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报告编制难点解析(文章资料)

张英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报告编制难点解析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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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3 信息来源:中国投资 字号:[ 大 中 小 ]

文/张英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

国家发改委于20xx年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1年多来,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纷纷按照规定编制并上报了《能评报告》进行审批或核准。由于大多数机构都是第一次评估编制《能评报告》,评估经验不足,造成《能评报告》评估的出发点和工作思路不正确、采用的评估方法不正确、报告内容深度不足、评估重点不突出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往往需要反复修改才能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为充分发挥能评工作的作用、提高能评工作效率,特以本文对部分能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进行剖析。

一、要理清几个重要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节能篇(章)和《能评报告》的关系

1. 节能篇(章)

为保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于19xx年12月19日出台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计交能[1997]2542号)。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篇(章)”,该章节应分析建设项目的建筑、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和其生产用能产品的效率或能耗指标。该篇章重点是站在项目方案设计角度上,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分析,内容相对简单。

2.《能评报告》

《能评报告》类似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内容深度远远超过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能评报告》核心出发点是从第三方“评估”的角度出发,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设备等方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找到项目在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和建议。强调的是要从根本上提高项目的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合理使用能源。《能评报告》需要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独立的报告书或报告表,不是可研报告中节能篇(章)的简单延续。

(二)节能评估、评审、审查之间的关系

1.节能评估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委托有能力的咨询机构,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独立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节能评估是能评工作的重要基础,节能评估文件编制的质量直接关系着能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节能评审

是指受国家或地方发改委委托的节能评审机构对《能评报告》等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评审,对于节能评估文件中不符合《暂行办法》或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文件的部分提出意见,请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完善,节能评估文件经过修改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后,评审机构按照“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出具正式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3.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机关依据:①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②节能评估报告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③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④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等条件,参考相关

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节能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二、要关注几个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

《暂行办法》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和节能登记表的内容深度要求。近日国家发改委资源和环境保护司、国家节能中心出版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也提出了参考目录,供《能评报告》编制单位参考。经过对大量项目《能评报告》的统计分析,最容易出问题的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1.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评估,2.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评估,3.项目能效水平分析评估等。

(一)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评估

《能评报告》首先要计算项目用能工艺和工序的能耗指标;评估分析各工艺及整个用能系统是否科学合理;分析各工序能耗比重和用能特点;分析判断项目用能工艺和工序的能耗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能耗限额、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得出用能工艺和工序评估结论。

在评估编制本部分内容时要注意:①对各工序能耗界定要清晰,对于有国家标准的,工序能耗应与国家标准计算口径一致。②对于新建项目,工序能耗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③目前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包括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专家判断法等等,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

以钢铁项目为例分析:

钢铁项目是耗能大户,节能工作基础相对较好,项目主流程清晰,各主要工序能耗有明确的国家标准。评估经常采用的国家标准是20xx年11月3日建设部公告第828号批准的《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50632-2010)。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钢铁项目各主要工序的计算范围、计算公式和具体指标。主要用能工序包括:烧

结、球团、焦化、高炉炼铁、炼钢等等。

在评估编制《能评报告》时,应首先按照标准规范,计算出各主要工序的能耗,并对各工序所占比重进行评估分析。为方便观看,除了把各工序能耗指标列表外,还可做一张饼图,图中可以方便地看出各个工序所占能耗的比例,可使《能评报告》将显得更为直观。然后再对用能工艺和工序用能情况是否合理,是否做到整体统筹,是否合理利用各种能源等进行分析评估;最后再计算各主要工序的能耗指标,并与国家标准逐项列表进行对标分析,评估判断项目各工序能耗是否达到国家标准。以其中的烧结和高炉炼铁工序为例:

标准规定烧结工序能耗应符合表1规定,标准规定高炉炼铁工序能耗应符合表2规定。

对于其他行业的项目,如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较早,工序能耗已不够先进的行业,其工序能耗除了满足国家标准外,还应与行业内类似项目先进水平的工序能耗进行类比分析,评估判断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于还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工序能耗又比较清晰的项目,可采取类比分析法与国内类似项目工序能耗进行对比分析。类比分析法需要《能评报告》评估编制单位有较丰富的专业背景和一定的数据积累。

由于标准对提高能评效率、提高行业节能力度非常重要,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各行业能耗标准的出台高度重视,会同国家标准委已安排多家单位启动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预计近几年将陆续有大量的标准出台。

二)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能评报告》首先应列出项目采用的主要耗能设备,并注明其与能耗有关的主要参数及数量;判断项目是否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分析评估主要耗能设备选型是否合理;分析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指标,评估分析其能效水平。

目前,我国共计有关于设备和终端产品的现行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或节能评价值国家标准36项,即将实施的3项。在评估编制《能评报告》过程中,对于有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进行对标分析,评估判断其能效值达到何种水平。对于无能效限定值等级标准的设备,应采取类比分析法,与同类设备效率水平进行类比分析,必要时可向设备生产厂商详细了解设备的能效水平,进而评估分析设备能效水平处于国内何种水平。如国内无使用类似设备的记录或没有类似设备的生产厂家,也可采用专家判断等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大多数项目都使用的风机、水泵、电机、空压机、变压器、空调器使用通用电气设备,均应进行对标分析。在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建议新建固定资产项目应选用达到国家I级能效水平或同等水平能效的通用设备。 以通风机为例分析:

在评估该项目设备能效水平时,评估单位应首先编制项目用能设备表,列出设备的名称、有关技术指标、设备效率指标等,然后根据设备的技术指标查阅国家有关设备的能效标准,得出该设备技术指标对应的设备效率指标,评估判断设备效率对应的能效等级水平。

对于通风机而言,适用标准为《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2009)。该标准规定了适用的通风机类型,规定了通风机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及计算方法。通风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3级能效水平最低。该国家标准强制要求:通风机能效限定值不能低于标准中3级标准的数值。离心通风机能效等级水平,详见表2。

另外,在评估较常用的变压器时,特别要注意相关标准之间的衔接,注意变压器空载损耗、负载损耗与变压器产品型号相对应,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 比如:某项目提出选用变压器为损耗水平代号为“11”型的变压器,并列出了相应的空载、负载损耗,《能评报告》就此得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评估结论。经与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6451-2008)进行对标分析,发现其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刚刚达到该电压等级及输送容量变压器的参数标准。依据《能评报告》提出的空载、负载损耗,查阅《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JB/T 3837-2010)标准,发现该项目选用的变压器实际仅为损耗水平代号为“9”型变压器的空载、负载损耗。该《能评报告》的评估结论明显有误,评估不够准确,应予以修正。根据《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JB/T 3837-2010)标准,同规格变压器只有其空载损耗在现有“9”型数据基础上再降低20%、负载损耗降低5%才能达到损耗水平代号为“11”型变压器命名的标准。因此,在评估某一设备能效水平时,一定要注意查阅相关标准,并要深入理解标准的含义。关于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中关于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见表2。

(三)项目能效水平分析评估

项目能效水平是最终反映项目用能水平高低的一个综合性指标,也是采取各种节能措施后,项目综合节能效果的体现,对项目而言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也是《能评报告》的评估重点之一。

项目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等。

具体评估方法也是采用前文提到的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专家判断等3种方法。具体做法是:首先选择可以反映项目整体能耗水平的指标,如吨产品能耗、厂用电率、每平方米能耗、单位车公里能耗等行业内认可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然后计算出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并通过与现行标准、行业发布的权威数据或同类先进水平项目的数据进行能耗指标的对比分析,从而评估判断项目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同行业何种水平。

在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确保可持续发展的严峻形势下,新建项目的能效水平,理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宜避免能效水平落后的项目上马;对于有

条件的项目,应成为国内同行业能效水平的领跑者。

关于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的对标分析,初步统计可以参考的标准有:20余项国家或部级节能设计规范或标准、60余项清洁生产标准、50余个地方出台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其中一些标准有产品的能耗标准,可以作为对标标准。此外,还有一些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对产品能耗的调查统计报告也可以作为对比分析的一个参考指标,如每年中电联发布的供电煤耗、中钢协统计钢铁行业各高炉能耗水平,其他很多行业也定期不定期发布一些产品的能耗情况,这些数据都可以作为评估单位产品能耗的参考对比指标。

对于目前还没有标准、也没有定期发布的行业或产品,一般就需要采取类比分析法。比如城轨项目的“车公里能耗”、风电、水电项目的“综合厂用电率”等指标,均可以作为衡量项目能耗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由于目前这些行业的能耗标准还没有出台,这就需要《能评报告》编制单位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深厚的数据积累,掌握一定的同行业类似项目的能耗情况,了解国内相关行业先进水平情况,才能进行对比分析,否则做出准确的评估结论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第二篇: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指南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报告书编制指南

(征求意见稿)

国家节能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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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1)本指南适用于燃煤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凝汽式发电项目、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带一定热负荷的发电项目等)的节能评估工作。燃用其它燃料的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可参考进行。

(2)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21258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1369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749 企业能量平衡网络图绘制方法

GB/T 28751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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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写推荐目录

项目摘要表

前言

1 评估依据

1.1 评估范围

1.2 评估内容

1.3 评估依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2.2 现有工程简况及其能效水平(如有)

2.3 项目基本情况

2.4 项目用能情况

3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3.1 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符合性评估

3.2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

3.3 主要用能系统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3.4 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3.5 耗能设备节能评估

4 项目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4.1 能评前节能技术措施分析评估

4.2 能评阶段节能技术措施评估

4.3 节能管理措施分析评估

4.4 节能措施效果汇总

5 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核算及能效评估

3

5.1 能评前项目能源利用情况

5.2 能评后项目能源利用情况

6 项目能源消费影响评估

6.1 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及消费情况

6.2 项目对所在地能源供应的影响

6.3 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及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 7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8 结论

附件

4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

项目摘要表

(1)项目摘要表中需明确项目进展情况。应说明项目处于设计、建设的哪一阶段,如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安装阶段、设备调试阶段等。

(2)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能效指标,以及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等,按能评阶段的数据填写。

(3)发电煤耗、供电煤耗的新建项目准入值,选择GB 21258或《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限值;按煤电一体化方式建设项目采用坑口电站新建准入值。

水耗指标新建准入值,选用GB 50660规定的设计限值。

发电煤耗、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的国内先进值,采用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

(4)项目设计提出的主要节能措施,以及节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应与项目进展相对应,避免与项目所处设计、建设阶段相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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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项目摘要表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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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前言

简要叙述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必要性;说明主体设计单位、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项目建设阶段;说明能评委托单位、评估单位,以及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简要说明评估遵循的原则、评估目的等。

1 评估依据

1.1 评估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应以项目投资建设范围为准,保证评估范围的完整性。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应将公用系统也纳入到评估范围之内。

(2)节能评估内容应包括如下方面:分析评估项目能源利用种类及其构成的合理性;分析评估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选择的合理性;确定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指标,并分析设备选型的合理性;计算项目发电煤耗、供电煤耗、厂用电率、水耗指标等,并分析其先进性; 针对项目设计在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补充节能措施,并评估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性;计算节能评估前、后的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并评估项目建设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1.2 评估依据

应结合评估项目特点,选取与项目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标准(含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项目工程资料作为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应分类列出,应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标准;工程资料等。

(2)评估依据应采用最新版本。

(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应提供发布 3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年代、文号;标准应提供标准的准确名称及标准号、日期。

(4)按当前设计、建设阶段列出项目主要设计文件及其审查会议纪要。项目技术资料应提供详细的资料名称、编制单位和完成时间。

2 项目概况介绍

2.1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简要介绍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以及截止上一年度的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电厂的装机容量,以及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等。

(2)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和项目经营单位分离的,还需简要介绍项目经营单位名称、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各方投资比例、经营范围、截止上一年底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以及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2 现有工程简况及其能效水平(如有)

改、扩建项目,需对现有工程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其能效水平进行简要分析。

(1)应分期介绍现有工程机组类型、装机容量、主机型式、型号、参数等级、主机冷却方式,以及主要辅机设备的型式、型号、功率等;现有工程尚未建成的,应按当前的设计、建设阶段情况进行说明。

(2)按机组提供现有工程的发电煤耗、供电煤耗(供热项目还应包括供热煤耗等)、厂用电率、水耗指标等主要能效指标,以及设备年利用小时、平均负荷率等,并与电力行业协会发布的最近一年同类项目能效指标进行对标,分析其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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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条件、建设方案、发供电量(供热项目还应包括供热量)、燃料来源及品质、项目进度计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列表概要介绍项目基本构成,应包括建设规模、主辅系统、配套工程。

(2)项目建设条件需介绍厂址地理位置、厂址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气象条件、交通运输等);水源;燃料种类、来源。

水源介绍,应说明供水水源的种类、设计分界线、协议(或批复)供水量。

燃煤来源介绍,应指出每个燃煤供应矿的名称、规模,以及协议供煤量等。

(3)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含厂区外部规划、厂区规划及总平面布置)、装机方案、热力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电气系统、运煤系统、除灰渣系统、电厂化学、热工控制及自动化、主厂房布置、供排水系统及冷却设施、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烟气脱硫及脱硝系统等。

以“上大压小”方式建设的项目,应说明拟关停(或已关停)小机组所在发电厂的名称、小机组的单机容量及台数、建成投产时间、计划关停时间(或已关停时间)。

(4)带一定热负荷的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供热项目”),需介绍热负荷(含采暖供热、工业供汽)、供热范围、供热方式等。如有“供热替代”,还需提供替代小锅炉房的名称、供热设备规模、数量,以及尖峰锅炉房的名称、供热设备规模、数量。

(5)说明项目与现有工程的能源利用关联性,明确需要依托的 5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公用系统。

(6)应说明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计划、轮廓进度安排。

(7)列表提供对应于项目当前设计、建设阶段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内容应包括:装机容量、投资、占地、经济指标、收益等。

2.4 项目用能情况

应明确项目用能系统的边界、项目输入和输出能源的标准煤折算系数;汇总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数量及能源消费结构。

(1)应明确项目用能系统的边界。项目与现有工程公用部分所消耗能源应包括在项目用能系统边界范围之内。计算项目能效指标(如发电煤耗、供电煤耗、厂用电率)时,公用部分所消耗的能源量需按容量进行分割,按比例分摊,但不计入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

(2)应提供燃料品质分析资料。煤质分析资料应为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化验结果,要求分析化验项目完整。煤质分析资料需要由建设单位出文确认。

(3)指出项目输入、输出能源的标准煤折算系数。各种能源的标准煤折算系数,原则上根据其低位热值和标准煤热值的比值确定。按照电力行业惯例,标准煤热值取29271 kJ/kgce。

如果不掌握所消费能源种类的低位热值,标准煤折算系数可取GB/T 2589 推荐的数值。GB/T 2589 未收录的能源种类,应根据其成分含量计算出低位热值,然后再计算其标准煤折算系数。

工质水的标准煤折算系数,一般取GB/T 2589推荐的数值。如果水源为相邻项目海水淡化系统出水时,其标准煤换算系数应取单位产水量的标准煤耗,项目海水淡化系统对外供水时,也按上述原则执行。

项目所生产电力的标准煤等价值换算系数,应取项目发电煤耗。 6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从电网所购电力的标准煤等价值换算系数,取上一年度全国平均供电煤耗。按照电力行业惯例,电力的当量值标准煤换算系数统一取0.123 kgce/kWh。

(4)提供项目当前设计、建设阶段的能源消费种类、数量。燃煤消费量需提供实际入炉煤量;锅炉点火助燃用柴油量可类比同类机组确定。厂内辅助机械消耗的柴油量应计算确定,需提供计算依据;项目消费其它种类能源时,应提供所消费能源的名称、消费量等,并说明计算(或确定)依据。

3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3.1 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相符性评估

根据项目特点,依据国家或项目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节能规划、节能技术政策,以及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产品)目录等规范性文件,评估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的相符性。

3.2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

(1)依据项目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如循环经济规划、产业规划、供热规划等)、工业园区规划等,评估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评估项目选址是否有助于与周边企业形成循环经济链条,或者可否发展和强化循环经济产业链。

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厂址比选,通过综合比较不同厂址方案的供煤、供水、生产辅助材料供应、占地、土石方量等,以及电力、热力等产品输出条件,评估推荐厂址能否使燃料供应、供水、辅助材料输入及产品输出的能源消耗得到合理优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意见。

原址改、扩建项目,要从项目与现有工程之间有无建立依托关系 7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的条件、依托现有设施对项目节能的影响等方面入手分析评估项目选址的合理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意见。

(2)应依据GB50660、DL/T5032等涉及厂区总平面规划布置(包括竖向布置)标准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厂区规划布置功能分区是否明确、生产流程是否合理、运输线路是否短捷、物流组织是否顺畅、是否作到公辅设施靠近主要负荷中心布置、是否合理利用场地高差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等。

综合比较不同总平面布置方案,分析评估推荐方案能否使能源消耗得到合理优化、是否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意见。

3.3 主要用能系统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1)应依据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国内电站设备制造能力,以及其它相关因素,分析评估机组选型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在阐述项目热力系统(至少应包括主蒸汽、再热蒸汽和旁路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等)、燃烧制粉系统(至少应包括制粉系统、烟风系统)、运煤系统等主要用能系统拟选生产流程、技术方案的节能特点基础上,从节能角度分析项目主要用能系统工艺流程、技术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先进性,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差距。

(3)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时,应系统介绍其基本原理和节能特点,定量评估新工艺、新技术的节能效果。

3.4 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1)在阐述项目电气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热工控制及自动化、供排水系统及冷却方式(包括主机冷却系统、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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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泵汽机冷却系统、辅机冷却系统等)、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烟气脱硫及脱硝等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拟选生产流程、技术方案的节能特点基础上,从节能角度分析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工艺流程、技术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先进性,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差距。

(2)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时,应系统介绍其基本原理和节能特点,定量评估新工艺、新技术的节能效果。

3.5 耗能设备节能评估

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耗能指标、能效水平与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能效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拟选设备在节能方面的先进性,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差距。

(1)在对项目机组选型、生产工艺和技术方案的节能性能进行系统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对项目节能影响较大的关键设备(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以及具有代表性的辅机设备(如风机、水泵、变压器、空压机等通用设备),评述其节能特性、能源利用效率、耗能指标、能效水平,通过与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能效标准等进行比较,评估其在节能方面的先进性,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差距。

主要通用设备风机(至少包括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增压风机等)、水泵(至少包括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等)、空压机等的能效对标,需提供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保证效率,并与国家标准规定的能效限值进行对标,判断其能效水平。评估上述设备能效水平时,应提供能效标准限值确定的依据或详细计算过程;主要变压器(包括主变压器、从电网受电的高压厂用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主要低压配电变压器等)进行能效对标时,应提供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并对照国家标准判断其能效水平。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原则上必须达到国家1级能效或节能评价值,建议选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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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广目录》推荐的产品。

计算磨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增压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等主要耗电设备的耗电率,并与电力行业协会发布的最近一年同类设备耗电率指标进行对标,判断拟选设备在节能方面的先进性,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差距。

(2)在分析评估关键设备、代表性通用设备节能特性基础上,列表评估项目主要耗能设备选择的先进性或能效水平。有能效标准的设备,应指出所选设备的能效水平;暂无能效标准的设备,应选择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指标进行对标,判断其在节能方面的先进性,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差距。

4 项目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4.1 能评前节能技术措施分析评估

以项目当前工作阶段的设计资料为基础介绍设计提出的主要节能措施,着重分析评估机组选型节能措施、工艺流程和技术方案选择节能措施、设备选型节能措施、材料选择节能措施、建筑节能措施等,同时还应分析项目节水措施。

4.2 能评阶段节能技术措施评估

根据对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流程、技术方案以及设备选型等进行系统评估基础上,针对项目设计在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遵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提出能评阶段的补充节能措施,并分析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性。

(1)针对项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具有实操性,且有量化实现目标的补充节能措施,并指出为达到该目标所要采取的具体可信措施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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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2)定量评估能评阶段所提主要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定量计算节能措施实施后的项目能效指标变化,以及节能量。提出的补充节能措施多于一项时,应逐项评估其节能效果,定量计算各项节能措施全部落实后项目能效指标的变化,以及节能量。

(3)降低厂用电率措施效果的评估,应列表对比所优化耗电设备能评前后的额定功率、运行数量、换算系数、计算负荷、耗电量,并计算优化后厂用电率的降低水平和节电量。说明能评前所优化耗电设备额定功率偏高的原因,并指出降低额定功率的具体措施或途径。

(4)应定量计算采取能评阶段所提补充节能措施后的经济效益。 如果能评阶段所提补充节能措施涉及增加设备或设施时,则应提供其初步投资估算,结合措施实施后的节能效益测算投资回收期,分析评估其经济性。补充节能措施的单位节能量投资应合理,应有合理的投资回收期。

4.3 节能管理措施分析评估

按照《节约能源法》、GB/T23331、GB/T15587、GB/T 21369等法律、标准的要求评估项目节能管理措施。评估内容应包括节能管理机构、人员,以及计量器具等。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节能管理措施的评估侧重点应有所不同。

(1)新建项目应侧重从节能管理机构的设置、节能管理网络、制度、标准的建立、专兼职人员的配备,以及节能器具配置等方面进行评估,使项目节能管理制度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标准的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不应低于GB/T 21369的要求。应结合项目特点列表提供应配备的主要能源计量器具,说明其测量范围和误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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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2)改、扩建项目,应首先分析评估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经营单位)已设置节能管理机构,现有节能管理网络、制度、标准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要求。针对节能管理措施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完善意见。

改、扩建项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和管理要求同第(1)款。

4.4 节能措施效果汇总

应列表汇总能评阶段提出节能技术措施的效果。

(1)能评阶段提出各项补充节能技术措施的节能量及其经济效益。

(2)能评阶段提出补充节能技术措施全部落实后的项目节能量及经济效益。

5 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核算及能效评估

5.1 能评前项目能源利用情况

5.1.1 项目能效指标核算

以项目当前设计、建设阶段的主机参数、厂用电率等数据为基础计算项目主要能效指标,并与相关规定,以及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等进行对标分析。

(1)应计算能评前的项目发电煤耗。计算时,需提供锅炉保证效率、汽轮机THA工况热耗率等基本参数。发电煤耗采用本指南附录A中指定的公式计算,并提供具体计算过程。

发电煤耗需要与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等进行对标,分析项目设计发电煤耗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应估算项目厂用电率。厂用电率估算统一采用DL/T 5153 12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推荐的换算系数法,换算系数按照DL/T 5153附录A3的原则和附录G1的规定取值,不得任意调整或修正。厂用电率按本指南附录B指定的公式和相关要求进行估算。估算时,应列表提供项目主要生产系统、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厂用电计算负荷的详细确定过程,表中应提供每个参与计算耗电设备的额定功率、运行数量、换算系数及计算负荷。

厂用电率需要与国家节能中心节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进行比较,评估项目设计厂用电率的合理性。

(3)应计算能评前的项目供电煤耗。计算时,需提供能评前的发电煤耗、厂用电率等基本参数。供电煤耗采用本指南附录A指定的公式计算,并提供具体计算过程。

供电煤耗需要与国家标准、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等进行比较,分析项目设计供电煤耗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4)应计算项目发电热效率,计算时应提供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率、管道效率等。管道效率按GB50660的规定取99%。

(5)供热项目应计算额定供热工况的发电煤耗、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同时计算汽轮机按THA工况运行时的发电煤耗和供电煤耗。计算时,需提供锅炉效率、不同供热期额定供热工况和THA工况的汽轮机热耗率、热网首站换热效率、厂用电率等基本参数。发电煤耗、供电煤耗、供热煤耗采用附录A指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供热项目需要估算不同供热期的发电厂用电率、供热厂用电率以及年平均发电厂用电率、年平均供热厂用电率、综合厂用电率等。厂用电率估算也按第(2)款的规定执行,核算时需提供用于热网的厂用电计算负荷、供热用热量与总耗热量的比值等,并有具体计算过程。

供热项目还要核算项目总热效率、年平均热电比、采暖期热电比, 13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核算时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 急计基础〔2000〕1268号文件)的规定,采用本指南附录C指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5.1.2 项目能源消费量核算

以当前设计、建设阶段的资料为基础核算项目输入、输出能源量以及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时需提供详细的核算过程和核算所用数据的取值依据、出处。

(1)应核算项目年总发电量、自用电量和年供电量。核算时,需提供核算所依据的基本数据。

(2)应核算输入系统的各种能源的标准煤量。

核算出项目标准煤消费量后,根据设计煤种的标准煤换算系数核算出设计煤种的实物量。

(3)在明确项目输入、输出能源种类及数量基础上,核算项目等价值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当量值综合能源消费量。

(4)供热项目能源利用情况的核算应包括如下内容:

核算供热项目年总发电量、自用电量和年总供电量;核算不同供热期的供热量、各种能源的消费量。

核算时,应详细提供确定各项数据的依据。

5.2 能评后项目能源利用情况

5.2.1 能评后项目能效指标核算

以能评后主机参数、厂用电率等数据为基础计算项目主要能效指标,并与相关规定,以及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等进行对标分析。

(1)应核算能评后的项目发电煤耗。计算时,需提供能评后锅 14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炉保证效率、汽轮机THA工况热耗率等基本参数。发电煤耗采用本指南附录A中指定的公式计算,并提供具体计算过程。

能评后的发电煤耗需要与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等进行对标。能评后发电煤耗必须满足国家准入限值要求,原则上也应低于同类项目的设计平均值。能评后发电煤耗高于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的项目,应分析发电煤耗数据的合理性及数值偏高的客观原因。

(2)应结合能评阶段提出的降低厂用电率措施,估算能评后的项目厂用电率。厂用电率估算要求同5.1条5.1.1款第(2)项。

能评后的厂用电率也要与国家节能中心节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进行比较,评估厂用电率的合理性。

(3)应计算能评后的项目供电煤耗。计算时,需提供能评后的发电煤耗、厂用电率等基本参数。供电煤耗采用本指南附录A指定的公式计算,并提供具体计算过程。

供电煤耗也需要与国家标准、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等进行对标分析。能评后的供电煤耗必须满足国家准入限值要求,原则上也应低于同类项目的设计平均值。能评后供电煤耗高于同类项目设计平均值的项目,应分析发电煤耗数据的合理性及数值偏高的客观原因。

(4)应计算能评后的项目发电热效率,计算时应提供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率、管道效率等。管道效率按GB50660的规定取99%。

(5)供热项目能评后能效指标的核算内容、核算要求等同5.1条5.1.1款第(5)项。

5.2.2 能评项目能源消费量核算

应核算能评阶段所提主要节能措施实施后的项目输入、输出能源 15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时,应提供详细的核算过程和核算所用数据取值的依据、出处。

(1)应核算项目年总发电量、自用电量和年供电量。核算时,需提供核算所依据的基本数据。

(2)应核算能评阶段所提主要节能措施实施后输入系统的各种能源标准煤量。

核算出项目标准煤消费量后,根据设计煤种的标准煤换算系数核算出设计煤种的实物量。

(3)在明确项目输入、输出能源种类及数量基础上,核算采取能评阶段所提主要节能措施后的项目等价值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当量值综合能源消费量。

(4)供热项目采取能评阶段所提主要节能措施后的能源利用情况的核算要求,同第5.1条5.1.2款第(4)项。

(5)应编制项目能量平衡表,绘制能源网络图。项目能量平衡表的编制、能源网络图的绘制应符合GB/T28751、GB/T28749的规定,同时应体现能量在电厂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两个核心环节中的转化和损失情况。

5.2.3 估算运行能源利用情况

为便于与国内已投产同类项目实际运行指标进行对标,除核算项目设计能效指标外,非供热项目还应核算考虑变工况运行情况的估算运行指标。

(1)核算估算运行指标时,应提供项目100%、75%、50%负荷工况的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率等数据。管道效率、厂内损失、设备利用小时数、运行小时数,以及不同负荷工况的时间分配等按国家节能中心的相关规定选取,计算方法详见本指南的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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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2)核算估算运行发电煤耗、供电煤耗、全厂热效率等主要能效指标。

项目估算运行供电煤耗需要与电力行业协会发布的最近一年同类项目实际运行供电煤耗进行比较,以达到前5%作为领先水平,前20%为先进水平,前40%为优良水平,高于100%平均值为落后水平,其余为一般水平(相关判别标准见附录E)。

(3)根据对应于估算运行的项目输入、输出能源种类及数量,核算项目估算运行等价值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当量值综合能源消费量。

6 项目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6.1 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及消费情况

收集、整理项目所在地省级、地区级行政区近年国民经济统计及相关资料,说明项目所在地各种能源(包括煤炭、电力、柴油等)的来源、供应情况,以及全社会能源消费状况。

6.2 项目对当地能源供应的影响

(1)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省级、地区级行政区近年所消费各种能源(包括煤炭、电力、柴油等)的来源、供应情况,以及项目输出能源的去向等,分析判断项目建设对当地能源供应可能带来的影响。

(2)应根据燃煤供应地或供应矿区的资源条件(蕴藏量、赋存状态)、开发利用现状(开发程度、设计年产量)及发展规划,结合建设单位与燃煤供应、承运等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分析评估项目燃煤供应条件是否具备,燃煤供应是否落实和合理。

燃油及其它能源的供应,应结合市场供应条件或供应方的生产状况,分析评估其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结合项目所在地供电网络结构、电力的生产和消费状况,分析评 17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估项目启动/备用电源选择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6.3 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影响增量及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

(1)根据项目所在地省级、地区级行政区域“五年计划”基准年的GDP和GDP能耗、GDP的五年发展目标、GDP能耗的五年累计下降目标核算出省级、地区级行政区域“五年计划”期的能源消费增量和“五年计划”末年的GDP能耗等。

省级行政区域的GDP和GDP能耗应以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地区级行政区域的GDP和GDP能耗应以各省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GDP的五年发展目标应采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数据,GDP能耗的五年累计下降目标,则应根据国务院、各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值。

(2)分别估算项目能评后工业增加值和估算运行工业增加值,并确定项目等价值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当量值工业增加值能耗。应提供项目工业增加值计算所依据数据的来源,以及计算过程。

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需要与所在地省级、地区级行政区域“五年计划”末年的GDP能耗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3)计算项目能评后综合能源消费量、估算运行综合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五年计划”期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以判定项目建设对当地能源利用增量的影响程度;计算项目能评后工业增加值能耗、估算运行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所在地“五年计划”末年GDP能耗的影响程度。

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进行评估时,应分别计算项目等价值和当量值综合能源消耗量的影响;评估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所在地GDP能耗影响时,也应计算等价值能耗和当量值能耗的影响。影响程度应依据国家节能中心节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别(见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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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7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列出通过评估发现,但能评阶段未能解决的项目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改进设计、优化工艺流程或技术方案、调整设备选型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为项目后续设计、建设提供参考。

(2)运行管理是火电厂节能减排的重要一环,所以应重视从运行管理角度对拟建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8 结论

(1)系统总结项目选址与总图布置、工艺流程和技术方案选择、耗能设备选型,以及项目能效水平、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其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的评估结论。

(2)对项目能源利用水平和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明确指出项目建设从节能角度考虑是否可行。

9 附件、附图

10.1 需提供的附件

应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涉及项目选址和用地、燃料供应、燃料品质、燃料运输、供水、接入系统方面的支持性文件,以及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环评报告书的批复等与节能有关文件作为报告书的附件。

供热项目还应提供与热用户签订的供热协议、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承诺的取缔供热小锅炉文件等。

10.2 需提供的附图

应将拟建项目厂址规划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主厂房布置图、 19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热平衡图(或原则性热力系统图)、烟风系统图、制粉系统图、水量平衡图等与节能有关的主要图件作为报告书的附图。

供热项目还要提供不同供热期额定供热工况的热平衡图、THA工况热平衡图、原则性供热首站系统图等。

10.3 其它材料

已投产项目,在送审节能评估报告书时,应随报告书提供每台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运行试验报告、锅炉热效率试验报告、汽轮机性能考核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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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附录A 机组设计标准煤耗的计算方法

A.1 纯凝汽式机组

A.1.1 纯凝汽式机组的设计发电标准煤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电煤耗 = THA工况热耗/(29.271×管道效率×锅炉效率)

bfn?q 29.271??gl??gd

式中:bfn—— 纯凝汽式机组的设计发电煤耗,gce/kW.h;

q—— 汽轮机组THA工况热耗率,kJ/(kW.h);

?gl—— 锅炉保证热效率,%;

?gd—— 管道效率,%,一般取99%。

A.1.2 纯凝汽式机组的设计供电标准煤耗应按下式计算: 供电煤耗 = 发电煤耗/(1-厂用电率)

bgn?bfn

1?e

式中:bgn—— 纯凝汽式机组的设计供电煤耗,gce/kW.h;

e—— 纯凝汽式机组的厂用电率,%。

A.2 供热式机组

A.2.1 供热式机组在纯凝汽工况运行时的设计发电、供电标准煤耗计算公式同A.1.1。

A.2.2 供热式机组在额定供热工况运行时的设计发电标准煤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额定供热工况发电煤耗 = 额定供热工况热耗/(29.271×管道效率 21

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锅炉效率)

bfr?qc 29.271??gl??gd

式中:bfr—— 额定供热工况运行时的设计发电煤耗,gce/kW.h;

qc—— 额定抽汽工况汽轮机热耗率,kJ/(kW.h);

A.2.3 供热式机组在额定供热工况运行时的设计供电标准煤耗应按下式计算:

供电煤耗 = 发电煤耗/(1-厂用电率)

bgr?bfr

1?ed

式中:bgn—— 额定供热工况运行时的设计供电煤耗,gce/kW.h;

ed—— 额定供热工况运行时的厂用电率,%。

A.2.4 供热式机组的设计供热标准煤耗应按下式计算:

供热煤耗 = 34.16/(锅炉效率×管道效率×热网首站换热效率)

br?34.16?106 ?gl??gd??hs

式中:br—— 设计供热标准煤耗,kgce/GJ;

?hs—— 热网首站的换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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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附录B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率的估算方法

B.1 纯凝汽式发电厂

纯凝汽式发电厂厂用电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Sccos?av?100% Pe

式中:e—— 厂用电率,%;

Sc—— 厂用电计算负荷,kVA;

一般取0.8; cos?av—— 电动机在运行功率时的平均功率因数,

Pe—— 发电机的额定功率,kW。

B.2 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

纯凝汽式发电厂厂用电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r???Sc?ScoZW??r?ScoZW?cos?av?100% QR

ed??Sc?ScoZW??1???cos?av?100% Pe

式中:er—— 热电厂供热厂用电率,kWh/GJ;

ed—— 热电厂发电厂用电率,kWh/GJ;

ScoZW—— 用于热网的厂用电计算负荷,kVA;

?r—— 供热用热量与总耗热量之比;

?r?Qr Di0?Wgig

D—— 汽轮机主蒸汽消耗量,t/h;

i0—— 汽轮机入口主蒸汽焓,kJ/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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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汽轮机高压加热器出口给水量,t/h;

ig—— 汽轮机高压加热器出口给水焓,kJ/kg;

Qr—— 供热用的热量,MJ/h;

Qr?Drir?Wris?Whih??Dr?Wr?Wh?ib

Dr—— 供热蒸汽量,t/h;

ir—— 供热蒸汽焓,kJ/kg;

Wr—— 供热水量,t/h;

is—— 供热热水焓,kJ/kg;

Wh—— 回水量,t/h;

ih—— 回水焓,kJ/kg;

ib—— 补充水焓,kJ/kg;

ib?4.1868tb

tb—— 补充水天然平均温度,℃。

ib?4.1868tb

B.3 换算系数取值规定

B.3.1 换算系数法

计算厂用电率的计算负荷采用换算系数法计算,换算系数的算式为:

Sc???KP?

式中:Sc—— 厂用电计算负荷,kVA;

K—— 换算系数,应取表C1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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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xx年版)

P—— 电动机的计算功率,kW。

B.3.2 负荷计算原则及换算系数取值

计算厂用电率的计算负荷采用换算系数法计算,其计算原则大部分与厂用变压器的负荷计算原则相同。不同部分按如下原则处理:

(1)只计算经常连续运行的负荷;

(2)对于备用的负荷,即使由不同变压器供电也不予计算;

(3)全厂性的公用负荷,按机组的容量比例分摊到各机组上;

(4)随季节性变动的负荷(如循环水泵、通风、采暖等)按一年中的平均负荷计算;

(5)在24小时内变动大的负荷(如输煤、中间储仓制的制粉系统),可按设计采用工作班制进行修正,一班制工作的乘以系数0.33,二班制工作的乘以系数0.67

(6)照明负荷乘以系数0.5。

计算厂用电率时,换算系数参照以上原则按表B选取。

表B 换算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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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总热效率、热电比计算公式

C.1 总热效率计算公式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急计基础[2000] 1268号)文件的规定,总热效率计算公式如下:

总热效率 = (供热量+供电量×3600kJ/kWh)/(燃料消耗量×低位热值)×100%

??Qr?Eg?3600

B?Qnet.ar?100%

式中:Qr—— 供热热量,MJ/h;

Eg—— 供电量,MWh;

B—— 设计煤种燃煤量,t/h;

Qnet.ar—— 燃料低位热值,MJ/t。

C.2 热电比计算公式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急计基础[2000] 1268号)文件的规定,热电比计算公式如下:

热电比 = 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Rd?Qr?100% Eg?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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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估算运行指标计算方法

估算运行指标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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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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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火力发电项目能效水平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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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

bg —— 项目估算运行供电煤耗。对标时宜采用与对比机组相同的年利用小时数来计算此项;

Plx —— 火电企业最新能效对标竞赛资料中同规模、同类型机组(简称统计机组)供电煤耗过程指标前5%水平;

Pxj —— 统计机组供电煤耗过程指标前20%水平; Pyb —— 统计机组供电煤耗过程指标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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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影响程度的判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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