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自检自查报告

外经贸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

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工作部署,商河县外经贸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结合中心组学习、行政办公例会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商办发【2011】9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党组对我中心“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我中心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局“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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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科室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及时将我中心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县纪委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竭尽全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干部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干部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会议、每周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议事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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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要求进行部署,提出以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规划。

二是第一时间公开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

三、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执行情况

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坚持中心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民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xx年2月1日召开我中心20xx年第一次党组会,会上对我中心初步策划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进行讨论研究。

20xx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二次党组会议,就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你那活动开展讨论,最终制定了《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xx年2月9日上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讨论通过《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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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讨论决定20xx年外经贸服务中心重点工作及人员分工。

20xx年5月16日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第三纪工委相关领导列席,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情况

外经贸服务中心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省、市、县纪委的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商河县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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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三重一大自查总结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情况自查总结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纪委

(20xx年9月22日)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高发?2011?30号文)的要求,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学院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河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的精神,20xx年12月14日经我院党委集体研究制定了《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保证了学院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每年,院党委都对我院“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院纪委把学院执行 “三重一大”情况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党委书记和院长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同时,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

起来,坚持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如《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党委会工作制度》、《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与“三重一大”配套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我院“三重一大”的制度是指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凡属 “三重一大”的事项,学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由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我院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的贯彻落实;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院级以上

先进的推荐、院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性的奖惩事项等;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年度工作总结;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的立项和建设,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等;工资、医疗、住房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

重大事项决策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学院指定相关处室或人员进行深入的专题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密切重要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并实行公示制度。决策时我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的议题确定、组织等,严格按照《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工作规则》执行。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学院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院级后备干部和挂职锻炼干部的推荐;全国、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或调整。

我院干部人事管理坚持严格考核、能上能下的原则。学院党委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定期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群众意见较大的

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免职解聘,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中层干部实行聘用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学院需增加教师或行政、工勤人员时,每年下半年由各系部、处室提出初步岗位需求意见,交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学院党委会研究的意见,院人事处向省粮食局写出请示并上报用人计划和招聘方案,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交流、锻炼由省粮食局管理;学院中层干部进行院内轮岗。为使学院中层干部得到充分的锻炼,在同一个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含三年)者,可考虑轮岗,连续工作五年(含五年)者,原则上必须轮岗,使其得到全方位的锻炼。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粮食局党组选拔推荐后备干部。学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在党委会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大宗物资和图书设备采购项目;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

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学院的大型庆典活动;国内外合作的重大项目。

大宗物资、图书和设备采购项目,由院物品采购小组对所需购置的设备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比较并提供可行性报告。设备采购在5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主管副院长、纪检、财务、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和使用处室共同参与招标或邀标集体决策;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大型设备购置需报政府招标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基建项目或修缮项目的,10万元以下可院内邀标,但必须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院内招投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基建或维修项目应报政府招标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 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津贴和奖金的发放办法和标准; 大额资金的审批。

学院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了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学院大额度资金支出执行经费预算,需要追加预算的,10万元以下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10万元以上由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因处理突发事件需要,院长可先行审批10万元以

下款项,待下次院长办公会议确认。对列入年度预算或经费包干资金,单项用款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院长和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1000元-5000万元的,由院长审批;5000-50000万元的,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审定。没有列入年度预算的开支项目原则上不开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支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由用款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提请分管副院长,由分管副院长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三、坚持党务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党务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第一,坚持学院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及学院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主动接受监督。

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

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院发展研讨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学院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学院“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学院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院纪委对学院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院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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