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实施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报告由乙方于每年一月及七月填报;2、表中第一、二、三部分可另附页。

 

第二篇:崇义县20xx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崇义县20##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水利部水建管[2012]328号)及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水利局于8月7-8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自查组,对我县的20##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县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充分发挥其效益。

一、项目申报与审批

1、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我县根据文件要求,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上报了项目实施计划,并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12]12号)文件批复我县补助资金18万元,批复项目为崇义县长河坝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上报20##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赣水建管便字[2012] 号)文于20##年3月23日向市局上报了崇义县长河坝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落实了维修养护内容、工程量和经费预算,内容完整。

2、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中内补助资金下达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均已拨付到账。

二、项目实施

1、组织实施

20##年3月30日开始实施,于20##年6月20日完成实施计划的全部内容。对主体水工建筑物、渠道、机电设务、附属设施、观测设施及防汛设施、物资进行了维护。进度符合要求。

2、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12]12号文)的通知,中央下达资金18万元,县财政10万元,均到位落实。

工程总投资230562.1元,其中中央投资18万元,县级投资5万元。主要完成主体工程维修养护84467.1元,渠道工程46100元,机电设备维修养护4500元,附属设施维修养护27300元,物料动力消耗4270元,资料整编20000元,观测设施维修更换20000元,防汛设施、物资23925元。工程完工后,共支出230562.1元。

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按照规定专项用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认定的其他项目,无用于严禁开支的内容。无截留、滞留、转移、挪用资金和平衡预算的现象。

三、项目验收

1、验收组织

对本资维修养护项目的验收,我县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县水利局和财政局的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小组成员为五人。验收小组实地察看实施计划安排的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审查项目的有关文件,讨论并通过了项目的验收鉴定书,并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

2、验收成果

验收后我县及时形成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将验收成果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市水利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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