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 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 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 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 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6条 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1.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可以采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换和有计划地定期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会计人员的轮岗期限限定为每 年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具体对待。

3.会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的工作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

第7条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轮岗或者因故离职,都必须按企业《会计工作交接管理标准》的规定及时办清交接手续,否则不得调动、轮岗或者离职。

2.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因事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理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工作交接管理标准》办理交接手续;同样,临时离职或者因病因事暂离岗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要与临时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会计机构负责人应督促经办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

第8条 会计人员培训制度。

1.大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一支熟悉生产过程,懂得生产经营,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会计队伍。

2.做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

3.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4.建立业务学习制度,日常业务学习应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

5.企业鼓励会计人员的在职业务学历学习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9条 会计人员考核制度。

1.考核依据。根据会计人员在被考核期间的出勤状况、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效果、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表现情况为依据,会计结算部领导、营业机构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2.考核要求。考核要求客观公正,考核执行人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尽量避免因各类弹性考核指标的不当运用而使员工工作实绩和能力考核出现结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一条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

公款;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第二条 敬业爱岗,钻研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努力钻研业务和技能,参加岗位培训,坚持业务学习,

熟练运用微机,搞好会计核算,提高报帐速度和质量。

第三条 熟悉法规,做好宣传

努力学习、掌握、运用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做好宣传,热情耐心解释。

第四条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

正确编制凭证、打印帐簿(工资表等)、编报报表,保证会计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第五条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帐务处理要有依有据,不弄虚做假,不随意编造,秉公办事,一视同仁。

第六条 作风严谨,认真仔细

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电算化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要做到日清

月结,帐证、帐帐、帐表、帐实四相符。

第七条 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严格保守财务信息机密和微机

操作密码。

第八条 团结同志,礼貌待人

搞好协作,互相帮助;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的收付,依据当天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保证库存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帐的现金余额一致。

2、负责银行空白票据的领购、保管,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3、保证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致。

4、应认真填写#5@p事项、金额,确保每张#5@p填开完整规范。 出纳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3)出纳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如有未达帐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或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或总经理处理。

(5)超出限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6)会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

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第二篇: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定

会计基础知识简介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核算水平,规范企业会计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汇总表四种。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的各种原始凭证。如:进货#5@p、银钱收据等。对其审核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必须是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统一管理和使用的#5@p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河南省统一财务收款收据。

(2)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有关规定。

(3)凭证的内容必须由单位名称或姓名、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公章)、财务专用章(#5@p专用章)、经办人等要素构成,其它专用章均无效。金额计算准确无误。

(4)外来原始凭证的抬头必须是本单位的全称。

2、自制原始凭证

(1)必须使用本单位统一印制的自制原始凭证。

(2)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各栏目反映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涂改的大小写金额凭证不予报销。

(二)原始凭证汇总表

将业务内容相同而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按照规定汇总填列的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

1、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内容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填齐。

2、附件张数,不论票面大小,有一张算一张加计填列。

3、原始凭证及原始凭证汇总表的要求:

(1)签批手续必须齐全。每张凭证都应有经办人或实物验收人的签章。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坚持先批示后报帐的原则。

(2)现金或转帐的收、付款凭证在现金收付和转帐以后须加盖带有年、月、日的“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收讫”、“转帐付讫”的戳记。

(3)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为编制记帐凭证的合法依据。

(三)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是编制计帐凭证汇总表的唯一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记帐凭证的格式,统一使用公司财务审计部选定的记帐凭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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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帐凭证的日期,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填写。

3、记帐凭证所编制的会计分录,要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子目、细目使用,做到运用准确、行次端正。

4、记帐凭证的编号,按同顺序编号,一组会计分录需编制两张以上的计帐凭证时,应在顺序号后边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原始凭证附在最后一张计帐凭证后边,其附件张数要在该组会计分录的每张记帐凭证上填写同一个数字。

5、摘要的填写,每发生一个会计科目,就要有一行摘要,不能在摘要栏内点点。填写摘要时应精炼,字迹要清晰,要反映业务的本质。

6、为表明经济业务的实际联系,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要清晰明确,会计科目的排列先填写“借”方科目,后填写“贷”方科目。

7、记帐凭证的休止符号,编完会计分录后,计帐凭证出现空格时,需在空行的金额栏从有右向左划“S”符号,以表明空行注销。

8、附件张数,按组成记帐凭证的金额有一张算一张,不得将原始凭证汇总表内的附件张数计算在内。

9、记帐凭证的签章,除制证人签章外,其余签章处应由有关人员自盖,与现金出纳有关的应由出纳人员盖章。

10、记帐凭证的审核。未经专人审核,一般不能先记帐。分公司的会计记帐凭证由主管会计审核。公司财务审计部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分公司的会计记帐凭证。

(四)记帐凭证汇总表

1、记帐凭证汇总表是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汇总编制的,是登记总帐的重要依据。

2、汇总时间,根据经济业务的多少可分为20天或一个月汇总一次。

3、汇总表的日期,按汇总记帐凭证的日期填写,要注明月、日的起止日期和记帐凭证编号的起止号码。

4、余额平衡关系,记帐凭证汇总后,会计科目的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必须相等。

5、盖章要齐全,汇总表的签章处,要按各责任人的位置分别盖章。不得空位或盖错章。

6、记帐凭证汇总表的审核,由专人审核后,总帐人员凭此登记总分类帐。

(五)会计凭证的装订

1、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各类帐簿完毕后,要及时对记帐凭证整理,不得 零散存放,根据凭证多少决定装订册数,厚度不得超过3厘米。

2、整理时,将超出凭证封面过大的单据折叠好,拆掉大头针、曲别针,将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以左上角为准整齐,以每张凭证都能装订在内为准,避免装订后脱落,单据丢失。

3、凭证要按顺序号码排列,将会计凭证汇总表放在最前面。

4、凭证装订必须有凭证封面、封底,并按要求把内容填写齐全,如单位、凭证、第几册号码(册号按年顺序编号)、起止日期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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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订时在凭证左上角装订,用牛皮纸包边,必须做到装订牢固、不松懈,达到美观、整齐、不漏明线。

6、凭证装订后,要按日期、编号顺序排码整齐,按月打捆,妥善保管。

二、会计帐薄

会计帐薄按其用途可分为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序时帐和备查帐。

(一)一般规定和要求

1、帐薄格式。总帐和序时日记帐采用订本式帐薄,明细分类帐和备查帐采用活页帐。

2、不得以单代帐。

3、各式帐薄的帐头、帐尾要填写齐全。

4、帐薄启用时要详细填写“帐薄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

5、更换记帐人员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主管人员要监交,交接双方要在帐头、帐尾的交接处加盖交接人名章。

(二)记帐规则

1、记帐时必须使用钢笔和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红墨水只能在结帐、划线、改错和冲帐时使用。

2、订本式帐薄应按编定的页次逐页、逐行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也不得在行上或行下任意添写文字和数字,如发现隔页、跳行时,要将空页、空行划对角斜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签章。

3、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薄时,应将记帐凭证的各项内容详细登记,并在凭证上打“√”号,表明已登记入帐,防止重记、漏记。

4、每登满一张帐页时,应加计本页发生额总数和结余数额,应加计的发生额总数和结余数额填在逐页最后一行,并在此行“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同时将发生额总数和余额记入新转页的第一行并在该行“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5、帐薄中的数字,应紧靠行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1/2的位置。

6、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时严禁挖补、刮擦、涂抹或用退色药水更改字迹。

7、错帐更正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三种方法(即: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执行,根据帐务处理的需要采用适当更正法。采用划线更正法时必须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8、各帐户根据规定应及时结出余额。凡没有余额的帐户,在“借”或“贷” 栏用“平”字表示,余额栏在“元”格内用“0”表示。

9、月、季、年度终了,需办理结帐。

(1)需加计发生额的帐户,月、季、年的结帐方法:①月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在借贷金额栏内结出当月发生额合计,在数字的下端划红线;②季结:在季末一个月的月结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在借贷金额栏结出本季三个月度发生的累计数,在此行数字下边划单红线;③年结:在第四季度结出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合计”,借贷金额栏结出全年发生额累计数,在其数字下边划双红线。

(2)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在每月度余额下端划一道单红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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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余额下端要划双红线。

10、年度更换新帐:凡需结转老帐原余额的,可直接过到新帐帐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在年、月、日处注明某年元月1日;需要分户结转新帐余额的,必须注明详细情况,如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往来款项;要保持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以利查考。

11、本年度(即旧帐)的处理;凡有余额的帐户,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12、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明细帐,可跨年度使用,必要时再更换新帐。

13、年度旧帐结转完毕后,将活页式帐薄空白帐页撤出,按本户页数填齐编码,然后与各分类帐户合并或分别装订,再编排每册总连续号,最后加封皮,注明帐薄内容、年份及总连续页数。

(三)对帐

为保证帐薄记录完整,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准确,保证帐帐、帐表相符,建立对帐制度。

1、总帐与明细帐之间,应记一次总帐核对一次,在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将各明细帐户余额与总分类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再试算平衡。

2、银行存款日计帐与银行对帐单要求随时对帐,每月末要编制“未达帐项调节表”,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

3、现金日记帐坚持日清日结,并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发现不符,立即查找。会计主管人员要经常督促或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帐相符情况。

4、分公司库存帐余额要与仓库库存余额核对,发现差错立即查找并更正。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每年与人力资源管理部的财产帐核对一次。

6、其他账目,应结合盘点核对账目。

三、会计报表

(一)严格按照编制会计报表的规定程序进行,做好编表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各种报表。编制会计报表程序:对帐→结帐→编制报表→审核报表→报送。

(二)编制报表要数字准确,必须坚持先结帐后编表,不得以表代帐,不得先编表后结帐,违反报表编制程序。

(三)报表编出后要认真审核,数字要填写齐全,报表说明内容要完整,补充资料无遗漏,字迹要清楚,表与表之间数字要衔接,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

(四)报表编出审核后,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章、复核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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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名(章)后,装订成册,按规定报送时间,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抄送有关领导部门。

(五)报表上报时间:分公司月末会计报表必须于每月1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审计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

每年的会计报表、会计帐薄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均应集中装订,由公司财务审计部保存,按规定如期归档。

五、检查制度

为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建立检查制度,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

(一)检查内容:

检查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会计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剂成本现象;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计帐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报表是否准确,说明是否完整,报送是否及时;凭证及报表装订是否整齐,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二)检查方法:

1、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人不定期抽查;

2、分公司自查;

3、由公司财务审计部组织自查。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资产界定

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一下的,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第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审批手续和管理形式

1、审批手续: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审计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协同管理。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填报购置计划,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购置,并按核准的品种、数量、金额购置,不得超过。任何部门无权擅自购置固定资产。批准的建设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抓紧施工,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

2、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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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是集中和分散原则,即公司总部的固定资产由财务审计部设置总账和明细帐,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人力资源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分别设置登记薄,按固定资产的内容分类设置帐页,记录使用单位、增减变化情况及实物负责人等项。第二个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要对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维修和保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提前报废,要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2)依照制度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帐薄,按固定资产类别、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办法、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进行明细核算。应为融资组入的固定资产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属于临时组入的固定资产设备查薄,登记租入、使用和交还等情况。

(3)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正确计算和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及时计价入帐;对已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由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4)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取折旧,做到不错、不漏;公司选择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为5%。

(5)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次,汇总清查盘点结果,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的报批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审批手续,对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要分别按有偿转让、报废、毁损等不同情况,经批准后办理转销的账务处理。

(6)经常了解主要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运用有关核算资料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改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向公司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或建议。

第三条 在建工程的管理:对自建工程、在施工程要严格审查工程预算;完工交付使用要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参与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 对出包工程,要参与审查工程承包合同,按规定审批预付工程款;完工交付使用后,要认真审查工程决算,办理工程款清算。

第四条 对递延资产、其他资产进行价值管理。掌握各种递延资产的分摊期;正确处递延资产和待摊费用的划分。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编制购置计划,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同财务审计部设置总帐,人力资源管理部设明细卡薄,按使用部门分别记录领用、使用和报废情况。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帐报告、验资报告、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经营管理、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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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1.会计凭证:月末会计人员将会计凭证整理,按顺序排列,在便于订装的前提下采用适宜的厚度为一个保管单位订成册,装订要求坚实、整齐、美观。年终将全部会计凭证按月装入档案盒,归档时保管的会计凭证日期、编号、立卷人等项要填齐。

2.会计帐薄:按年立卷。订本帐薄归档时贴上统一格式的标签,要逐项填写清楚,盖章齐全。活页帐要加封面,帐薄使用登记表(戓卷内目录)及备考表逐项填写,会计主管及经管人签章。有关辅助帐、登记本也应按规定整理装订、编制清单,统一归档。银行对账单和未达帐调节表一起归档。

3.会计报表:要按不同的保管价值,不同类型分别组卷。报表要按其形成规律或表与表之间有机联系排列,用统一卷皮装订,填写卷内目录,不得漏项。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由参考和保管价值的分别种类按年装订,加封皮、统一编号、编写目录,归档保管。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要单独组卷。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

1.财务审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2.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要有专用箱柜要上锁,不得随意乱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认真查处。

3.会计档案要进行系统管理,做到存放整齐,系统排列,查找方便。

第五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 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公司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证明,财务主管领导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3.外公司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要有正式介绍信,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4.调阅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不准拆散原卷册,更不准抽换。

5.调阅档案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原件携带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需复印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会计档案调阅登记册上登记,由调阅人签字或盖章,归还时注销登记。

第六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接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以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起,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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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二)会计帐薄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薄 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参加销毁的有关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2.对应销毁档案中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分别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商品流通费的开支范围

第一条 依据《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流通费用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大部分,每部分又分若干子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定

司的实际情况设以下子细目:

1、运输费:指商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支付的各种运费、装卸搬运费、中转费以及同运输有关的杂费和自有汽车的养路费、油料消耗等。

2、保管费:指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保管费用,包括商品的检验、防治、保暖、冷冻、消防、通风、仓库商品挑选整理费用以及保管费用等。

3、包装费:指商品包装物的摊销支出,各种包装物品、用品。

4、保险费:指商品运输保险费及资产保险费以及单位其他资产的保险费。

5、差旅费:指为商品经营业务出差的车船费、住宿费、补助费以及出差中花费的其他费用。

6、广告费:指为宣传企业形象及商品、商品经营,在电视、报纸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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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途径所作广告的费用开支。

7、检验费:指库存商品非正常商品及正常商品合格的检验、检疫费用开支。

8、劳动保护费:指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毛巾、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费等所发生的支出。

9、商品损耗:商品在运输、保管、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和经过核批的超自然损耗,以及挑选整理发生的损耗。

10、经营人员工资:指支付给经营人员的技能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岗位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各种奖金。

11、福利费:指按经营人员工资总额14%提取的福利费。

12、售后服务费:指商品出售后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售后安装、维修、商品调换等。

13、其他费用:以上营业费用各子目未列的各种费用开支。

第三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管理和组织商品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子细目及包括范围如下:

1、管理人员工资:指支付给管理人员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加班工资、各种奖金等。

2、福利费:指按管理人员工资总额14%提取的福利费。

3、工会经费:指按企业全部工资总额2%提取的工会经费。

4、职工教育经费:指按企业全部工资总额1.5%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

5、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各项经费、各种补贴、津贴、医药费、抚恤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女工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员工大额医疗保险金、待业保险金等。

6、业务招待费:指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中按照“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所支付的各种烟酒、业务招待就餐以及小范围的娱乐性开支。

7、租赁费:指公司因经营场所或仓库设备用具等不能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而需租赁经营场所或仓库设备用具的租赁费用开支。

8、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符合低值易耗品标准列入低值易耗品的各种用具、工具、办公用品等的摊销。

9、折旧费:指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10、修理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各种用具财产的维修费。

11、费用性税金:指依税法规定应提取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12、住房公积金摊销:指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应由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其他费用:指在管理过程中不属以上子目的其他管理费用开支,含技术开发费,诉讼费、邮电费、水电费、书报资料费、印刷费、会议费、办公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年检费等开支,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商品盘盈、盘亏损失等。

9-10

第四条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企业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等。

1、利息: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包括长短期借款的利息净支出、超期贷款的加息支出、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摊销、与债券相关的溢折价摊销支出。

2、手续费:金融机构的手续费支出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营业款及维修款项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保证营业款及维修款项的及时收缴合理利用,杜绝现金漏失现象的发生,维持公平的经营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收银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操作,认真审核销售单据,代币证券、银行卡等票据,履行收银操作程序,杜绝违规操作。

二、收银人员不得利用银行卡换取现金,违者,首次退回现金,另罚50元,并扣本人5分;第二次待岗。

三、维修员工所收维修款项回公司一律及时上缴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按所上缴的金额如数开具收款收据,上缴公司财务部门。

四、送货人员送货时所收的代收款项,回公司要按规定交回。

五、维修部门所开的收款收据票据等按规定上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留于本部门,以防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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