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小组成员:黎宇娇、许小琴、杨磊、张红霞

【摘要】: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由于他们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在工作及工作以外的生活、消费、从事的工种等诸多方面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其社会保障权益均无保障,急需在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给予农民工足够的重视。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进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建议通过规范用工制度、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予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维护其权益,也关系到我国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也同样会给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带来诸多的便利。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民工权益保障、立法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一、存在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看,农民工的现状堪忧,进城农民工受歧视,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收入比较低,生活质量比较差,居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工作条件、生活状况、子女教育等方面均无保障。休闲方式比较单调,劳动技能普遍偏低,信息不通,工作不好找,并且拖欠民工工资严重,民工权益的得不到保障。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难。

据了解,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工地上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

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为了多挣一点钱回家,他们吃的什么,住的什么,有没有人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为了节约钱,居住在简陋的宿舍或工棚里。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突出,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采用非正常手段解决。这些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问题的根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结构的调整,农民工不可回避地出现,农民工问题给宏观调控、社会认知、微观意识等带来了新的冲击,引起了新的挑战。

(一)从宏观调控上讲,国家尚未建立农民工的法律保障体系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广大人民得到实惠的表现。农民工的出现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并将长期存在。国家的各项改革开放政策速度快、力度大,是一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新之路。我国的改革开放,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令世界刮目相看,使人民得到了实惠,创造了辉煌。在我国的发展进程中农民工的必然出现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保障,使他们更好地为我国的各项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共享我国文明进步的成果。因此,国家应积极加快农民工的立法工作,为农民工建立起有力的法律保护体系。

(二)从社会认知度上讲,社会尚未对农民工形成平等正确的认识心态

农民工出现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发展迅速,有序流动的调控尚未健全,不可避免地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些“城市人”对农民工的敌视,冷漠、看不起等心态给农民工心理和精神上带来了负担及压力。而农民工因在文化、素质等方面与“城市人”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也给了“城市人”看不起农民工的理

由。语言交流、生活方式、精神面貌、视野、思维等的不同,又形成和产生了“城市人”与农民工互相沟通交流的鸿沟。

(三)从微观意识上讲,农民工自身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

因受教育程度、生活生存的规律性不同,精神物质的易满足,缺乏城市生活理念等方面的原因,致使部份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意识慢或阻碍大。要教育其放下思想意识上的畏惧心理,大胆地适应社会,自觉地融入所处环境,克服心理上的自卑,改掉不良的陋习,去实现价值、体现价值、创造价值。只有融入并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自身的活动空间才会扩大,才会最大限度地去实现价值、体现价值、创造价值。

(四)从愿望满足上讲,农民工对最关切的问题处在弱势之中

从调查的情况上看农民工最大的愿望满足,一是能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新的《劳动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过剩,用人单位用工的随意性意识给用人市场带来了有法不依现象,给用人单位创造了随意用人甚至恶意用人的机会。这样,给稳定劳动关系、带来了诸多不利,并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而发生矛盾和纠纷后,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的是农民工。二是农民工对参与基本社会保障的愿望强烈。目前,我国基本社会保障薄弱,农民工虽然有政策可参加社会基本保障,但相关政策缺乏强制性,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都不愿执行。另外,还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都需要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承担。一方面国家政策对“五险”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和措施,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如果缴纳“五险”,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损失了利益,再者,农民工工资收入较低,再叫其缴纳“五险”,囊中羞涩,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于为计,造成农民工想参与也无法参与。用工的不稳定、缴纳时间、企业前景等难以预料的因素,给“五险”的推行带来了诸多的阻碍。三是农民工工资过于偏低。另外,农民工的工资计算思路是认为农民工家中尚有土地、家庭养殖等收入,为此出现了农民工工资长期偏低的现象。而今,农民工已出现了背井离乡流动。不把进城务工做为一个副业,而是把它做为了一条主要的生存之路。四是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实际上被大量侵

占,创造出的价值被用人单位侵占。其它诸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职代会作用等都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存在。

三、总结及建议

通过对20名群众的调查,发现80%的人对农民工这一概念、农民工的生活状况知道一些相关情况,对于农民工这一称谓40%的人觉得只是一个名词,不存在褒贬的含义,而40%的人认为这是一个贬义词,令人联想到一些负面现象。调查还发现他们认为当前农民工打工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维护合法劳动权益艰难,65%的群众认为对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不仅是立法,还应该引导全社会尊重、关心农民工。

农民工的出现,是我国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是我国社会进步的现象,如何较好地解决随之而带来的问题,把农民工引导、教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型血液,从而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地和谐发展,意义深远而重大。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快立法建设

根据调查,大多数人应利用法律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要针对农民工问题加快调查研究,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实际、理论上的探索,广泛征求意见,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责权利、劳动安全、工资待遇等做出明确具体规定,确定合理的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和超时工资支付标准,在宏观上掌握和控制农民工问题。要从法律的角度确定农民工的地位及其作用,使其挺起腰杆做人,不自卑。加快立法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步骤。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

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政府要积极主动为农民工服好务

1、要为农民工服好务,首先就要了解他们的情况,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创业的有利条件,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等一系列措施。

2、加强人文关怀。农民工既然是一种必然社会现象,那么社会就要接纳他,使他融入我国建设的发展大潮之中。要以平衡的心态、冷静的思维对待农民工,有组织地对农民工进行“城市理念”、劳动技术技能培训、文化素质提升等的培训。做好农民工的职业、就业介绍。同时,农民工也要自觉融入新的环境、新的工作之中,积极并坚决地改掉陋习,使自己的精神面貌、视野、思维、生活方式等融入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进程。

(三)要建立经济利益保护体系

农民工的很多问题实际上是经济问题,只有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真正的提高,实现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真正享受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不在是以生存为目的,其工资收入除能解决生存问题外,有经济能力解决文化、精神的提升,提高生活质量等,那么,很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又完善前进了一大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将会加快前进。

(四)要加强监督

要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形成了强制执行的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政,把农民工的事看成是新形势下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工作,真正为农民工办好事、办实事。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我国

发展进程中社会要素的有机组成,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鲜血液。为此,他们的工作状况、生活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等的“融入度”不可回避,要积极引导他们为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此,做好农民工工作,积极探索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政府一项重要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⒈翟从海. 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J】.社会保障制度,20xx年第6期.

⒉杨立雄. 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J】. 社会,20xx年第9期.

3.周倩.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探析【J】.律师世界. 20xx年第5期.

⒋刘承英.“三农”危机和我国面临的第三次农村大变革.【J】.经济界.20xx年第5期

⒌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 白皮书

6.伍强胜. 论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3-9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问卷

城市市民与各界朋友们:

为了解当下农民工的生存状况,更好地为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贡献。让更多的人了解并理解农民工,给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特作此调查,此问卷为不记名调查,敬请您如实回答。在您的选项上用√表示。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1、您的身份?

A、学生 B、一般职工 C、公务员 D、其他

2、您的性别?

A、男 B、女

3、您的户口性质

A、城镇户口 B、农村户口

4、您对“农民工”这一概念、农民工的生活状况等的了解如何?

A、很了解,由系统和详细的知识

B、一般,知道一些相关情况

C、知之甚少,只理解这一词汇,知道一些大众流行的说法

D、不知道,不曾了解

5、您认为农民工这一称谓是?

A、褒义词,他们是可以分享城市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新市民

B、只是个名词,不存在褒贬的涵义

C、贬义词,令人联想到一些负面现象

D、不是贬义词,是对一个群体的称谓

6、根据您在社会中所见农民工的生活状况,您同意以下哪种说法?

A、总体上说,农民工的工作条件、生活状况、子女教育等都还不错

B、总体上说,农民工受歧视,工作、生活、教育等各方面均无保障

C、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之间农民工生活状况有区别,比如有知识、

有技能的收入待遇都比较高

7、当前形势下,您认为地方政府的哪项工作对促进农民工就业最重要?

A、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B、提供有利于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条件

C、搜集并提供就业信息,举办招聘会

D、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8、您认为当前农民工打工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是什么?

A、信息不灵,工作不好找

B、家里小孩、老人没人照顾

C、自己技术缺乏

D、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很难

9、为了使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有更全面的法律依据,有人建议应当制定一部《农

民工权益法》,请问您的看法是?

A、农民工问题已经被中央列为重中之重,这一举措非常有必要

B、不仅是立法,还应该引导全社会尊重、关心农民工

C、没有必要立法,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怀照顾已经够了

D、其他

10、金融危机引发“倒闭潮”,在您看来农民工失业潮是否会引起社会动荡?

A、会引起很大动荡,金融危机本身就引起了人们的恐慌,社会动荡是不可避免

B、会引起很小的动荡,如社会治安变差,增加百姓的不满情绪

C、不会引起动荡,政府已经采取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引导农民工返回农村,以

解决潜在的风险

11、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是“农民工挤占了大学生就业”,您对此作何评价?

A、没道理,大学生与农民工的就业没有直接联系

B、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只是让大学生认识到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而已

C、影响很大,在金融危机情况下,农民工就业肯定对大学毕业生的职业岗位形

成竞争

D、其他

12、您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未来的出路、农民工问题的前景是?

A、跟甜蜜的父辈一样,在城里打工几年,最终回归农村

B、他们中的少数人会被城市接纳,成为城里人

C、他们中多数人都会成为城里人,从事城市中的各种职业

D、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民工最终会成为历史

 

第二篇: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人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但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绝大多数农村还没有正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能够得到比较可靠的基本社会保障,不仅是现实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现状的需要,更是发展农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需要。

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xx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二)、农民养老保险:我国在建国初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就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确立,但当时农民没有被纳入保障计划之列。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1、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2、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

3、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4、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

针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中央政府及广大社会工作者也积极致力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探讨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在现阶段,我们应该着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合作医疗制度,从而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及其保障水平。然而,应优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以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目的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2、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1)、养老保险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养老保险的形式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一般地区普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济发达地区,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外,鼓励农民个人按照自愿原则,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2)、正确确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实行“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政府予以扶持”的办法是符合农村实际的,这里关键是要把握好“为主”、“为辅”、“扶持”的度。

(3)、加强养老保险管理。针对当前存在的管理工作薄弱和管理水平不高的状况,必须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逐步实行规范化与制度化管理。一要建立健全适和当地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要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向各方面公布有关情况,增加透明度;三是要健全实务流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逐步推广和运用计算机个人帐户。

3、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突出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政府给予资助,发挥资金利益导向作用,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将过去以乡村为统筹单位改为以县为统筹单位,增加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这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十分切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应予以大力推广,并在条件成熟和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但我们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1)、正确选择合作医疗形式;

(2)、建立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3)、合理确定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保障水平;(4)、强化管理与监督机制。一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要管理好用好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要加强审计与监督。要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组织,定期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进行严格审计,并向农民张榜公布。各级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并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

4、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强化监督。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人民投保热情不高,社会保障意识淡薄,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规范有密切联系。因此,要使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在强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制衡机制上下工夫。首先,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其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监督体系,这是农村社会保障制衡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再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队伍建设。要通过内部提高职工素质和外部引进专业人才的途径,努力塑造和培育一支专业化、现代化、市场化管理所需要的专业队伍。

此外,在法制建设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专项法规的建设,比如有关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的专项法规;另一方面是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建设,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应加强宣传,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保,并最终得到实际的保障。

总之,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它的建立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城乡二元制结构造成的不平衡状况以及十七大提出的解决“民生”问题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应该高度重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未来,以服务型政府为理念,积极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而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