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情况报告

****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汇报

****人大常委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三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深入实施质量振兴战略,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在扶持名优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情况。

(一)注重宣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及全民质量意识

《产品质量法》特别是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实施以来,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筑牢实施《产品质量法》的社会基础。

一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组织法律培训工作。

为了学好、用好新质量法,以法律为强大的武器,努力推进我县产品质量工作。我局积极组织法律培训工作,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产品质量法》新修改的内容,以便正确地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使新修改的《产品质量法》在执法打假活动中显示出法律的威严。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

二是近三年来每年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 1

等大型法律知识宣传、质量咨询、投诉受理、真假产品识别等活动,发放《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4万余份,并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广泛合作,常年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等质量共建活动,使群众更加直接地了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

四是加强对我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的集中培训工作,使“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在全县各生产企业中得到广泛认同,共举办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1000多人。

通过系列的宣传培训活动,使执法人员及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不断提高。

(二)注重监管机制,整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一是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近三年来,我局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整顿和规范并重”的方针原则,在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实打假责任制的基础上开展多种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狠抓打假,开展了食品安全打假、涉及人身安全产品违法行为等多个专项查处行动。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84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22起。

二是提高产品质量扶持力度。我局努力实现监督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质量整体水平的目标,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证后监管,通过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年度审查以及自查、互查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获证 2

后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

加强动态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根据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守法经营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同时,还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面对面服务,了解企业困难,解决问题。如我局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到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对其申领生产许可证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主动提供免费咨询指导服务,深受企业好评。同时为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信誉度和产品知名度,使名优企业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我局积极指导、扶持名优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山西金牛矿业机械有限公司于今年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2012.4.27--2015.4.26);山西永丰汽车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今年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2012.3.9--2015.3.8)。另外,我局为了严把工业产品和食品质量关,充分发挥我局检验测试所技术职能优势,三年来共抽检煤炭样品72个、砖样48个、化肥样品108个、种子样品62个、豆制品样品126个、糕点样品93个、其他食品样品56个。协助完成国家级、省、市级监督抽查任务。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局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方面,我局加强源头监管力度,将监管检查和执法打假结合起来,重点检查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厂,对违法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围绕普查建档、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企业巡查、回访、食品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打击整治等六项制度,认真做 3

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对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重点,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办法,不断规范完善食品小作坊的生产条件,推动一批小作坊积极向生产企业过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根据省、市局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县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专门制定了《寿阳县打击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者122户,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顿、规范巩固等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行为,加强了食品生产领域监管力度。并且实行了“四专”(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人领用)制度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三)注重以质取胜,实施品牌战略。

我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切实开展质量立县、品牌兴企工作,以振兴我县经济为目标,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同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如我局积极鼓励山西环界石油钻具制造有限公司采用“API”国际标准,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对规模以上企业普查摸底,与市局完成了晋中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政府进行质量管理宏观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品牌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三年来我局倾力培育名牌产品,引领企业申报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品牌战略”是质监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在实施“品牌战略”当中,名牌培育工作又是工作重心所在。近三年来我局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掌握有关企业的第一手资 4

料,全力做好名牌培育工作。目前,我局已帮助寿阳县绿色蔬菜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寿绿”牌结球甘蓝和山西晋荞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晨亿”牌小米取得了山西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并确定了2家企业的2个产品做为今后三年的重点帮扶对象。在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面,我局帮助山西环界石油钻具制造有限公司、山西晋荞米业有限公司、寿阳县绿色蔬菜服务有限公司获得AA级质量信誉等级,帮助山西金牛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寿阳宝都煤化有限公司获得A级质量信誉等级。 名牌争创重在基础。在名牌培育过程中,我局及早明确责任,做到早安排、早行动,在充分掌握企业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大力帮助企业夯实基础。同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着力帮助企业加强基础工作,先后对20余家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计量、节能降耗等方面给予积极帮助,免费印发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方面的标准信息,同时建立质量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引导企业重视和提高产品质量。以上工作,使企业的基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另外,为有效保护“寿阳豆腐干”这一特色农产品,把“寿阳豆腐干”做成金字招牌,寿阳县质监局从20xx年开始积极与寿阳县政府沟通协调,决定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申请,对“寿阳豆腐干”给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今年一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寿阳豆腐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

地理标志是一种标示商品基本来源的重要标识,它象征商品的品质、声誉或其他特性与其来源地的密切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可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申请“寿阳豆腐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我局运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通行规则,充分发 5

挥其在整合资源、打造品牌方面的作用,提高寿阳县豆腐干产业综合竞争力,打造品牌优势的重要举措。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施品牌战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还不能形成“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一是产品质量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产品质量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广大消费者对自己合法权益认识不清,维权不够;生产者对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

二是产品质量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我局近年来按照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思路,实行了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四位一体”的区域监管工作模式,但是产品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仍然存在,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跟不上要求。我局检验检测机构规模较小,装备水平较低,满足不了企业产品检测需要,检验项目适应不了地方经济发展需求,高端检验检测能力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局对企业进行质量管理。

四是中小企业质量基础管理急需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础相对较差,质量意识及法制观念不强,产品的检测质量、服务质量、技术附加值不高;企业人才的培养和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急需加强;利用先进管理方法进行质量管理的企业较少,质量、标准、计量三大体系建设速度还不够快;工业产品质量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重生产、轻管理,重产量、轻质量,在质量方面投入严重不足;质 6

量监控体系不健全,不按标准生产、产品质量不稳定等向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五是质量立县力度不足。未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宣传其重要性,因而缺少强有力的扶持、引导、激励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发展型、成长型企业难以实现争创名优品牌,质量立县、质量兴业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缺乏统一规划,难以达到《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产品质量意识。

今后我局将把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作为实施“质量立县、品牌兴业”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措施,力求宣传效果。将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意识;将加强对产品生产者以及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真正使贯彻《产品质量法》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2、全面实施“质量立县和名牌发展”战略。按照“质量立县”总体目标要求和阶段性目标要求,把我县“质量立县”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完善质量激励机制,继续抓好名牌奖励和政府质量奖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参加中国名牌、省名牌的申报;把组织实施好名牌战略作为提高经济素质的重要环节来抓,倾力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好、市场竞争力强、品牌信誉度高的名牌产品。通过这些骨干企业、名牌产品的辐射带动效应,形成全县企业争创名牌的良好局面。

3、继续抓好质量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进一 7

步规范企业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工作,大力推广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3C”认证和先进企业的质量管理经验,促进企业优化升级;通过加强质量指标体系建设和质量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质量管理机制。

4、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质量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通过开展执法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为质量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采取各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打假工作,正面引导,扶优治劣,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寿阳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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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

情 况 汇 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把产品质量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通过抓产品质量,创优质名牌,全县产品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质量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在的工作状态

(一)坚持多措并举,优化执法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培训,逐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一是抓普法宣传。坚持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9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在县城、乡镇繁华街道设立宣传点,开展法律宣传、质量咨询、投诉受理、真假产品识别等活动,共制作宣传牌320多块,悬挂横幅76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接待现场咨询近万人次。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辟《质监园地》宣传平台,在部门网站开通质量投诉信箱,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

质量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抓教育培训。县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等单位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和案件审理制度,持之不懈的对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与企业、社区、学校等广泛合作,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等质量共建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0余期,培训人员11000多人次。通过狠抓教育培训,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法》的认识水平稳步提升,全县贯彻、遵守、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坚持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秩序。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打击和防范结合、整顿和规范并重”的方针原则,突出专项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先后开展了食品(含乳制品、豆制品、大米、蜂蜜、植物油、酱腌菜、食品添加剂等)、农资(含化肥、农机及配件、农用膜、农药等)以及液化石油气、特种设备等多项专项检查和打假活动。近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多起,案值600多万元。一是食品专项整治。年抽检上市蔬菜品种3万多个,不合格率为0.4%左右,远远低于6%的控制性标准;年抽检畜产品5000多个,没有检测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合格率为100%。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定点市场、问题乳品、餐

饮业等7大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摊贩119家,立案查处20多起,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中毒事件。二是农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的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00人次、执法车辆1600台次,检查农资、兽药、饲料等经营门店(企业)3700多家次,立案查处120多起,收缴高毒、高残和废弃农药6吨,有效净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三是PET桶专项整治。去年,县质监局联合工商、药监、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缴PET桶10000余个,目前,我县23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已将PET桶全部置换为PC桶。四是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从20xx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抽样检测,立案查处液化气中违法添加“二甲醚”的充装单位13家。五是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对全县72家109个酒类品牌进行了清理整顿,审定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酒类品牌73个,对36个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酒类品牌予以了退市处理,累计查处涉酒案件211起,销毁假冒伪劣酒 18500多瓶。

(三)坚持政府引导,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品牌战略是提升商品产品知名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抓手。20xx年以来,我县以“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县质监局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每年标准化审查企业140多家,全县工业企

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了100%。截至20xx年底,共有*县葡萄(*州葡萄)1个产品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县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7项产品获得*省名牌;*县太青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市远智鬃毛制品有限公司、*县食品厂等3家企业4项产品获得*市名牌。另外,还有10家企业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3家企业获得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5家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60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指导职能,积极扶持本地企业争创品牌。截至20xx年底,我县共有注册商标711件,持有率100%,其中市知名商标22件,省著名商标16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各级商标品牌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县还作为全市唯一的县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商标示范县”。

(四)坚持质量兴县,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奠立组织保障。20xx年,县政府制定了《*县“品牌强企、质量兴县”战略实施方案》(*政办发〔2007〕84号),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到20xx年我县产业素质目标、产品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目标、服务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企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法制建设目标、农业标准化目标、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等九项主要工作目标。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在巩固消灭无标生产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

形式引导帮助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几年来,共为50家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为96家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提高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为重点,将创牌与奖励、质量兴县与实施品牌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仅仅20xx年一年,县政府用在产品质量方面的奖励达到了60万元。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在抓监管的同时,大力加强硬件投入,建成了全市一流的县级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中心,现有检测仪器58台(套),检验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备对建材、加工食品、饲料、化肥(复混肥)、石膏(硬石膏)、煤及其制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七大类共435个参数产(商)品的检测能力。

二、现存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施品牌战略情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全民法律意识不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产品质量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广大消费者对自己合法权益认识不清,维权意识不强。

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

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基层政府的财力有限,相关的经费无法保障到位。

三是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如《产品质量法》中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生产设备、产品等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执法人员相关的强制手段,因此执行上存在一定困难,对于不合格产品的没收难以到位。另外,虽然《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生产销售者的责任义务,但无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措施,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县政府将逐步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名品名牌”的奖励扶持力度。县质监、工商等部门将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增加抽查数量,扩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综合运用曝光、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行政和法律手段。

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联动”的整治合力,共同把好产品质量关。同时,建议修改完善相关的

法律条款,譬如,对涉嫌不合格的产品,在抽样检测时,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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