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分析报告

课题分析报告

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分析

农产品物流是物流业的一个分支,指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而进行的农产品物质实体及相关信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物理性流动。就是以农业产出物为对象,通过农产品产后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等物流环节,做到农产品保值增值,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

★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则来至海南网的新闻

三亚限价猪肉投放结束 猪肉价格仍高位运行

文章时间:2011-9-15

针对猪肉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的问题,三亚从7月15日开始投放限价猪肉,至9月4日结束,共51天。9月5日,记者从三亚商务局获悉,51天,三亚共向市场(含超市)投放限价猪肉1980头,约198多吨肉品,有效遏制猪肉价格上涨势头,规范了肉品市场秩序。

投放限价猪肉有效遏制价格上涨势头

今年以来,三亚市猪肉价格连续上涨,由于生猪饲料和人工成本上涨,导致生猪出栏价格持续走高,猪肉价格同比上涨了33.4%,居民生活质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市民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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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遏制猪肉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三亚市商务局先后向3个农贸市场和6个超市按低于市场价1元/市斤的价格每天供应40头限价猪肉。据商务部门统计,这51天里,共向市场(含超市)投放限价猪肉1980头,约198多吨肉品。其中,设立了9个肉品投放点,肉品投放点覆盖了全市,让居民和游客迅速吃上便宜又放心的猪肉。

三亚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限价猪肉投放,三亚市猪肉价格上涨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并有下降趋势,猪肉价格由限价投放前24元/斤(白猪排骨)下降到22元/斤(白猪排骨)左右。

两大原因造成猪肉价格仍高位运行

虽然通过投放限价猪肉使得猪肉价格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但是猪肉价格还在高位运行,三亚商务局工作人员分析称主要由两大原因造成。一方面,生猪饲养成本高。由于饲料价格、人工费用、场地租金等上涨,总体来看饲养成本同期上涨了23%以上,造成了活体猪出厂(场)成本偏高,目前,活体猪出厂价格为20元/公斤左右,这是猪肉价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猪肉储备设施滞后。三亚市为地级城市,目前还没有建立猪肉冷藏设施,在市场出现肉品供应紧缺或价格上涨时无法利用储备肉品进行有效调节。

记者刘嘉珮

南海网

● 中国是猪肉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维持猪肉价格的合理水平, 2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近些年来,我国的猪肉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从中,我们能够看到什么?

我们看到了,作为农产品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猪肉供应市场从生产到消费以及这一过程之中的运输、加工、储存和配送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由此,更是引发了我们对我国的农产品物流的思考??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问题

就当前而言,我国的农产品物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 农产品流通渠道疲乏不畅。

⑵ 物流设施手段相对落后。

⑶ 信息化手段不能适应需要。

⑷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

⑸ 物流成本过高。

⑹ 农产品交易方式落后。

二、原因分析

⑴ 流通渠道缺乏不畅的原因:

物流链条不合理,流通时间长、消耗大、效率低、效益差; 3

运价、运力、交通基础状况和产品保鲜技术较差;流通渠道比较单一,尚未形成多渠道的营销体系。

⑵ 物流设施手段落后的原因: 首先主要是交通运力不足,其次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的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环节较为薄弱。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产值之比为1 :3 或1 :4 ,而我国为1 :0. 8 ,差距很大。 ⑶ 信息化不足的原因: 目前,农业信息网络不健全,农户居住分散,沟通渠道不畅,许多农产品信息难以收集、传递,信息化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⑷ 标准化程度低的原因: 不少产品的分类、分级、分等大都是凭人工感觉,误差过大,产品包装从材料到包装管理都没有统一标准,这给农产品的储存、运输和加工造成一定困难。同时,各物流职能部门又难以协调,不能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物流大系统,从而降低了物流效益。

⑸ 物流成本高的原因:

我国农产品的物流成本普遍偏高,很不稳定,运销成本的波动较大;地方保护主义使农副产品的跨地区外销障碍重重,无形间增加了流通成本,加大了农产品大宗物流环节的经营风险,造成了大量积压和损失。

⑹ 农产品交易方式落后的原因:

我国农产品的交易多采取“协商买卖”,即“对手交易”的方式。 “协商买卖”交易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缺点:一是协商买卖是买卖双方 4

私下议价达成交易,不是竞价成交,透明度较低,竞争性相对较弱,不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原则;二是一对一的议价需要寻找多个对手,不利于节约交易时间,不利于提高流通效率;三是对农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要求低,商品档次不高。

★特点以及建议

一、特点

根据农产品物流的概念和综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⑴ 发达的农产品物流公共设施,合理的流通网点布局。

⑵ 高信息化。

⑶ 高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

⑷ 高标准化。

⑸ 应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及市场条例指导。

二、建议

我们认为,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的几个特点,农产品物流才能够更好的发展,所以,通过分析我国的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⑴ 提高农民素质,增强现代物流意识。 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农民的市场经济观念,转变单一运输经营的观念,彻底转变“小而全,大而全”和自货自运的经营模式。

⑵ 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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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农产品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设施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农产品运载工具的开发生产,加强各种农用仓库的建设,发展农产品的加工配送中心以及产地、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⑶ 政府应为改善农产品物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在促进农产品流通过程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发挥积极作用,明确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并在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同时,在政策法规方面提供保障,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化的进程,健全行业法规,加大管理力度,保持适度竞争,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⑷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技术。

在生产上要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提高加工、包装技术;积极运用现代营销手段;适应信息化、网络化趋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网上交易。

⑸ 注重农产品的加工开发。 注重农产品的开发加工要多样化,多发展“名特稀”产品,反季节农产品;

对同种产品开发出多用途,以适应不同的消费需要;

对同种产品分成不同的等级以适应不同的消费档次;

争取实现农产品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形成梯次开发。 ⑹ 推进农产品流通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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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两大市场”,进一步延伸物流链,增强核心能力,从而尽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⑺ 立法建章,加快制订和完善相关法规。

我国也应尽快制订和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法》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等相关法规,对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规则、市场准入制度、软硬件设施管理以及违规处罚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 结束语 从开始到结束,真正的完成这份报告,我们小组用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其间,从开始的时候的迷茫,到中途的有了头绪,再到最后的大家开始分配任务及找到相关资料并最终写完这份报告,这一过程当中,我们的体会颇深。我想,最深的,莫过于,在做这份报告的时候,我们都了解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学到了很多关于农产品物流方面的知识。“我国的农产品物流需要不断发展,并在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这一句话让我们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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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行政案例分析报告

行政案例分析报告

——成都市金牛区拆迁事件 20xx年11月13日早晨,金牛区城管执法部门再次来到唐福珍的家中强制拆除唐的房屋。唐福珍站在自己天台上多次往自己身上泼汽油,以死相争,希望能够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但是执法人员并未停止拆除工作,最后唐福珍点燃自带的打火机,“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究竟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在这里被漠视,法律在这里被践踏,本应预见的流血事件却在政府官员的现场指挥下发生了。 在整个事件中反应了我国行政执法中的几个问题:

1. 行政执法部门职能的失位与越位。胡昌明家由于缺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需要依法拆除。可以从胡昌明的叙述中得知,他为办理房地产手续一直奔波于政府有关部门,但由于职能部门的推诿扯皮,房地产证书最终没能获取。这就存在一个职能部门缺位的现象。如果胡的房屋确为违章建筑,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相关处罚决定,区政府本身不具有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资格的,这又体现了一个越位的现象。

2. 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据当事人描述,群头戴钢盔、手持盾牌棍棒的人冲了上来,他们见人就打。笔者认为这样的行为与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能力主要取决于行政人员的素质,即思想水平、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无可否认,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执法队伍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也应当看到,我国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不高。目前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方面存在着把关不严,考核不全等问题。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就上岗,以致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贫乏,有的甚至不了解、不熟悉与自己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到底有哪些,在执法中常常出现错裁、错诉、错判的情况。

3. 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乏力。据有关人士透露,唐胡两家与有关部门有过多次“交锋”,期间也出现过一些不合法的行为,但是却没有出现任何部门或者来自社会方面的监督。笔者认为监督乏力,立法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监督的法律规定,致使人民群众等一些社会监督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落实。监督机制上的原因主要表现为有些监督缺乏必要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其监督作用的发挥。

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行政立法存在缺陷,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不完善,执法人员不作为等问题。

笔者就我国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几点解决办法:

1.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我国虽建立了一些先进的法律制度,但传统落后的法律观念仍严重制约这些法律的实施。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促进行政主体转变观念,坚持依法行政。

2. 加强权力机关及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首先,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其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督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

3.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目前由于我国现行的执法责任追究制

度不完善、体制不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所导致的执法责任追究不力问题,要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4. 加快和完善行政立法。当前要加快和完善行政立法,尤其是行政程序法和公开行政行为的法律。程序是法律的生命。行政执法不仅要求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合法,而且要求其行为在程序上也要合法。

我国正在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过渡阶段的“阵痛”是不可避免的,但还是希望政府部门能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能够尽早的共享中国发展的成果,让类似“唐福珍事件”消失,让屡屡出现的“暴力拆迁”成为过去,让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更加和谐。

行政管理1001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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