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授权委托书 500份

授 权 委 托 书(个人)

兹委托四川安信融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为我的代理人,行使我在 公司所享有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权利:

(1)股东大会召集权;(2) 参加股东大会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的监督权;(4)表决权;(5)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各种之诉的提起权;(6)代表诉讼的提起权;(7)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权;(9)股利分配权(收益权);(10)净资产权(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11)股份转让权;(12)股份质押权;(13)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复制权;(14)公司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和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15)股东依法应享有的其他合法权利。代为收取行使上述权利时应得的财物、款项。

委托期限:自代理人通知开始按《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行使代理权之日起三年。

转委托:本委托转委托有效。

撤销权:本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公司授权委托书 500份

授 权 委 托 书(公司)

鉴于我公司以下股东:

公司授权委托书500份

全部已委托四川安信融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公司)全权行使其相应的股东权利,我公司兹委托安信公司代我公司行使以下权利:

代为申请补办、变更我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代为申请补刻我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税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代为变更我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章。 委托期限:自安信公司通知股东开始按《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行使管理权之日起三年。

转委托:本委托转委托有效。 撤销权:本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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