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大农民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xx镇人大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权

益保护情况的报告

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工作。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核心任务。根据《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长人办

[2012]36号)要求,我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农民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情况

(一)、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的农民权益保护情况 自20xx年7月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我镇坚持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热情参与,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896人办理农转城业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体系:一是对承包地的权益进行保护,保障了农村居民对承包地的保留和流转权利;二是对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和附着物的权益保护,对自愿退出者按征地拆迁标准给予补偿,同时还进行购房补助,复耕土地将土地收益的85%返还给农民。目前,各项政策执行情况良好,转户居民合法权益得到政策和措施保障,转户居民同等享受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等五大社会保险、平等申请公租房、平等享受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子女平等地接受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均得到了实质性的维护。

(二)、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财产权益(承包权、宅基地、林地)的实现和维护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涉及到广大老百姓最直接的利益,打破了过去“大锅饭”式的分配方式,农民得到了实惠,能很大程度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镇加大了工作力量和经费的投入。经过各阶段工作,我镇对辖区内7000余户农户的27000余亩承包土地进行了确权,。

林地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抓好林业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明晰和稳定林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我镇对农民原油的自留山林进行了换发证,共计890份,切实确保了农民对自留山具有长期的使用权和资源的拥有权。对集体部分仍由集体经营管护,今后的收益由集体的全体村民共同分配,用均利的方式落实产权。对退耕大户(业主)的退耕地按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实行按小班地块联户发证。

加大农村房屋确权的推进力度,共计确权农村房屋6259宗,完成全镇应确权总量的95%。

(三)、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养老)建设情况

20xx年,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业务工作下放到各镇劳动

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自此,我镇逐步建立起城镇职工养老

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超龄养老保险和征

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各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截止20xx年6

月,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9287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共

有3332人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xx年参保

人数19481人,参保率高达100%。征地农转非参保人数800

余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超龄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0余人。

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二是城乡

保障制度之间缺少衔接和转换。三是社会各方面的认识尚需

进一步统一,职工参保率仍然较低。

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各种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制度;二

是加强各种险种待遇的享受人员的比对,有效的防止重复领

保。

(四)、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情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

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

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对闭

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其教育问题成为社

会、学校及家长各方所共同关心的焦点。

经过调查研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所存在的缺失主要有

以下几点:首先,被爱成了一种负担,家长工作的辛苦为孩子的学习增添了不少压力;第二,居住环境恶劣影响其成长,在城市中站住脚跟的农民,多数人的收入水平虽然远远高于家乡务农收入,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按照城市收入水平衡量,绝对水平仍然偏低。他们中多数或在城乡边缘合租廉价房居住,或住临时工棚,开小饭馆、小商铺的白天开门做生意,晚上关门全家即在铺内搭板睡觉,在这样的环境中谈不上什么学习,与城里孩子相比更是天差地别。第三,城乡差异使农民工群体的子女心理压力大。由于农民工子女家庭处于城市的边缘地位,他们的心理也开始边缘化。调查中,发现年龄较小的孩子由于不懂事,受影响较小,而年龄稍大的孩子与城市同龄人相比,显得早熟、自卑和失落。与城里同龄人相比,农民工子女总是自觉地把自己划为城市中地位较低的群体,并有这样的群体认同感,在这一群体中自我封闭。

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情况现状不容乐观,尽管政府和社会各阶层给予了高度关注,为此也出台了很好的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统筹城乡教育的大背景下影响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综合因素有很多,包括政府、社会、学校、父母和孩子本身,他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缺一不可。在整个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政府是中坚力量,是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政府要通过制定政策、全面规划、

兴办学校、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多种补助并统筹各方面的力量来实现。尤其要以加大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和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干预,促进教育公平为切入点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和城里孩子等同的受教育环境。

(五)、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就业创业合法权益保护情况

农民的就业和创业问题是关系着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我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统筹城乡劳动就业摆上议事日程。一是强化培训,助推农民就业创业,加快劳动力转移的步伐,提高农民就业技能,我镇通过社保所等窗口部门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农民,同时提供各项就业培训服务,根据市场、企业的需求,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二是协助区就业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免费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把用工信息传递到农民身边。通过长时间、多地点的招聘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和求职机会。

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期望值偏高、技能素质偏低,导致就业难。在有些人思想中不是“我要就业”,而是政府“要我就业”,对就业岗位挑肥拣瘦,丧失了一些

合适的就业机会。二是业主用工要求偏高、劳动报酬偏低,导致企业招工难。

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的对策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工作的力度。通过劳动监察执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是增加就业经费,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三要增加投入,建立就业信息网络体系,解决村里的人员编制。四是企业招工应重点从高职校中招收,村里已基本无青年人员。

(六)、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

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方面,我镇做了大量工作,指导退耕农户按技术要求对已种林木进行抚育管理,把政策宣传到位,做到退耕农户家喻户晓,使退耕林地的抚育管护成为农户的自觉行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补助粮食折现金和生活补助费及时到位并下发到农户手中,涉及户数5200户,面积13034.39亩,金额2353425.55元;

粮食直补是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各项惠民政策,我镇严格按照规定把各项补贴均纳入一卡通发放,建立财政补贴资金信息管理化平台。20xx年全镇共发放直补金485万元,使我镇农民人均增收255元。

家电下乡是中央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自实行家电下乡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家电下乡补助130万元,涉及农户2780户,直接拉动消费1320万元。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种粮直补对象的界限较为模糊,个别没有种粮的农村土地承包户也照样领着种粮直补款,这多少偏离了种粮直补的目的。

建议:政府适时制定种粮直补款领取的规范性文件,让国家的钱用在刀口上。

二、统筹城乡发展的权益维护机制建设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维护农民权益与利益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切实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部分政策落实力度不够,政策界定模糊等问题也不容忽视,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出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更好的维护农民应有的权益与利益:

(一)、出台农村土地流转办法。第一,要夯实土地流转的基础,即对农村土地、农村房屋全面确权颁证。第二,要坚持“两个不改变”的前提条件,即农村土地流转“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农民耕地承包权”,切实保护好农民的权益,防止农民永久失地。第三,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具体办法。一是明确流转方式,二是建立流转平台,三

是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四是探索土地流转市场定价办法。

(二)、逐步放宽城市户籍管制。建议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逐步剥离附属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不平等待遇,渐进式放宽城市户籍管制。比如:以在当地有合法住所(租房也行)为条件核发“居住证”,准许常住登记。持证者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就业权、初级卫生保健,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基本权利和公共服务等。

(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建议监管部门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积极到农村,建议国家对发放“三农”贷款的银行业机构,适当提高资金补贴比例,引导银行业机构将资金投向农村。

(四)、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的投入。建议通过财政拨款、社会力量等多种渠道增加投入,增强农村服务功能。如:适当提高农村最低生活补贴标准,让农村贫困人口“低有所保”;对农民自建住房和农房改造实行补贴,让农民“住有所居”。实行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教师补贴;实行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对农村孕妇住院进行补贴。

(五)、完善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议对不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第一是修改完

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为农村土地、房屋等流转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是修改完善担保法、物权法等法规,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贷款抵押提供法律支持。第三是修订《户口管理条例》,为破除二元化户籍管理体制,实现城乡人口自由流动提供法律依据。第四是建议制订《民间借贷管理条例》和《投资社区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场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任重而道远。保障农民的权益,是各项工作开展好的必要保障。我们相信,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尊重历史文化、尊重自然生态、尊重农民意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宏伟目标,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提供强大动力。

 

第二篇:人大调研报告

不断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新机制

促进代表闭会期间更好的发挥作用

乡镇人大代表处在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能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因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对基层政权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最基层的人大工作者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新路子,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内容,促使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现就我们xx镇在人大代表工作中的一些尝试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作法和体会

(一)健全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

我们xx镇现有县人大代表20名,镇人大代表65名,为方便代表活动,我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对人大代表合理分组,共分为11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活动小组设正、副组长,以便加强对代表活动的领导。

众所周知,我国代表制度的特点决定代表工作分为两大块:即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某种程度上讲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最能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过去一直有“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说法。这说明我们基层人大代 - 1 -

表工作在坚持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还没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代表作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根据实践和借鉴外地经验,我们采取了:一是开通“代表专线电话”,方便代表及时同人大主席团联系和反映问题;二是建立正副主席、主席团成员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于代表于人大主席团成员及时沟通;三是开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热线”供代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四是建立代表小组联系网络,便于及时对小组活动进行指导。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的一项重要权利和活动,在离开这一特定的时间和场合,这种权利无法行使。实际上,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会遇到很多需要人大主席团给予权威性支持的诸多问题,而此时代表的建议权几乎接近零状态。人大依法办事、人大代表依法行事,但是,在实际运行中,除部分人大代表参与镇人大组织的例行调查、视察、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活动外,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的权力几乎是随着人民代表大会的闭幕而“闭幕”。这种现状不利于代表作用的正常发挥,也不利于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权的行使。针对这些存在的现实,代表建议由静态变动态更显得刻不容缓。为便于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得到正常发挥,为便于人民群众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有效的解决。我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主席团以及各代表小组正、副组长会议,以便听取代表们 - 2 -

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普遍性、临时性的建议,并且为了使民意和民智及时得到落实,要求相关部门在最短时间内给予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及代表们的满意度报人大主席团。截至现在,人大主席团已经收到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提出的8条建议,解决了6条。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密切了人大代表同人大主席团的联系,而且能及时的了解民情、落实民意。同时也最大限度的发挥了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二)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基础。

人大代表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素质,代表法中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一些规定,缺乏明确的界定及规范化的标准。实践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质而言,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强调各种比例关系,力求照顾到方方面面、各种不同层次,从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议政能力较低,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代表素质刻不容缓。实践证明提高代表素质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工作。一是举办培训班集中培训,在每届人代会前或集中视察时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职责、权利和义务,全面系统地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认识水平;二是以会代训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进行的分散培训。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促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 - 3 -

用。

(三)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视察,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

代表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提出意见的重要活动方式,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载体。实践中,根据视察内容采取不同的视察形式,对提高代表视察实效有着积极作用。一是采取有针对性的集中视察,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例如,我们每年都要组织人大代表对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政府承诺为群众所办实事组织1—2次的集中视察,通过视察,对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专题视察。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三是暗访了解被视察对象工作的真实情况。这些视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大地增进政府对民意的体察,有效的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友挥作用的重要载体。

认真办理代表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办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几年,我们从措施上强化监督,在督办中注重落实,使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确传递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有人大主席团定期收集、统一交办、定期督察、限期落实;二是明确交办部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那个单位,什么内容要做好登记编号, - 4 -

明确承办单位;三是明确答复时间。规定承办单位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通过逐步形成一种规范的办理程序,切切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人大代表所提建议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由于乡镇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比重较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致使在收集批评、意见和建议时,要么人云亦云,要么就当“哑巴”代表,缺乏个人见解,或者仅站在个人或本村、本单位利益上考虑问题,缺乏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并且在书写形式上不能做到一事一议,不利于分口交办。

(二)代表的职责意识不强。

一部分代表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在代表活动中主动性不强,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代表维护公德决心不大。

在社会转型期,出现个别仇视社会、仇视集体、仇视干事创业人的坏分子。个别人大代表抱着“事不关己,能躲则躲”的思想,丧失基本的正义感、是非观,不敢挺身而出,听之任之一切坏现象滋生蔓延。

三、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加强对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指导,保证代表所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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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通过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形式和活动内容,让代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神圣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特别是农村的人大代表散布在最基层,一言一行相当有影响力。要通过各种培训,采取各种措施,从根本上武装他们的思想,提高他们的能力,使代表们真真正正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疏民怨的能手,成为基层政府排解困难、干事创业的得力干将,成为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的代言人。

总之,人大代表肩负的是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工作做好了就是为民办事,就是对人民负责,就是以实际行动来实践“三个代表”。代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同时,还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发挥人大代表更大、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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