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问题整改信息反馈单

施工质量问题整改信息反馈单

编号:质改字20##—    号

注:此回复单必须在整改完成后的24小时内送达项目质检部备查,凡超过规定回复期限的单位以20元\每天计罚;不按规定填写的、填写不清楚的、每条计罚10元;不回复的质量整改的施工单位每次罚款2000元。

 

第二篇: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单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改正(复工)反馈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单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改正(复工)反馈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单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改正(复工)反馈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单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改正(复工)反馈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单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改正(复工)反馈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