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 20##-12-05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国科金发计〔2014〕86号

  为做好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0##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年5月5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年3月2日至3月6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通过ISIS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2.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结题。

  三、项目进展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依托单位通过ISIS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管理报告),于20##年3月25日至4月15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依托单位管理报告提交情况记入其信誉管理档案,对未按规定提交管理报告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接收

  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和结题材料,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年3月16-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五、其他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二)自20##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向依托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承担与参与所有在研项目清单,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

  (三)依托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基金管理联系人等注册信息变化,应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

  (四)《指南》于20##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六)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              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年12月3日

 

第二篇: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申请资料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科研处

20xx年1月

目 录

武汉大学20x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3

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中南医院20x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x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20x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20xx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资料:《中南医院20xx年申请通告》、《20xx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我院集中期受理截至时间为20xx年3月12日。 一、20xx年申报及资助政策的新调整 1、自20xx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xx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自20xx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xx年和20xx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武汉大学博士后承诺函的标准格式附后)

4、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与上年度持平80万/项左右,各学部资助强度请参看《指南》。

二、20xx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 3

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各类项目在20xx年度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指南》。另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三、我院项目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四、申请书填写、申请文件提交及软件下载等事项

1、20xx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xx年新版本电子申请书,请于20xx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按网站说明要求操作。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保证纸质申请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删除电脑中旧版电子申请书。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在线申报的帐号和密码,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结题)和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可使用原帐号登录。对于无系统账号申请人,请将姓名和有效电子邮件于2月20日前报科研处增加账号。帐号开通过后,请申请人登录个人邮箱进行激活。

在线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在线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5

负责,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申请书所有信息截止日期为20xx年3月20日之前(含职称身份确认)。

特别注意:在填写申请人个人信息中必须如实填写,尤其是学位、职称等情况,如在截止时间之前尚未获得学位证书或职称尚未发文,则一定不能填写该学位、职称。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条例》规定(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对于在基金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学校依据有关法律及学校规章作出严肃的处理。

3、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机制不支持涉密项目的评审,因此请不要申报涉密的项目。

4、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特别注意"不超过"三个比例的要求: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B.劳务费;C.管理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20%),管理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10%)。

协作费指外单位(不包括合作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经费决算表中无“合作费”预算科目,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

5、“报告正文”中的撰写提纲需要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别分类填写,20xx年撰写提纲进行了部分修改,请注意参照新的“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正文报告撰写提纲.doc”文件。

6、申请书填写完毕,必须经过“检查保护”后才能完整打印并正常提交。输入的密码务必要牢记,否则需要修改时,无法解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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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书中专门有“签字和盖章页”,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打印出的纸质申请书上亲自签字,对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的填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影响超项查重工作)。

项目组主要成员若有外单位人员(即我校以外的单位),必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基金委注册单位应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境外人员签字要求见基金委《指南》中的《申请须知》。

“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科发院项目处审查后统一盖学校公章。

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对于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的申请,需要附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8、申请者需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三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各单位科研秘书通过miniIRIS系统读取申请者的申请书电子文档。

9、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数据包(通过miniIRIS的提交数据功能产生)于20xx年3月2日前统一交科发院项目处,以免耽误全科研处超项查重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xx年起我校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实行提交申请书之前进行个人形式审查的措施,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照《20xx年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后)逐项检查,认真填写,本人签字,随申请书一起报送。

2、编制项目预算经费时,注意参考20xx年该学部具体学科的平均资助强度。其它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注意参照《指南》中的计划资助强度。《指南》中,有关科学部和科学处关于申请书填报有特别要求,请申请者一定要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注意事项,以免被初筛掉。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的编写,应及时检索本人近年SCI论文的收录、 7

引用情况,系统地总结本人已取得的学术成绩,归纳创新点,对拟开展工作要认真提炼科学问题,突出创新点。

4、如有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申请者请注意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阅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网址http://159.226.244.22/portal/proj_search.asp)

6、20xx年申请基金项目未获批准的原因,国家基金委已发送到申请人电子邮箱中,请申请者认真研究,以便有针对性地修改申请书或重新选题。

7、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填写固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及手机联系电话,便于项目的评审及获批后的管理。

特别提醒:

生命学部、管理学部、医学科学部对于申请面上项目的申请书填写有特别要求,请务必详细阅读基金《指南》,如:生命学部和医学科学部要求正文中有详细的经费预算,医学科学部要求等五篇代表作首页扫描件;管理学部要求避免与社科基金重复资助,已结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复印件并盖章等等。

六、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xx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申请者于20xx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http://isisn./)。

2、《20xx年度项目指南》电子版于20xx年1月初在基金委网站上公布(http://www./)。

3、人员承担基金项目信息在线查询系统 (http://159.226.244.22/portal/psnsearch.asp),检索时输入单位名称武汉大学或被查询人员的工作单位全称。

4、基金委有关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Portal0/default121.htm)。

科研处联系人: 邹晓沨 67813044; 189xxxxxxxx

黄建英 67813256; 189xxxxxxxx

邮 箱: znyyxm@126.com

中南医院科研处

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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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2013)

请申请人逐项认真审查,并在“□”处打“√”,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请打“×”

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申请人签字:

二级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xx年度武汉大学博士后申请国家基金承诺函

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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