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试用中心及新品中心卖家管理规范

淘宝试用中心及新品中心卖家管理规范 第一章 付邮试用

一、付邮试用报名卖家资质要求:

1、 商城卖家资质要求: 1) 开店时长超过3个月; 2) 店铺动态评分均为4.6以上。

2、 集市商家资质要求:

1) 开店时长超过3个月;

2) 好评率98%以上,店铺动态评分均为4.6以上;

3) 卖家信用等级一钻以上;

4) 已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及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二、付邮试用报名流程及审核标准:

1、 报名流程:

卖家报名通过时会显示报名成功,在提示报名成功后7天内由小二进行人工审核,通过审核的商品会进入活动排期。活动上线前2-3天将会通知卖家,在活动上线前一天将会由志愿者协助卖家完成页面的修改、添加免责声明,把活动商品修改为报名时提交的库存,活动当天10点活动正式开始。

2、 审核标准:

若发现商家虚高商品价格报名、制作虚假销售记录及虚假交易评价,审核一律不通过,永久取消参与淘宝试用中心活动资格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三、加入付邮试用的商品及卖家必须履行以下要求:

1、 活动上线当天,商品售完不得上架,如遇特殊情况需补充库存上架,须经小二审核

通过并仍旧以付邮试用活动价上线;

2、 活动第二天10点之后,商品方可修改上架;

3、 参加付邮试用的商品,卖家必须在7天之内完成发货;

4、 卖家须对活动商品如实描述,保证买家收到的商品与承诺商品、付邮试用样品品质

一致。

第二章 免费试用

一、免费试用报名卖家资质要求:

1、 商城卖家资质要求:

1) 店铺综合评分4.5分以上;

2) 卖家在近90天内无商品质量类投诉。

2、 集市卖家资质要求:

1) 卖家信用等级1钻及以上;

2) 好评率99%以上;

3) 已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

4) 卖家在近90天内无商品质量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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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费试用报名商品要求: 1、 免费试用产品必须为原厂商出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且商品在良好保质期内; 2、 食品商品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编号)”属性;

3、 参加活动的商品须满足试用品的最低数量和价值要求: 1) 3C数码/电子产品: 不少于10件,试用品总价值3000元以上;

2) 小家电: 不少于10件,试用品总价值3000元以上;

3) 护肤/彩妆类: 不少于30件,试用品总价值3000元以上,并且同时需要QS证书和检验检疫报

告(欢迎品牌新品试用,谢绝小样以及DIY无商标或分装产品);

4) 服饰/箱包/鞋类:不少于30件,试用品总价值3000元以上;

5) 食品:试用品总价值3000元以上,并且同时需要QS证书和检验检疫报告;

6) 其他:不少于30件,试用品总价值3000元以上。

温馨提醒: 试用品价值越大能获得的关注越高,请结合店铺实际情况申请。

4、 商品报名价格须为宝贝均价, 虚报价格一律审核不通过。

5、 试用折扣价是对没有获得试用资格,却对该商品感兴趣的用户的补偿机制。 试用折扣价要求在保

证品质的基础上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折扣, 合理的低折扣有助于用户进店购买, 请结合实际情况如实申报试用折扣价, 一旦试用折扣价设定,商家要在活动开始前取消该商品的所有限时折扣。

三、加入免费试用的卖家须履行以下要求:

1、 卖家通过活动审核后不得私自修改宝贝信息;试用活动周期中,如无特殊原因,卖家不得自行修

改宝贝价格和折扣价格;

2、 试用商品应如实描述,试用品质量问题导致投诉等问题, 后果由商家承担;

3、 卖家须在收到试用名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发货,否则淘宝将根据淘宝规则给予卖家相应处罚,同时拉

入黑名单永久取消试用中心报名资格;

4、 卖家在发货前需电话确认买家送货地址后方可发货。如买家联系不上, 请在发货通知中注明让会员

在一个月内主动联系商家, 确认送货地址, 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5、 卖家发货完成后需到发货单公布区, 公布发货信息 ;

6、 为了确保试用商品质量,卖家参加活动审核过后须寄一件样品至试用中心小二审核。 2

第三章 新品中心

一、新品中心报名卖家资质要求:

1、 商城卖家资质要求:

商城店铺需是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任意一种且已通过三个月试运营阶段。

2、 集市卖家资质要求:

1) 卖家信用等级2皇冠及以上,且有自身品牌的店铺;

2) 好评率98%以上;

3) 店铺动态评分均为4.6以上;

4) 已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及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二、新品中心报名商品及奖品设置要求:

1、 报名商品必须为新品,且仅为单一一款产品;

2、 该商品能够提供7天阶梯价格 (7天价格和数量可由商家自行拟定) ;

3、 参加活动期间,该商品的库存必须大于7天活动的总数;

4、 商家必须提供收藏有奖的奖品,如:店铺优惠券或者其他,数量、价值不限; 5、 商家必须提供邀请有奖的奖品,数量、价值不限;

6、 商家必须提供“淘大奖”的奖品, 具体数量和价值,可与运营小二沟通确定。

三、加入新品中心的卖家必须履行以下要求:

1、 商品价格要求: 新品活动上线期间,此新品不得同时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必须以原价

出售(注:只有通过新品中心购买的消费者,才可享受优惠折扣)。新品活动结束1个月内, 不得以低于新品中心活动价格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下方式:店铺促销、聚划算促销、淘金币促销等)。

2、 发货要求:卖家须在买家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3、 活动期间卖家不得自行修改价格、不得自行下架活动商品。

4、 活动前7天,卖家须在新品中心指定位置挂新品中心

banner(/tps/i3/T1V_ueXXFsXXXXXXXX-1785-442.png)及修改活动商品标题【新品中心推荐】, 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 banner不得撤销。

付邮试用、免费试用及新品中心卖家处罚规则汇总

为方便付邮试用、新品中心合作卖家快速了解淘宝用户规则,现依据《淘宝规则》,罗列出付邮试用卖家可能出现的违规处罚情形及试用规则,提示各位卖家提前了解避免违规。

付邮试用、新品中心卖家处罚规则从9月1日起正式执行。

1、卖家行为:因卖家行为,导致付邮试用、新品中心、免费试用及买家权益受损。

示例:卖家在活动期间私自将活动商品下架;活动上线前或活动过程中私自退出或终止活动。 处罚措施:依据《淘宝规则》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违规扣分6分;永久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2、卖家行为:卖家未在付邮试用、新品中心、免费试用要求时间内发货。

示例:付邮试用及新品中心卖家因没有库存、缺货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照协议在买家付款后7天(付邮试用)、3天(新品中心)内发货的或虚假发货的;免费试用卖家不能按照协议在活动结束后7天内联系试用申请成功者发货或虚假发货;

处罚措施:依据《淘宝规则》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违规扣分6分,且六个月内不与卖家合作;若有虚假发货行为的;一年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3、卖家行为:货不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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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卖家实际发货的商品与承诺商品、付邮试用、免费试用样品品质不一、有瑕疵。 处罚措施:依据《淘宝规则》一般违规行为“描述不符”,根据具体情形给予违规扣分3、6或12分,且一年内不与卖家合作;情节严重的,永久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5、 付邮试用卖家行为:原价虚高。

示例:

1)付邮试用活动价高于淘宝网同款商品销售价;

如:付邮试用活动价100元,同款全网销售价格低于100元

2)组合商品原价,超过单品原价的组合。

如:单品A原价50元,单品B原价100元,组合商品原价高于150元

3)为报名活动,设置原价虚高,超过淘宝网同类产品平均价格100%

如:同款或类似产品在淘宝均价100元,为报名活动,设置原价300元

处罚措施:依据《淘宝规则》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违规扣分6分,且六个月不与卖家合作;情节严重的永久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5.新品中心卖家行为:资源违约。

示例:新品中心、免费试用活动中未按照前期沟通给到相关资源配合

处罚措施: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违规扣分6分,且永久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6.新品中心卖家行为:违规低价销售。

示例:新品活动上线期间,通过新品活动以外方式进行折扣促销,或新品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以低于新品价格销售同款新品。

处罚措施:依据《淘宝规则》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违规扣分6分,且永久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7、付邮试用、新品中心卖家行为:涉嫌售假,侵权。

示例:品牌厂家直接行投诉产品涉嫌售假,侵权;

处罚措施:按照实际情况,根据淘宝规则进行扣分,且永久不与卖家合作,并在淘宝网内公示。

未尽详细内容请查阅《淘宝规则》。

[最后更新时间为 2011-09-27 09:31]

4

 

第二篇:淘宝开放平台管理规范

淘宝开放平台管理规范 2012-01-09 出处:淘宝规则 (20xx年1月13日生效)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一章 概述 淘宝开放平台,是指淘宝网上为开发者提供应用发布和接入的平台,域名为,简称TOP。 第二章 应用准入 应用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在淘宝开放平台发布: (一) 应用的开发者应具备一个淘宝账户且该账户与已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二) 应用的名称、内容、域名等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淘宝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三) 应用功能须与淘宝业务相关且必须调用TOP接口; (四) 同款应用不得重复提交; (五) 应用功能的描述应符合淘宝开放平台的要求,应用功能、界面设计及应用帮助体系完整,不得影响用户使用; (六) 应用内部必须提供退出功能,支持用户代码卸载; (七) 应用内部不得出现除淘宝联盟以外的非实际交易信息及非淘宝开放平台应用的关联应用推荐信息; (八) 应用须符合《第三方应用安全规范》, 并实现TOP sign认证; (九) 应用不得包含获取及分析用户隐私数据或提供行业情报的功能; (十) 应用须实现淘宝用户免登录功能; (十一) 收费应用须采用淘宝统一收费体系; (十二) 在未经用户授权及淘宝官方同意的情况下,应用不得包含以任何形式骚扰用户的功能; (十三) 淘宝开放平台暂不开放以下应用类型接入: 1、图片存储类应用; 2、在宝贝详情页抓取图片链接并进行替换的应用; 3、未调用TOP接口实现抓取页面数据的应用; 4、店铺间流量交换类应用; 5、手机充值类应用;

6、通讯类应用;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7、留言类、即时通讯类应用。 第三章 违规 第一节 违规处理 应用违规,是指应用发布运营期间,违反本规范的规定。 应用处罚措施分为应用下架、应用冻结、应用永久清退三种类型。 (一) 应用下架,指应用将无法在服务平台()列表展现,但不影响已订购该应用的用户继续使用和续订。 (二) 应用冻结,指应用将无法在服务平台()列表展现且无法成功订购。已订购该应用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但到期后将无法续订。 (三) 应用永久清退,指应用将依据应用退市流程被永久冻结,且停止所有淘宝开放平台API调用。 开发者及其发布的应用违规的,淘宝开放平台将依据违规程度对违规应用给予应用下架、应用冻结或应用永久清退的处罚,且同时暂停所有线上运营推广资源,并对开发者给予扣分及公示警告的处罚。 每个开发者拥有十分的初始分,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因违规被处罚的开发者及应用,当其全部违规行为已被纠正且处罚期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二节 违规行为及处罚 违规行为分为异常故障、安全故障、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 (一) 异常故障,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应用、系统、网络等方面的异常与故障。 (二) 安全故障,指由于人为疏忽、系统配置错误或其他外部因素造成的应用系统被入侵、数据被篡改或应用拒绝服务等故障。 (三) 一般违规,指由开发者主观造成,开发者违反本规范中的任意一项条款,且对应用用户、其他开发者及淘宝开放平台造成一定影响。 (四) 严重违规,指由开发者主观造成,开发者违反本规范中的任一条款且情节严重,同时对应用用户、其他开发者及淘宝开放平台造成较大影响。 开发者发布的应用存在违规行为的,淘宝开放平台将给予以下处罚: (一) 开发者发布的应用出现以下任一异常故障情形的,每次扣一分,并给予应用下架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开发者未提供稳定、可靠、合法的应用,所发布的应用中断

服务超过一个工作日的; 2. 应用因系统升级、机房调整、线路切换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断服务的,开发者应提前3天在其应用页面向用户进行公告。开发者未按期公告且未向淘宝开放平台提出暂时中断应用服务的书面申请,或未事先取得淘宝开放平台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中断应用服务的。 (二) 开发者发布的应用出现任一安全故障情形的,每次扣两分,并给予应用冻结三天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应用系统遭到入侵,造成应用隐私数据泄露或被篡改的; 2. 应用系统或页面被外部报告存在高危漏洞,发现时已传播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 3. 应用系统被外部发现高危端口、管理接口、源码目录等敏感信息对外泄露的; 4. 应用因遭受DDOS攻击而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三) 开发者发布的应用出现以下任一一般违规情形的,每次扣两分,并给予应用冻结三天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 1. 应用不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中任一情形的; 2. 应用未按照具体开放规则和接入流程进行商业洽谈及资质报备,私自添加线上未完全开放的应用业务相关功能; 3. 应用开发者之间进行恶意订购、恶意抄袭或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4. 应用开发者的推广内容与应用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宣传、滥用或过度承诺的内容; 5. 开发者违反《第三方应用安全开发规范》,在收到淘宝相关通告后未在指定时间内修复,给用户、其他开发者以及淘宝开放平台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 开发者发布的应用出现以下任一严重违规情形的,每次扣三分,给予应用冻结七天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 1. 应用不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第九目至第十三项中任一条件的; 2. 开发者未经淘宝开放平台和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用户发送应用推广信息的; 3. 开发者屏蔽淘宝IP,规避淘宝开放平台日常应用排查的; 4. 开发者未经淘宝开放平台及用户书面同意,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所有应用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及产品使用数据。 5. 开发者私自退市的: a) 开发者未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淘宝发起书面退市申请的; b) 开发者在退市申请受理期间私自停止应用服务,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 c) 开发者主动提取需要退市应用的用户数据,导致退市应用的订购用户在最长订购期满后三十天内无法正常使用的; d) 开发者所发布的应用尚存在未完结的退款纠纷、投诉处理等。 6. 开发者出现以下任一行为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十条

a) 隐瞒其所发现的淘宝开放平台平台缺陷且恶意利用的; b) 擅自修改服务器安全配置导致安全事故的; c) 帐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 开发者及其应用出现以下违规情节严重情形的,淘宝开放平台将在单次违规处罚的基础上另行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 开发者及其应用同时存在两条或三条违规情形的,将给予开发者扣四分,违规应用冻结七天的处罚;开发者及其应用存在三条以上违规情形的,将给予开发者扣五分,违规应用冻结十四天的处罚; (二) 开发者累计扣分达十分的,将给予开发者限制发布应用二十一天,所发布的所有应用冻结二十一天的处罚; (三)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用户量达五百以上

的应用,将给予应用永久清退的处罚;

规范解读:

1 、应用内部为什么必须实现淘宝用户免登录功能?

遵循《淘宝规则》,从淘宝帐号安全角度考虑,如果是淘宝已登录状态,通过容器访问应用必须实现免登,不允许出现再次登陆入口,同时不允许应用内部使用淘宝帐号密码登录;

2 、为什么必须采用淘宝统一收费体系?

淘宝会员通过淘宝服务市场订购的应用,因此依据《淘宝规则》,保障淘宝会员利益,第三方开发者必须使用淘宝开放平台指定的收费系统进行交易。

3、隐私数据如何定义?

如用户数据、经营销售数据、流量数据等

4、如何认定应用是抄袭行为?

为保证开放平台的开放性,鼓励开发市场的百花齐放,我们允许创意、功能或使用流程相同的应用存在,不将这类应用定义为抄袭;但是从用户体验角度考虑,违反以下任意一条规则的应用,则定义为抄袭。

1) 应用的LOGO相同或相似程度极高;

2) 应用的界面排版相同或相似程度极高;

3) 应用的模板相同或相似程度极高;

4) 应用使用流程中的引导文案相同或相似程度极高;

5) 应用主流程基本一致。

5 、如何判断哪个应用抄袭?

以应用第一次通过审核的时间先后为准。

6 、开发者冻结和应用冻结的区别是什么?

开发者冻结指开发者进入开发者中心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应用冻结,是指应用无法在服务平台()列表显示,已订购还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到期后无法续订继续使用.

7、淘宝开放平台应用功能的描述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应用描述须与应用功能相符,不存在欺诈信息,且应用详情描述详细清楚,无不良内容,无JS代码;不允许开发者使用描述应用功能的语句进行应用名称关键字堆砌

8、开发者违反《第三方应用安全开发规范》后,官方指定修复参考时间是什么?

开发者违反《第三方应用安全开发规范》,在收到淘宝相关通告后未在指定时间内修复,给用户、其他开发者以及 TOP 造成一定的影响。将按一般违规进行处理,每次扣2分,并对给予应用冻结3天处罚。修复时间参考漏洞等级而定:高危漏洞3天、中危漏洞5天、低危漏洞7天,具体修复时间以通告上的修复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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