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您审计报告中的.“猫腻”

告诉您审计报告中的“猫腻” 年报正文开始是“重要提示”部分,篇幅很短,只有两三百字,主要内容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真实性所做的判断。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中财务报表做出的审计报告类型,值得重视,它相当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的一份质量鉴定书。投资者要放大眼睛,仔细看清楚审计报告中是否存在着“猫腻”。

四种不合格产品

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由上市公司自己编制,其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除了需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保外,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方进行审计。审计后,事务所要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分为两种:一种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另一种是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下称“非标意见”)。前者表明,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质量合格。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是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质量不合格。

当然,不合格的程度也有所区分,按照程度不同,非标意见被分为四种: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通俗地讲,第一种报告意味着会计师认为报表存在瑕疵;第二种是认为报表存在错误;第三种说明会计师认为报表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而第四种无法表示意见,则说明会计师认为报表满纸荒唐言,已无话可说了。

有一点需提醒投资者注意,“重要提示”中只会列示审计报告的类型,而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则出现在年报财务会计报告的开始部分。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几乎完全一致,投资者不必看了;而非标意见则会因为各公司不同的情况,有很大区别,注册会计师会在其中明确阐述出具非标意见的原因。对这个审计报告,投资者要认真阅读。

君子不立桅樯之下

一般而言,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则说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可信度有了比较大的保证。

当然,这种保证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在现实中,也会出现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格的财务报表,最终却被证实是“伪劣产品”的事例。当然,这是小概率事件,投资者恰巧遇到这样的事,并因此蒙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并不大。

如果会计师出具了非标意见,对这样的公司,投资者在投资时则要慎之又慎,特别是上述四种非标意见中的后三种,普通投资者对这样的上市公司,最好是避之唯恐不及。古语所谓君子不立桅樯之下,就是这个道理。

“险情”多发地带

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非标意见在全部审计报告中的比例,每年都维持在11%的水平,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非标意见中所占的比例大概是60%。也就是说,在四种非标意见中,比较严重的后三种,在全部审计报告中所占比例一般保持在5%左右。

以往的事实表明,非标意见一般集中于资产质量差的公司、微利公司、亏损公司。对这些公司来说,它们面对业绩评价的巨大压力,较其他公司而言,更有粉饰报表进行财务造假的动机。比如,按照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会被暂停上市,有些公司为避免暂停上市,就铤而走险,在财务报表上做手脚。这样的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就很大。

非标意见的多发地带,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业绩差的公司财务报表造假的可能性较之其他公司要大。对此,投资者必须心中有数。

连锁后果不可小觑

上市公司的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还会出现一系列连锁后果。

第一,上市公司再融资可能受阻。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上市公司就失去了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

第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能无法实施。大多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都将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前提条件。

第三,成份股剔除。在沪深交易所推出的一系列指数里,其指数成份股的选择标准中,不少就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未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作为前提条件,比较典型的如上证治理指数即是如此。由于一些投资基金将选股范围与指数成份股挂钩,因此,一旦上市公司被从成份股中剔除,必将导致机构投资者大规模抛售股票,从而造成股价大跌。

第四,股改追加对价。在上市公司股改时,一些公司的股改方案曾提出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原有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票。相对前三种连带后果,这一后果对投资者可能较为有利。至于是否送股以及送多少股票,投资者可以查询上市公司当初的股改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信誉

上面提到,即使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那么投资者如何避免“踩雷”呢?

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发展,主要靠的是信誉,也就是说,只有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问题或者出问题的概率很低,其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得起考验,事务所才可能揽到更多的业务,才可能发展壮大。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些知名的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较之不知名的规模小的事务所,其审计的财务报表出问题的概率要小。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投资者在阅读年报时,要注意上市公司是否更换了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重大事项”部分,对此有详细说明。

其原因在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要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上市公司对此无法接受,当这种矛盾极端激化时,上市公司就有可能采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以得到其希望得到的审计报告。因此,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更换理由不充分时,投资者就要保持高度警惕。现实中的案例说明,在进行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中,很多公司就出现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辞聘,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均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并披露其原因,并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被解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被解聘的理由如有异议,有权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申诉,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披露,公司也有义务对此披露。

 

第二篇:浅谈如何写好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问题的思考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经部门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审计评价水平的高低,既体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又关系农经部门的形象和权威,同时又直接关系到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象。近几年,基层农经部门均对村集体财务开展了审计,但从有些地方形成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来看,其审计评价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现就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发表一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计评价单一笼统。不管什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一个样,没有按照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合规、效益性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具体评价,而是作一些单一笼统的评价。

二是审计评价主观片面。某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项目的审计评价,未经过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而是在对部分情况审计查证后,在主观推理基础上得出的片面结论。如部分项目审计评价为: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执行农村会计制度较好等情况,凭主观推断给出评价意见,没有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底稿作为依据。

三是审计评价自相矛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与审计报告中的其它内容,或与做出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决定内容相矛盾。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既认为:某村集体经济组织较好地执行了财经法规,收支规范合法。但在审计报中却又认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

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收入、征地补偿费收入不入账,存在着的帐外资金。显而易见,审计评价情况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现象。

四是审计评价用词不当。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在用词上把握不好,存在着用词不恰当的问题。如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一定的违纪违规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但在审计评价时往往顾及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象,或者迁就被审计的村干部,或是为了审计决定能够较快较好地落实,于是就把审计评价中的:基本真实、基本合法、基本健全,夸大为:真实、合法、健全。还有的审计评价在对某些重大问题发表肯定意见时,风险防范意识差,不用任何前缀词加以限制,语言表达过于绝对。如有的审计评价为:通过审计,某村集体经济组织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审计,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某个村干部清正廉洁,无任何经济问题。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被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部分村干部守法意识不强、村级经济业务活动错综复杂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受到诸多客观条件限制的审计环境下,农经审计的深度、广度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因此这类评价存在着巨大的审计风险。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规范相对落后。随着形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领域不断拓宽,但与此相关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规范尚待建立,而现有的农村财务管理规定过于抽象,操作性、实用性不够强。只能以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种概念来定性,至于何种情况,依据什么“量”来定性不明确,使农经审计人员难以有章可循,把握不好审计评价。

二是一些农经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由于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方面的许多重要内容在审计查证环节就被疏忽,在评价时不可

避免的出现“无米之炊”,只能单一笼统的含糊其词,应付过关,也造成了评价无依据。

三是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由于部分农经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强、审计技术手段、审计方法相对落后等客观因素以及被审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提供支持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农经审计评价所涉及到的较多内容,要么无从涉及,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含糊其词,也造成了评价无依据。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了克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防范农经审计风险,提高农经审计质量,笔者认为应做到“三个增强、三个把握”。

一是增强农经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握好“认识关”。农经审计人员应充分认识审计评价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全局,不能漫不经心,等闲视之。能否客观地对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审事项进行评价,既体现了农经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又体现了具体审计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审计质量的好与坏,进而影响整个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质量,最终影响农经部门的形象和威信。审计评价工作做得好,可以树立农经部门依法行政的形象和权威,反之,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只有把握好“认识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经审计评价不实的问题。

二是增强农经审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把握好“审计取证关”。在实际工作中要提高农经审计人员掌握科学审计方法和现代审计手段的能力,增强农经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熟练运用各项辅助审计手段,对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健全性、符合性测试,全面详细审计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料,对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

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同时,确定审计重点,进行抽样审计。运用合理的审计技术方法,查深查透被每一个具体审计事项、具体环节。最后,利用好审计取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有关农村经济政策对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是增强防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评价风险的意识,把握好“复核关”。目前,农经审计部门的审计复核人员往往比较注重复核审计程序是否正确、到位,审计查处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恰当,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而往往忽视了对审计评价的复核。因此,作为农经部门的审计复核人员,必须重视对审计评价工作的复核,把对审计评价的复核与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的复核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审计评价意见的复核力度,彻底纠正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复核关”,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降低审计评价环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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