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金融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实习报告

关于农村金融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实习报告

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系别:经济系

班级:11级国贸1班

姓名:杨环

指导老师:贾红玉

日期:20xx年2月12日

关于农村金融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实习报告

关于农村金融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了解我市农村金融需求状况,促进金融更好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近期,我们对石家庄市的16农涉农企业、1864户农户进行了调查走访。在样本的选取上,兼顾传统农业、新型种养业、产业化水平较高和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等不同及村落所处经济地理环境状况等因素,样本村在所属乡镇、区内具有一般水平,有一定代表性,调查结果较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农户金融需求现状。

一、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一)各层次调查对象对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满意程度不一,但大多数表示“基本满意”。从对16家县域企业调查情况看,对金融部门服务持“基本满意”态度的有14家,占87%,持“不满意”态度的有2家,有8家企业表示目前从银行融入资金“比以前容易”;接受调查的1864户农户有1020户认为农信社服务“好”,占到54.72%,有589户认为“一般”,83户认为“差”。共有1675户农户表示存取款“方便”,1550户农户表示办理结算“方便”。

(二)企业对贷款依存度高,信贷需求旺盛。从调查情况看,银行信贷供给仍是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16家县域企

业中,以“银行贷款”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有12家,占75%;有13户企业表示当前融资更倾向于“银行借入”。企业贷款额度逐年上升,20xx年、16家企业分别从银行贷款2376万元、3108万元、2756万元,占其融资总额的57.66%、70.68%、60%,企业对信贷资金依存度较高。16家企业中有5家准备最近申请贷款,拟申请额度共820万元,信贷需求较为旺盛。

(三)农户信贷需求额度增大,贷款用途多样化。1864户农户年底贷款余额2740.62万元,年有贷款需求的有945户,占总户数的51%,拟申请贷款金额2612.6万元,期限以12个月以上居多。淄川、博山地区加工业、运输业较为发达,近年来,部分偏远山区大力开发旅游业,山区农民也逐渐摆脱种、养殖业,以经商、运输为主。调查显示,年750户贷款农户中,用于经商、运输、加工、种养植的户数分别为259户、206户、115、 92户,(中国文学家园网 )年945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中,用于经商、运输、加工、种养植的户数分别为275户、238户、129户、103户。

(四)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程度相对较高,农户贷款有效供给不足。16家县域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率分别为72.86%、71.27%,满足程度相对较高;而农户调查覆盖面相对较低,博山、淄川两区农户贷款平均覆盖面仅为24.56%,信贷有

效供给不足。据了解,农户贷款覆盖面低,主要原因是对农户贷款管理成本高,风险大,农信社对农户贷款不得不持谨慎态度。

(五)降低贷款利率,是各层次调查对象对改进农村信贷服务共同的期望。截止20xx年5月,16家企业贷款利率均上浮30%以上;与20xx年相比,有8家企业在银行贷款的利率幅度上升,6家没有变化,降低的只有1家。对于最应当改进的企业贷款政策,6户企业认为应是“降低贷款利率”,6户企业认为应为“降低准入门槛”。而对农户来说,过高的利率更成为制约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被调查农户中,能承担的利率水平在6%以下占43%,承受能力在6%-9%之间的占31%,承受能力在9%-12%之间的占9.3%,而承受能力在12%以上的仅占0.59%。目前农信贷款上浮幅度最高可达130%,即年利率12.83%,大大超过了农户的承受限度。对年有申请贷款意向的农户不申请贷款的原因,回答“利息高不敢贷”的为394户,占52.3%,回答“不知道如何办”和“不好贷、手续麻烦”的278户,占29.4%。对于贷款政策的建议,建议“降低利率”的农户为1055户,占56.6%;建议简化手续的农户为782户,占41.9%。

(六)民间借贷成为农村融资的又一重要渠道。由于银行信贷管制过严,民间借贷成为县域融资的重要渠道,借贷规模也逐年上升。20xx年、年、截止5月底,16家县域企

业共有4家发生民间借贷,其中有2户表示民间借贷是其主要融资渠道。4户企业三年间民间借贷合计金额分别为65万元、103万元、127.5万元,金额逐年上升,对银行贷款起到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接受调查的1864户农户自20xx年以来,共通过民间动工借贷形式融入资金15 02万元,融出资金807.2万元。农户间民间借贷活跃,利率水平较高。平均融出资金利率为9.94%,融入资金利率为12%。

二、农村金融需求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垄断利率,使最弱势的群体承担着最昂贵的资金价格。

作为农村信贷供给主体,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占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在贷款定价上不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区别贷款对象确定贷款利率,而是利用垄断优势,在贷款利率执行中往往实行“一浮到顶”,增加了农户的利息支出,使最弱势的农村群体承担了最高的融资成本。据调查,农户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80-100%,目前我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一年期)利率平均水平为11.86%,以1万元1年期贷款计算,每年要支付利息1186元。贷款定价过高,增加了农户融资成本,超过了农户的承受力,抑制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在我国金融组织集约化经营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设立的经营网点已基本撤销完毕,服务功能大大弱化,农村信用社成为最主要的信贷支农力量。由于信贷服务主体单一、农信社资金实力有限,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平山区为例,目前该区有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47家,农行和农信社共28家,占59.5%,而面向农村产业的金融机构只有农信社的12家,占比不到26%,在这些信用社中还有部分信用社只吸收存款,贷款力度很弱,面对农村经济向工业化发展的现实情况和农民对资金需求的多样化,单一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无法满足农民资金需求多样化。

(三)农村金融机构制度设计缺陷,阻碍信贷市场开拓。 一是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增加了放贷压力。自19xx年开始,我市农信系统开始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20xx年开始,实行信贷人员终身责任。由于农业是高风险行业,与之相适应,小额农贷也呈现高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在当前农业保险缺失、政策性支农弱化等现实条件下,对于一些非主观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客户经理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客户经理承担的考核压力很大,产生惜贷现象,制约了农村信贷资金的投放;二是小额农贷客户经理实行分级制管理制度,按级别确定不同金额的发放权限,客户经理的收入为所管理贷款利息收入的比例提成。对贷款中出现的风险,存量贷款不超过4%,新增贷款不超过1%,超出比例

部分客户经理按权限范围承担100%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经理必然会严格贷款农户的审查,更加谨慎地发放贷款,这在客观上遏制了小额农贷的快速投放。

(四)农发行实际职能与应有功能不相吻合,不能有效弥补商业性金融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造成的缺失。

农业政策性金融集财政与金融优势于一体,是市场化条件下扶持和保护农业的最佳选择。但农发行“收购银行”的职能,限制了其在新形势下支农作用的充分发挥,不能有效弥补商业性金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造成的缺失,从而进一步弱化了农村金融的支农能力。主要表现为支农的广度不够,主要支持传统的粮棉流通领域,支持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支农的深度不够,主要支持传统粮棉产业化和加工企业,仅限于农业的产后服,产前、产中尚未涉及;支农的力度不够,主要支持企业流动资金,技改和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尚未启动;金融产品单一,只限于粮棉油收购、储备、调销贷款的发放与管理,在资金支持形式上只有贷款一种方式,缺少其他多样化的金融工具,难以形成有效业务支撑;营销观念不强,业务范围、客户对象都有严格的限制,缺乏竞争意识,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从我市农发行情况来看,该行年共发放粮棉收购贷款87602万元,向粮棉龙头企业发放贷款375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对基层农村经济建设的资金投入,农发行的政策性金

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接受调查的涉农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均未从该行获得资金支持。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状况的建议

(一)大力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农村信用社的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一是可以考虑通过招标等方式,由外部投资者创建一个不在本地吸收存款、专门放款的微型金融机构。这就要求逐步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健全微型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运作和市场退出的运行机制,搞活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农户、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和谐互动、良性循环的局面。二是动员民间、社区的资金互助规范,形成民间小额信贷组织,放手发展在农民自愿、自主的基础之上新型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创造金融供给,满足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

(二)整合金融资源,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1、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优势,强化政策性支农功能。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优势就在于通过较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可以吸引更多的商业性资金,对农村资金流向进行引导、调控,从而改变农村金融市场失灵和低效的局面。这就决定了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要以政策性银行为先,农业政策性金融更应首当其冲。要根据新时期的职能定位,

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考虑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统一归口管理目前由商业银行和相关部门管理的其他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扶贫资金和国家其他支农资金,把粮棉油信贷支持领域从流通领域向生产和加工领域延伸,拓宽农发行业务范围,完善信贷服务功能,适时开办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发挥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和政策性优势,将农业政策性贷款业务与保险业务有机衔接起来,在适当的条件下,由农发行承办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让农业保险真正发挥“三农”发展保护伞作用。

2、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引导信用社正确处理政策性任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改进贷款管理方式、放宽贷款条件、丰富信贷品种、拓展业务新领域,用服务推进政策落实,提高利润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当前,应重点制定适合“三农”经济发展要求的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信贷营销激励机制,规范引导信贷部门

和人员的信贷行为,完善贷款定价机制,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切实减轻农民的融资成本,为“三农”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合理的信贷支持平台。

3、发挥农业银行应有的作用。农业银行要加快信贷策略转型,适当放慢向“城市化”演变的步伐,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围绕优势产业行业,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及

规模较大、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提高信贷支农水平。一是给予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村金融机构牺牲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对向农村发放的信贷资金,减免或降低营业税、所得税税率,或实行所得税返还;二是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以政府出资为主,引导民间资金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三是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

(四)制定农户贷款贴息政策,切实减轻农户贷款负担。探索由财政直接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的可行性,针对农户贷款成本高的特点,加大对农户的扶持力度,由地方财政对用于发展生产的农户贷款项目进行贴息。具体办法可以考虑由金融机构按现行贷款利率对农户发展生产项目进行贷款,贷款发放后经金融机构、地方财政等单位和部门对贷款金额、用途等进行核实,确认符合贴息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对利率上浮部分实行全额贴息,将贴息资金直接核补给农户,切实解决农户贷款利率高与承受能力低的矛盾,最大限度减轻农户融资成本,满足农户贷款需求。

(五)合理引导民间资金,规范民间借贷发展。加强民间借贷行为的引导,尽可能抵消民间借贷的消极影响。积极宣传信贷政策,使广大群众熟悉借贷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规避风险;通过开办委托贷款、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促进银行机构与民间借贷“联姻”,为民间资金开辟更为广阔的投资渠道,让民间资金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

 

第二篇: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云南省寻甸县与北京郊区实地走访调查

团队成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辉煌的成绩背后也存在有隐忧。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社会分化的深化,农业成了弱势产业,农民成了弱势群体,农村成了弱势地区。当前的“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瓶颈,到了该采取战略性决策去解决的时候。但解决方法需要创新,符合时代趋势。如今,金融已经越来越普及,农村也需要发展金融。农村金融发展在逻辑上既是“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延伸,也是“经济发展”在“农村金融”上的体现。为此,我们对云南省寻甸县和北京郊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报告。

一、调查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金融、理财、风险和诚信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此次我们成立了农村金融状况调查小组,走进农村,调查了解如今农村个人理财状况。团队成员将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走访个体工商户的店铺、企业,经过详实调查,我们希望解决一下具体问题:

1.调查农民群众对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惠农卡等个人理财产品的了解及使用情况;

2.调查这些产品对农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了解农民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实际需求;

3.调查银行在向农民推广金融理财产品中遇到的问题与障碍;

4.对比云南、北京两地农村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推广状况的异同。

(二)、调查内容

1.两个调查地点当地基本情况

2.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调查农村金融状况,农民的贷款需求及融资中遇到的问题,农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和期望

3.银行在三农业务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三)、调查范围

1.被调查地域: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北京市延庆县。

2.被调查对象:当地居民。

(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10年5月26日—7月18日,问卷设计、收集资料等。

调查阶段:2010年7月19日—8月1日,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先后在云南农村、北京农村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实际情况。

总结成文阶段:2010年8月2日--8月31日,资料汇总统计、数据处理分析、撰写调查报告与总结。

(五)、调查途径

1.调查方式:以抽样调查、统计调查为主,结合实地考察。

2.调查人员:本小组成员。

(六)问卷填写及回收情况

本次调研共计发放了300份问卷,收回280份(其中12份无效问卷),有效问卷268份,有效回收率达95.71%。

二、调查结果及总结

此次调查以中国农业银行及其业务为调查对象,借以调查农村金融知识普及状况。问卷主要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个人信息的调查,包括职业与年收入,这部分的调查目的在于对调查对象的总体基本状况进行了解;对于金融状况方面,我们设计了7个封闭式的问题旨在了解调查对象对金融知识了解程度。

1.被调查者的年收入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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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表可以看出,各个收入分布较为平均。但是,其中中端收入者占主流,高端收入者较少。

2.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中间业务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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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表可以看出,客户对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较为了解,但仅限于基础的业务,大多数人对于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投资类和公司类中间业务较不了解。

3.被访者持有银行卡平均一年除基本存取外,其他费用(年费、各种手续费等)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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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表可以看出,大多数人一年用于银行卡的费用并不是很多,基本处于1000元以下,说明银行卡业务还有很大的空间,金融产品的使用普及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4.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卡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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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银行客户在银行卡的收费项目中,对银行卡年费与跨行转账或存取收取的手续费这两个收费项目的熟悉程度最高,所占百分比均过半。有53.73%的人知道银行卡要收取年费,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客户表示并不清楚自己银行卡的年费究竟具体是多少。有56.72%的客户表示知道跨行转账或跨行存取要收取一定手续费,为我们调查的几个收费项目中熟知程度最高的项目;47.39%的农行客户表示知道异地转账或异地存取也需要交纳手续费;31.72%知道在POS上刷银行卡消费银行也会收取手续费,该比重远小于前三项收费项目。

5.被调查者所办理的银行代理业务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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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表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在银行办理代理业务的依赖度不高,金融普及程度低。

6.被调查者是否办理过农行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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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有80%的人表示从未在银行办理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在发放问卷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许多人并不明白资产托管的意思是什么,对银行所具备的对于各种资产的托管的功能缺乏了解。

7.被调查者办理过农行的支付结算业务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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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反映了结算支付手段在居民中较为普遍应用。

8.被调查者是否了解过农行在投资和办理公司类中间业务中所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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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

以下是小组成员经过讨论得出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增量改革的同时也要关注存量改革

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这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已从存量改革为主转向增量改革,此次改革方案的设计者试图从增量上寻求突破。在此基础上也要对原有的金融机构进行改革,提高其服务能力,扩大其辐射范围。如对农信社的改革应继续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引入股份制的运作方式。下一步要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便有利于提高经营绩效的激励机制,并逐步向现代金融企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农村金融支农信心

用农村金融来强农、惠农,必须从政策上对普惠金融给予扶持,如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风险分散等政策手段的推动,提升普惠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推出农民欢迎的险种。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机构财政贴息制度。对农村金融支持种养、加工户贷款,特别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信贷损失给予补贴。三是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在税收、资金上给予优惠,解除金融机构放贷的后顾之忧。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首先,要加快“信用乡镇”“信用村社”的创建工作,提高农民信用意识。要尽快建立包括覆盖农户和农村地区尸体紧急的征信体系,对不讲诚信的贷款者公开曝光,并实施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予以制裁。对信誉好、还贷积极的农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上给予优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农村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

金融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强化对金融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地方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处理金融机构需要地方政府出面解决的有关事宜,营造一个有利于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氛围。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快农村企业和农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步伐,构筑信息交流平台,从而有效突破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制约,为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活动,营造守信光荣的社会风气,让个人信用、农户信用、社会信用成为融资的重要基础,让每一个社员从农村信用工程中受益,增加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地方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理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不良资产占比。支持司法部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坚决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规范民间借贷

积极探索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鼓励私有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满足农户间的资金调剂需要。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金融的补充作用,消除其负面影响。要引导、鼓励有息民间借贷采取比较规范的契约形式,防止借贷纠纷的发生。要坚决打击高利贷行为,化解民间借贷的不利影响。

(六)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快农村信贷产品的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化、系列性金融产品,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由温饱型向富裕型转变,非农产业贷款和 消费型贷款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时,不能只考虑种养业的发展,要兼顾全面,全方位、多层面给予支持;二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为了不断增加收入,会想方设法寻找项目、发展生产,农户贷款的需求总量将越来越大;三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贷,农户生产逐渐开展为多元化的各局,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工作要适应农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四是随着规模农户的增多,农业科技的引进,信用社要充分考虑农户扩大在生产的需求妥善处理好信用与额度的关系,允许农户在确定的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小额贷款的额度,逐步扩展到1万-5万元左右。五是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管理,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要改变贷款“申报过严、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审批权过分集中”的现状,积极探索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的机制方法,以满足农村的特殊需要,提高贷款效率。同时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提高大额和小额支付覆盖面,疏通汇划渠道,为县域、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支付服务;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功能,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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