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

火灾自动灭火及报警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辖部分物业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保养期限

甲方所辖部分物业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维保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20xx年03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工程内容:维护保养消防系统(详细范围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系统)

2、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防排烟系统

承包方式:

1、月检、季检、年检:

月检在每月30日前完成,季检在当季度末最后一天前完成,年检须在本合同期限前一个月完成。每次检查完毕,乙方须提供检测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2、紧急维修:

接到甲方紧急维修通知后,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在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对系统进行紧急维护。每次维护完毕,乙方须提供维护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3、零配件更换:

乙方在保养期中如发现消防系统需要更换零配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进行更换。更换的零配件一次性总价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自动报警设备、灭火器充装、消防电池)均不在此范围内。每次更换零配件完毕,乙方须提供更换零配件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在维保期间,如因甲方装修或自行整改等人为原因造成系统故障,需乙方对系统进行检测或恢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维保期间,如系统管网等其它需刷、补漆的,乙方可协助完成,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保养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 元/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 元,按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当月支付上两月维保费用,每次支付 元。

2、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与本合同维修保养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技术资料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目以下技术资料:各项目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六、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日常维护应根据业务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

2、乙方确保甲方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和按责任要求维保、检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在合同中甲方已支付服务费超出的,乙方要退还给甲方。

3、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必须对甲方的全部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检查及测试,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以确保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必须严格按照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检查内容做好系统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相关管理处和工程部。

5、必须提供紧急故障处理或意外事故的技术性服务;发现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或故障时,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须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事后如发生伤人、重大设备故障等,须在4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详细汇报,分析故障原因、事件处理经过、预防整改措施等内容。

6、爱护甲方的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及其他设施设备、财产,如有人为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7、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查,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现场督导和维保负责人或技术工程师定期与管理处责任人联系,报告当月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故障维修情况,设备保养情况以及下一月维保工作计划,提供相应书面材料,并抄送甲方工程部备案。

8、若消防系统因二次装修等原因改变时,应及时将更新资料交甲方留底。

9、保证维修更换配件均为原厂产品,提供的维修材料、配件价格须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遇紧急情况,须先提供现场维修,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随后应以书面方式将详细情况向甲方阐明,再由双方协商价格;合同期内所更换的新配件应有明确的保修期限(对更换新配件保修期限为一年),如在保修期内出现损坏(除人为因素),应无偿予以更换安装;因报损配件的材料原始质量问题在双方发生异议时,可交由相关权威部门进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根据权威部门鉴定结果,双方协商承担损失。

10、根据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应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培训等服务。

11、全力配合甲方大型消防系统演习或上级部门消防检查工作。

12、明确项目主管、负责人、质检员及其责任,做好项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经常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13、值班人员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档案呈甲方备查。

14、维保人员应保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15、因为物业公司实施ISO9000管理,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ISO表格来填写所有消防资料记录并要求维保工作实施ISO9000管理。

(二)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做好消防保养的移交工作;乙方每次例行检查、维修、维护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应对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的运作情况有详细记录,确保保养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消防图纸及地址编码表。

3、在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必需为乙方提供必需用的水、电。

4、在保养期间,若因人为原因或甲方人员操作不当以及不可抗拒外来因素等造成系统设备损坏,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加强现场巡查督办工作,及时指出乙方维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6、根据合同条款按期向乙方支付维保工程款。

7、非乙方原因的人为损坏、错误使用或因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对任何非维修保养责任引起的意外,以及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地震、电压波动≥7%等引起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需进行维修时,双方应另立维修合同。

七、零部件更换、维修:

1、维修保养中,100元以内的材料费、维修费由乙方承担,不另行计费。 2、1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若更换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材料,乙方书面报告给甲方,由甲方购进后交乙方进行更换,乙方不得另行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八、合同纠纷: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交经济

合同仲裁机关裁定。

九、已方的投标书(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作为本合同的副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保养时间:维修保养工作必须遵守有关法规规定及公司规定,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运营,特殊情况抢修工作需请示甲方指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壹个月书面通

知对方,并结清保养费用,同时乙方要保证设备移交前的正常安全运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

效力。

十三、本次保养项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灭火水系统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内容)消防维保合同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

电话: 传真: 联络人:

乙方: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传真:xxxxxxx 联络人:xxxxxx

为使大厦(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现有消防系统的各项设备、功能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北京八达岭玉鼎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防规范及消防报警系统产品厂家相关的技术标准,结合甲方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向甲方提供消防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为甲方的消防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服务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保工程名称:

二.维保地点/区域: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 ; 乙方维修热线电话: ;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五.维保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及附件2:

附件1:《消防系统维修维保方案书》

附件2:《大厦维护保养检测计划及内容》。

特别服务:

1)

2)

3)

4) 对大厦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 发现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制定维修计划; 收集并整理全部点位物理-逻辑地址对应关系,重新编写软件; 配合大厦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消防改造(按消防规范进行设备安装及软件

编程),并负责全部相关审批手续一条龙服务;

5) 根据规范对频繁误报需清洗的探测器进行清洗,并贴清洗标签,出具清

洗报告;

6) 对大厦物业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培训;

7) 协助物业根据大厦实际情况完善并配合演练应急预案。

六.维保质量要求:保证消防系统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状态良好。

七.合同总价:

此合同中系统年度维护保养、测试部分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包含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工具等技术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的人工、交通、食宿等费用。

八.合同执行方式: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配合乙方进行维保工作,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服务质量,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使消防报警系统能顺利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各种技术检测,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检测,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扣除相应的维保款。

2、 乙方严格按合同附件1中的各项维保服务内容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检修。每月进行一次联动测试检测。检修、检测的详细报告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存档。

3、 发生紧急突发故障,乙方工作人员须在接到甲方指令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予以解决,疑难故障或故障波及面大的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同时,应保证相关系统故障以外的其他部分能正常运行操作。

4、 当消防系统不得不进入停机检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亦应在此期间内对停机的部分地区加强人工监视。

5、 在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及时恢复,使甲方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操作。若设备出现损坏,先由乙方查明损坏部件原因,经甲方确认数量及价格后,方可更换,备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保发生的零配件费用价值在壹仟元以下的(含壹仟元)由乙方无偿提供,但累计不超过壹仟元,价值在壹仟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如必须更换零件的,在向甲方提出的书面申请得到甲方批准后,先修复系统,甲方应在系统修复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更换零件的费用。

7、 每次检修、测试完毕后填写工作记录,由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每季度(阶段)出具上一季度(阶段)系统检测、检修情况及设备工作状况报告。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对系统进行综合性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及建设性意见上报甲方。

九.甲方责任:

1、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所需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提供良好的配合,使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正常有效地进行。

2、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合同执行的情况,若因乙方服务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当发生火灾时,甲方人员应迅速通知乙方人员,并保留所有事件记录资料。

十.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派遣专业工程师及有经验的技工到甲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严格按消防规范的要求予以实施。

2. 乙方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 例如: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因乙方行为使甲方的设备、设施遭到损坏并影响正常运行,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严禁将通行证涂改、转借、故意损坏或冒用他人的证件及利用通行证做与申请#b@2理由不符的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通行证的资格,触犯法律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3. 乙方保证在维保工作中所提供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质量要求,并在工作中注意环境保护,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十一.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后,乙方履行维保责任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5%作为预付款,即 RMB 人民币 元整。

2、 每季度期满前10天内,甲方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 RMB 人民币 元整。

3、 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与对方的合同。

4、 其它:

a)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甲乙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xxxxxxxxxxx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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