实性。如果是监管,意味着银行还要去核实平台标的的真实性和资金的真实去向,这将大大增加银行的成本。如果只是存管,银行对平台资金的管理与普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大体一致,只能说银行在IT系统安全性以及背书方面有先天优势,有利于为平台增信,吸引更多的投资人。

因此,无论是第三方支付托管还是银行资金存管,目前只能做到资金渠道和资金账户监管,对借款人以及标的的真实性依然无能为力。因为平台如果要取走存管在银行的钱,只需要借助几个熟人的身份发假标,将资金转到自己的他们账户即可。再者,对于主营业务是债权转让的平台,即主要是在平台上那个转售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债权包。这些债权都是合作机构先放款后形成的,该类平台如果采用银行资金存管,客户资金最终是转给合作机构而不是借款人,这种情况下,资金存管就有点名存实亡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

不过,强制客户资金存管于银行有积极意义。一是增加了劣质平台的造假成本,提高行业门槛;而是通过银行的记录,对P2P平台资金流向的监测分析,一定程度上也能及早发现问题,尤其在平台出现问题时,可以清楚地追查资金的第一流向,对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有一定的帮助。在怀疑或确认平台出现问题时,资金受托方有义务冻结P2P平台及其相关账户内的资金,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

此外,该条规定可促进小平台、第三方支付与小银行的合作。由于大银行对平台的筛选比较严,设置了较高门槛,许多小平台无法与其合作。而小银行比较灵活,于是小平台为了生存,转为与小银行合作,既使自己合规化,又降低了成本,小银行因此也拉到了储蓄。第三方支付虽然痛失了网贷行业这一块业务,但由于它们进入行业较早,可以凭借自己较为成熟的体系、流程和经验为银行提供技术支持。

(三)网贷平台要进行信息披露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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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为,这一条要形成细则是难度最大的。网贷平台信息主要包括:平台基本信息、业务模式信息和标的风控信息。目前网贷行业里没有统一的或者说具有绝对份额位置的业务模式,处于一种杂乱无章的状态。实际情况上,行业目前在信息披露程度方面很难形成统一指标,因为针对不同性质的债项,披露的信息种类、数量也不同,平台同时也会根据自身的业务模式形成自己的风控体系。再者,关于信息披露程度也难以量化,比如工商注册信息要具体披露几项,是否包含实缴资本;财务风控、债项信息要披露到什么程度等等。

(四)总结

姗姗来迟的指导意见,终于弥补了网贷行业的监管空白,网贷行业从此有了正规的身份和明确的发展方向,再也不会是鱼龙混杂的局面。指导意见总体上是鼓励我国民间金融的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也将加速网贷行业的洗牌,敦促大部分平台转型和规范发展,最终帮助互联网金融行业形成自身的门槛。

目前,指导意见只是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引导,从指导意见到细则的出炉这一段时期,将是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行业,最后的爆发和创新机会,一旦细则确定,所有灰色地带都被清除,所有大程度的创新都将被遏止。

但笔者看来,由于指导意见涉及的内容较多,部门较广,要形成细则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就拿网贷行业来说,政府在对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强制要求之前,要先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披露指标和披露标准,但近期内很难做出这么一个标准,比如平台经营指标以及计算方法的统一,业内目前仍没有统一的呆坏账界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此外,业内也没有针对网贷平台IT系统的安全认证,和官方权威的针对网贷系统安全测试的方法。

因此,从指导意见到细则出台,网贷行业依然任重而道远。但互联网金融始终是一个发展趋势,身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份子,网贷行业必将能乘这股东风,实现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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