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附件1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附件2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3

(试验机构的认可标志)                            (试验机构的认可标志)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类型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

             

设备型式        电梯控制柜

 

产品名称    (曳引式电梯控制柜)

             

产品型号

             

申请单位

 

制造单位

 

(试验机构授权名称)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试样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附:

1、特殊说明

2、曲线、图表、产品照片


附件4

电梯控制柜产品配置表

 

第二篇:14附件U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

附件U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细则

U1  型式试验基本规定

U1.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控制柜以及防爆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

U1.2  样品规定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调试完毕、能够正常工作的电梯控制柜作为型式试验样品。为完成型式试验,申请单位还应提供一台/套与该样品相匹配的电梯驱动装置(曳引机、泵站等),并且整个拖动系统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型式试验应在控制柜试验台或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上进行。

U1.3  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下述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

U1.3.1  产品基本信息

(1) 试验申请单位(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

(2) 控制柜制造单位的名称、地址;

(3) 控制柜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4) 试验现场地址。

U1.3.2  控制柜的主要配置和参数

(1) 调速方式;

(2) 控制方式;

(3) 速度及位置信号反馈方式;

(4) 通讯方式;

(5) 调速装置的型号、规格(如果有);

(6) 调速装置制造单位的名称、地址(如果有);

(7) 控制装置的型号、规格;

(8) 控制装置制造单位的名称、地址;

(9) 外壳的防护等级;

(10) 防爆等级(如果有);

(11) 防爆型式(如果有)。

U1.3.3  控制柜的适用范围说明

(1) 适用的电梯设备类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仅载货电梯);

(2) 适用的电梯设备型式(曳引式客梯、强制式客梯、无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客梯、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防爆货梯、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液压货梯、防爆液压货梯、杂物电梯、仅载货电梯);

(3) 适用电梯的额定速度范围;

(4) 适用电梯的曳引机额定功率范围(曳引式);

(5) 适用电梯的液压泵站满负荷工作压力范围(液压式);

(6) 特殊工作环境(如室外型、防爆型)适用情况及措施说明。

U1.3.4  其它文件资料

(1)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电气元件代号说明;

(2) 电梯运行控制功能表(是否具有下述运行控制功能: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控制、检修运行控制、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对接操作运行控制);

(3) 采用减行程缓冲器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的监控说明文件;

(4)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如果有);

(5) 电磁兼容性试验证明文件(如果有);

(6) 调速装置、控制装置产品合格证、说明书;

(7) 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类型证明文件;

(8) 针对安全电路故障防护的说明(如果有);

(9) 针对电气故障防护的说明;

(10) 控制柜选型设计计算书(包括变频器、接触器、导向等);

(11) 可靠性试验记录和报告。

U1.3.5  其它必要资料

型式试验机构与型式试验申请方协商同意,要求补充的其它必要资料

U1.4  覆盖说明和产品配置表

U1.4.1  覆盖说明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下列情况可以覆盖:

(1)产品型号未发生改变;

(2)适用曳引式电梯、曳引式仅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的额定速度和驱动主机的额定功率减小;

(3)适用液压式电梯、液压式仅载货电梯的额定速度和液压泵站满负荷工作压力减小;

(4)调速方式(交流变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频、直流调速、电液比例、多极开关、容积调速等)未改变

(5)控制装置型号(系列号) (继电器、可编程控制器型号、微机型号等)未改变

(6)控制方式(信号、集选等)未超出范围

(7)工作环境由室外型向普通室内改变

(8)适用电梯的设备类型、设备型式未超出范围

(9)防爆类型未改变,防爆等级减小

U1.4.1  产品配置表

见表U-1。

表U-1  产品配置表

U2  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U2.1  对驱动电机及下降控制阀供电的控制检查和试验

U2.1.1  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

U2.1.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与杂物电梯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应采用下述方法中的一种:

U2.1.1.1.1  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

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

U2.1.1.1.2  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

(1)一个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至少在每次改变运行方向之前应释放接触器线圈。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2)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

(3)用来检验电梯每次停车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车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的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U2.1.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切断电机电流的接触器的数量和独立性,分析其故障保护的可靠性;对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的情况应分析、检查监控装置的有效性。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

U2.1.2  直流发电机电动机组驱动

U2.1.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与杂物电梯采用直流发电机—电动机组驱动的电梯:

U2.1.2.1.1  发电机的励磁由传统元件供电

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应切断:

(1)电动机发电机回路;或

(2)发电机的励磁;或

(3)电动机发电机回路和发电机励磁。

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

在本条(2)和(3)的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电机中产生的剩磁电压使电动机转动(例如:防爬行电路)

U2.1.2.1.2  发电机的励磁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

采用与U2.1.2.1.1规定的方法,或者采用符合以下要求的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的方法:

(1)用来切断发电机励磁或电动机发电机回路接触器 至少在改变运行方向之前,应释放接触器线圈,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2)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用来检验电梯每次停车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车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电机中产生的剩磁电压使电动机转动(例如:防爬行电路)。

U2.1.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切断电机电流的接触器的数量和独立性,分析其故障保护的可靠性;

对发电机的励磁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的情况应分析、检查监控装置的有效性。检查防止发电机中产生剩磁电压的措施;

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

U2.1.3  直接供电

U2.1.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与杂物电梯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

U2.1.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切断电机电流的接触器的数量和独立性,分析其故障保护的可靠性;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

U2.1.4  液压电梯的上行控制

U2.1.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液压电梯上行控制应采用下列之一的方法:

(1)电动机的电源应至少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这两个接触器的主触点应串联于电动机的供电回路中;

(2)电动机的电源由一个接触器切断,且分流阀的供电回路应至少由两个串联于该阀供电回路中的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切断。

U2.1.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切断电机电流的接触器的数量和独立性,分析其故障保护性。

U2.1.5  液压电梯的下行控制

U2.1.5.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液压电梯(仅载货电梯)的下行控制,切断下降控制阀的供电应采用下列之一的方法:

(1)至少由两个独立的串联的电气装置;

(2)直接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只要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气容量合适。

U2.1.5.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切断下降控制阀的电气装置的数量和独立性,分析其故障保护的可靠性。

U2.1.6  液压电梯电气装置保护

U2.1.6.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当液压电梯(仅载货电梯)停止时,若其中某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没有打开或某一个电气装置没有断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

U2.1.6.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

U2.2  对制动器供电的控制检查和试验

U2.2.1  工作状态

U2.2.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与杂物电梯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

U2.2.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现场模拟实验。

U2.2.2  供电和控制

U2.2.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与杂物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

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U2.2.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系统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流的接触器的数量和独立性,分析其故障保护的可靠性。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

U2.2.3  释放电路

U2.2.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使制动器制动的释放电路的断开应无任何延迟。使用二极管或电容器与制动器线圈两端直接连接不被看作延时装置。

U2.2.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控制柜实物,审查电气原理图,检查其控制的合理性。

U2.3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U2.3.1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U2.3.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1)曳引驱动电梯、液压电梯和仅载货电梯应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2)当启动电梯时,曳引机不转的情况下应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转动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3)对曳引驱动电梯,轿厢或对重向下运动时由于障碍物而停住,导致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的情况下也应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转动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U2.3.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设计原理说明文件,现场模拟测试。

U2.3.2  动作时间

U2.3.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大于下列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

(1)45s;

(2)对曳引驱动电梯: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10s;

(3)对液压电梯:载有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10s;

(4)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10s,则在20s内起作用。

U2.3.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根据设计原理现场模拟故障,验证时间设置的合理性

U2.3.3  复位

U2.3.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电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后,只能用手动复位恢复正常运行。恢复断开的电源后,曳引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

U2.3.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现场模拟电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并复位。

U2.3.4  与其它运行的关系

U2.3.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即使在动作的情况下也不应影响到轿厢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和电气防沉降系统的工作。

U2.3.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现场模拟试验。

U2.4  绝缘电阻、耐压及电磁兼容

U2.4.1  绝缘

U2.4.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测量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按表U-2选取。

表U-2  绝缘电阻最小值

U2.4.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当电路中包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将相线和零线连接起来,且所有电子元件的连接均应断开。

U2.4.2  耐压

U2.4.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液压电梯控制柜耐压检验(25V以下的除外),导电部分对地之间施以电路最高电压的2倍,再加1000V,历时1min,不能有击穿或闪洛现象。

U2.4.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试验时应将其余电路断开,利用耐压试验仪检查导电部分对地之间的耐压。

U2.4.3  防护等级

U2.4.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控制柜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

U2.4.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用IP标准试具检查。

U2.4.4  电磁兼容性

U2.4.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控制柜系统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宜符合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GB 7588)§13.1.1.3的要求。

U2.4.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或证书。(如果有)

U2.5  电气故障的防护

U2.5.1  电气故障的防护

U2.5.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电梯电气设备中可能出现的以下任何一种故障,其本身不应成为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

(1)无电压;

(2)电压降低;

(3)导线(体)中断;

(4)对地或对金属构件的绝缘损坏;

(5)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以及参数或功能的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

(6)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不完全吸合;

(7)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释放;

(8)触点不断开;

(9)触点不闭合;

(10)错相。

U2.5.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 分析故障防护措施和保护原理,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触点,可不必考虑其触点不断开的情况。

U2.5.2  接地故障的防护

U2.5.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如果包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该电路应:

(1)使电梯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或

(2)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再启动;

(3)恢复电梯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

U2.5.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 分析故障防护措施和保护原理,现场模拟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故障。

U2.6  电气安全装置

U2.6.1  电气安全装置的类型

U2.6.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包括一个或几个安全触点,它直接切断向驱动主机供电的主接触器或接触器式继电器的供电,以及包括下列一项或几项满足标准要求的安全电路:

(1)一个或几个满足标准要求的安全触点,它们不直接切断主回路接触器或接触器式继电器的供电;

(2)不满足安全触点要求的触点;

(3)符合GB 7588附录H或GB 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H或GB 25856—2010《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K 要求的元件。

U2.6.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电气原理图和控制原理图,现场核对电气安全装置。

U2.6.2  并联

U2.6.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除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紧急电动运行和对接操作运行外,电气装置不应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

U2.6.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布置图现场检查。

U2.6.3  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

U2.6.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1)当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应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或立即使其停止运转。制动器或下降控制阀的电源也应被切断;

(2)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制电梯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

(3)由于输电功率的原因使用了继电接触器控制电梯驱动主机,则它们应视为直接控制电梯驱动主机启动和停止的供电设备。

U2.6.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布置图,现场检查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

U2.7  安全电路

U2.7.1  安全电路的要求

U2.7.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安全电路应满足以下要求:

(1)如果某个故障(第一故障)与随后的另一个故障(第二故障)组合导致危险情况,那么最迟应在第一故障元件参与的下一个操作程序中使电梯停止。只要第一故障仍存在,电梯的所有进一步操作都应是不可能的,第一故障发生后而在电梯按上述操作程序停止前,发生第二故障的可能性不予考虑;

(2)如果两个故障组合不会导致危险情况,而它们与第三故障组合就会导致危险情况,那么最迟应在前两个故障元件中任何一个参与的下一个操作程序中使电梯停止;在电梯按上述操作程序停止前发生第三故障从而导致危险情况的可能性不予考虑;

(3)如果存在三个以上故障同时发生的可能性,则安全电路应设计成有多个通道和一个用来检查各通道的相同状态的监控电路。如果检测到状态不同,则电梯应被停止。对于两通道的情况,最迟应在重新启动电梯之前检查监控电路的功能。如果功能发生故障,电梯重新启动应是不可能的;

(4)在恢复已被切断的动力电源时,如果电梯在上述⑴至⑶条的情况下在进入下一程序指令时能被强制再停梯,则电梯无需保持在停止的位置上;

(5)在冗余型安全电路中,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限制由于某单一原因而在一个以上电路中同时出现故障的危险。

U2.7.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和现场接线布置,分析其故障保护的合理性。

U2.7.2  型式试验

U2.7.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是安全部件,应按照GB 7588中F6的要求来验证。

U2.7.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检查型式试验报告。

U2.8  开门时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

U2.8.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允许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进行轿厢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

(1)运行只限于开锁区域,应至少由一个开关装置防止轿厢在开锁区域外的所有运行。该开关装于门及锁紧电气安全装置的桥接或旁接式电路中;该开关应是满足要求的安全触点,或者其连接方式满足对安全电路的要求;平层运行期间,只有在已给出停站信号之后才能使门电气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2)平层速度不大于0.8m/s,对于手控层门电梯,应检查对于由电源固有频率决定最高转速的电梯驱动主机,只对低速运行的控制电路通电;

(3)再平层速度不大于0.3m/s,对于由电源固有频率决定最高转速的电梯驱动主机,应只对低速运行的控制电路通电。

U2.8.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检查开门运行时电梯的控制原理,审查电气原理图及安装调试文件,审查平层和再平层速度的设定和限制方式。

U2.9  检修运行控制

U2.9.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驱动电梯、液压电梯和仅载货电梯对轿顶检修控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控制(包括任何自动门的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重新恢复正常运行。如果取消检修运行的转换装置不是与检修开关机械装置一体的安全触点,则应采取措施,如果本规则U2.5.1条述及的故障之一出现在电路中时,能防止轿厢的一切意外运行;

(2)轿厢运行应依靠持续揿压按钮;

(3)控制装置也应包括一个停止装置;

(4)轿厢速度不应大于0.63m/s;

(5)不应超过轿厢的正常的行程范围;

(6)电梯运行应仍依靠安全装置。

U2.9.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分析电气原理图和故障防护措施,审查检修运行速度的设定和限制方式。

U2.10  对接操作运行控制

U2.10.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液压电梯同时满足本条下列所有条件时,允许有对接操作功能:

(1)轿厢的运行区域不能超出平层位置以上1.65m;

(2)轿厢运行应受一个定方向的电气安全装置限制;

(3)运行速度不应大于0.3m/s;

(4)层门和轿门只能从对接侧被打开;

(5)钥匙操作的对接操作安全触点动作后,应使正常运行控制失效(如果使其失效的开关装置不是与用钥匙操作的触点机构组成一体的安全触点,则应采取措施,防止上面U2.5.1条述及的故障之一出现在电路中时,轿厢的一切误运行),仅允许用持续揿压按钮使轿厢运行,钥匙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可使相应层门门锁的电气安全装置、验证相应层门关闭状况的电气安全装置、验证对接操作入口处轿门关闭状况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

(6)检修运行一旦实施,则对接操作应失效;

(7)轿厢内应设有一停止装置。

U2.10.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分析电气原理图和故障防护措施,审查对接运行速度的设定和限制方式。

U2.11  载重量控制

U2.11.1  超载保护装置

U2.11.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液压电梯在轿厢超载时,电梯上的一个装置应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

U2.11.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检查实物。

U2.11.2  超载情况下电梯的状态

U2.11.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式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液压电梯在超载情况下:

(1)轿内应有音响和(或)发光信号通知使用人员;

(2)动力驱动自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

(3)手动门应保持在未锁状态;

(4)在超载后为轿厢运行而进行的预备操作应全部无效。

U2.11.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现场模拟超载故障。

U2.12  其它控制及优先权

U2.12.1  对极限开关的控制方式

U2.12.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对极限开关应采用下列方式控制:

(1)对强制驱动的电梯,应用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2)对曳引驱动的单速或双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按(1)切断电路,或者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向两个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3)对可变电压或连续调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迅速地,即在与系统相适应的最短时间内使电梯主机停止运转;

(4)对与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直接利用轿厢或柱塞的作用,或者间接利用一个与轿厢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方式实现(当绳、皮带或链断裂或松弛,应借助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液压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5)对与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直接利用柱塞的作用,或者间接利用一个与轿厢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方式实现(当绳、皮带或链断裂或松弛,应借助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液压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6)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可不设置下极限开关。

U2.12.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人为动作极限开关和电气开关,检查电梯的停止情况。

U2.12.2  减行程缓冲器控制系统

U2.12.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曳引驱动电梯对适用于减行程缓冲器的控制柜,检查曳引机减速的装置,其功能及控制方式应与正常的速度调节系统结合起来获得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的减速控制系统。

U2.12.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设计资料,核对实物和设定情况。

U2.12.3  手动门控制

U2.12.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对适用于手动门电梯的控制系统,在电梯停止后不小于2s内,应防止轿厢离开停靠站;手动门杂物电梯应有一种装置,在电梯停止后不小于3s内,防止轿厢离开停靠站。

U2.12.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检查时间设定方式。

U2.12.4  非集选控制

U2.12.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从门关闭后到外部呼梯按钮起作用之前,应有不小于2s的时间让进入轿厢的使用人员能揿压其选择的按钮。这项要求不适用于集选控制的控制柜。

U2.12.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检查时间设定方式。利用秒表测量时间。

U2.13   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U2.1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允许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由持续揿压具有防止误操作保护的按钮控制轿厢运行;

(2)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操作后,除由该开关控制的以外,能够防止轿厢的一切运行;

(3)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电气开关能使安全钳上的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极限开关、缓冲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等电气装置失效;

(4)轿厢速度不应大于0.63m/s;

(5)检修运行一旦实施,则紧急电动运行应失效。

U2.1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现场模拟操作。

U2.14  电气设备及安装

U2.14.1  主接触器的选择

U2.14.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的主接触器应为GB 14048.4—200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中规定的下列类型:

(1)AC-3,用于交流电动机的接触器;

(2)DC-3,用于直流电源的接触器。

此外,这些接触器应允许启动次数的10%为点动运行。

U2.14.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检查实物,审查其型式证明文件。

U2.14.2  继电接触器的选择

U2.14.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由于承受功率的原因,必须使用继电接触器去操作主接触器时,这些继电接触器应为GB 14048.5—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中规定的下列类型:

(1)AC-15,用于控制交流电磁铁;

(2)DC-13,用于控制直流电磁铁。

U2.14.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检查实物,审查其型式证明文件。

U2.14.3  接触器和继电接触器的要求

U2.14.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上面两条所述的主接触器和继电接触器,如果满足下列两条就可认为器件本身不会出现前面U2.5.1.1条所述的有关电气故障:

(1)如果动断触点(常闭触点)中的一个闭合,则全部动合触点断开;

(2)如果动合触点(常开触点)中的一个闭合,则全部动断触点断开。

U2.14.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实物检查。

U2.14.4  电压

U2.14.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对于控制回路和安全回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平均值和交流电压有效值均不应大于250V。

U2.14.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用万用表测量。

U2.14.5  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布置

U2.14.5.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应始终分开。

U2.14.5.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检查验证。

U2.14.6  带电端子的处理

U2.14.6.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如果电梯的主开关或其它开关断开后,一些连接端子仍然带电,则它们应与不带电的端子明显地隔开,如带电端子电压超过50V,应注上适当标记。

偶然互接将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连接端子,应被明显地隔开,除非其结构形式能避免这种危险。

U2.14.6.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现场目测,并用万用表测量。

U2.14.7  连接器件和插接式装置

U2.14.7.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设置在安全电路中的连接器件和插接式装置,如果不需使用工具就能将其拔出,或者错误的连接能导致电梯的危险故障时,应保证重新插入时绝对不会插。

U2.14.7.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现场测试。

U2.14.8  器件标记

U2.14.8.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接触器、继电器、熔断器及控制屏中电路的连接端子板均应依据线路图做出标记,熔断器的必要数据(如型号、参数)应标注在熔断器或其底座上,或者在其近旁。

使用多路连接器时,只需在连接器而不必在各导线上做出标。

U2.14.8.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对照线路图现场目测检查。

U2.15  液压电梯电气防沉降

U2.15.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液压电梯电气防沉降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当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以下最大0.12m至开锁区下端部位置这一区间时,无论层门和轿门处于任何位置,液压电梯德 驱动主机都应驱动轿厢上行;

(2)液压电梯在前次正常运行后停止使用15mim内,轿厢应自动运行到最低层站停靠;

(3)轿箱内有停止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在轿厢内提供声音信号装置。当停止装置处于停止位置时,该声讯装置应工作。该声讯装置的供电可来自于紧急照明电源或其他等效电源。

U2.15.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审查电气原理图,利用相关量具现场模拟试验。

U2.16  标志

U2.16.1  停止开关标记

U2.16.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停止开关的操作装置(如有)应是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加以识别,以不会出现误操作危险的方式设置。

U2.16.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检查。

U2.16.2  操作标记

U2.16.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在紧急电动运行的上、下行按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运行方向。

U2.16.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检查。

U2.16.3  控制柜的铭牌

U2.16.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控制柜应设有铭牌,标明:

(1)制造单位名称;

(2)电梯层站数(必要时);

(3)控制方式;

(4)调速方式。

U2.16.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

U2.17  特殊环境使用要求

U2.17.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对于应用于室外型电梯的控制柜,应在下列方面采取保护措施,所采取的措施应适合于使用的环境并符合企业规定的要求:

(1)防护等级;

(2)导线的选择和布置;

(3)防漏电保护;

(4)根据使用环境条件采取的其它措施。

U2.17.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检查设计文件,现场检查对照实物是否符合企业规定的要求。

U2.18  可靠性试验

U2.18.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电梯控制柜(不含杂物电梯、仅载货电梯控制柜)可靠运行60000次,允许的故障次数为2次;仅载货电梯控制柜可靠运行10000次,允许的故障次数为3次;杂物电梯控制柜可靠运行10000次,允许的故障次数为5次。

U2.18.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申请方制订可靠性试验方案,在现场型式试验前提交到型式试验机构,方案需包括:

(1)可靠性试验起止时间、具体试验日程;

(2)可靠性试验人员配置;

(3)可靠性试验工况;

(4)可靠性试验记录内容;

(5)建议的抽查见证点、真实性声明。

型式试验机构在型式试验前应对上述方案进行确认。可靠性试验应在进行其他试验内容前由申请方自行开展,型式试验机构在可靠性试验过程中至少现场抽查1次;试验结束后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其它安全及性能项目的试验。

U2.19  电气防爆附加试验

U2.19.1  防爆标志

U2.19.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凡有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在外壳上设置防爆标志,标志标注正确、清晰耐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U2.19.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1)对照防爆合格证、对防爆标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两者的一致性与有效性;

(2)对照国家标准检查防爆标志标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U2.19.2  隔爆部件外观安装

U2.19.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应无裂纹或损坏,防腐处理适当。紧固螺栓应齐全,所有紧固件应紧固良好,密封衬垫应齐全完好,无老化变形。进线口的电缆或导线应配相应的橡胶密封垫圈,配合误差电缆为±1mm,导线为±0.5mm。电缆外护套和导线绝缘层应在密封圈内,对电缆施加其外径(单位为mm)20倍的拉力(单位为N)时,电缆不应移动。进线口用钢管连接的,应先连接一个金属压紧元件,压紧橡胶密封圈后再连接钢管。多余的进线口应用厚钢板封堵,并用金属压紧元件压紧。

U2.19.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并结合游标卡尺和弹簧秤测量。

U2.19.3  隔爆部件电源

U2.19.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若能打开,则应有联锁装置或断电后才能打开的标牌,以保证电源接通时外壳不会打开,外壳打开时电源已切断。

U2.19.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并手动试验。

U2.19.4  本安部件

U2.19.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本质安全型部件和关联部件的连接件、接线盒、插头和插座应有明显标志且容易识别,若用颜色识别,须用蓝色。本质安全部件和非本质安全部件连接时应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

U2.19.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

U2.19.5  本安电路隔离

U2.19.5.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本安电路导线与非本安电路导线不应为同一电缆。本安电路电缆与非本安电路电缆应分开走线,间距大于50mm。本安电路终端与非本安电路终端分隔间距大于50mm。

U2.19.5.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必要时测量。

U2.19.6  正压部件压力

U2.19.6.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正压型部件(正压房)中应在正确位置设置压力监测装置,以保证当外壳(房间)内正压降至低于规定最小值时,用于1区的设备能自动切断电源,用于2区的设备能发出连续声光报警信号。

U2.19.6.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人为动作监测装置,检查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功能。

U2.19.7  正压部件电源

U2.19.7.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正压型部件的外壳若能打开,则应有联锁装置或断电后才能打开的标牌,以保证电源接通时外壳不会打开,外壳打开时电源已切断。

U2.19.7.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并手动试验。

U2.19.8  浇封部件外观

U2.19.8.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浇封型部件应确保浇封剂不得有可见的破坏防爆完整性的现象,如裂缝、剥落、不允许的收缩、膨胀、分解、软化、被浇封部分外露、过热等。

U2.19.8.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审查技术资料。

U2.19.9  粉尘防爆部件外观

U2.19.9.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粉尘防爆部件外壳应无裂纹或损伤,并有一定的强度,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密封垫圈完好,转动轴与轴孔间防尘应严密,透明件应无裂纹。

U2.19.9.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

U2.19.10  防爆部件封堵件

U2.19.10.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防爆电气部件外壳上不装电缆或导管引入装置的通孔应用封堵件封堵,封堵件应能与外壳一起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规定要求,封堵件只能用工具才能拆除。

U2.19.10.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与手动试验。

U2.19.11  电缆导线连接

U2.19.11.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处在爆炸性危险场所中的电缆和导线不允许直接连接,必须连接或分路时,应在防爆接线盒中进行。

U2.19.11.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

U2.19.12  电气设备接地

U2.19.12.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的金属护管护套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可靠地内外接地,且应分别接至接地干线,不允许串联后再接地,接地线应与上一级接地装置保持良好导通。

U2.19.12.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

U2.19.13  电源插销

U2.19.13.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爆炸性危险场所中如果设置电源插销,则应有联锁装置,联锁装置的设置应符合防爆要求。

U2.19.13.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结合手动试验,必要时查看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U2.19.14  电缆阻燃

U2.19.14.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固定布线电缆的阻燃性能试验应符合要求,除非电缆埋在地下、充砂导管内或采取其他防止火焰传播的措施。

U2.19.14.2  检验和试验方法

查看阻燃试验报告,现场检查电缆布置。

U2.19.15  电缆铺设

U2.19.15.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导管中可采用无护套的绝缘单芯或多芯电缆,但当导管含有三根或多根电缆时,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层不超过导管截面积的40%。导管内安装电线后,密封附件应采用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填料填塞,填料厚度应至少等于导管内直径,且不得小于16mm。

U2.19.15.2  检验和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与测量相结合。

U2.19.16  其它

U2.19.16.1  检验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梯的材料选择和现场安装还应符合GB 3836系列标准的其它要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的电梯的材料选择和现场安装还应符合GB 12476系列标准的其它要求。

U2.19.16.2  检验和试验方法

现场检验,必要时查看其他有关资料和文件。

U2  型式试验报告

见附录u,其中报告封面见附件D。

附录u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共  页 第  页


一、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试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配置表

共  页 第  页

二、试验项目和结果

共  页 第  页

续表

共  页 第  页

续表

四、附录

1.特殊说明

2.曲线、图表、产品照片等

共  页 第  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