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办法

为加快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完善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根据集团公司加强技能操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并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范围及职数、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及岗位工资

1、岗位设置范围及职数: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范围主要设在生产车间以及主要辅助生产车间。各单位确定具体岗位,公司控制各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总职数。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数测算以生产装置或辅助生产车间的操作技能定员为基本计算单位,技师岗位职数至少为操作人员定员的6%;高级技师岗位职数至少为操作人员定员的0.6%。公司给各单位下达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数详见附表。

2、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制订的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自行制订各装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标准。各单位须将持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列为上岗必备条件。

3、竞聘上岗、易岗易薪,动态管理。各单位对符合上岗条件者进行绩效考核、组织竞聘上岗,将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竞聘 1

上岗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一年一个周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它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同时进行。

4、技师岗位工资类别为12—11类,具体以20xx年公司下达的《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归类比照表》为准;高级技师岗位工资类别待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时,一并确定。

二、主要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包括履行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内容。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技师应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主要考核担任现职岗位工作以及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文化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参加技术培训和传授技艺、带徒、授课等方面情况。

3、勤:主要考核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现职、技师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参加技术革新活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攻关的主要课题情况;导师带徒成绩;取得技术革新成果或发表论文等情况。

三、工作程序

1、成立考核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群众威信高。成员由本单位负 2

责人、专业技术、技能操作骨干人员组成。

2、公布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数、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及岗位工资类别。

3、个人申请。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必备上岗资格。

4、个人述职。主要对本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状况做出认真全面总结,重点说明本年度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所取得的经验、体会和进步,同时实事求是的解剖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履行岗位职责的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提交本人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撰写或发表的专业文章、论文、译文,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5、民主评议。在本单位部门、处(科室)、车间负责人主持下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对德、能、勤、绩等方面评议,形成考核意见。

6、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基层民主测评和排序情况,对参加考核人员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做出综合评价。

7、公示考核结果。公示通过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8、公司下文公布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上岗人员名单以及相应岗位工资类别、总额。

四、时间安排

1、每年1月10日,各单位将组织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每年11月1日,各单位将本年度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结果一式三份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报该同志持有的技师、高级技 3

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以及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

3、每年11月5日,公司组织审核。

4、每年12月20日,公司下文公布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上岗人员名单以及工资类别、总额。

五、其它

本办法是对公司《技师管理办法》的修订,未涉及事项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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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就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顺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健全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规范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考评体系,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凡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3年以上,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汽车调度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资料管理、白蚂蚁防治、农机技术指导、农机修理、中式烹饪、公路养护等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

4.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各工种高级技师的具体申报条件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三)破格条件

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本工种(专业)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三、工作程序及考评办法

(一)个人申报

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考评高级技师的资格,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高级技师资格申报须知》)。

(二)专家推荐

申报高级技师人员必须由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单位考核

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个人申报材料、专家推荐意见、岗位工作表现和高级技师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2),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将个人申报材料及考核表报当地工考办初审。各市工考办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公示后,于 8月31日前报送省工考办。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报送省工考办。已申报过的人员,如有新的业绩和能力方面的材料可以重新申报。原则上一个部门(单位)同一工种只能推荐1名(经培训考核后未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可不占同工种名额)。

(四)复核初审

省工考办根据申报条件和指标,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培训考核对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程序的,不予受理。

(五)培训考核

省工考办组织有关机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培训的目的是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培训内容涉及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短期脱产面授、个人自学研修和现场传授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按照高级技师岗位规范要求,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

(六)综合评审

省工考办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七)核准发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培训考核和综合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

(八)相关待遇

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从与用人单位办理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是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调动广大工勤岗位技术工人钻研业务、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在考核推荐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考核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选拔出来,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部属驻苏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省机械大厦25楼

联 系 人:陈 伟 徐俊芳

联系电话:(025)83236121 83236120

附件:

1.高级技师资格申报须知

2.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表

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

4.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

5.汽车调度管理高级技师要求

6.计算机信息处理高级技师要求

7.图书资料管理高级技师要求

8.白蚁防治高级技师要求

9.农机修理工高级技师要求

10.农机技术指导员高级技师要求、

11.中式烹饪高级技师要求

12.公路养护工高级技师要求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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