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评估项目

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评估项目

责任分解

一、组织领导(360分)

评价标准中的“组织领导”,就是要考量各试点地区如何建立和发挥政府主导机制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

(一)序号1.1 有地区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产业领导协调机构(15分)(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序号1.2有地区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旅游标准化领导机构,(18分)(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三)序号1.2.3 召开专门会议和实地督查指导试点工作(有7次以上)。(25分)

本项必须是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或实地督查指导试点工作方可计分,会议记录、工作简报、新闻报道及落实情况。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四)序号1.3 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35分)。

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有相关工作制度(即旅游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办公室,一般设在旅游委,现场检查,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五)序号1.4.1 对试点单位给予奖励及政策扶持(15分)

有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对本地区的试点单位或旅游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有奖励及扶持政策。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六)序号1.4.2 对制定旅游地方标准给予扶持奖励(有相关文件及反映落实情况的材料)(6分)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七)序号1.4.3 对优秀的企业标准给予扶持奖励(有相关文件及反映落实情况的材料)(6分)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八)序号1.4.4 相关部门对旅游标准化工作有倾斜政策(10个部门以上,有相关文件及反映落实情况的材料)(20分)

责任到位:市旅标委各成员单位

   (九)序号1.4.5 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有考核(15分)

有相关文件或材料,政府工作报告为20##年,工作计划为20##年和20##年。

责任到位:市政府督查议案室

   (十)序号1.4.6 有政府批准的旅游标准化规划(15分)

可参考《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2015)》编制,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一)序号1.4.7 编制本地区旅游标准体系表(5分)可参考《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编制,2、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二)序号1.4.8 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办法(8分)(政府规范性文件)(1、可参考《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编制;2、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三)序号1.4.9 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有专项资金支持(30分)(5000万以上)(1、包括各相关部门用于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的总和;2、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财政局

(十四)序号1.5.1 政府制定旅游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并下发,明确阶段目标、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12分)(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五)序号1.5.2 各相关部门(委办局)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1个部门2分)(共12分)(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委各成员单位

(十六)序号1.6.1 召开动员大会(8分)(有相关材料和报道)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七)序号1.6.2 当地主流媒体开辟定期专栏,进行持续宣传报道(10分)(有宣传报道材料汇总)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八)序号1.6.3 旅游政务网站上有专栏,信息资料完备,及时更新(8分)(现场网络检查)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九)序号1.6.4 结合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营造必要的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氛围(6分)(现场检查试点单位、旅游景区点设置的标牌标语、宣传画等各种宣传方式。)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序号1.6.5 在试点企业中营造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氛围(6分)(现场检查试点企业内部简报、刊物、宣传栏等宣传方式。)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一)序号1.7.1 对企业进行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宣贯培训(45分)(旅行社、旅游住宿单位、旅游景区和餐饮、购物、车船、娱乐等3类以上旅游相关企业,由试点地区统一组织,有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二)序号1.7.2 对主要企业进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培训(10分)(由试点地区统一组织本地区的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培训。有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三)序号1.7.3对旅游及相关部门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旅游标准化培训(5分)(由试点地区统一组织,有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四)序号1.8.1 定期接受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5分)(有相关记录)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五)序号1.8.2定期在旅游标准化试点信息平台发布工作简报(20分)(报送简报15份以上,有相关材料汇总)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350分)

宣传、贯彻各项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试点的主要内容,是评价试点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

(一)序号2.1基础标准的实施(43分):《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15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6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6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6分)、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生态、环境和食品卫生等相关国家标准)(10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交通局、公安局、科工信局、质监局、旅发委、环保局、药监局

(二)序号2.2 旅行社(51分)标准的实施:《旅行社服务通则》(15分)、《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12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12分)、《导游服务规范》(12分)(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的证明性材料,包括地区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进行抽检,并综合材料审核情况进行评估打分;1个试点旅行社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

(三)序号2.3旅游住宿标准的实施(50分):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25分)(星级饭店床位数占住宿总床位数比例15%以上、星级饭店数量在本省内排名前三名,提供统计资料,有省旅游局证明性材料);

《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5分)(三星级以上饭店达标率在90%以上。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的证明性材料,包括地区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现场抽检。);

《绿色旅游饭店》(10分)(三星级饭店中50%以上为绿色旅游饭店。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的证明性材料,包括地区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现场抽检。)

《旅游饭店节能减排指引》标准在星级饭店中得到良好实施(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标准在星级饭店中得到充分宣传与实施(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

(四)序号2.4 旅游景区标准的实施(50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25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参评率85%以上,提供统计资料;A级景区数量本省内排名前三名,有省旅游局证明性材料)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1个试点景区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5分)(3A级以上景区游客中心达标率70%以上,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证明性材料,包括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进行抽检。)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标准在A级景区中得到充分宣传与实施(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评估组现场检查。1个试点景区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10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1个试点景区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规划发展处)

(五)序号2.5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准的实施(《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20分)(有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海旅集团

(六)序号2.6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标准的实施(25分)

分布合理,满足游客需求。交通枢纽(5分)(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主要商业街区和特色街区(5分);主要景区点等游客集散地(5分);符合《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的要求(10分),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咨询中心扣1-2分。

责任部门:海旅集团

(七)序号2.7旅游厕所标准的实施(25分):

分布合理,满足游客需求(15):旅游景区(5分)、旅游线路中(5分)、其它游客集中区域(5分)(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结合现场检查)

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要求(10分)(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咨询中心扣1-2分)

责任部门:市环卫局(规划建设处)

(八)序号2.8 旅游餐馆(《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16分)

数量:有30家以上旅游餐馆(8分),质量:5家以上金盘级旅游餐馆(8分)(2家银盘级餐馆算1家金盘级餐馆,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餐馆扣1-2分。)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运行处)、市旅标办

(九)序号2.9 旅游购物场所(《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10分)

有6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1家旅游购物示范店算2家旅游购物推荐店)。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购物场所扣1-3分。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运行处)、市旅标办

(十)序号2.10 旅游娱乐场所(《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8分)

有3家以上的符合标准的旅游娱乐场所。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购物场所扣1-3分。

责任部门:市文体局(市场产业处负责室内娱乐场所)、市旅发委(规划发展处负责景区点旅游娱乐场所)

(十一)序号2.11 旅游汽车公司和旅游客车(《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8分)

有4星级以上旅游汽车公司且执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汽车公司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责任部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旅游委

(十二)序号2.12 其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情况(44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5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5分)、《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5分)、《温泉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5分)、《绿色旅游景区》(4分)、《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4分)、《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4分)、《公寓(别墅)星级的划分》(4分)、《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4分)、《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4分)

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

三、地方标准(90分)

试点地区制定旅游地方标准,一是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旅游业的特点和需要,选取最能反映本地区旅游业的特色的项目作为突破口;二是应严格执行标准制定的技术规范;三是要与地方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做出高质量的地方标准。

(一)序号3.1 制定地方旅游标准(30分)

制定3项以上地方旅游标准。包括由试点地区主导(试点地区相关单位为标准提出单位或主要起草单位)或参与制定(试点地区相关单位为起草单位之一或相关人员为起草人员之一)的各类地方旅游标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规划发展处)

(二)序号3.2 地方标准实施情况(30分)

实施地方标准5项以上,由质检部门公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正在制定的2项算1项),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市旅标委

(三)序号3.3 社会住宿设施纳入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30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社会住宿管理职能,并进行标准化管理。有政府相关文件和标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

四、试点企业(110分)

主要考察试点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特别是企业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旅游企业标准是指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标准,是企业标准化水平的集中体现。随着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虽然涌现出了一批标准化水品较高的旅游龙头企业,但总体上旅游企业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还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指导。旅游标准化试点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指导和促进旅游企业全面提升内部标准化工作水平。通过试点得到不同类型旅游企业在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进而向全国的旅游企业推广。对于试点地区而言,应重点培育一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制度健全的旅游企业。试点企业其评估标准可以参照《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计分表》执行。

(一)序号4.1旅行社(5家以上,25分)、旅游景区(8家以上,25分)、旅游饭店(8家以上25分)、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30家以上,35分)

评估组现场检查试点旅行社试点工作情况,1家试点旅行社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5分。

责任部门:市旅标办

五、综合效应(90分)

考察通过旅游标准化试点,试点地区在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变化。

(一)序号5.1旅游业发展水平(40分)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15%(近两年比前两年) ,统计部门数据(20分);游客人数增长10%-12%(近两年比前两年) ,统计部门数据(20分)。

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二)序号5.2 试点单位零投诉比例90%以上(有责投诉),旅游质监部门数据(10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质监所

(三)序号5.3 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根据国家旅游局先期完成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得分(50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质监所

 

第二篇: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评估项目

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评估项目

责任分解

一、组织领导(360分)

评价标准中的“组织领导”,就是要考量各试点地区如何建立和发挥政府主导机制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

(一)序号1.1 有地区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产业领导协调机构(15分)(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序号1.2有地区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旅游标准化领导机构,(18分)(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三)序号1.2.3 召开专门会议和实地督查指导试点工作(有7次以上)。(25分)

本项必须是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或实地督查指导试点工作方可计分,会议记录、工作简报、新闻报道及落实情况。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四)序号1.3 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35分)。

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有相关工作制度(即旅游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办公室,一般设在旅游委,现场检查,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五)序号1.4.1 对试点单位给予奖励及政策扶持(15分)

有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对本地区的试点单位或旅游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有奖励及扶持政策。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六)序号1.4.2 对制定旅游地方标准给予扶持奖励(有相关文件及反映落实情况的材料)(6分)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七)序号1.4.3 对优秀的企业标准给予扶持奖励(有相关文件及反映落实情况的材料)(6分)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八)序号1.4.4 相关部门对旅游标准化工作有倾斜政策(10个部门以上,有相关文件及反映落实情况的材料)(20分)

责任到位:市旅标委各成员单位

   (九)序号1.4.5 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有考核(15分)

有相关文件或材料,政府工作报告为20##年,工作计划为20##年和20##年。

责任到位:市政府督查议案室

   (十)序号1.4.6 有政府批准的旅游标准化规划(15分)

可参考《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2015)》编制,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一)序号1.4.7 编制本地区旅游标准体系表(5分)可参考《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编制,2、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二)序号1.4.8 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办法(8分)(政府规范性文件)(1、可参考《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编制;2、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三)序号1.4.9 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有专项资金支持(30分)(5000万以上)(1、包括各相关部门用于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的总和;2、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财政局

(十四)序号1.5.1 政府制定旅游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并下发,明确阶段目标、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12分)(有相关文件)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五)序号1.5.2 各相关部门(委办局)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1个部门2分)(共12分)(有相关文件或材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委各成员单位

(十六)序号1.6.1 召开动员大会(8分)(有相关材料和报道)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七)序号1.6.2 当地主流媒体开辟定期专栏,进行持续宣传报道(10分)(有宣传报道材料汇总)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八)序号1.6.3 旅游政务网站上有专栏,信息资料完备,及时更新(8分)(现场网络检查)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十九)序号1.6.4 结合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营造必要的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氛围(6分)(现场检查试点单位、旅游景区点设置的标牌标语、宣传画等各种宣传方式。)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序号1.6.5 在试点企业中营造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氛围(6分)(现场检查试点企业内部简报、刊物、宣传栏等宣传方式。)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一)序号1.7.1 对企业进行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宣贯培训(45分)(旅行社、旅游住宿单位、旅游景区和餐饮、购物、车船、娱乐等3类以上旅游相关企业,由试点地区统一组织,有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二)序号1.7.2 对主要企业进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培训(10分)(由试点地区统一组织本地区的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培训。有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三)序号1.7.3对旅游及相关部门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旅游标准化培训(5分)(由试点地区统一组织,有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四)序号1.8.1 定期接受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5分)(有相关记录)

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十五)序号1.8.2定期在旅游标准化试点信息平台发布工作简报(20分)(报送简报15份以上,有相关材料汇总)责任到位:市旅标办

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350分)

宣传、贯彻各项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试点的主要内容,是评价试点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

(一)序号2.1基础标准的实施(43分):《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15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6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6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6分)、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生态、环境和食品卫生等相关国家标准)(10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交通局、公安局、科工信局、质监局、旅发委、环保局、药监局

(二)序号2.2 旅行社(51分)标准的实施:《旅行社服务通则》(15分)、《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12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12分)、《导游服务规范》(12分)(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的证明性材料,包括地区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进行抽检,并综合材料审核情况进行评估打分;1个试点旅行社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

(三)序号2.3旅游住宿标准的实施(50分):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25分)(星级饭店床位数占住宿总床位数比例15%以上、星级饭店数量在本省内排名前三名,提供统计资料,有省旅游局证明性材料);

《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5分)(三星级以上饭店达标率在90%以上。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的证明性材料,包括地区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现场抽检。);

《绿色旅游饭店》(10分)(三星级饭店中50%以上为绿色旅游饭店。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的证明性材料,包括地区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现场抽检。)

《旅游饭店节能减排指引》标准在星级饭店中得到良好实施(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标准在星级饭店中得到充分宣传与实施(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

(四)序号2.4 旅游景区标准的实施(50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25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参评率85%以上,提供统计资料;A级景区数量本省内排名前三名,有省旅游局证明性材料)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1个试点景区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5分)(3A级以上景区游客中心达标率70%以上,试点地区提供相关标准覆盖率证明性材料,包括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报告、地区自检报告等。评估组进行抽检。)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标准在A级景区中得到充分宣传与实施(5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评估组现场检查。1个试点景区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10分)(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1个试点景区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扣1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规划发展处)

(五)序号2.5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准的实施(《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20分)(有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海旅集团

(六)序号2.6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标准的实施(25分)

分布合理,满足游客需求。交通枢纽(5分)(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主要商业街区和特色街区(5分);主要景区点等游客集散地(5分);符合《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的要求(10分),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咨询中心扣1-2分。

责任部门:海旅集团

(七)序号2.7旅游厕所标准的实施(25分):

分布合理,满足游客需求(15):旅游景区(5分)、旅游线路中(5分)、其它游客集中区域(5分)(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结合现场检查)

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要求(10分)(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咨询中心扣1-2分)

责任部门:市环卫局(规划建设处)

(八)序号2.8 旅游餐馆(《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16分)

数量:有30家以上旅游餐馆(8分),质量:5家以上金盘级旅游餐馆(8分)(2家银盘级餐馆算1家金盘级餐馆,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餐馆扣1-2分。)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运行处)、市旅标办

(九)序号2.9 旅游购物场所(《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10分)

有6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1家旅游购物示范店算2家旅游购物推荐店)。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购物场所扣1-3分。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运行处)、市旅标办

(十)序号2.10 旅游娱乐场所(《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8分)

有3家以上的符合标准的旅游娱乐场所。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抽查,1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购物场所扣1-3分。

责任部门:市文体局(市场产业处负责室内娱乐场所)、市旅发委(规划发展处负责景区点旅游娱乐场所)

(十一)序号2.11 旅游汽车公司和旅游客车(《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8分)

有4星级以上旅游汽车公司且执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旅游汽车公司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责任部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旅游委

(十二)序号2.12 其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情况(44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5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5分)、《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5分)、《温泉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5分)、《绿色旅游景区》(4分)、《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4分)、《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4分)、《公寓(别墅)星级的划分》(4分)、《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4分)、《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4分)

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试点地区认定并提供材料供评估组审核。评估组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

三、地方标准(90分)

试点地区制定旅游地方标准,一是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旅游业的特点和需要,选取最能反映本地区旅游业的特色的项目作为突破口;二是应严格执行标准制定的技术规范;三是要与地方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做出高质量的地方标准。

(一)序号3.1 制定地方旅游标准(30分)

制定3项以上地方旅游标准。包括由试点地区主导(试点地区相关单位为标准提出单位或主要起草单位)或参与制定(试点地区相关单位为起草单位之一或相关人员为起草人员之一)的各类地方旅游标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规划发展处)

(二)序号3.2 地方标准实施情况(30分)

实施地方标准5项以上,由质检部门公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正在制定的2项算1项),试点地区提供标准落实情况的说明材料,评估组现场检查。

责任部门:市旅标委

(三)序号3.3 社会住宿设施纳入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30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社会住宿管理职能,并进行标准化管理。有政府相关文件和标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

四、试点企业(110分)

主要考察试点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特别是企业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旅游企业标准是指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标准,是企业标准化水平的集中体现。随着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虽然涌现出了一批标准化水品较高的旅游龙头企业,但总体上旅游企业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还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指导。旅游标准化试点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指导和促进旅游企业全面提升内部标准化工作水平。通过试点得到不同类型旅游企业在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进而向全国的旅游企业推广。对于试点地区而言,应重点培育一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制度健全的旅游企业。试点企业其评估标准可以参照《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计分表》执行。

(一)序号4.1旅行社(5家以上,25分)、旅游景区(8家以上,25分)、旅游饭店(8家以上25分)、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30家以上,35分)

评估组现场检查试点旅行社试点工作情况,1家试点旅行社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5分。

责任部门:市旅标办

五、综合效应(90分)

考察通过旅游标准化试点,试点地区在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变化。

(一)序号5.1旅游业发展水平(40分)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15%(近两年比前两年) ,统计部门数据(20分);游客人数增长10%-12%(近两年比前两年) ,统计部门数据(20分)。

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二)序号5.2 试点单位零投诉比例90%以上(有责投诉),旅游质监部门数据(10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质监所

(三)序号5.3 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根据国家旅游局先期完成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得分(50分)。

责任部门:市旅发委质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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