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征地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西华池镇堡子畔组石油征地工作进展情况的

汇 报

(合水县国土资源局)

县委、县政府:

20xx年3月份以来,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在西华池镇党委、镇政府、县公安、社保、信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国土、镇、村组三级联合工作组历经一年的艰辛工作,石油生活保障服务征地工作按程序可以说已基本完成。目前,征地协议、补偿费兑付、土地报批(甘政国土发“2011”72号)等工作于都已基本结束。总征地面积186亩,总征地费用1930.49万元,其中:石油生活基地签订合同99.89亩,资金948.96万元,与实际支付数相差87.76万元(详见石油生活基地费用情况表)。堡子畔自然村共119户369口人,本次征地涉及农户53户,需要搬迁坟墓76座,涉及农户48户,其中已兑付到位45户18.39万元,未兑付的三户2.94万元(何生殿、何世军、何耀鹏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未领取)。尽管征地工作先后召开群众大会20余次,上门做思想工作200余人次,对群众提出的13个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十分重视,工作组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了乐蟠中学征地款遗留问题和本次征地分配方案、坟墓地征用、旧庄复垦以及养老保险的调查核算。但由于堡子畔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户族内部矛盾突出,导致征地工作举步维艰, - 1 -

多次进地受阻。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地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丈量土地,登记地上附着物。20xx年3月县政府根据长庆油田申请向三里店行政村堡子畔自然村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国土局也同时发布了征地补偿方案公告。三月27日至月底,西华池镇、储备中心召集村组干部会并到有代表性的农户家做工作。4月3日至7日,共有镇、村、国土工作人员13名参与了土地 丈量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理登记。此期间,群众提出要将剩余的三角地全部征用,并解决乐蟠中学征地新增49口人未分配到征地补偿的问题。(20xx年7月乐蟠中学征地款分配时,这49人政府调剂18万元,每人给补偿3673元)。对此,经请示政府领导,当即答复边角剩余地全部征用,49口人未分款的问题政府出钱解决。但丈量土地,清理登记地上附着物进行到四月七日上午,堡子畔村群众50多人,国土、镇、村、组干部共有70多人在被征地块因拉尺子,清点果树被群众阻拦、辱骂,并有个别群众打了镇上干部(见录像)。四月八日上午,政府柴县长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集镇、村、国土、社保、公安、信访等部门负责人接待堡子畔村村名50多人。此次群众接待会上,群众要求解决被征地农民生计、分配方案、人口底子不清、坟墓地、公用地丢失、庄基等十三个问题。此次会议经柴县长、各部门领导耐心的说服教育,群众都同意征地、 - 2 -

同意工作组进地丈量、清理登记地上附着物。柴县长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问题,边清理登记地上附着物,边调查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此次会议群众虽然同意征地,但行动上并不配合。无奈之下,工作组深入到农户家中发放意见征询表,同意不同意征地都可填写自己的不同意见或建议,经调查108户群众有85户群众同意征地,7户不同意征地,在外打工和弃权的16户。在大多数同意的情况下,储备中心和村组挨家签订了征地协议,于5月28日签订了正式协议。对地上附着物的清理登记仍然阻力重重,工作组又深入到户托亲戚找关系作群众工作,从4月9日至5月28日签订征地正式协议期间,那一户工作做通了就叫那一户到自己耕种地块清理登记并签字认可,此项工作艰难地进行了40多天才有30多户群众在地面附着物登记表签字认可数量规格。截止7月底,剩余的17户群众才勉强在附着物登记表上签字。在被征土地面积上,镇、村组织群众参与丈量了三次,次次面积不准,最后以不实的201.42亩草签了征地协议,并在协议附加条款上写上了任何一方认为面积如有不实都可重新丈量直至双方认可为止。同时群众要求解决农民生计,坟墓地、49口人问题都写在了附加协议上。此项工作艰难的进行3个多月。

二、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

征地初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随苦口婆心做了大量工作, - 3 -

但部分群众一次又一次提出无理要求。面对部分群众的大力阻挠,镇上抽调10人工作组放弃十一长假,与储备中心工作人员一道再次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针对10月18日堡子畔失地农民集体到政府上访提出的13个问题,县上又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以西华池镇、国土、信访、公安、社保、及三里店村组为主的联合工作组。深入村组,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经过5天背对背调查,面对面解释,并作出了答复意见:

1.解决?失地群众长久生活保障?问题

为了长远解决堡子畔失地农民生计和住房问题,县政府于20xx年1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原则上同意房管局对面及石油征地剩余三角部分由堡子畔村集体开发解决生计及住房问题 (?合政纪发【2011】1号?文件)。与此同时由县社保局牵头,村组配合,已于20xx年10月19日进村入户展开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与镇村进行了核实汇总后,并在群众大会上由社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了参保条件、名单及参保金额。

2.?二轮土地承包后下剩的30亩公地去向,并要求国土局公布历年征用土地的用途、亩数及金额?问题

此项工作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深入农户走访调查,并查看了村组地帐。已查清堡子畔自然村二轮土地承包后下剩的公地25.34亩的具体去向;并对历年征用的土地用途、亩数 - 4 -

及补偿金额,由土地储备中心提供具体数据一并张榜公布。

3.?一年期满后免去村‘五人组’?问题

经工作组深入农户走访解释,在征地过程中,?五人组?在工作中无重大过失,对本村情况比较熟悉,为了能使征地工作连续性开展,现阶段不予考虑罢免事宜。

4.?西环路征地补偿款至今未分配?问题

经工作组调查,征地补偿费20xx年12月已兑付到村级专项账户。

5. ?人顶人?问题

经工作组深入调查,乐蟠初中征地款分配过程中,在群众大会上提出按现有人口分配,但未进行表决。此后,有46名群众联名到县政府上访,要求按二轮承包土地人口进行分配。4月9日,联合工作组在国土局会议室又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表决,64%的群众同意按二轮土地承包人口分配。此方案确定并分配后,又有群众联名上访,因本村新增49人未分到补偿款,要求按现有人口分配。经村组商议,按?新老人口顶替?界定分款人口。为了使征地工作顺利开展,经政府决定,县财政拿出专款对新增49人进行补发。目前,按现有人口每户均拿到1份补偿款。但部分群众对分地人口多于现有人口的户又提出异议,要求收回17户25人(例2情况)的补偿款,并打入村级专帐平均分配;部分新老人口顶替平的户又提出政府再拿出专款在原有分配的基础上补发 - 5 -

新增人口补偿款。工作组当面回绝,政府不再拿专款补发。

6.?新建住宅未补宅基补偿款?的问题

经工作组与村组协商,决定对新建住宅,并持有手续的农户,从09年起按庄基0.4亩为标准,每户按850元逐年进行补产(在自己承包地修建,并持有庄基证)。

7.?建公墓区?的问题

此项工作由国土局牵头,镇村组配合,土地储备中心已完成旧庄基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已对付到位,现已进地作业,但受阻停工,原因是无理要求另划庄基地。

8.?收回何家大山?的问题

经信访局、国土局、镇村组联合走访调查,查阅档案,目前合同未到期,无法收回。

9.?未经村民许可,私自卖地,引发打架事件?等三个问题

此遗留问题清理核查组深入农户解释说明,群众基本无异议。

10.?被卖农田的期限,什么时候归还农民?的问题 经工作组上门解释,被卖农田期限按《土地管理法》执行;国土局工作人员在群众大会上已经向群众解释说明。

11.?少数村民户籍不明?的问题

此项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司法所、镇村组配合。已于10月10日逐户进行核查,并由派出所在群众大会上予以公布。 - 6 -

人口界定:经三分之二村民表决签字通过,从20xx年5月28日签协议之日至确定分配方案之日(10月27日)所有现有人口为界,现已将人口界定名单张榜公布。

三、机械进地过程中遇到的阻力

10月28日,在召开群众大会并对上访群众提出的13个问题进行答复之后,工作组准备分款,随后机械进地。但群众又要求必须将所征地款一次性付清,经工作组上报县上主要领导同意,县财政当日下拨了所剩征地款并对付到自然村专帐。10月30日镇村组织专人进行算账分款时,有以何世林为首的几十名群众前来无理取闹,侮辱谩骂,威胁工作人员,致使分款工作停止。31日早,王局长、马书记带领国土、镇村组全体班子成员与工队一起进地作业,何世林带领20余名群众随后赶到,阻止机械作业,并侮辱漫骂主要领导,语言不堪入耳。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好言相劝,说明解释。但何世林家族几人更加嚣张,用手指着工作人员进行威胁,导致现场一片混乱。随后提出要想机械进地,又需解决五个问题:1、除5万元征地款外,政府必须另拿出18年补产费,补给53户失地农户;2、要求重新变更分配方案(谁的地谁拿钱);3、青苗补偿款必须按1250元/每亩补给农户;4、要求新建和新批庄基每户补助2万元;5、失地群众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的40%要求政府缴纳。对于不解决以上五各方面的问题,不准进地施工,致使该工程处于停滞状态。 - 7 -

截止20xx年3月25日,镇、村、组干部还在继续做少数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让地,但在25日上午召开的群众大会上,个别群众又提出了以下8个新问题:其中有两个问题可以商讨解决,即:1.建生计楼。2.重新核实丈量土地。六条无理要求是:1.征地价要19.8万元/亩。2.要另补18年产。3.要求石油一处每户安排一人进油田工作。4.青苗补偿过低,要求每亩1250元重新补偿。5.重新规划庄地。

6.何世军要求自家苹果树每颗按340元补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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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征地情况报告

关于吉首北220kV变电站工程

征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

吉首北220kV变电站工程于20xx年02月底开始进行征地等前期工作,在工作中得到了湘西州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但通过近三个月与吉首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和现场实地测量等工作,征地工作依旧进展缓慢,这与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及工程建设的紧迫性形成矛盾。目前,征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以下主要问题亟需解决:

一、国土资源局只同意按吉政发[2010]3号文执行,将吉首北220kV变电站按吉首市城区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来计算征地费用,不同意按国土资源部令[2001]第9号文将吉首北220kV变电站工程作为能源划拨用地。而且国土资源局只同意在审批和报建费用上按湘政发

[2009]43号文来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和迁坟补偿费等需按照吉首市出台的新标准进行,这将大大高于本工程的征地预算。但吉首北220kV变电站是圈外单独选址的能源基础建设划拨用地,详见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第9号文),吉首北220kV变电站正是属于该文中第十三条中的电力设施用地。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按湘政发[2009]43号文来执行,青苗补偿费按州政[2010]84号文来执行,房屋拆迁补偿费和迁坟补偿费按湘政函[2009]80号文来执行。我方人员就吉首市国土资源局与我方人员在征地费用文件依据上的分歧向吉首市经济局领导汇报,希望获得经济局的支持,但经济局领导在没有收到上级部门关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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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通知的情况下,也认可吉首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吉首市出台的标准进行征地收费的做法。

二、国土资源局不同意我方人员为加快工程进度而提出的包费用、包拆迁、包赔偿、包手续、包资料、包协调等的“征地包干”形式。并要求我方自备资料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我方工作人员先找到了规划局的领导,但由于规划局的领导说未收到市政府下达的关于绕城公路从变电站绕道的书面通知或会议记要不同意办理规划部门相关的手续。之后把情况向经贸局的领导汇报,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并以报告的形式把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汇报,现已得到市政府陈市长的签字批准,绕城公路从变电站绕道情况属实,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规划局已提供了一份办事程序的服务指南,其中需要我方提供大量的必备资料,现已送至建设单位,还在筹备之中。但是由于办理征地手续需要经过多个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准备资料繁多,办事程序复杂,势必将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程的开工时间也将因此而严重滞后。而且在工程站址实地考察后发现,工程站址征地范围内新建三栋砖混结构房屋,将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进所的村级公路两旁存在较多民房,根据施工蓝图,进所马路旁的一栋民房需拆除,且多处住户的进门台阶需拆除。由上可见如果不采取“征地包干”的形式,那么对我方的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势必将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征地拆迁的进度也会事倍功半。

三、土地预审报批资料已送至省国土资源厅,还在预审当中。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我方工作人员请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能够提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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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关于有关征地各方面所需的总的费用预算构成清单,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领导才能以此依据来和吉首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征地协调等各方面费用的协商。由于国土资源局领导到外出差,国土资源局的其他负责同志仅提供了征地和土地报批方面相关的费用清单,平均单价在9.7万∕亩左右,和吉首市城区工业用地的基准低价15万∕亩差距太大,如拆迁、手续、资料、协调、以及各项经费所需的费用清单并没有提供。

吉首北220kV变电站工程是经湖南省发改委,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应该按湘政发

[2009]43号文和州政[2010]84号文执行,如果纠结于工程征地费用问题,那“征地包干”形式也难以被采纳,势必导致工程开工遥遥无期,各项工作无法开展,也无法完成工程于20xx年底投产的目标。鉴于工程的重要性、工程工期的紧迫性及电力设施建设的特殊性,敬请各位领导及各政府职能部门尽早协调解决征地费用方面的分歧,确保工程能顺利建成投产。

20xx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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