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县专项清理批而未供项目用地情况报告(定稿)

平国土资发〔2011〕325号 签发人:王建军

关于平罗县2007-20xx年批而未供土地清理

整改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有效供应,规范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改善土地市场秩序,按照《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1]35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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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宁国土资办发[2011]35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务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由分管局领导负责,部门领导具体负责,立即开展加快对批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和依法处臵、盘活利用等工作。

通过清理,20xx年至20xx年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次项目(单独选址)审批的建设用地1372.6239公顷,未供面积289.7286公顷。其中:20xx年报批583.4445公顷,已供应346.270627公顷,正在实施供应13.33公顷,未供应223.84387公顷,供地率59%;20xx年报批64.6118公顷,已供应53.764604公顷,未供应10.847196公顷,供地率83.2%;20xx年报批161.7173公顷,已供应161.6860公顷,未供应0.031334公顷,供地率99.9%;20xx年报批562.8503公顷,已供应507.8441119公顷,未供应55.006181公顷,供地率90%。

二、出现批而未供土地的原因分析

1、有些项目已经供地,但因为人员调整导致一些已供项目未能及时准确录入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造成实际供地与系统反映不相符。

2、报批项目用地面积比实际供地面积大,导致一些批次的用地指标供而未尽。

3、原报批的项目没有落地,造成一直未能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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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乡规划调整,无法按原方案供地。部分项目用地经城乡规划调整后,用地范围、规划性质发生了改变,原确定的建设项目被取消,造成无法供地;部分项目用地因规划调整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留用地,由于建设资金未落实而未能立即开工建设,造成长期无法供地。

5、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业主放弃投资。部分项目业主虽已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但因国家土地税费和地价政策调整,增加了投资成本,停止办理用地手续,还有一些项目因资金断链,或者因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而放弃投资,造成项目无法供地。一些经营性用地在招拍挂过程中流拍、流挂,出现土地无效供应。

三、整改措施

1、通过专项清理,及时将清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批而未供项目用地情况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指定专人负责将20xx年至20xx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设立台帐,逐宗逐项核对,并及时将已供但未录入部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项目补录。

3、完善各乡镇塞上农民新居项目用地手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对涉及的塞上农民新居项目,限期完善供地中所需资料,并及时补录系统,使实际供地与系统反映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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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合可利用指标。针对报批面积比供地面积大的问题进行相对应面积调整;针对原报批的项目没有落地,造成未供地问题,核实未供项目地位臵、地类、权属、面积、坐标等,与20xx年新上项目用地需求对比,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将结余指标用于新项目用地供应。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批而未供用地处理意见

1、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30日以(宁政土批字[2007]56号)文件批准,将红崖子乡(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国有未利用地转用为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150.1106公顷。目前,该批次用地我县已供应土地114.901843公顷,剩余未供应土地35.208757公顷。我县拟将用于20xx年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新建项目以挂牌出让方式及时进行供应。

2、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30日以(宁政土批字[2007]58号)文件批准,将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境内国有未利用地187.0766公顷转用为国有建设用地,连同原国有建设用地57.3924公顷,总面积244.469公顷。目前,该批次用地我县已供应土地55.793779公顷,剩余未供应土地188.675221公顷,待调剂后,我县将拟占用未利用土地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及时进行供应。

(二)进一步提高供地率

我县2007-20xx年供地率有明显变化:20xx年的供地率由59%争取达到100%;20xx年供地率由83.2%争取达到100%; - 4 -

20xx年的供地率由99.9%争取达到100%;20xx年供地率由90%争取达到100%;

(三)对属于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造成未供地的,调整给急需建设项目使用;对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项目,责令其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否则取消项目用地。

(四)对因项目不落实造成批而未供的,优先调整给扩大内需项目或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使用。

(五)对城乡规划调整,造成无法及时供地的,采取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重新招商引资安排给新的建设项目使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按新的规划用途供地等其他方式处臵。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批而未供 报告

平罗县国土资源局 20xx年8月4日印发 - 5 -

 

第二篇:三资清理报告

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依据县站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相关文件通知,利用四个多月时间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核查,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县发清理方案要求,一是成立了“三资”核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个人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对各村举办了三期培训班,通过讲解制度条例、财务流程等有效的手段加强业务运行能力;三是把握关键,严格控制清理时间段及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

我镇清查小组按照清理要求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安排专人及时把核查数据上传至“农村三资清理平台”系统,并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三资”核查工作任务,且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系统管理。

据统计,全镇村集体债权总额为754265.05元,村集体债务总额为370741.9元(其中账面债务224207.2元,账外债务146534.7元),村集体资金总额为1665975.96元,固定资产总额为4543429元,资源总量为135224.78亩(其中:耕地75425.4亩,建设用地40269.22亩,集体荒滩18210.66亩,水面928.5亩,林地391亩)。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各村都建立了《出纳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流程图》、《代理会计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控制了集体资产的流失,特别是村上的固定资产得到了全面的清理。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的“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化解了社会矛盾。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和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不仅减少了集体“三资”的流失,还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干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下降,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个别村过去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不准确、租金低,有些合同未能及时履约,合同管理不完善。

二是费用开支控制不严。个别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三是业务素质欠缺。村级报账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对报账审批流程不熟悉,对制度落实有遗漏,且存在使用票据不规范现象。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对各村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熟悉业务流程,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严把合同签订关口,严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行为的正常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财务制度落实,加大村级开支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村级资金的合理流向。

总之,村级“三资”监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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