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圣乡城乡一体化的调查报告

关于三圣乡红砂村城乡一体化的调查报告

为更好更全面的了解三圣乡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和取得的成果,学校组织我们对三圣乡红砂村进行了一次实地的专业见习考查。三圣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东南部,东与龙泉驿区接壤,南与双流县相接,西连柳江办事处,北邻成龙办事处。全乡幅员面积14.17平方公里,总人口1.55万人,辖有10个行政村,73个合作社。现将调查结果做如下报告:

一、土地流转模式

三圣乡红砂村土地流转模式就是在保证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不变的前提下,把土地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等分开。村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租给别人,然后再在村里后者去城里替别人打工,工钱大约每天20多块,并且还有保险。

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并引进外来龙头企业,耕地流转给种植。在充分利用紧邻大城市的地缘优势,以及传统的花卉种植历史,因地制宜地发展旅游观光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创造性地打造了花乡农居、幸福梅林、江家菜地、东篱菊园、荷塘月色“五朵金花”, 20xx年被国家旅游总局评为AAAA级风景旅游区。所有这些都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在自愿和平衡各方利益下的前提下进行的,还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对农地土地出让权的转让协议,规定时间不等,并设上限(国家规定为30年)。使用年限满期以后,原则上政府对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农民自愿流转给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方再次流转。农民流转了土地,但是土地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农民可以把土地经营权折算入股,每五年递增10%。可以通过分红来取得回报。

二、农家乐经营状况

红砂村“花乡农居”是四川省唯一一家以川西民居风情与花卉文化为特色的国家从级景区、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在红砂村,共有上百家餐饮休闲企业,其中星级以上的农家乐占相当大的比例。现已形成“绿荫葱茏掩竹篱,花香悠然入院墙。堂前品茶听鸟叫,水榭荷边赏月光”的田园美景。

三圣乡农家乐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房屋是在原有农房的基础上采取农户出资和政府补助的形式,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旅游者前来吃、乐,修

养身心。经营农家乐的有当地的居民,也有外来的承包者,其中比较出名的是一家叫“曾家花园”的农家乐,并且还上过中央电视台的《小崔说事》,更有国家领导人和省领导人都来此做过客,这个农家乐是3星级的,经营者是这个房屋主人的女儿女婿,女儿女婿以每年5万的租金租得这套房屋的使用权,并反聘父母为自己打工,结算工资。大约红砂村有劳动力1743人,在村里的花地里和农家乐帮人打工的约800人。其实大多数的农家乐的经营模式就是这种状况,实行产、供、销一体化,观光、旅游、休闲、度假、购物、美食、消费一条龙。

成功打造出“五朵金花”模式,因地制宜,分别将幸福梅林定义为“民俗村”,江家菜地“雕塑村”、东篱菊园“摄影村”、荷塘月色“画家村”,更提升了品味,充分利用了各个地方的特色,将效用最大化。

三、农民的安置状况和补偿措施

在红砂村土地转让后,就似乎回到了集体经济的时代。但是不同的是,农民的收入是各自为政,收获自己的囊中。收入来源主要是租金(农用地和农房)、地金(插花)、薪金(花卉)、保障金(医保和养老保险)。在土地转让后,有些村民在赚钱了,就会到城里去买房来居住。而那些不愿搬走的村民是采取就地安置的办法,给他们集中建房居住。

人多地少和分散低效的传统“小农”生产,导致了农民的“不充分就业”,产生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可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低效益的“不充分农业就业”向“比较充分的农业就业”转变。同时也能解放一些劳动力转向城市发展,据调查,三圣乡大约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近6000个工作岗位。

三圣乡政府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善,使得农民资产增值,土地年租金由原来1500元/亩增加到2000元/亩,小院租金由每年3万元升至10万元。一年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达3000多万元。而农房在改造时政府的补助是每户约1.5-2万元,主要是外墙、门窗、屋顶。对经营农家乐家庭购置的餐桌、椅子、床铺、遮阳伞等经营用具实行50%直补,每户约直补5000-10000元。农房通过改造,每户政府直补约2-3万元。

四、农民的医保、社保解决办法

三圣乡之所以奇迹般转变的原因就是: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农民利益可持续发

展的土地流转,以及全面农村社保、医保体系的建立。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锦江区让失去土地的农民参加社保医保,并且政府还要给予部分财政补贴。在红砂村,凡是18周岁以上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区、乡两级政府补贴20%,村民个人负担80%;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法参照城镇职工标准执行。而社保体系,一开始是采取“自愿+强制”的方法,在第一批购买者第二月收到了278的养老保险金后,人们就变得很踊跃了,基本上就都变成了自愿了。

四、几点建议

1.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大产业和土地流转规模。

2.相关部门加强对农家乐的市场领导,扩大规模化效应,减小散户经营。

3.各个农家乐里的娱乐设施应换新的设备,户外运动设施可以增多点。

4.可以建立相应的农会,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调查报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调查报告

一、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市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山西通往中原的重要门户。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景观资源。,我市辖6县(市、区)、84个乡镇(办事处)、2286个行政村,乡村总户数49目前.95万户,总人口222.33万人(常住人口),非农业人口52.13万人,市区人口31.6万人,城镇人口(指居住在市辖区和建制镇区的人口)96.03万人,乡村人口167.38万人;总面积9422平方公里,市区面积45.3平方公里,耕地288.23万亩。

(一)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的实践基础和历史进程

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渊于城镇化建设,大体可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起步阶段(19xx年到19xx年,建市前)

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大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实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19xx年,中央颁布了新的政策,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进镇务工经商和进镇落户,广大农民积极进城进镇经商办企业,使全市城镇化水平由19xx年的8.17%提高到了19xx年的10.73%(按户籍人口计算)。

第二阶段:乡镇企业带动阶段(19xx年到19xx年)

19xx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原晋东南地区,在晋城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建市之初,市委、市政府针对中心城市功能不足,市区容量过小的弊端,制定和实施了明星乡镇战略,其基本思路是以乡镇企业带动城镇化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到19xx年底,全市发展起了巴公、南村、高都、润城等20多个年产值在7500万元以上的明星乡镇,初步形成了“群马拉车,众星捧月”的城镇化发展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的进程,使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了13.36%(按户籍人口计算)。

第三阶段:小康拉动阶段(19xx年到19xx年)

19xx年底,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市适时提出了用小康建设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的发展思路,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全市农村小康建设的总体规划,在36个建制镇重点实施了以“工业小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市场建设、科教兴镇、基础设施、农民住宅小区”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战略。使建制镇的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19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跨入了小康行列。在此期间,山西省委、省政府四次在我市召开了小康建设现场会,19xx年9月、19xx年7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分别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小康村镇建设研讨会和全国农村小康建设“九五”方略研讨会,总结推广了我市在小城镇建设及小康建设方面的经验。通过小康建设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小康乡镇——小康村——广大农村”四级辐射网络,起到了接力辐射的作用。到19xx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了16.75%(按户籍人口计算)。

第四阶段:改革推动阶段(19xx年到20xx年)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以改革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新思路。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加快推进小城镇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等文件,重点启动了巴公、北留、南村、河西、嘉峰、平城等6个小城镇的综合改革试点。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了38.4%(按常住人口计算)。

第五阶段:城乡统筹发展阶段(20xx年到20xx年)

中共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调查、认真研究,调整城镇化发展思路,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全面规划,递次推进的新思路。重点是“两个结合”:一是把加快工业化步伐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产业支撑;二是把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使中心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加快工业化建设上,牢固确立工业立市理念,围绕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这两大主题,全力构筑晋城经济的“四梁八柱”,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了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特别是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以工业相对集中区的建立带动了巴公、北留、嘉峰、马村等一批小城镇的迅速崛起。在中心城市建设上,完成了中心城市第三轮总体规划,重点建设了文体宫、游泳馆、博物馆、体育场、“两河”治理、“城中村”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使城市的功能进一步完善,辐射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加快工业化步伐和中心城市建设,对县域中心镇和重点小城镇的建设,起到了极大的带动作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3.2%(按常住人口计算)。

(二)当前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态势和有利条件

今年以来,在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大思路、大举措、大手笔精心谋划、严密策划,先后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发布了《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草案》(征求意见)公告,11月11日在阳城县召开了“全市特色城镇化建设现场会”;12月4日,王茂设市长在上海20xx年中国国际生态建设市长高峰论坛上,作了“统筹城乡生态建设,打造文明宜居城市”的精彩发言,12月5日,带领我市规划、建设、园林部门负责人,对苏州市城建和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了考察。这一系列的举措,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使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市城镇化率已上升到了43.2%,年均增长1.3个百分点,有望在近年达到全国城镇化率44.9%的水平。按照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达到30%左右时,城镇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从经济发展水平看,世界银行对全球133个国家的统计资料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700美元提高到1000—1500美元,经济步入中等发展国家行列时,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40%—60%。我市20xx年人均GDP已达到2700美元,这些均表明我市已进入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期和最佳发展机遇期,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其

有利条件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我市具备了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的经济基础。20xx年,全市GDP达416.5亿元,人均GDP为18773元(约2680美元),比全省平均高1938元,比全国平均高60元;财政总收入达96.9亿元,人均4351元,比全省平均高804元,比全国平均高479元。2006、2007两年,在山西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中,我市发展水平均居全省第二,发展指数均位居榜首。20xx年9月,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中我市位居第57位。今年我市国民生产总值有望达到460多亿元,财政总收入将突破120亿元。这些都表明,从经济实力衡量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有着明显的优势和良好基础。

二是我市具备了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的工业基础。20xx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8.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214.2亿元,建成了像富士康科技园、巴公工业园、阳城北留煤化工园区和电力园区、蟒河精细化工园区、演礼日用陶瓷园区、高平西部化工园区、特色铸造工业园区、轻工食品工业园区、南村工业园区、沁水嘉峰——端氏新型能源园区、陵川礼义工业园区等一批工业园区。乡镇企业实现了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涌现出了一批像泽州福盛钢铁、阳城皇城相府、高平厦普赛尔、陵川鸿生淀粉等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带动能力的民营企业,这些都为我市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工业基础。 三是具备了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的城镇基础。近几年来,我市举全市之力开展“五市”联创活动,先后获得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等多项全国性、全省性的荣誉称号。去年年底,我市还获得了“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市”的称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带动辐射能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我们还建成了像北留、嘉峰、巴公、马村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由建市初的8平方公里拓展到了45.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建市初的14.5万人增加到了31.6万人。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县域城市——建制乡镇——新农村“四位一体”的架构和雏形。与此同时,随着晋阳、晋焦、晋长高速公路,陵沁一级公路、端润一级公路等一批高等级公路的建成,207国道、陵沁公路等路面的综合改造,多条旅游公路的完工,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的普及,一个建设布局合理、干支相连、沟通内外、四通八达、快捷畅通的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为我市实现城乡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交通条件。

四是具备了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的农村基础。20xx年,我市农村社会总产值达568.64亿元,农村固定资产总值达211.65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95.34万千瓦,农村用电总量达6.33亿千瓦时,农村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36.6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35元,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也有较大提高,这些都为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农村基础。

目前,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正由自发统筹向自觉统筹转变,工作重心由城市为主

向城乡统筹转变,城乡发展模式由外延拓展向内涵提升转变,城市建设重点由偏重形象向提高综合承载能力转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已形成全社会共识。

二、主要困难和制约因素

目前,我市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国许多城市在统筹发展,促进城乡融合的工作中,勇于探索,富于创新,大胆实践,扎实推进,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而我市城市化水平较低,功能作用发挥不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上,仍将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中心城市发展规模、空间结构及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我市雄踞太行之巅,地处山西东南,俯瞰中原,介于太原和郑州两大都市之间。煤炭资源丰富,煤化工、冶铸业、加工业基础较好,是承接东部加工制造业转移的“桥头堡”和“中转站”,是为新型能源、煤化工、冶铸加工和电力基地提供服务的区域中心城市。但是从目前城市发展现状来看,城市规模、功能作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原城市规划起点低,致使中心城市发展空间过于狭小,限制了城市规模扩大,在项目引进、产业布局、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等方面,面临建设用地严重不足的制约,许多引进项目落不了地,只得眼睁睁地看着投资商挥手他去。二是城市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不足,社会事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科教支撑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化推进、金融服务功能、信息产业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等,均难以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日益扩大的需求。

(二)经济结构调整滞后,产业支撑体系不稳固

我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长期以来过度依赖资源发展生产,形成了以资源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经济结构调整困难重重。时至今日,发展经济仍然是紧盯资源作文章,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建设步伐缓慢。以资源经济为主体的单一的经济结构,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低,市场适应能力差,辐射和带动能力不足。再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影响,经济发展极易产生波动。特别是我市乡镇企业的萎缩,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削弱了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支撑。

(三)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呈扩大趋势

20xx年我市人口总数为222.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67.98万人;第一、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分别为4.8%和64.1%;城市居民可支配 收入为12404元,比上年增长22.4%,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435元,增长仅12.6%。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由20xx年的1.75:1扩大到20xx年的2.79:1。而且农民收入中的相当一部分,还要用于购买再生产所必须的种子、化肥、农具等生产资料。城

乡社会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已臻于完善的情况下,农村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且保障面和保障水平与城市相比都有很大差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已全面推行,但保障标准仍然很低。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来看,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全是由政府出资兴建和维护,而农村则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来建设。20xx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215亿元,其中城镇为198亿元,而投入农村的只有17亿多,无法满足广大农村发展生产、兴办社会事业、改变落后面貌的需要。我市510个欠发达村仍处于贫困状态,20xx年人均收入为2454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5.3%,2000元以下的村158个,最低的只有1150元。

(四)改革滞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配套政策不健全

一是城乡统筹的财政投入机制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供给严重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和支农资金未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财政投入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二是成长机制尚未形成。以乡村为投资主体发展乡镇企业,大量吸纳农民转移就业的渠道发生了变化,以工补农、以工兴村、以工兴镇的发展体制已经衰退,但是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新的成长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三是金融对“三农”的服务仍有许多不足,专业银行支工歧农,商业银行重工轻农,农村信用社有职无权,功能缺位,统筹城乡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四是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紧缺,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可避免地需要建设用地。另一方面,国家对土地又实行着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政策,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布局和项目建设的最关键因素。

(五)人力资源开发总体水平较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诸多障碍 首先是素质性障碍。据有关方面统计,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5.6%,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到15%,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到2%。这说明,在广大农村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其文化水平和从业技能偏低,市场经济意识较为淡薄,转移就业、创业能力均比较弱。即使走出家门,由于缺少就业竞争力,大多外出务工人员只能从事体力劳动,能够从事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只是极少数。其次是体制性障碍。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尝试性改革,但新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并未真正建立,城乡壁垒依然森严,农民进入城镇的“门槛”依然很高。特别是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在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子女入托入学、工伤意外保险等许多方面,仍然存在歧视性规定和制度性障碍。第三是市场障碍。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体制尚未完全打破。劳动力中介服务组织不健全,管理、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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