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研报告(草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xx年8月16日正式启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更好地促进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现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县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15个人社所均按照Ⅰ类平台建设标准完成了升级改造,575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已为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2610.5万元,发放率100%;全县已参保缴费328497人,累计征缴保费6786.81万元,参保缴费率达96.85%。8月16日,临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启动仪式在我县举行。9月19日,省督导组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平台建设,确保工作办实、办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县形成了县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主办、村居(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县政府设立扶持资金1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乡镇(街道)对人社所进行提升改造。各乡镇(街道)足额 1

配齐了工作人员;村级人社服务站聘任了协理员。县财政拿出4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和村级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乡镇人社所配备了车辆和必要办公设备,统一安装了信息系统,实现了县、乡服务网络的畅通,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抓宣传发动,确保政策进户、入心。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帮群众算好对比帐,消除参保疑虑,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在县政府网站设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窗口,让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自主查询、了解政策法规。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以先进带后进,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全力营造“以点带面、人人参与、全民参保”的良好局面。

第三、抓机制创新,确保服务快捷、便利。明确了乡镇(街道)人社所和村居人社服务站的工作职责,人社所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将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等统一制牌上墙,做到标识明显,台账齐全,确保了办事程序透明,工作服务到位。根据县里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分布和经办能力,确定了四家金融机构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发放服务的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在各村居安装了金融发放终端(pos机),确保广大居民不出村就能领取养老金。

第四、抓任务落实,确保业务迅速、高效。按照“早谋划、早动手、早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发放和征缴工作。一是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为养老金的发放提供了准确的一手数据。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试行)》,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提供政策依据。三是下发文件,明确工作实施步骤。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2

确保征缴工作高效推进。四是将政府补贴、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在各村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抓调度考核,确保推进扎实、有效。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乡镇(街道)、部门职责,对照工作目标对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全年综合考核。坚持定期调度和现场督导相结合,规范、引导、督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日调度、周通报、月督查,年底考核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看,反映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和困难,逐渐成为影响和制约这一重大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突出问题。

问题一: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为资金筹集机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参保居民缴费。在扣除生产、日常生活、就医就学、建房婚嫁等支出后,居民才能缴纳保费。20xx年我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9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65元,收入不高的状况客观上制约着城乡居民参保。今年共征缴保费6786.8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684.11万元,财政补贴1080.3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87%的参保人选择了100元的档次,选择1000元档次及以上的9427人,仅占缴费人数的2.7%。二是集体补助。今年共征缴集体补助132.95 3

万元,仅占征缴保费的1.96%,是财政补贴的八分之一,可以看出,集体补助金额偏少,而且集体补助多集中在几个乡镇,这反映出一些乡镇、村居经济相对薄弱,集体收入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困难,无力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问题二:相关制度衔接不完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老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一道,共同构成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框架。这三项制度之间如何衔接转换,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还需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提出具体办法。此外,还有一些涉及养老的制度和政策,例如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也要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过程中做好衔接工作,以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问题三:宣传发动还不到位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仍然当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些乡镇、村居干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造成一些村参保人全选一个缴费档次,而且是最低的缴费档次。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的安全性。年轻适龄参保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积极性不高,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个别隔阂户、老上访户,因尚未意识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处,有意阻碍乡镇和村居集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问题四:政策措施尚不完善

今年是第一年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没 4

有现成模式,我县已经出台的政策设计还不完善,给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困难。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之间的衔接转移不到位,“老农保”和“新农保”不统一;农村无力缴费的非重症残疾和低保人员的困难群体,因直系亲属未全部参保而执行捆绑措施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的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续交保费比较困难,等等。

问题五:平台建设比较薄弱

我县乡镇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村居人社服务者站成立不久,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存在。二是村级协理员待遇偏低,且大多兼职,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积极性不高。三是各项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金融经办机构服务不到位等,这些都制约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对策与建议

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在深入分析上述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关键,大力发展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是推进包括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内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根本。当前,一要继续出台落实支持“三农”的政策措施,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资金投入。二要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增加乡镇财政收入,搞活村集体经济。三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把劳务输出作为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产业来抓。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5

正常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源头和动力。

(二)完善制度政策衔接。一是与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衔接。按照《关于做好新农保与原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632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基金,折算缴费年数,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以及针对经办管理的新农保经办规程、新农保档案管理等相关文件,保证老年农民的既得利益,确保新农保政策顺利实施。二是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积极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沟通交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的新路子。

(三)深化宣传发动工作。一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排除疑虑,切实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关注保障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坚定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乡镇、村居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乡镇、村居要以受益参保人现身说法、文艺演出等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让多缴多得的观念深入人心,解除思想顾虑。通过评选“孝亲敬老之星”、“好儿媳”等活动,倡导家庭伦理美德,引导城乡居民参保。三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村居干部率先参保、党员及其家属率先参保、村民组长和村协理员率先参保”。要研究做好隔阂户、老上访户工作,引导他们加入到参保人行列,解决养老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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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一要尽快研究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打通各个接口,畅通有关政策之间的衔接。二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制度建设。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计算机管理制度,强化系统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管理和运用的稳定、顺畅、安全运行。三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

(五)切实加强基础建设。一要健全各级经办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别是要加强村居协理员队伍建设;在业务学习上,县、乡镇每年要举办培训班,同时开展先进集体(乡镇、村居)和优秀协理员表彰活动。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试升级相关系统软件,规范管理好台帐档案,高效、高质量地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二要建立各级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制度。要将县、乡镇、村居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监督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三要建立快捷准确的信息反馈机制。续保缴费期间未缴纳个人保费的参保人名单应及时反馈,便于协理员掌握情况及时催缴。四要提升金融经办机构服务水平。代办银行网点要改善服务态度,并在集中缴费期间开辟专门窗口,方便群众缴费。提升为新增领保人开户效率,简化制作卡折程序,确保新增领保人能及时领取养老金。四要建立基金保值增值及管理办法。通过合法渠道,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定期审计,强化监管,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基金运行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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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20xx)

关于延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的调查研究

为进一步实现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参保覆盖率和养老保障标准,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对延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延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现状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于19xx年建立并实施,到目前经历了19年的发展历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政策的逐步调整与完善,我县的城乡居民养老观念逐渐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转变为“制度养老”。

二、全县农业人员社会保障情况

目前,我县农民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单位就业以农民工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是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制度;四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出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京劳社就发[2009]15号。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 1

老保险人员为1.0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9.43万人;享受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人员为3.41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0.81万人。

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状及分析

(一)全县人口情况

延庆县户籍总人口为28.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61万人;劳动年龄内人口18.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23万人。

(二)总体参保情况

经过19年的逐步建立与大规模的制度完善,截止20xx年底,全县累计正常缴费人员9.43万人,参保率为92.18%,累计收缴基金2.59亿元。享受按月领取待遇人员0.79万人,累计支付养老金6104.5万元,目前月平均领取养老待遇水平为397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待遇享受情况看: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旧农保制度):19xx年到20xx年底,由于受制度的影响,累计参保人员为4.9万人(其中与县计生协合作为全县独生子女父母参保为2.6万人)累计收缴保费为2600万元,人均缴费530元。人均月领取标准为67元。第二阶段(新农保制度):20xx年初到20xx年底,当年新增与续保人员为4.39万人,相当于前15年累计参保人员。人均月领取标准为358元。第三阶段(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当年新增与续保人员为6.62万人,人均月领取标准为3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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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xx年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

随着《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及《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相继出台,城乡居民参保工作进入蓬勃发展时期,保障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人数为10.23万人,当年参保人数为6.31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61.68%。 (四)20xx年农民参保情况

1、参保年龄情况:男20—44岁参保人员为10583人,占应参保人数35035人的30.20%;男45—60岁参保人员为20421人,占应参保人数23244人的87.85%;女20—39岁参保人数为7522人,占应参保人数23504人的32.00%,女40—55岁参保人员24609人,占应参保人数27232人的90.37%。

(五)20xx年参保情况分析

年龄段参保率情况分析:男45—60岁,女40—55岁(以下称为大龄人员)参保率高于男20—44岁,女20——39岁原因分析:

政策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施行之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不含本办法实行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人员),每年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的。

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大龄人员缴费积极性较高。男性参保率 3

达到87.85%,女性参保率达到90.37%;但仍有12.15%男性人员和

9.63%女性人员未纳入到制度中来。

(六)农民及大龄农民未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因分析 1、20xx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71元,比全市人均纯收入低695元,按照我县人均收入的9%计算应为897.39元,比全市规定的最低缴费960元低62元。

2、根据对全县特殊人员的统计,参保年龄范围内的低保人员与五保供养人员3399人,占应参保人数9.9万人的3.43%。其中大龄低保与五保供养人员2683人,占大龄人员总数45912人的5.84%。

3、根据对我县低收入人员的调查,还有0.63万人无经济来源或者收入较低,占应参保人员10.23万人6.16%。

4、我县劳动力人口中有1.05万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占应参保人数10.23万人的10.26%.

5、调查结果显示女20—39周岁,男20—44周岁,58.19%人员认为距领取年龄时间较长,处在政策的等待与观望中,不急于参保。大龄人员中仍有6.74%人员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参保。大龄人员中2.3%对政策认识不够,参保意识淡薄。

(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从制度整体看实现了全覆盖,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方面。

1、从制度层面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筹资方式与待遇水平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增加了缴费期每年每年30元补贴机制,待遇领 4

取期增加了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310元,高于其他省市每人每月55元的待遇领取标准,但对于年龄小的城乡居民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

2、从政策方面看:我县农民纯收入低于全市水平,而且平川、山区农民收入不稳定,缴费机制还不能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而正常调整。

3、从管理体制看: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区县级统筹,基金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从管理体制看,乡镇(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不稳定,更换频繁,交接工作不能做到全面细致,缺少专职人员。

4、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基层经办机构特别是农村办公条件、办公设备等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比较突出,而乡镇社保所缺少相应办公经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没有相应的经费保障,村级协管员工作缺乏积极性,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5、从参保情况看

我县农村劳动力人数为10.23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6.31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61.68%,尚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没有参保。

6、从基础数据看:

根据年初各乡镇上报的劳动力人数与县公安局户籍科、统计局提供数据存在差异,造成实际参保率不够真实。

四、完善城乡居民保障方面的做法

(一)全面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实现以就业带保障的格局

1、出台相关就业政策。出台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京劳社就发[2009]15号)。

2、多错并举,制定促进我县劳动力就业相关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积极争取市局将高失业率地区政策向生态涵养区倾斜,对现有促进就业政策进行梳理。三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下乡”等活动,鼓励我县农村劳力外出就业。四是落实促就业补贴优惠政策,稳定就业形势。目前我县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05万人。

3、农民工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对平等的政策。对于在各类单位参保的农民工,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达到领取年龄前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目前政策不可延期缴费,只能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

(二)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衔接办法

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京政发【2008】49号)文件规定。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都有缴费记录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互相衔接,并按规定折合相应的缴费年限。

(三)出台了部分特殊人群的补贴办法

按照《关于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2008]8号、《关于对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 6

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京残[2009]99号文件,于20xx年底对我县1021名乡村医生进行缴费补贴,每月最低享受待遇标准为580元。20xx年对我县4625名残疾人员进行一般残疾50%与重残100%的缴费补贴。

(四)出台了缴费期补贴办法

按照《关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09]191号。对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的人员按年度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

(五)出台了老年保障办法

按照《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京政发[2007]35号),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229号),制定了老年保障的封口政策,制度不再扩大享受人群。因此年龄范围内城乡居民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不参保人员,即享受不到保险待遇也享受不到福利养老金待遇。截止20xx年8月底,共有3.4万名农村无社会保障老年人享受了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

六、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由政策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几点建议

(一)形成以促就业带保障的格局

进一步加大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通过就业带动保障,使更多的农村居民有能力纳入到保障制度,享受社会发展的 7

成果。对于无能力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居民,要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引导就业,使其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实现城镇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

(二)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我县属于生态涵养县的特点,争取市级政策倾斜力度。

1、根据我县经济收入的特点,建议加大市级对缴费期补贴投入力度,即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20%进行补贴,从而减轻城乡居民缴费压力。

2、为促进低龄人员(男16—44岁、女16—39岁)参保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建议加大缴费补贴年限,即从缴费当年开始享受补贴,不受最长补贴15年的限制。从而促进低龄人员提前参保。

(三)加大各级财力支持

1、加强调查研究,在平川乡镇进行调研,争取乡镇与村级对参保对象的财力支持,特别加大对参保困难群体的财力支持,促进参保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2、争取县财政支持,一是加大对乡镇(街道)社保所,村(居)委会办公设备、村(居)协管员的财力支持,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落实。二是加大对低保、五保供养等特殊群体的缴费补贴,特别加大对此类大龄人员的缴费补贴,努力实现大龄人员参保率100%的目标,达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

(四)加强机构队伍的建设。市、县级要加大对社保所及村 8

级协管员机构队伍的建设,按照服务对象范围进行定岗定编,明确职责, 加强培训,规范操作环节。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六)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网络管理系统,优化三级管理网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银行代扣代缴机制,确保收缴和给付环节的安全。加强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各村充分发挥硬件设备作用,建立人员信息数据库,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七)防范基金风险,实现市级统筹。目前城乡居民基金实行区县统筹,随着享受待遇人员的大幅增加,基金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实现市级运营及管理。

(八)健全社会保障考核机制 要将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纳入即将制定的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工作。要成立由劳动、财政、经委、工会、工商、地税等部门参加的全县养老保险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将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未完 9

成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得评为“十强”、“二十强”,不得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及政府资金扶持。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辖区总负责意识,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五好乡镇评比中有关社会保障的内容,将养老保险覆盖率、规范化管理作为量化考核指标。通过建立制度、强化责任,将推动农村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九)加强调查研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施跟踪和调研,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重点加强宣传工作

1、上下联动,形成部门配合。在3月份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以“养老全覆盖〃享受新生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利用电视传播快、覆盖人群广的特点,在《延庆电视台》播出城乡居民关心的缴费、补贴、待遇、办理程序等有关规定,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利用报刊、广播、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进行扩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注重实效、侧重重点。各乡镇利用赶集日设置“政策咨询点”, 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在普遍宣传的基础上,侧重对大龄人员的宣传,避免因政策不清而导致延期缴费。

3、规范有序、长效宣传。利用采访、座谈形式进行现场说法,激发参保积极性。发挥村官政策大讲堂及村级服务站的作用,用面 10

对面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惑答疑,将政策进行贯通。

4、政策引导、消除误区。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进行宣传,使处于观望中的参保对象吸引进来。将动态的年缴费标准进行宣传,使生活困难人群认识到早参保的优势。将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而不参加的,今后也不能再享受老年保障制度的福利性养老金政策进行宣传,从而促进参保。

5、20xx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增强宣传效果。加强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报道,适时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总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难度较大,必须在全县确立打总体仗、突击战的思路。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要全力支持所联系镇街做好宣传发动、参保申报、险费缴纳等工作,乡镇干部包片包村必须到位。通过全方位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通过短期集中性突击,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争取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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