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物业管理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西王美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装修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公司):

西王美郡负责人:                 职务:经理   

地址:邹平县城南新区规划展览馆西邻  电话:4268257   邮编:256200

为加强对西王美郡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根据《西王美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义务关系

装修规定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

第二条装修规定及装修申请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西王美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不得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得在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不得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防盗窗等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安装前需报小区管理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违规安装。)

(7)装修卫生间、厨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施工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禁破坏室内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装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6)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室内消防报警装置(烟感报警器、温感报警器等)。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不得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不得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3)不得破坏采暖系统,致使采暖系统漏水或渗漏(注:西王美郡采用地辐射采暖);

(4)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5)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6.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7.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8.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  14:00-18:00;

节假日: 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9.施工人员守则

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内吵架、斗殴、吸毒或从事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0.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11.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2.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3.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4.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15.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6.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离开小区,应提前与丙方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丙方确认。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17.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

  18.西王美郡采用地辐射采暖,甲方和乙方在进行地面施工过程中,如果对该采暖系统造成破坏,导致该系统漏水,或者由于所使用的沙浆水分过多,导致渗漏,造成对楼下相邻业主的损害,要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西王美郡其他业主及/或西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王美郡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9.西王美郡除厨房、卫生间外没有做防水处理,甲方和乙方在进行地面找平时,应尽谨慎义务,避免造成渗漏,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西王美郡其他业主及/或西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王美郡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甲方的房屋如果附有露台,其在对露台进行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法规,按照丙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并将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接受丙方的管理,严禁在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丙方有权对其违规装修进行制止,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西王美郡其他业主或西王美郡管理处损失的,甲方、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装修收费标准

有关费用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装修保证金 2000元/户;不做其他任何改动的,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

  垃圾清运费 200元/户。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办证工本费:每证5元,押金50元。

装修管理费 按1元/㎡收取。

每日15元灭火器租金 押金200元(施工队自备灭火器,不需交纳此费用)。

  装修完毕后,经丙方验收,对建筑主体结构和配套设备设施无破坏改动,无违约装修,未对毗邻业户造成损坏或影响,没有违反<<西王美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经过三个月的使用后,乙方凭收据退回的装修管理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23、24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电梯、墙面、天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六条 其他约定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西王美郡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案例

关于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案例

案例:某业主在装修时,擅自将阳台与房间打通,并铺了地板。他把部分落水管改用橡胶管子连接,并将落水管用砖墙封闭起来。天长日久,落水管的橡胶部分损坏。一次下暴雨雨水漏进地板导致该业主楼下开始漏水。虽然管理处尽了最大努力,但由于地板进水,凸起变形。楼下业主声称:房子出了问题只找物业公司,不找楼上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装修管理过程中收取了装修管理费,对楼上业主改动公共设施没有及时制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而楼上业主认为这种改动在其它小区是很平常的做法,物业公司没有告知业主它的危害性,否则业主不会这样装修,物业公司收了装修管理费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1)物业公司至少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相应法规包括: ①发现装饰装修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制止无效及时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②告知业主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③接受并做好业主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

④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⑤对装修管理现场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2)物业公司除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外,还要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因物业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所以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内容应对物业公司在装修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做出细化约定,应明确物业公司什么样的工作标准即为尽到管理职责,并尽可能用过程标准,不用结果标准来衡量。另外,协议应突出装修管理服务的重点工作,以规避大规模集中装修时受成本费用限制可能产生的管理失职的风险,最好在协议中即体现物业公司已完成对业主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3)一般来说,装修改动公共设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等是违章行为,这一点业主是比较清楚的,但由于违章装修有其社会普遍性,业主对违章装修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往往被眼前的美观和方便需要所掩盖,再加之家装公司队伍鱼龙混杂,为提高合同金额主动诱导业主增加装修工程内容,致使装修随意拆改现象严重。对此,物业公司在确保尽到装修管理工作中的法定义务,并保存相应书面资料,有效避免法律风险的同时,更要真正从为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的角度出发,重视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告知宣传效果,列举实例说明各种常见违章装修所带来的后果与危害,尤其是对于看不到的潜在的危害要做重点说明,如房屋抗震设计要求、房屋毗连结构影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等方面,引导业主正确装修,不受装修公司的误导,让业主切身感觉到物业公司是非常专业的,是真正维护业主利益的值得信赖的朋友和助手,使业主愿意配合物业公司共同约束和监督装修公司的行为,实现园区装修管理的有序化,从而为以后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目前业主装修造成相邻业主的损失的情况比较常见,导致业主与相邻业主的利益纠纷较多,而往往纠纷双方都把矛头指向物

业公司。因此,物业公司应引导业主正确处理相邻权问题,并让业主清楚违章装修导致的后果应由违章装修的业主承担,相邻业主都要正确面对,物业公司可以作为第三方从中协调,但最终的问题解决一定是由业主双方决定。物业公司应避免陷入业主之间的纠纷中,在入住装修前和装修过程中可通过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各种办法积极做好此方面的宣传工作,说明业主、相邻业主和物业公司三者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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