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规范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单位主管传染病防制的科室为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科室主任为报告管理责任人。科室指定专人为疫情报告责任人,负责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登记、核实、上报、分析等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

2、疫情报告管理责任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制知识,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技术与程序。

3、疫情报告范围包括以下甲、乙、丙三类37+2种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甲型H1N1流感按乙类传染病管理。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按丙类传染病管理。

4、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接到不能进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报 1

告卡》后,要按传染病登记本(表)所列项目,将相关信息按垦区、地方(按户口所在地区分)病例分别进行详细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5、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接到医疗机构报告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经初步核实后,要在2小时以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到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病原携带者的《传染病报告卡》并经初步核实后,要在12小时内进行报告。

接到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的《传染病报告卡》并经初步核实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6、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接到不能进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并经登记后,要将病人户口在地方的《传染病报告卡》邮寄病人户口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人户口在垦区的,将传染病病例信息通过农垦总局疾控中心网上办公系统进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因故不能使用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疫情报告责任人收到已经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的诊断有改变或病人死亡的报告时,要及时进行订正或死亡报告。

8、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要开展疫情报告监测工作,对所在地医疗机构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定期开展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要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下级疾控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9、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要开展每日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每日发生的传染病病人数、病种分类、病人住址分布、诊断机构分布等。发现辖区内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责任报告人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以最快的通 2

讯方式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10、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1、未经所在地垦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向社会发布辖区传染病疫情,不得将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向他人公开。

12、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要妥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传染病登记本》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13、疫情报告管理科室要定期汇总分析辖区疫情,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流动人口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其传染病报告、个案流调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14、垦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工程要求上报病种的诊断病例,按以上程序和参照丙种传染病报告时限要求报告,所用报告卡为《黑龙江垦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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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疾控中心检验科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

一、检验科主任:

1、在中心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科的检验、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临床教学。

6、经常到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专业主管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组的检验、质量控制、教学等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带头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不断开展新业务,搞好本组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

3、团结全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心与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向科主任汇报本组情况,做好组内资料的登记、统计和财产保管工作。

三、各组检验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3、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本岗位内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清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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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开展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清领报销等工作。

6、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7、担负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8、指导新参加工作、进修及实习人员的学习。

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对文件资料进行保存和管理,科室和专业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需控制的文件和资料有:科室人事档案(人员素质、上岗证、组织结构)、健康档案、仪器设备档案、质量手册、中心及上级的文件通知和报告、订阅的各种杂志、检测项目的原始数据(包括各种质控数据)等。

3、文件资料应易于存放、安全保密和定期整理。

查对制度

1、接收检验申请单时,工作人员要查看填写是否规范、临床诊断、检验标本、检验项目和送检医师,送检日期等填写是否清楚,查看是否已交费或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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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标本时,工作人员要查对采样地点、样品名称和检验目的,并记录采集时间。

3、收集标本时,各专业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查对标本的数量、质量。

4、检测时,操作人员应查对检验项目与申请单是否一致。

5、检测后,操作人员应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结果要立即检查寻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必要时,要与临床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

6、发报告时,工作人员应查对检验结果等内容是否有遗漏。

标本管理制度

一、标本的采集和运输:

1、检验科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检验标本的签收工作。

2、采集标本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集,做好个人防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3、建立标本唯一确认标识,防止非同时采集标本的混淆。

4、标本运输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用相应的包装运送。

二、标本的保存:

1、检验人员接收标本后,需及时检验,不能及时检验的,要根据标本性质及相关检验要求妥善保存。

2、如果因标本丢失造成标本重新采集者,按相关要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检测完成后的标本,应根据《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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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医院内感染制度

1、为防止交叉感染,做到污物无害化,特订立本制度。

2、各类标本、盛标本之容器、检验后之器材,根据要求作如下之处理:

(1)倒入焚化炉

(2)高压蒸汽灭菌

(3)煮沸30分钟

(4)使用高效消毒剂浸泡后处理

3、工作台面作如下处理:

(1)紫外线灯照射一小时

(2)使用高效消毒剂擦拭

4、每次检验完毕后,使用高效消毒剂泡手至少5分钟,然后用肥皂彻底清洗。

5、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在采集及检测病原标本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6、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准穿戴工作衣帽上街。

7、临床检验报告单应消毒半小时以上方可发出。

8、工作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

9、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

10、各组可根据本组实际情况,订出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11、所以消毒、销毁等处理措施均要有记录。

仪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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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调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5、常用玻璃仪器在使用前均须保持清洁,使用后根据其污染情况分别用普通水、清洁液或洗衣粉水溶液煮洗,最后用蒸馏水冲洗,干燥或消毒灭菌后,妥善保管,以备使用。

6、各种容量仪器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校正,经常保持干燥清洁,放置整齐,注意保管,特别要防止各种容量吸管尖端破损而影响容量之准确性,必须严格要求使用者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7、各种电动仪器应放置在平稳坚固的地方,特别要注意电源开关与电缆是否安全,要建立仪器使用保管卡片,注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万元以上设备应建档,维修应有记录。

8、各种精密仪器应建立档案和详细操作手册,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定期检修并记录之,在保管中应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高档的仪器应置于专门房间,并安装空调器在恒温条件中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事先熟悉其使用方法、性能和注意事项,不得违章操作和随意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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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如发生故障,应追查原因,妥善处理。

附1:日常仪器维护规程:

日常仪器维护是由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进行的最基本的维护工作,它的主要内容是维持医疗设备表面清洁及使用环境的清洁,紧固设备外部易松动的镙丝及检查设备务部分的连接。本规程仅列明了操作人员维护时必须遵循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若某种具体的设备(仪器)的日常维护还有特殊的要求则必须参照相应的操作说明书进行。

1、每次使用完仪器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清洁仪器的表面,除掉各种污痕。

2、清洁必须在仪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洁时不允许水或其它液体进入仪器,以免造的短路或机内的腐蚀。

3、珐琅质部件只能用沾有中性清洁剂的棉布进行清洁,然后及时用干棉布擦干。严禁使用溶解剂,腐蚀剂进行清洁。

4、镀铬部件只能用干棉布清洁。

5、要防止杂物掉进计算机键盘和各控制键盘,要定期用柔软的的小毛刷清洁各键盘和间隙。

6、要防止重物堕落而损环仪器。

7、要注意保持操作室内的清洁、防尘、防潮,每次使用仪器后,应用防尘罩将仪器罩住。

附2 贵重精密设备操作人员守则

本操作守则仅列明操作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和注意事项,详细操作步骤请参阅设备的操作说明书。

1、本仪器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认真通读操作说明书,经过必要的培训,能正确熟练地使用机器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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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人员必须注意观察机房内的温、湿度计,并将每日开始使用时的温、湿度记录在使用记录上。若开机前的温、湿度达不到仪器使用的要求,请降温、降湿达到要求后再使用。

4、仪器通电后,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许擅自离开。

5、操作人员应遵循操作说明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开机关机及各项操作步骤。

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维护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7、机房内必须配备灭火装置,操作人员能正确而熟练的使用灭火装置。

8、机房内严禁吸烟和吃任何食品。

9、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其他的人员严禁操作仪器。

10、操作人员在仪器使用时必须密切注意观察机器的工作情况,当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断电源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1)机器出现异常的动作;

(2)机器冒火,冒烟和发现异味;

(3)机器有异常的响动

(4)机器不能正常的启动;

(5)机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

凡出现以上情况,操作人员都必须将其现象记录下来并予以签字确认。

11、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邀请外来人员修理发生故障的设备(仪器)。

12、科内使用的大型仪器必须制订“检验仪器保养程序”,各仪器保养项目参照保养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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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管理制度

1、自配试剂应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效价、滴度)、储存条件、配制日期和失效日期、配制人等。

2、试剂应放在干燥冷暗处,分类保管,不得乱拿乱放。

3、易燃、易挥发、易爆炸试剂,皆应密封,单独分存于冷暗安全处。

4、剧毒试剂应专人保管,用毕交回,记录出入量。

5、强酸强碱应分别存放。

6、易潮解试剂,用后密封,放于干燥处。

7、见光退色、分解、氧化的试剂,如染料、过氧化氢、碘等,存于棕色瓶内,放暗处保存。

8、易风化试剂,如结晶硫酸钠、含水磷酸氢二钠等,宜密闭存暗处。

9、高温易失效试剂,如免疫血清、菌液、酶试剂等,应放冰箱中保存。

10、易氧化、变质的试剂,应密封,放冷暗处保存。

11、对试剂的标签,应特别爱护,标签上应有试剂名称、分子式、分子量、重量、级别、杂质含量、批号、厂名等,无标签者禁用。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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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理,给投诉人以答复。

发生差错或事故后,若留有残存的标本和试剂应予保留,以便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

为了保证检验质量,减少差错,杜绝事故,加强责任心,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一)差错事故分类、范围:

1、一般差错:

(1)标本号编错,标本抽错(抗凝血抽成未抗凝血),造成病人重抽血者。

(2)错报检验结果,未发生对患者危害者。

(3)报告单未注明收到标本日期、报告姓名、报告日期者。

(4)标本放置过久,影响临床诊断、延误病情者。

(5)检验目的与所报检验项目不符合者。

2、重大差错:

(1)检验结果错误,造成临床错误诊断,延误病情者。

3、仪器设备使用差错:

(1)玻璃器材使用时无意打碎者。

(2)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器损害,造成经济损失者。

(二)登记报告

1、凡发生差错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尽快进行补救,并填写差错事故记录本,严重者并应及时向医务处报告,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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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时报告院领导。

2、一般差错,应填写差错登记本,并注明差错性质及补救方法。

3、月末由组长将当月发生差错情况填表报给科主任。

(三)解决问题

凡出现工作差错,科室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差错进行认定,讨论处理办法,认真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并按相关制度给当事人一定的惩罚。

(四)预防措施:

1、由科室组织检验知识的学习,明确检验目的,端正工作态度。

2、认真做好每天应做的检验工作,发现差错及时上报。

3、仪器专人保管并实行三级保养,使仪器在最佳状态下进行检验工作。

4、每天由一中级以上检验人员检查检验报告单,保证检验质量。

5、定期检查、校正,不使用过期、霉变试剂,保证检验质量。

6、做好室内、室间质控,保证检验质量达到一定水平。

7、严格执行标本收集和送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标本不能收样。

8、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值班制度

1、值班是指在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上班,以处理急诊检验或未完成的检验项目。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时间离开,应在值班室门上挂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并向值班领导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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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运行的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处理有困难,应向值班领导报告。

4、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

5、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检验报告单签发制度

1、检验人员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标本名称、标本来源、采(送)样人、检验项目、申请日期等,要求书写清楚,签名正规。

2、检验结果要严格按照检验原始记录填写,确认无误后才能发出报告。

3、报告单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违者算差错。

4、报告单有污渍,涂改者必须重新更改,保持整洁。

5、严禁人情化验和出具假报告单,违者从重惩罚。

科室卫生制度

1、每日上下班前做好各室之清洁(地面、工作台、试剂架等);各类物品应存放有序,不得乱挪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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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实验区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及鼠迹,洗涤间无垃圾、积水,无堵塞。

3、检验设备按照“检验设备维护程序”做好清洁工作。

检验科疫情及性病疫情报告登记制度

1、检验科一旦查出甲类传染病阳性结果,应立即汇报分管领导。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2、 HIV抗体初筛阳性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主任,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3、各相关专业组性病检测登记率应为100%,疫情阳性化验结果登记率应为100%。

4、检验科各专业组负责原始记录和相关报告工作。

检验科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l、提倡使用各种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不准再次使用,并要及时处理和销毁。

2、临床检验报告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3、微生物室每次实验前后要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费或净化措施。

4、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5、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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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液处理。

6、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7、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或地上,必须用高效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8、工作服被污染,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

9、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性物质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用1g/L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10、实验动物的尸体,用后应立即投入焚烧炉内焚毁。

11、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有潜在传染性的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2、对污水和标本不能直接流入下水道,必须经过污水处理后再流入下水道。

13、对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做好交接记录。

检验科保密制度

1、未经科主任同意,科室技术资料不得随意给无关人员借阅或拷贝。违反规

定者将给予处罚。

2、检验科实验资料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管理。根据《医院科研档案管理规定》,实验资料属研究机密,实验室负责人应妥善保管,科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相关文件资料,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4、检验科人员不得将检验结果结果泄露给无关人员,泄露实验机密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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