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考核办法(定稿)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考核办法

为了使奖助学金的评比更加公平、公正,使整个评比过程有据可依,进一步促进本科生全面发展,创建世界一流、国际知名学院,市政学院将在本科生中全面实施综合测评,具体办法如下:

一、综合测评成绩组成及比例

综合测评成绩为在校本科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的衡量和评价,采取记分考核的办法,由智育成绩、德育成绩和科技创新三部分组成,其中智育分占总分数的80%,德育分占总分的20%。科技创新加分直接累加到综合测评成绩之中。公式为:学分绩*80%+德育分*20%+科技创新分

二、智育成绩的计算方法

智育成绩由学生上一年度(上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构成,平均学分绩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条的公式计算得出,智育成绩为平均学分绩乘以80%得出。

三、德育成绩计算方法

德育成绩总分100分,由基础分、加分项和减分项组成。其中基础分40分,加分60分,包括社会职务类(10分),社会活动类(20分),荣誉称号类(20分),其它类(10分),减分可累加。由于德育分占总分数的20%,最终德育分为德育成绩总分乘以20%得出。

人民奖学金为每学期一评,基础分和社会职务类为全年分数的一半。社会活动类、荣誉称号类和其它类的加分均按产生结果的学期加分。

1. 德育基础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有资格获得德育基准分满分40分: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无纪律处分;

(3)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助人为乐;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2. 德育加分项目

   加分项包括社会职务类(10分),社会活动类(20分),荣誉称号类(20分),其它类(10分),共计60分。

(1)  社会职务类

    社会职务类为学生在上一年度(上一学期)在学校或学院的任职情况,加分学生必须任职期满一年(一学期),该项不可累加,取最高任职得分。

注:学生社团的范畴包括直属校团委管理的校级社团(需校团委出具证明),以及直属市政学院团委管辖的院级社团,其它学院的院级社团及自发组成的无学院认证的社团不在加分范围内;寝室长是否加分由公寓寝室卫生打分决定,全部分数在80分以上方可加分。

(2)  社会活动类

该项为学生在上一学年(上一学期)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后根据得奖情况的加分。该项可以累加,总分最高为20分。

注:校级竞赛项目指由学院团委或学工办批准推荐参加的比赛、如校运动会、三好杯系列比赛、健康青年比赛、定向越野比赛等。不在以上范围的竞赛项目须有校团委出具证明方可加分。另外,模拟联合国、留住一桶水等由校团委发起、学院团委报批的活动也可算在以上社会实践及竞赛项目范围内。

(3) 荣誉称号类

该项为学生在上一学年(上一学期)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得分,该项可以累加,总分最高为20分。

(4)其它类

该项为学生在上一学年(上一学期)的评选结果,该项可以累加,总分最高为20分。

寝室评比中获得文明寝室一、二、三等奖,成员分别加5、3、1分;如文明寝室不分等级,则加3分。

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活动类,一次加分1分。

其余其它类的获奖,根据不同情况,经过认定后可按相应级别加分。

3.德育减分项目

该项为学生在上一学年(上一学期)的评选结果,该项可以累加。

(1)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每次减30;

(2)        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20分;

(3)        受警告处分每次减15分;

(4)        受通报批评每次减10分;

(5)        寝室评比80分以下的寝室,每次每个成员减5分;

(6)        无故缺席学校、学院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减2分。

四、科技创新类

该项为学生在上一学年(上一学期)参与科技创新类活动的得分,该项可以累加,总分最高为5分。

    如学生参加国外学校的交流,将无权参加该学年度奖学金评比。

整个考核过程由各年级辅导员及学工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学生所上报的德育加分项目进行审核认证。考核工作于每学期初进行,考核结果将于学院宣传栏公示一周,同时设立监督电话86283073。此考核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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