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xx年新婚姻法解释看法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80、90后对20xx年新婚姻法解释看法的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院1102班 殷一珂

? 前言

20xx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数据整理 (略)

? 报告总结

对于“谁付首付产权归谁”,女性中6%表示赞同,37.5%认为结婚用房应该共同所有,其余表示应考虑实际生活具体要素;男性 1/4表示赞同,1%表示结婚用房应该共同所有,其余表示应考虑实际生活的具体要素。

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一行为,女性分别有1/8表示坚决不会做,另外有1/8表示必须要做,其余均表示视情况而定;男性约有1/4表示必须要做,其余均表示视情况而定。

对于婚前贷款购房个人所有这一情况可能引起的纠纷,31%女性表示纠纷主要应该来源于双方共同还贷比例无法证明,69%表示来源于房产升值后另一方能否获得补偿;22%的男性表示纠纷来源于离婚后无力还贷,22%表示来源于房产增值后另一方能否获得补偿,56%表示来源于双方共同还贷比例无法证明。

对于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住房划分问题,40%的女性表示应属被赠与人个人所有,60%表示应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57.2%的男性表示应属被赠与人个人所有,42.8%表示应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对于此次婚姻法调整解释的影响,57.2%的男性倾向于打击社会上适婚女性及家人拜金的恶劣行为,42.8%倾向于其对女性尊严的漠视和社会文明的倒退;57%的女性倾向于打击社会上适婚女性及家人拜金的恶劣行为,43%倾向于其对女性尊严的漠视和社会文明的倒退。

 

第二篇:新婚姻法解释

新婚姻法解释

2012新婚姻法全文是近日出台的司法解释三,以下为新全文。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xx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

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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