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催收法律

司 法 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应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解 读

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把握恶意透支的期限以及如何界定发卡银行的催收方式一直存在争议。此次《解释》较为详细地阐明了恶意透支

 

第二篇:巧用信用卡

巧用信用卡.txt真正的好朋友并不是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题,而是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你在看别人的同时,你也是别人眼中的风景。要走好明天的路,必须记住昨天走过的路,思索今天正在走着的路。巧用信用卡 理财消费两不误随着银行卡产品不断更新和银行卡功能的不断完善,如何有效利用银行卡的功能使自己的资金运用更加合理成为理财设 计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随时应对生活中的不时之需

如果你着急用钱,而定期存款两周后才到期,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大多数人的第一个想法是向身边的熟人借钱看看能否解决燃眉之急,如果没有借到的话就只能 对定期存单进行部分提取了。那么为什么不向银行借款呢?信用卡产品的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透支功能,它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核定一个信用额度,申请者可以在这 个额度范围内进行透支消费或取现。该功能就可以应对一般的突发事件,还不用损失定期存单的利息。

●算好消费时间,争取效益最大化

信用卡的消费免息期是一个浮动的时间,以金穗贷记卡为例,它的最短免息期是25天,最长的免息期是56天。作为普通消费者大可以算好消费日期和还款日期,使自己最长期限占用信用资金。这样做的好处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能够产生一部分利息。如果您计划用1万元去买一台电视并且资金已经到位,那么您可以先用金穗贷记卡在11日时划卡消费,按照持卡消费的下一个月是31天来计算,您将获得最长的56天免息还款期,假设您最后一天还款的话,您的1万元现金将多出56天的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可以提前享受消费乐趣。

●双币种账户、主附卡设置适宜学生国外留学

信用卡具有人民币和美元双账户,在境内使用人民币账户进行结算,在境外使用美元账户结算。如果美元账户有透支的话,可以向卡内存入人民币通过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内部购汇还款,节省币种转换费用和手续。

同时,信用卡还设置了主附卡,附属卡共用主卡账户信用额度,并通过主卡账户进行结算。这种功能设置比较适合有子女在国外留学的家庭,父母可以办理主 卡,给孩子办理附属卡,这样父母可以随时掌握孩子在国外的所有消费或取现的卡内账务变动情况,并且可以通过购汇还款功能在国内随时使用人民币偿还孩子卡内 的外币欠款,十分方便。

●不要在信用卡账户内存款

信用卡账户内的存款是没有任何利息的。同时对于取款,即使您的卡内有存入的现金也是同样要收取1%的手续费的,且没有上限。所以对于贷记卡内不要进行存款。

巧用信用卡理财五招

信用卡是现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付款工具,由于其消费信贷功能的便利性,往往容易使人在不知不觉中超支,卡越多负债越重。其实负债的困镜完全是自己造成的,殊不知信用卡使用得当也是一个很好的理财工具呢,我用卡很多年了,慢慢的总结出一些用卡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 指导理性消费

既然是信用卡,当然消费是最大的用途,保留好每次消费的签购单据,在与银行对帐单对帐的时候,逐笔核对,逐笔分析,我每次对帐就是一次个人消费的大检 查,对帐完毕也就知道自己有了多少不理性的消费行为,哪些该消费、哪些可以延后消费、哪些根本就不应该消费马上做到心里有数,慢慢的购物消费变得容易控 制。理财除了开源还要学会节流。

二、 巧用免息期赚取利差

信用卡都有免息期,也就是银行为鼓励消费给客户提供的可以延迟付款的优惠,既然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当然要充分使用。我的做法是,先跟银行签订一个全额 还款的帐户,日常消费就使用信用卡,如果手里有2张以上的信用卡,就可以利用各卡不同的结帐日来拉长还款时间。白白用银行的钱买自己需要的东西,而自己的 钱却可以在免息期内做投资为自己创收益,最少还能为自己赚点活期利息吧,也许你会说时间不长能有多大的收益,别忘了有句话叫“聚沙成塔”,你算过自己一辈 子的消费会花多少钱吗。由于自己跟银行签了到期全额还款的协议,到期自动扣划还款,所以银行从我手里根本赚不到透支利息。

三、 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

银行在发放较大额度的贷款时(例如:房贷、车贷等)首先考虑的是该客户的信用情况、还贷能力,前面我说过了自己用卡和还款的设定,所以,我在银行的信 用记录一直良好,而良好的记录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更高的信用额,而且在审批个人贷款时会比没有信用记录的人享受到好的优惠和较简便的手续。

四、 积分记录和收获

许多信用卡都是按消费额来计积分的,每消费一元就记一分,通过积分可以帮自己随时了解和调整日常开销,每年初还可以用积分跟银行换奖品,东西的种类还 不少呢,有些小东西不仅精致而且还实用。现在银行为了鼓励和挽留信用好的持卡人不定期还会有赠券发出,我已经连续两年收到银行送的免费美容月卡、星巴克咖 啡券、电影票什么的。

五、 使用联名卡

很多银行为了加强与商户的联系,往往会推出联名卡,这类卡的好处除了上面我列举的,还有一个更大好处就是购物可以打折,这种折扣不同于商家的日常促销,联名卡的性质跟***卡的性质基本一致。

信用卡理财小心两大陷阱

“我以为信用卡提取现金和刷卡消费是一样的,都有一定的免息期。谁知道,我只取了1000元钱,一天之后手续费加利息就有11元。”昨天下午, 孙小姐后怕地告诉记者,“幸好我只取了1000元,刚开始我还打算取现一万元。”

信用卡不要轻易取现 孙小姐正在筹办婚事。“前些天,我去一家影楼联系婚纱照,时间和价格随后都谈好了。缴纳定金时,影楼的POS机却不能用,不能刷卡。”于是,孙小姐只好前往银行网点,用信用卡借取了1000元现金,缴了定金。

回到单位后,孙小姐无意中听到同事说,“信用卡借取现金和刷卡消费是两码事。提取现金不仅需要收取利息,而且利率还不低。”孙小姐随后拨打了银行电话进行咨询,“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银行方面告诉孙小姐,提取现金没有免息期,银行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同时每借一笔钱,还要收取3%的手续费。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不要轻易使用信用卡借取现金,市民如果借款1万元,即使只借了1个月,也需要支付450元的费用。而一万元3年期国债,市民持有一年的利息也不过300多元。

虚构交易套现不可取

同样是通过信用卡支付婚纱摄影的定金,如果直接在影楼POS刷卡,30天后还款,一分钱利息都不需要支付;如果从银行提取现金缴纳定金,30天后还 款,1000元借款需要偿还利息和手续费25元。市民丁先生这就在思索了,“如果我需要一笔数额不菲的钱,可不可以找一个熟识的商家,虚构一笔交易,以信 用卡刷卡消费为名、行借取现金之实,从而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能取得一笔现金?”

这种想法并非“不可以”。在现实中,不少人也是通过这种方式,申请多张信用卡,虚构交易套取大量的现金,进入股市,或从事楼市这样的投资。

但是,这一做法被认为是一种“刀口上舔蜜”的行为。不论是股市,还是楼市,尽管预期收益颇为乐观,然而风险也是非常巨大。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3 月9日 发布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提防POS套取现金行为引发的风险。站在持卡人的角度,一旦被认为涉嫌非法套取现金行为或已产生违约金和滞纳金,银行可能要采取 催收、降低授信额度、紧急止付等审慎措施,甚至在必要时取消持卡人用卡和申请新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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