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学校车问题调查报告

公共政策学校车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近年来,我国校车事故频频发生,许多学生因此失去宝贵的生命。接二连三的校车事故引发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我国政府也针对校车问题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希望藉此解决校车问题。然而,光凭一个《校车安全条例》显然不能全面解决校车问题,校车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那么什么是校车问题,其产生的背景是什么,我们有什么解决校车问题的对策?这些是值得我们深究的,也是我们小组的主要调查内容。

关键词:校车事故、校车问题、《校车安全条例》

目录

1校车问题背景......................................................1

1.1频发的校车事故...................................1

1.2

1.3

2什么是校车问题.......................1 舆情汹汹...........................2 政策初衷及其演变.....................2

初衷...................................2 演变..................................3 2.12.2

3校车问题.............................................................3

3.1资金问题..................................3

3.2

3.3处罚标准问题..........................3 校车标准问题...........................4

3.4 实施“难”问题...........................4

3.5 校车司机问题...........................4

3.6

4校车路权问题...........................5 我国校车政策的长短期效应分析......5

4.1短期效应分析.............................5

4.2长期效应分析............................6

4.3综合分析...................................8

5对个别老师的访谈......................................8

5.1访谈对象:毛概老师 ........................................8

5.2访谈对象:社会心理学老师 ,.......................9

5.3对“其他”老师询问的整合........................................9

6解决校车问题的小组对策.........................10

6.1 A的观点...............................10

6.2 B的观点.........................................11

6.3 C 的观点...........................................11

6.4 D的观点......................................11

6.5 E的观点......................................12

6.6 F的观点......................................12

6.7 G的观点......................................13

7结语.....................................................13

一、校车问题背景

(一)频发的校车事故

20xx年3月24日,北京门头沟,一辆核定载客49人、实际载客81人(其中76名儿童)的幼儿园校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院长和一名5岁儿童死亡,3名儿童受伤。

20xx年9月26日,山西省灵石县冷泉村一辆接送学生微型面包车与大货车相撞。7名初中生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20xx年9月9日,湖南省邵阳县塘田市镇夫夷河,一艘船号为“湘邵县客0018”的客船,从夫夷江塘田市镇码头下行2公里至向荣村地段时,被滞留在河中的挖砂船钢丝绳绊住,导致侧翻下沉。当时船上共有50人(学生41人、成人9人),38人获救(其中20人受伤,12人遇难、学生9人、成人3人)。

20xx年9月13日,湖北荆州紫荆花幼儿园2名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直至当天下午放学时被发现死亡。

据统计,仅20xx年10月到今年9月,就有20余起因校车引起的事故。在中国,交通事故是儿童的第二大意外死因,占到全部儿童意外死亡的17%,每天有近40名中小学生要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二)什么是校车问题

校车问题不是一个事件本身,而是一个隐藏着众多复杂原因的社会问题。

首先,它涉及超载的问题。我国校车的超载现象很严重,尤其是农村地区,几乎每辆校车都存在着超载的记录。一个车子挤满了上下学的孩子是一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在发生事故的校车中,大多数是超员载客。超载不仅不利于学生们的健康成长,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更多人数的伤亡。

二是校车的质量问题。校车自身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以及“黑校车”泛滥。一方面,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有足够的专门校车,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有一定的保障。但是,在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只能用其他车辆来充当校车,且车辆容量有限,不得不将大量的学生同时安排到一辆车上,这样在颠簸的路上很容易伤到车内的学生。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学校用没有执照的“黑校车”接送学生,或者是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混杂运营。这都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政府的财政支持问题。校车的质量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2010 年颁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了校车必须具备的标准,现在市面上已经有达到国标的校车,但是由于售价高,学校本身无力购买,如果政府财政资金无法提供支持,校车的质量问题将始终得不到解决。

四是政府对校车的管理问题。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职责上的不清为当前政府对校车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也造成了当前校车经营上的混乱局面。

(三)舆情汹汹

层出不穷的校车安全事故,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议论。对学校,,政府教育部门的批评不绝于耳。同时,校车问题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重视。“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温家宝总理昨天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校车安全条例》的制定便始于此时。

二、政策初衷及其演变

(一)、初衷

20xx年下半年以来,校车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关注,国务院与相关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校车安全运行与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由于撤点并校、地理状况、交通条件等多种因素学生上学路途趋远,上下学交通风险增大,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温家宝总理于20xx年11月称,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

在制定政策上,一是要针对保障校车安全的主要环节,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符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二是应主要规定保障校车安全的制度规范,同时要处理好与符合国情的校车总体制度和政策的衔接。三是应考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同情况,在确立全国普遍适用的校车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同时,给地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办法留出较大空间。

(二)、演变

20xx年2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并于7月开始按相应条款强制或推荐实行。此为校车首部“国标”;

20xx年11月,《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之后,各地相继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校车安全运行与管理;

20xx年4月5日,《校车安全条例》公布实行;

20xx年4月11日,校车新国标发布并于5月1日起实施,《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由两项强制性国标《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组成;

20xx年7月4日,工信部公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之后,各省各地相继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或办法;

三、校车问题

(一)、资金问题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

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然而现在多地资金远远没有到位,且目前校车价格比较昂贵(其中有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未到位的原因),很多学校有心无力; 财政支持较少涉及私立学校,而私立学校多以幼儿园为主,他们往往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被迫停运却成为唯一的措施。

(二)、处罚标准问题

《条例》中法律责任条款,“最低处罚为200元,最高处罚为10万元,并对车辆予以没收。在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这里是两种处罚措施,但最重要的是,处分金额、处罚力度如此之低,真的能够引起相关人员及单位的重视吗?难道只有出现伤亡事故之后,才能有更严厉的处罚吗?

(三)、校车标准问题

在校车标准规定和校车生产中,对校车内饰没有明确要求,仅规定“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而生产中很多校车采用棉纺织物为内饰,同发达国家将钢板和螺丝都裸露在外,在衔接处做打磨处理 ,座椅只是简单包裹相比,我国校车诸多方面还有安全隐患。又如安全带上,新国标也无规定,国产校车多为两点式,而两点式安全带对儿童并无法起到较好保护作用,欧美国家都强制使用三点式安全带。又比如说油箱,国产校车与普通校车并无二致,极易造成二次事故,而国外经验对燃油系统做了很细致和严格的规定:比如油箱的固定强度,在受到撞击后油箱的泄漏量等等。 此外,还有在前后保险杠以及防撞钢梁上诸多问题。

(四)、实施“难”问题

多地还在实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撤点并校,增强了实施难度(目前教育部已发文暂缓,严禁盲目并校);同时多地政策上未体现出对农村地区的倾斜扶持。

在政策过渡期内很多校车上牌难,最多需经12个部门审批 ;同时,一些购进的校车都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前造(买)的车,若按《条例》规定的安全标准来衡量,这些车自然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因“原有校车过渡期时限不明,不符合《条例》要求”为由被拒绝上牌。

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上牌难、司机聘用难等问题突出,致使新校车投入运营仍重重受阻。广州市两所学校购买的新校车,却由于上不了牌照、持临时牌照上路而被当地交警扣留,被搁置在废旧车辆停车场。据调查,当地车管所不为符合国标的新校车上牌照,是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无法为其上牌照。据了解,全国范围内像广东这两所学校购置新校车却无法及时投入运营的现象并非个例。

(五)、校车司机问题

校车司机聘用难也是让许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棘手的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司机年龄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须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无不良驾驶习惯、

无犯罪记录和疾病等。同时由于目前市场上推出的校车,搭载乘客多在20人以上,按照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拥有A照驾驶执照的司机才能开校车。但是另一方面,与货车和客车司机相比,校车司机责任大,心理压力负担比较重,收入水平却不高,收入和付出不成比例。门槛高,工资低,责任大,导致校车司机招聘困难。

(六)、校车路权问题

中小学专用校车从无到有,校车上路“受欺负”现象普遍。我国虽然也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校车享有优先路权。公安部还颁布了123号令和124号令,规定校车靠边停靠时,校车所在车道和隔壁车道的车要停车等待。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被扣6分。但这些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如人意。校车上路之后并没有享受到优先行驶的特权。学生上下车被超车、停车被催促等现象普遍存在。据调查,很多市民不知道有校车优先行驶的规定,甚至连一些交警对校车避让的规定也并不知晓.

四、我国校车政策的长短期效应分析

从20xx年2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我国校车首部“国标”,到20xx年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以及之后的一系列补充,可以看出我国校车政策起步较晚,政策出台较紧促,实行时间尚短。由此产生了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对比概念。而如何正视目前为止的一系列政策,决定了今后符合我国国情的校车政策的发展方向问题。这要求我们竟要立足于政策的贯彻情况分析短期效应,又要从初衷出发预测分析长期效应。

(一)、短期效应分析

1. 学校成本增加,增加我国义务教育的负担。

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最后的结论认为,4500亿的政府买单费用太大。20xx年我国教育支出为12550亿元,4500亿为全年教育支出的三分之一。

然而,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本来就严重不足。19xx年,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世纪末占GDP比重达到4%。时至今日,这个目标仍未实现。20xx年,中国教育经费为12550.02亿元,占GDP比例为3.15%。

2. 地方政府将承担更重的责任,校车推广沦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此次《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这就意味着若草案实施后,地方政府将承担更重的责任。在财权上收而事权下放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能否胜任此项职责,颇为令人担忧。如若地方不堪重负,后果将是校车事故瞒报虚报之风更盛,校车推广沦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3. 政策起了反作用。

沈阳商业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面对着幼儿园斥资20多万元购买的崭新校车,感叹到“真的没想到,我们这么好的车,在上牌时卡壳了”。沈阳商业幼儿园负责人张成立去年11月为幼儿园选购了这辆每个座位都配备安全带,车后设有逃生门的标准校车。然而,在给校车办理牌照的过程中,园方却被告知,沈阳市内的标准校车不能上牌子,因为沈阳市交通局运管部门

所发的新增校车审批表目前只针对沈阳市郊县农村,所以沈阳商业幼儿园的校车恐怕近期真的上不了路。像这样不给安全校车发牌照,同时需求又客观存在,必然导致黑校车、不合格校车满街跑。

《条例》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还需要各地实施细则,否则该校车政策只会沦为假大空。中央和地方的实施进度上的矛盾使得校车政策反而阻碍了正常的校车使用,为学生增添了更多的安全隐患。

4. 短期内校车问题究竟能不能得到解决?

凤凰推出五期校车专题,并进行多项网友意见调查。调查中75.9%网友认为校车问题短期内不可解。他们认为校车问题实质是中国社会发展脱节的产物,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东西部发展不平衡、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差服务意识不强在这里都有体现。

(二)、长期效应分析

1. 构筑校车安全的法律基石,有助于从根本上建立健全我国校车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了一个层次高、权威性强、涵盖面广的法律依据,可以依法来处理有关问题,这反映了党和政府及时回应社会需求,重视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矛盾和焦点问题;法律保障向涉及校车安全的有关政府和部门,发出了强烈的明确信号,要求他们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职责,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有关工作。

2. 因地制宜:突出农村义务教育的优先保障。近5年出现74起校车事故,死亡人数74%都是农村学生,校车最薄弱地方在农村。

首先是农村和城镇的撤并学校带来一系列问题。随着义务制教育格局与城乡人口的变化,很多农村和城镇撤并学校,教育资源的布局改变了,大家上学要跑远路,超过前面讲的2.5公里,要专门的运输工具来运输。这个过程当中加大了出事故的概率。“撤点并校”被不少专家诟病为校车事故频发的社会根源,江苏丰县校车侧翻后,即有人指出20xx年丰县尚存各类学校264所,至20xx年仅剩157所,撤并学校力度可见一斑。根据凤凰网的调查,仅有不到3成网友认为应当废止撤点并校,而高达69.8%的网友则指出:撤点并校并无过错,错在后续措施未能跟上。

其次农村所谓的校车,都不是真正意义上最优秀的、质量最好的、驾龄和安全系数最好的车。尤其是山区,有实力的企业和司机都到外面赚钱去了,做校车生意的人只是本区或是一个镇范围以内的,某种程度上,它的车况情况并不是最好的。目前教育部门对这些车辆的考核还是比较严厉的,但是相对来说,这些车辆不安全因素多些。

此外还有多种原因:农村运输市场长期缺乏监管;农村车源稀少,公共交通不发达,乘客没有多种选择的权利,势必造成超载超员的情况;农村家庭无力负担校车成本。

因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施行重点在于保障农村校车,农村孩子的安全和教育受到保障了,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提高。

3. 通行优先:让学生和幼儿享受安全特权,为祖国花朵保驾护航

校车优先通行不是一个简单条文,而是一种导向,树立了儿童优先和教育优先的理念。校车是服务于教育的,如果全社会都能为教育发展让路,都能树立起儿童优先、教育优先的理念,那么我们的国家就有希望。

4. 权责明晰:防堵校车运营各环节隐患,明确责任人。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避免相互推诿,形成管理漏洞。《条例》更加明确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既有牵头负责的责任主体,也有部门责任主体。一旦出现校车安全事故,就知道应该追究什么人的责任。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王敬波认为,学校如果作为校车提供者,则应负有校车提供者的责任。如果是参与运营,就应该负起教育机构的职责,配合和协助校车公司在规定情况下做好安全管理。同时还必须承担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这样也避免了学校因承担太多责任而会产生更多的负担,从而为学校省出了更多的心力来从事教育工作。

5. 《条例》是绝大多数民意的充分尊重,也是对国际惯例的认可。这锻炼了政府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社会事务的能力,体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国家机构倾听民意的良好示范;也锻炼了人民对于生活中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意愿的勇气;同时这也是我国努力向国际看齐的不懈尝试与好的开端。

6. 校车制度的完善是我国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的结果。反过来又有利于我国法制制度的完善,人权制度的完善,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公民素养。另一方面,资金的不足给民间公益机构一个机会。如果能借此次校车事故彻底放开对民间慈善机构的束缚,进而推动中国社会力量的发展,改变国内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面,将是中国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新起点。

(三)、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我国的校车政策短期还是不完善的,畸形的,消极影响大过积极意义;但是长期来看,对我国的各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必经之路。就像人学会走路之前,总要跌跌撞撞。

五、对个别老师的访谈

(一)、访谈对象:毛概老师,

近来校车事故时有发生,对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其中有一项是“撤校合并”,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撤校合并”是在所难免,主要是学龄儿童减少,另外一个原因是,教师待遇太低,不愿意呆在艰苦地区。不过,教育部刚刚出台规定,1-3年级主要考虑就近办学。你们可以查查文件。

您觉得政府在校车事件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在中国,政府拥有绝对的力量。义务教育是国家根本,政府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责任。 您觉得校车应该由谁提供?是企业还是政府?为什么?

由于2的基础,校车由政府提供。

(二)、访谈对象:社会心理学老师,

外国政府、学校和家长对待校车出事问题一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做法?

认真对待,校车一般不出事。

愿意坐校车上课的学生所占的比例如何?

英国这个国家很小,以小城市居多,公共铁路和道路很发达,汽车普及率相当高(18岁的孩子一般都会开车)。大学里面是没有校车的,因为完全是由公共交通完成的。 校车设计的路线和上下停站位置是否方便快捷?

没有过系统了解。

相关企业对校车的运行一般都会提供一些什么样的支持?

校车专业化的外包是很常见的。城市公交车比校车运行得好一些,有专门针对学生的优惠月票,平均20分钟一班。

(三)、对“其他”老师询问的整合

1、您认为中国现在是否有能力在现有的财政预算上再挪出大量资金进行校车投入? 中国现在有能力,只是是否愿意这么做以及收入付出比例的问题

2、这部分的财政支出在短期和长期分别会给国家造成什么影响?

无论长期短期,这都是一项巨大的投入,政府一定不会获利甚至是亏本,但是人民对政府在心理上可能会更加满意。

就我国国情而言,校车投入这方面能否做一些招商引资,期待企业协助政府?或者,能否动员家长做一些校车方面的教育投资或储蓄?

招商引资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如何招商、是否有人愿意投资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动员家长很有必要,相信很多家长都愿意拿出一部分上补习班的前来保证孩子的安全问题。

六、解决校车问题的小组对策

(一)、A

安全性从制度的3个方面保障:校车硬件、司机素质、配备陪同老师。

由上述3方面考虑,

1.事故校车责任追究到厂商

造成许多国内校车事故(如正宁校车事件)伤亡的因素(可能非主要)之一是校车本身质量问题,比如车体不够坚硬。如果车子本身质量过硬,那么发生重大碰撞,也能一定程度缓解对车内人员的冲击,从而保护到学生的安全。

因此企业要对校车不够坚固的车体负责,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部分伤员医疗费用及死者的费用和部分由事故引起损坏的公共设施的费用。并且厂商名称向全国公开。 从第一步控制了危险发生的可能因素,这是最重要的。

2.小幅提升校车司机福利,严格上岗要求,以追求更高的安全性。由校车司机主观引起的事故和损坏因由其负责,并记入档案。(广东阳春幼儿园校车事故)

校车司机违规的处罚力度要加重。

3.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车陪同老师,上下车护送孩子,上车检查安全带等排除可能引起危险的情况。老师亦对其职能范围内的失职负责,依情况轻重予以处罚/通报批评等。(深圳校车再出事故 3岁女童身亡)期间无事故的老师予以奖励。

4.另考虑到校车运行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情况,遇校车,社会车辆主动减速让行,这点纳入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考核中,使人们养成习惯。

5.政府对校车生产厂商进行补贴。

新政策的严格要求和没有同比例上升的利润击退了许多校车厂商,政府适当提供资金援助/低息贷款/政府投资/低额缴税的方式鼓励生产。

同时这项补贴间接降低了校车的价格,惠及许多没有足够资金购买昂贵校车的学校,即间接补贴学校。

6.地方相关部门监督,定期免费对校车进行检查、维修工作(费用由国家负担),有失职行为严重予以免职,校车的安全要引起政府干部的重视。主要针对校车事故频发地区。

7.新政策在实行中难免有问题,为加速完善,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向大众或校车问题政策的执行者和厂商收集建议,一经采纳予以奖励(这是次要)。让社会各界评说,公众总能出好点子。

(二)、B

1.由国家制定出详细的校车制造标准,并制成管理条例;

2.重视校车生产方面的监管,在投入使用之间分级别审查通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或个人;

3.校车驾驶员选拔可以比普通驾照考试多一层筛选条件;

4.制定详细的交通法律法规,比如普通车辆停车时应与校车保持5m左右的距离,校车的最快速度应比一定路段的平均速度还要低;

5.为每个学校的校车评定安全等级,并将其纳入学校的评比;

6.校车可以采用企业承包制,将校车外壁提供给企业做广告,激发企业的动力并让企业有利可图;

7.责任落实到位,不要每次校车出事都由学校赔偿一笔钱就草草了事,应当将责任落实到小团体或个人;

8.对于校车超载问题要由学校层层把关,并由市交警大队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在马路上抽查校车的超载问题。

(三)、C

中国现在有能力,只是是否愿意这么做以及收入付出比例的问题

无论长期短期,这都是一项巨大的投入,政府一定不会获利甚至是亏本,但是人民对政府在心理上可能会更加满意。

招商引资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如何招商、是否有人愿意投资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动员家长很有必要,相信很多家长都愿意拿出一部分上补习班的前来保证孩子的安全问题。

(四)、D

校车政策的建议

1.给民间公益机构一个机会。校车覆盖资金严重不足。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最后的结论认为,4500亿的政府买单费用太大。20xx年我国教育支出为12550亿元,4500亿为全

年教育支出的三分之一。

然而,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本来就严重不足。教育经费欠账过多,地方财政的窘迫以及各地财政的苦乐不均,都可能使得专业校车的推广陷入僵局。而在国家财政无力无暇顾及的领域,可否给民间公益机构一个出口,也是当局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2.提高校车人员的工资。校车安全的关键在于驾驶员的素质。然而农村有A本(大客车驾驶证)的人本来就很少,这些人大多可以找到报酬较高的工作,有的月工资在8000元以上,而开校车不可能有那么高的收入,有的地方月收入还不到1000元。因此,提高校车人员的工资有助于提高驾驶员的素质。

中央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细则,避免《条例》沦为假大空。中央和地方的实施进度上的矛盾使得校车政策反而阻碍了正常的校车使用,为学生增添了更多的安全隐患。 如沈阳商业幼儿园在《条例》公布以后购置校车。然而,在给校车办理牌照的过程中,园方却被告知,沈阳市内的标准校车不能上牌子,因为沈阳市交通局运管部门所发的新增校车审批表目前只针对沈阳市郊县农村

(五)、E

每一辆校车都应该存档,有详细资料,包括车辆信息、维修情况以及司机信息等,方便对其情况了解,并进行管理;

对校车管理应该有一套系统层次,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学校,要有统一管理机制,制定大刚性政策规范校车运行,然后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大纲的条件下制定地方政策,但地方政策必须经上级机构审核通过。

制定定期抽查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六)、F

1.对校车的生产制造制定严格的标准。如:车体结构、燃油系统、刹车、转向等关键性能和车灯、视镜、车体颜色、车窗、车门、车内座椅、安全带、扶手、过道以及车载摄像设备等做出细致的规定。

2.制定严格的校车交通规则,如:校车停靠站点期间需要树立警示牌,亮信号灯等,其他车辆不得超越正在上下学生的校车。校车司机需护送要过马路的学生。

3.一些学校如果负担不起校车费用,短期内可以租赁校车。

4.采取招标承包式的校车运营模式,校车承包公司出资购买校车、雇佣司机、维持校车的日常运转。

(七)、G

考虑到我国相当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山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方财政薄弱,在贯彻中央校车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地方的特殊性,先设置一个2~3年的校车改造升级的过渡时间。在这期间,可对一些车辆进行必要的财政补贴,让其在一定时间内专门从事“校车”业务。从而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障驾驶员的基本费用,保证不超载,保证学生安全,以避免中小学生无车可作的难题。待时机成熟,再以标准的统一的正式校车替代。

鉴于校车司机难以招到的困境,建议参照公交司机的待遇,结合地方实情,提高校车司机待遇,以招揽有经验有技术的司机。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校车制度即使再完善,也难免有顾及不到的地区,因此,可以通过发展公交车等公共交通,间接解决部分学生的上下学问题。

将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作为学校布局调整的前提条件。在集中办学等涉及学校撤并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学生上下学乘车的距离、时间、费用等因素,如交通问题解决不了,就不要集中办学

七、结语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许多城乡地区存在的强烈需求的驱动,我国校车的发展已呈不可逆转之势。由于校车及其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校车的良性发展,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已成为一个急需重视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由于我国校车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制度还不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又比较复杂,涉及诸多层面上的问题,在实践中面临一些难题,其完善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进行许多的调查研究。本文的研究只是一种基础性研究,很多内容尚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在此,也希冀更多的人加入到校车安全管理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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