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反馈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反馈记录

 

第二篇: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记 录

编号: 责任单位: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注:1. 本记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填写,应与不合格品通知单相对应;

2. 现在地点是指不合格品的存放地点,不合格品所在的行、列线和标高等具体位置;

3. 不合格品处置后检查一般应填写分项工程评定表,经评定确认是否合格,评定表与处置记录存;

4. 处置后检查人为责任单位的质量检查员,复验人为不合格品通知单签发单位质量检查人员。

5.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填写完毕后,质检部将该表与不合格品通知单一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