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其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

 

 

 

 

 

 

 

目  录

合同能源管理... 1

1、概述... 3

2、发展... 4

3、公司介绍... 5

4、主管部门... 6

5、模式类型... 6

6、合同版本... 7

7、服务... 8

8、实施流程... 10

9、起源... 11

10、项目优势... 12

11、发展历程... 13

12、制约因素... 15

13、实施关键... 18

14、市场规范... 19

15、商业模式... 19

16、成功因素... 21

17、成功经验... 22

18、业务区别... 23

19、内容... 26

 

1、概述

[1]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公司)即国外简称能源服务公司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ies):基于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其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扶持力度,2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年的3家,发展到20##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2]

2、发展

20##-20##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3]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走向成熟:从20##年到20##年,EMCA会员从89家递增到560 家,增长了5倍;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增长了9倍;节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从1.6万人递增到17.5万人,增长了10倍;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3亿元递增到836.29亿元,增长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增长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年节约标准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增长了11倍;在“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1800 亿元。《规划》还显示,到20##年,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将力争发展到2000多家,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约20家,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累计实现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此外,国家还将建立全方位环保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能力的总承包公司,大力推进环保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扶持环境咨询服务企业。预计到20##年,环保服务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50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电力行业烟气脱硫脱硝等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占全行业的比例大幅提高。前瞻网分析认为,EMC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将带动节能技术研发创新、节能产品制造、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咨询评估等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大力发展,形成以节能服务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链,成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产业中最重具市场化、最具成长性、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朝阳行业。

3、公司介绍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投资供热项目设备,参与设计,并负责采购、施工安装、验收调试,与业主签订供暖协议,在合同期内运营管理,合同期满后全套设备无偿移交业主;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出资收购锅炉房产权或经营权(约15年),或租赁经营,在合同期内运营管理,合同期满后全套设备无偿移交业主。

合同能源管理是国际上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供热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市市政市容委、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单位共同组织召开了北京市供热领域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国家及本市节能服务机构的负责人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本市供热行业“十一五”节能成果,宣传了“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发展方向、能源结构、节能技术应用、改革措施等及20##年供热领域重点节能减排改造任务,交流了近几年来本市供热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和作法。与会的节能服务机构纷纷表示: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供热领域提供更好地节能服务。“十二五”期间,市市政市容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明显成效,提高全市供热行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

4、主管部门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必需获得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备案,才能够获得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

资格备案与财政奖励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

资格备案与财政奖励组织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各地方经信委、发改委;

5、模式类型

1. 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有不同。能源服务公司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通过节能效益的分享来收回节能投资公司的投资。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

2.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能源托管型、项目采购型)

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资,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余额,或用节能效益支付。通过对节能项目进行能源费用的托管,来收回节能投资公司的先期节能投资费用。

3.节能量保证型(又名:效果验证型)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公司先期提供,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通过中投保对节能项目的节能收益进行担保,促使客户进行投资或得到银行贷款而实施了节能项目。

4.运行服务型

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我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客户支付一定的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结束,项目移交给客户。

6、合同版本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必须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进行签署,才能够获得国家的财政奖励和政策优惠。同时为了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可融资可交易的产品,由节能产业战略与运营效率服务中心首席研究员释一修牵头组织,对各行业的节能服务合同进行细分设计,其中已经开发的细分合同包括:

1.城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准合同(银行融资版、金融租赁版、财政部节能量奖励标准版)

2.室内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准合同(银行融资版、金融租赁版、财政部节能量奖励标准版)

3.空调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准合同(银行融资版、金融租赁版、财政部节能量奖励标准版)

4.工业综合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准合同(银行融资版、金融租赁版、财政部节能量奖励标准版)

5.学校热水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准合同(银行融资版、金融租赁版、财政部节能量奖励标准版)

6.医院热水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准合同(银行融资版、金融租赁版、财政部节能量奖励标准版)

7、服务

又称为合同能源管理成果导向系统,由节能产业战略与运营效率服务中心首席研究员释一修创建,旨在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流程的运营指南和运营工具,提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率。

合同能源管理是集能源分析、技术实施、能效管理、投融资运作为一体的复合型项目,要求政策对象具备复合型的团队和执行能力,对中国大多数节能公司来说,都是摸着石头过不了的通天河。 由于缺乏细节执行能力,造成项目和政策普遍性的执行失效。

其体系包括: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关键能力塑造:

1.20##年度财政部节能奖励清算与节能服务公司年审;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与融资要件设计;

节能项目经济学计算模型应用:

3.节能技术设备与项目的节能供给曲线;

4.节能项目基准线风险识别与收益优化因子分析;

5.节能项目设备投资与项目收益吻合度分析;

6.节能技术市场成长与驱动成长空间分析;

7.节能项目业务模式分析模型;

8.公司项目技术的建模;

项目业务进攻路径设计:

9.项目业务公关模型与公关策略;

10.项目业务方案设计与推荐;

11.国家政策营销;

8、实施流程

能源审计:针对用户的具体情况,对各种耗能设备和环节进行能耗评价,测定企业当前能耗水平,通过对能耗水平的测定。此阶段是我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起点,由公司的专业人员对用户的能源状况进行审计,对所提出的节能改造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与客户进行沟通。

改造方案设计:在能源审计的基础上,由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以充分了解节能改造的效果。

谈判与签署:在能源审计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EMC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MC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8至10年左右)EMC分享项目的大部分的经济效益,小部分的经济效益留给用户。待合同期满,EMC不再和用户分享经济效益,所有经济效益全部归用户。

项目投资:合同签定后,进入了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新机制,用户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我公司支付。

服务:根据合同,项目的施工由EMC负责。在合同中规定,用户要为EMC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即公司提供的服务是“综合型”的服务,既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软服务,同时也为用户提供节能设备及系统等实物。而作为服务的一部分,这些节能设备及所形成的系统也将由公司投资采购。

福利: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我公司还将负责培训用户的相关人员,以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及保养、维护改造中所提供的先进的节能设备和系统。而且,在合同期内,由于设备或系统本身原因而造成的损坏,将由我公司负责维护,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监测、保证:改造工程完工后,我公司与用户共同按照能源管理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对节能量及节能效益进行实际监测,确认在合同中由我公司方面提供项目的节能水平。作为双方效益分享的依据。

效益分享: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能源审计、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EMC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MC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用户将节能效益中应由EMC分享的部分逐季或逐年向EMC支付项目费用。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毕以后,EMC把项目交给用户,用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9、起源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 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已发展成为一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4]

10、项目优势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MC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可达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EMC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

7)节能有保证,EMC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资回收短,EMC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9)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MC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11、发展历程

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会影响八个重点高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冶金、焦炭、电石、煤炭、玻璃、电力行业。而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八大高耗能行业的产品单位能耗更是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所以,从未来节能服务的市场来看,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国内优秀的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项目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ESCO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中能兴科(北京)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专注于蓄热式燃烧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实施,以大气、环保、热工、燃烧为主攻目标的专业化机构,在以油、气为燃料的燃烧、油气混烧、蓄热式高温空气燃烧等行业和领域有着雄厚的技术实力。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成为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为目的的3家示范EMCo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技改项目很受用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99%以上成功,获得了较大的节能效果、温室气体CO2减排效果和其它环境效益。鉴于此,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20##年11月13日,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被引进国内以后大大促进了国内节能企业的发展,很多节能企业有单纯的制造节能设备,转变为节能投资,这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节能企业本身的快速成长,更有很多企业将企业的重点发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后着渐的适应了中国的能源环境,在运营上一步步的走向完善和合理。如国家主导下的中节能,市场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一批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用合同能源管理上都已趋于成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必将会在中国节能减排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自1998年中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节能服务产业规模逐渐扩大。许多用能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型节能减排改造机制也逐渐熟悉并接受。中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给予了高度关注,许多重要的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把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推进中国节能的重要措施。最早支持组建的3个示范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证明了节能服务项目在中国推广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在每年的节能宣传周上,国家都会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交流会等增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同时,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掀起了组建新EMCo的热潮。EPC节能服务模式引进中国十几年来,除政府倡导外,在各阶段和各宣传渠道都明确地推行EPC的理念,很好地推动了EPC的发展。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必然会有广阔的前景。截至20##年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已达4175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但是这个行业现阶段仍然存在技术创新不足和企业竞争实力偏弱的难题,现阶段节能服务企业产值超过10亿元的只有6家,超过5亿元的有18家,超过1亿元的有83家。20##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已经从20##年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年412.43亿元增长到557.65亿元,增长35.21%。全年实现节能达1828.36万吨标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5]

12、制约因素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在中国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并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当前节能降耗还没有成为某些高耗能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自觉意识,仍然有不少的企业为了一己私利,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节能降耗意识较弱。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没有形成和确立节能投资激励机制和企业节能激励机制;缺乏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影响EPC产业的发展。很多诚市尚缺乏系统性的适合本地市场的财务管理、财税减免、金融支持、政策性奖励等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缺乏时效性。与节能服务产业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小城市对EPC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还不够及时;奖励资金申请流程繁琐、不规范。

从本质上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的新技术帮助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是否拥有节能技术,是否拥有节能技术研发的实力才是决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否成功的根本性因素。由于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事业才刚刚起步,许多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了解不够,业务规模和从业人数还相对不足,尤其缺少技术过硬,专业本领强又会控制风险,还能与人沟通的复合型人才非常困难。能源服务行业的薪资待遇标准不确定,薪资是不具有吸引力的,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随着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没有融资支持,公司发展就会难以为继。同时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大项目一般在投入几年以后才会有回报,企业要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由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不规范,大多数ESCo还处于发展阶段,缺少较高诚信度,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申请贷款及担保程序繁琐,ESCo贷款比较困难。

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阻碍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的发展。一般来讲,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周期较长,利益分期回报。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节能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是否会有其他的变故影响支付能力。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一定的商业风险,如果遭遇恶性恶意毁约不履行承诺的案子就会对节能服务公司尤其是小型的节能服务公司运营造成困扰,影响其运转。某些ESCo片面追求利益,为拿项目盲目保证节能量,损害业主利益,破坏了节能行业的行风;一些城市又缺乏权威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发生纠纷仲裁困难、造成企业负担。[6]

催生供暖行业新模式

供暖行业主要面对的用户有市政热力、大型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等。而热力公司或分布式锅炉房是主要的热源供给主体。“如果有条件能够实现提前供暖并确保优质的供暖效果,还能为项目带来增值效应。”很多开发企业如此设想。尤其是对于那些自建锅炉房的开发企业来说,不仅要有一定的初期投入,管理锅炉这类特种设备还需要具备独立运营的条件且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化团队,投入和收益能否平衡不得而知。目前国内已有很多涉足供暖行业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为上述设想指定方案。其模式为:由供热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热用户收取用热费,以此来回收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成本,取得合理回报。而房地产公司拥有供热设施建设的监督权,合同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的运营权。“建造—运营—转让的BOT模式已经在国际上比较普遍。”对于建设方而言,最大的好处是节省锅炉等供暖设备的投资,实现系统、设备的最优化配置。随着供暖行业的发展,从而也催生了锅炉系统的生产供应行业。锅炉行业是传统行业,也是能耗很高的一种产品。一直以来对于锅炉设备的升级换代,在国内因为资金和技术等等因素,进程非常的缓慢。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大大加快锅炉行业的技术的更新,大大加快原有的锅炉设备的升级换代,随着国家对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改变现有燃烧方式,国内有科研院所已研制成功传统链条炉的升级产品,高效煤粉工业锅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很好的利用各方面的生产要素,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加节能减排的事业中来。锅炉行业的整体升级插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翅膀,将得到一个超快的发展机会。

13、实施关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此类要素也需要与业主通过合同方式书面确定下来。需要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根据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确定能耗基准。能耗基准确定、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 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这是节能服务公司获得收入的前提。

14、市场规范

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GB国家标准,已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已于20##年12月通过审查,将实施,该技术通则主要是解决节能量的计算问题。另外,针对过去几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实施通过有经验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审核节能量,防止结算出现纠纷,审核标准也在进一步出台的过程中。

15、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

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整合性

EMC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多赢性

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风险性

EMC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M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16、成功因素

EMC在中国的运营实践表明,基于市场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适合中国国情,不仅颇受广大耗能企业的欢迎,其他如节能服务机构、能源企业、节能设备生产与销售企业、节能技术研发机构也非常欢迎,同时也引起不少类似耀通节能投资机构的兴趣。从他们的运营实践分析,成功的原因除了中国存在着巨大的节能潜力和广阔的节能市场之外,还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因素,这方面更加重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规定,实施节能项目的EMC要向客户提供项目全过程服务,包括融资,这一点颇受大中小型耗能企业和各类耗能用户欢迎,也是一般运营机制无可比拟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另一特点是EMC用合同方式保证客户获得足够的节能量,而且以分享项目获得的部分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和利润,这就意味着EMC为客户承担了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各类客户都十分欢迎。对于由节能设备供应商和节能新技术持有者组建的EMC,更有利于快速占领市场。客户接受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即可实现自身不投入或少投入资金完成节能技术改造。这一优势在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形式下尤其受欢迎。EMC使用的资金是自有资金、世行贷款和其他贷款。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营的EMC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企业,一般具有节能信息广泛,项目运作经验丰富,可以成捆实施节能项目等优势,这为减少项目的前期投入,采购廉价设备,降低施工费用奠定了基础。

17、成功经验

EMC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示范获得了成功,取得了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EMC真诚合作:项目实施成功是EMC与客户双方共同的目标,客户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资金即可得到优良的节能设备和长期的节能和环境效益,EMC则要从项目成功中赚得利润。许多案例证明,双方的真诚合作是最重要的,EMC在项目全过程中进行优质服务,客户在项目全过程中密切配合是项目成功的保障。

经济风险防范:为了达到EMC与客户双赢的目的,EMC需要客户帮助防范经济风险。客户要向EMC提供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产品营销与发展前景、可供选择的担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详实情况,以建立和增强EMC投资的信心;EMC要以诚信精神对待客户,并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最终达到客户获得节能效益,EMC赚得利润。

技术风险的防范:项目是否成功与改造方案的确定和节能技术与配套设备的选型直接相关,也与原始运行状况和耗能情况关系密切。EMC要在客户的坦诚帮助下,弄清原始运行和耗能情况,并在专家的指导下选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术与配套设备。这是防范技术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项目成功的基础。

18、业务区别

与设备销售区别:EMC虽然在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时提供原材料及设备,但它并不像制造商或供应商那样仅仅提供某种单一设备,而是节能改造所需的全部技术、原材料及设备,并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一系列的服务,向客户保证节能效果,在合同期设备所有权属于EMCo,因此不等同于一般设备制造商的销售行为,当然也不同于以赚取中间差价为目的的各种贸易公司的销售行为。

与技术咨询区别:EMC虽然为客户提供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多种服务,但这些只是整个项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个包含提供融资和多种技术服务在内的体系。不象一般的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只提供某一方面的技术服务或咨询,不提供融资服务。

与融资租赁的区别:通常意义上的租赁可以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在我国现有的企业财务制度下,“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租赁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其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选择按照残值购入设备,从而完全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与合同能源管理二者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

1、在“融资租赁”里,租赁标的物仅限于设备,虽然合同期内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但实质上,所有权上的实质内容已归于承租方,其最明显的特征是设备的“累计折旧”是由承租方提取的,而且,租期几乎要涵盖整个设备寿命期的75%左右;而EMCo所承揽的不仅仅只有原材料及设备,还包括服务在内,标的物是整个改造项目,合同期也只有寿命期的三分之一或更短,并且,在该期间内,整个项目设备所有权上的实质内容也完全归EMCo所有。

2、在“融资租赁”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出租人对于承租方仅仅只提供出租这一项服务;而EMCo不仅要为客户采购整套原材料及设备,还要负责在合同期内提供方案设计、安装、检测、调试、维护、培训、咨询以及节能效果保证等一系列的服务。

3、在“融资租赁”里,出租人并不向承租人保证出租设备可能的使用效果,在租赁期内,有关标的设备的维修、改造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并且出租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按时收取租赁费;而EMCo的首要任务是保证节能效果,只有保证达到合同中所确定的节能量时,双方才能实现效益分享,才能互惠互利,EMCo能分享多少效益,完全与能实现多少节能量挂钩,并且,在合同期内出现的非因客户违规操作而导致的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失均由EMCo承担。

4、二者所回收的资金的性质不同

“融资租赁”中每次应收取的资金称为租金,包括租赁资产的原价、利息和租赁手续费(但不包括维修、保养等费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要将各次支付的租金按照一定利息折算为现值,在合同期内应该是不变的(除最后包括变价收入以外);而EMCo每次回收的资金是与所达到的节能量挂钩的,只有达到或超过合同中规定的节能量,才能如数收回合同中规定的金额,在合同期内是有可能发生变化的。

虽然合同能源管理与融资租赁有着上述的各种区别,但是,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和实践,有一些公司已经开始引入融资租赁这种模式作为解决融资问题的一种手段,甚至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也转型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的一些政策,结合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实施节能项目。

与贷款的区别:EMC与金融投资公司性质也有很大差别。先来分析一下EMCo的整体服务与放贷的区别,EMCo所提供的是节能项目一条龙服务,还要依照合同向客户保证节能效果,这些都是放贷方不管、不可能管、也没必要管的。EMCo虽然和放贷方一样要承担资金风险和客户信誉风险,但他们同时还要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合同执行风险、节能量估计过高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

与投资的区别:投资方投入企业的资金,并不是仅仅针对某一个项目,而是作为权益资本投入企业,并记入“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从而,投资方将成为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与企业共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要面临的各种风险。当然,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有权利按投资比例共同分享全部利益,如无其他原因,这些资金是没有特别规定的偿还期限的。而EMC的服务仅仅是针对某一个节能改造项目而言,所要承担的仅仅是该项目所要面临的一切风险,与客户所分享的也仅仅是该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并不涉及客户企业的其他方面,而且这种分享也是有期限的,并非覆盖整个项目寿命期。

19、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的内容

EM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能源审计:EMCo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o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o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o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

节能项目融资:EMCo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MCo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MCo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MCo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MCo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

原材料和设备采购:EMCo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MCo筹措。

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EMCo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MCo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MCo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MCo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节能量监测:EMCo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MCo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收回投资和利润: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MCo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MCo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MCo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参考资料:

1.中国政府政策鼓励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 中国现代产业投资网  [引用日期20##-03-1] .

2.合同能源管理  .中国节能在线 [引用日期20##-01-23] .

3.《20##-20##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产业研究

4.合同能源管理起源  .中国节能服务网 [引用日期20##-03-20] .

5.合同能源12亿财政补助仅下发3.02亿  .电缆网 [引用日期20##-05-2] .

6.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困境及相关建议  .中电电气商城 [引用日期20##-03-20]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