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招投标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一、我县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根据省、市有关招标活动行政职能划分,我县招投标活动目前主要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四个方面。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基本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我们的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审批备案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二是坚持招标备案制,项目招标前,招标人须将项目审批、招标方案核准等资料报监察部门备案。三是坚持招标公告审查制度,就公告的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审查。

(二)各司其职,全程监督

一是成立了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发改、住建、财政、监察、检察、审计、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了县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标行政职能划分,参与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研究解决招标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认真规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经审查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县政府网站、有线电视台等);三是发改、监察、检察

等单位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现场参与监督;四是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项目招标后审制度。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办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整理归档备案。

(三)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 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县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一百多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随接随查,主动出击,做到件件有答复,决不拖延推诿。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

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招投标综合监督缺位。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城建、政府采购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没有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和监督机构,县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不明确,形同虚设。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条块分割、同体监督。

(二)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投标企业在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三)权力干预市场。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领导或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投标人,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地方招投标管理规定亟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地方项目招标限额规模太小,规定投资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招标,已不切合目前经济发展实际;二是项目从

发标至开标期限过长(大、小项目均为20天),影响项目建设进展;三是按照省、市现行评标办法,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不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形同虚设。四是标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文件编制无规范模式,五花八门。五是缺少招投标牵头单位,缺乏对目前条块分割管理的统一规范,政出多门。

(五)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入手,进一步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

(一)理顺招投标监督体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客观上造成了当前监督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状况,因此,需要对招

投标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清各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把握好监督主体的角色定位,合理划分招投标监督管理权限,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健全监管机构。建议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各监管部门要在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管工作,形成自上而下、不同层次的监督,明确责任,理清角色定位。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应定位于对每项招投标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及时向监督委员会上报监管情况,及时纠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实现招投标执行机构与监管部门人员分离、机构分设、资金脱钩,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从体制上保证招投标监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使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管更加规范

面对当前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监管制度不系统,不严密的状况,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系列法规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完善招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定标

办法、合同履行的监管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操作规程;建立实施招投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和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制度,为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的行为规范,使重大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堵塞程序上的漏洞,减少随意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程序监督,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网络

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程序不规范,就难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作为监督主体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二是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把招投标活动臵于招投标监管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多重监督之下。三是形成严密的招投标监督网络。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强化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项目稽察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作用,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社会中选聘招投标监督员;发挥行业协会的资信认定、自律功能等等,形成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臵于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中,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四)改进评标办法,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

借鉴先进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推行投标报价竞争的招投标方式,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促使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做好成本核算,防止中标价过大偏离成本价。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中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通过改进评标方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遏制编制标书及评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提高招投标监管人员素质,优化招投标工作环境

首先,加强学习和宣传。强化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机关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坚决杜绝招投标中的各种权利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其次,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丰富多样、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促使

他们更好地肩负起监管的重任。第三,增强改革创新能力。鼓励监管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不断研究探索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快实现招投标工作的新飞跃。

 

第二篇: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SAWS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调查研究

第14期 (总150期) 20xx年 9月10日 ━━━━━━━━━━━━━━━━━━━━━━━━━━━━ 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研组

按:石溪镇安全监管涉及煤矿生产、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点多、面广、量大、线长,但全镇6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新化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540期)以《“微观制度体系”夯牢生产安全基石》为题,对石溪镇的安全监管主要做法作了介绍。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批示中指出:该镇的经验就是安全监管机构健全、人员充实、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并指示要进行调查总结推广。现将总局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刊发如下,以供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学习借鉴,结合各地实际就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不断进行探索实践。

关键词:安全监管 基层建设 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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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调研组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石溪镇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期间,听取了汇报,先后考察了该镇的煤矿、客运渡口、货运渡口、加油站和水泥厂;查看了街道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观看了石溪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演习,考察了一个行政村的安全管理工作。调研组还利用不同方式与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期间,还了解到四川省委书记杜青林、省长蒋巨峰同志对华建敏国务委员的批示很重视,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了批示,副省长黄彦蓉同志就推广石溪镇安全监管经验进行了安排,犍为县政府还在近日召开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石溪镇的做法。

一、石溪镇的基本情况

石溪镇是四川省第一批百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之一,下辖13个行政村、2个社区、137个村(居)民小组,人口2.33万人。辖区内有生产企业12家,主要有2个井工煤矿、2个非煤矿山、2个加油站、1个火电厂、1个水泥厂、1个制氧厂、1个玻璃制品厂等。境内公路、铁路总里程92.5公里,岷江河道穿越全境10.1公里,沿江共有4个客运渡口、8个货运渡口,船舶103只。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煤矿生产、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多个高危行业领域,点多、线长、面广,安全监管任务繁重。

在20xx年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之前,石溪镇曾经面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状况,特别是19xx年至19xx年,连续3年发生3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死亡14人,直 2

接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其中19xx年发生一起死亡7人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惨痛的事故教训使石溪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围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坚持重基层、夯基础、强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狠抓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安全监管基层建设工作,保证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石溪镇党委政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抓好基层建设工作,保证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一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监管机构。20xx年,石溪镇成立了镇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均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同时,成立了道路交通、船舶管理、矿山安全、消防安全等9个安全联组,实现了行业自律,联防联控;成立了乡镇船舶管理站,内设3个船舶安全小组,并组建了专兼结合的船舶管理员和签单发航员队伍。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二是配备和充实了安全监管人员。石溪镇克服机关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等困难,想方设法配备和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目前,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9人,占全镇干部人数的20%。镇政府还向社会招聘渡口、车站签单发航员6人,经过培训后负责客运渡口和客运车辆的签单发航工作。三是加大了安全 3

工作运转经费的投入。近三年来,镇政府先后为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摩托车、数码相机、摄像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从20xx年起,石溪镇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按每年不低于10%的增幅安排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镇财政列支了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8万元、安全工作人员各类补贴和聘用人员工资3.6万元、隐患整治资金6.4万元。据介绍,镇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享受100元津贴,激发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石溪镇政府通过建立“三长”、“一岗双责”以及“包保”责任制,推动了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在全镇形成了“抓发展必须抓安全,机关干部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了“三长”责任制。镇长、村主任、安全联组组长分别对镇、村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并规定了“三长”的具体安全管理职责。“三长”责任制的实行,明确了镇及各行政村“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推行了“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定了班子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部门干部对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发展必须抓安全。三是建立了“包保”责任制。按片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全镇划分为农村三大片,集镇一大片,分别由4名镇副职领导负责包片;行政村(社区)又按村民小组分片,由村干部负责实行包片。建立了干部包企业、包车(船)等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在负责全面组织 4

协调的同时,还分别挂联一户煤矿企业。

(三)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了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石溪镇党委政府建立了“以目标管理制度揽总,以岗位职责管人,以工作制度管事,以惩戒制度为保障”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使安全监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镇政府每年均与各行政村、社区、各安全联组和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并收取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年终根据安全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和给予奖惩。各行政村和社区全年安全生产情况均纳入目标考核,视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直至一票否决。二是完善了岗位职责。石溪镇制定了16种岗位职责,从党委书记、镇长到安委会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安全联组组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单发航(车)员,人人有责可查、有章可循、有权可使。三是完善了工作制度。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制定完善了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统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实行了安全告诫制度。对事故多发、隐患整改不力的村组和多次违章的业主,发送告诫书,并与目标考核和安全保证金挂钩。对严重违章人员或业主,由镇安委会办公室通过简易执法程序实施处罚或移交县级相关部门处理。

(四)认真开展委托执法,强化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从20xx年开始,石溪镇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实行委托执法,逐步解决了乡镇安全监管责权不统一的问题。 5

受县交警、消防、交通、运管、海事、农机监管等部门委托,目前,石溪镇享有安全生产检查权以及部分安全监管处罚权,执法人员为镇委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镇安办专职人员。在执法权限方面,明确委托执法人员对屡教不改、多次违章的个人可实行50元以下的处罚,对多次提出批评和建议仍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可实行1000元以下的处罚。石溪镇还积极组织委托执法人员参加县安委会举办的委托执法培训班,加强对执法程序、执法方式以及安全检查等有关规定和知识的学习。目前,四川省法制办已给培训合格的委托执法人员办理了检查证件。

在认真做好委托执法工作的同时,石溪镇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委托执法的有力条件,积极促进全镇的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坚持每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安全巡查、节假日时段重点检查相结合,分行业、分片区对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由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对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重点整治的隐患,并对重点整治事项予以挂牌公示,明确隐患整治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督查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对隐患整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20xx年以来石溪镇共整改重点隐患209项。四是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整顿的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以来,全镇共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15次、水上交通专项整治12次、煤矿安全专项整治5次。

(五)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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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镇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四主两员”(车主、船主、业主、矿主和安全员、操作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一是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了“百日安全”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深入开展了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码头为主要内容的“五进”活动。通过老年歌舞队、组织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小册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安全法规、安全自救等方面的宣传。20xx年以来,全镇共发放安全生产小册子15000份,安全生产宣传单12万张,基本实现了全镇居民每户有一本小册子,每户有一人了解安全自救基本常识。二是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重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平均每年接受培训1个月以上,煤矿等特种作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低于30小时。三是对重点群体进行了重点教育和培训。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集中组织摩托车驾驶人员参加交通法规培训班,并邀请交警授课,提高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规范了驾驶行为。三年来,镇安委会办公室累计义务为中小学上安全教育课240余节。

(六)强化应急救援工作,提升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石溪镇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从队伍建设、预案 7

编制、救援演练等方面强化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一是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落实了应急装备。镇政府充分发挥复员转业军人的作用,建立了一支12人的义务消防队和20人的水上义务应急救援分队。义务消防队负责全镇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水上应急救援分队负责所辖区域突发水上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其日常活动经费由镇政府提供。同时,在集市、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配备消防栓、灭火器、水枪、消防沙袋、消防水袋、消防沙池等设备设施。二是狠抓预警防范,防止事故发生。镇政府统一制作了“安全管理重点部位标识图”、“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图”、“重点区域消防设施分布示意图”、“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图”等图表,明确了安全防范体系,做到了安全防范现状清楚、重点突出。在河心洲坝、地质灾害易发点、病险水库等地点落实了21名安全信息监测员。通过水情雨情传递、水上安全巡查等措施,及时发布水情雨情通报。在境内2个煤矿企业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并与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实行了联网。三是建立了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为防患于未然,镇政府牵头,对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大的隐患和危险源,都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了救援人员、救援器材,并定期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

三、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成效

石溪镇作为四川省首批“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政府关于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各项要求,在巩固创建活动成果的同时,探索出了更加适合本镇的安全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群众的安全意识明 8

显增强。通过大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大多数业主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安全生产违章现象逐年下降。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20xx年以来,全镇共硬化乡村公路10.4公里,新修乡村碎石路55公里。通过整治和整改,全镇共取缔“三无”船舶12只,销毁无证三轮车6辆,报废自用船22只,整治危房63户,排除山地灾害12处。今年,镇政府又协调资金30万元,对集镇街道进行整治,电力、通讯、广电线路全面实施地埋。三是安全事故得到了明显遏制。20xx年以来,全镇未发生一起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升。四是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明显加快。20xx年全镇经济总量12260万元,20xx年全镇经济总量实现18660万元,增加6400万元,增长了52.2%;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58元,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93元,增加935元,增长了39.7%,镇域各项事业呈现了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趋势。

四、几点建议

目前,在我国各类生产企业中,90%以上为中小企业,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乡镇,乡镇政府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而现行的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又十分薄弱:一是大多数乡镇没有安全监管机构,少数乡镇虽然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由于没有编制,只能采用兼职的办法解决人员配臵问题,致使仅有的少量监管人员也不稳定。二是由于现行法律原因,乡镇政府没有执法权,却又承 9

担着安全监管责任,责权不统一,安全监管工作很难落实。三是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绝大多数乡镇监管机构没有执法车辆和现场检查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乡镇,技术装备水平更低。以上是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基层“落实不下去”的体制上的原因。为此,调研组建议:

(一)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保证人员编制,解决普遍存在的安全监管体系基层缺位问题。

(二)确立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地位,赋予与其监管职责相称的安全监管执法权,保证责权统一,以便乡镇政府能够正确、有效地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技术装备的投入,保证其监管工作所必需的装备条件,确保安全监管人员能够履行好所担负的监管责任。

本期分送:总局党组成员、煤矿安监局领导,机关各司局,各省(区、

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网站查询:www.\调查研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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