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合并报表理论及其优缺点

合并报表基本理论

简单介绍目前比较流行的几种合并理论

(一).母公司理论

该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其编报的基本目的是从母公司的角度 出发,为母公司股东的利益服务在企业集团内的股东只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将子公司少数 股东排除在外,看作是公司集团主体的外部债权人。

主要特点:

(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可按市价反映,按照公允价值改记的子公司 净资产,仅限于归属买方的部分,少数股东权益依旧以账面价值反映,因为它认为属于 少数股权的部分并没有被购买,应当保持被购买前的账面价值,也就是说, 按母公司理论 在购买方式合并下,对子公司的同一资产项目采用了双重计价,属于母公司权益部分按 购买价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仍按历史成本计价。

(2).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属于母公司, 不确认属于子公司的部分。

(3).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项目列示。

(4).少数股东在子公司当年净收益中应享有的收益份额作为合并利润表中的费用项目(即少 数股东损益)列示。

(5).公司间未实现利润在顺销时全额抵销,而在逆销时则按母公司所享有的权益比例抵销,抵 消计算非常复杂。

母公司理论缺点:

(1).它假设一个集团是由控制着许多子公司的母公司构成。没有考虑一个集团可由两个以 上规模相当的公司合并而成,也没有考虑到联合控制。

(2).忽视了少数股权股东的利益和除股东外其他利益当事人的利益。

(3).过分强调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差别,将少数股东视为债权人,违背股份经济的基本法则: 同股同权。

(二).实体理论

该理论认为母子公司从经济实质上说是单一个体,侧重于集团的全部企业,合并会计报表 应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为全体股东的利益服务,并不过分强调控股公司股东的权益。 它把公司所控制的资产与负债看作是不可分割的,无论是属于多数股权还是少数股权,对 于拥有公司所有权的股东以同等重要地位来对待。 因此,在实体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应该以整个合并实体的观点来编制。

主要特点:

(1).和母公司理论的双重计价不同,实体理论认为凡是该合并实体所能控制的资源,其计价 方法都必须相同。

(2).强调公允价值,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公允市价计量,商誉按子公司的全部公允价 值推断而得,包括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商誉。

(3).子公司净资产的列示,应以母公司购买股权的代价作为基础。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 益是企业集团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与母公司权益同列。

(4).合并净收益属于企业集团全体股东的收益,子公司的净利和股东权益都应以全体股东 的观点来衡量,子公司的净利以相同的方法分配给所有股东。

(5). 无论是顺销还是逆销,所有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时全部抵消。

实体理论缺点:

该理论过分地强调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共性, 而事实上,从控股票权和重要决策权的角 度来看,母公司既然掌握有重要决策权,企业在重大经营决策时必定会以母公司利益为导 向,也就是说,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显然是有本质差别的。

3.当代理论

实质是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的结合。

主要特征有: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采用母公司理论,即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属于母公 司持有股权的部分,按公允价值计算, 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按子公司账面价值计算。

(2).商誉也仅列示属于母公司的部分。

(3).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少数股东收益则作为 利润总额的减项,利润总额减去少数股东收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

(4).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一律按实体理论全额抵销。

4.所有权理论

根据所有权理论,企业集团是指以投资公司为基础,连同在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中对另一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部分,采用所有权理论编制的合并报表,实际上是“母公司报 表+子公司报表×母公司持股比例",该理论通常和其它结合使用。

主要特点:

(1).合并会计报表中,只应包括投资公司在接受投资公司资产、负债、收入、费用中与其 出资比例相适应的部分,即接受投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数额,按照投资公司所 占的比例计入合并会计报表。

(2).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属于投资公司。

(3).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权不予列表,接受投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能完整反映。

(4).按所有权理论界定合并范围可以解决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 即将联合控制主体按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所有权理论缺点

控制实质上意味着只有一方能够实施控制,而按照合同约定同受两方或多方控制的合营企 业显然不完全符合合并财务报表控制的定义,按比例合并的这部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损益和现金流量等,母公司单方面实际上不能控制的,也就失去了合 并的意义,因此新准则已明确取消了比例合并法,规定联合控制主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直 接采用采用权益法(权益法又称单行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 论,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 股权比例,联营合营企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直接使用权益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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