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

 

第二篇:银行询证函(设立)

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银行询证函设立

银 行 询 证 函

编 号:

本公司(筹)聘请的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签章,并列明不符事项。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筹) 存款帐户中收取。回函请直接寄至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汇坤楼四楼。

邮编:675000 电话: 传真:3390389 联系人:许婷

截至2013 年 月 日,本公司(筹)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银行询证函设立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银行询证函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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