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法官法情况总结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情况报告

根据AA人办发[2009]15号《AAAAAAA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检查〈法官法〉贯彻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充分讨论分析了我院“法官队伍建设总体情况、法官队伍教育培训情况、法官保障机制有关情况、贯彻实施法官法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今后贯彻实施法官法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对法官法实施十四年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法官法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19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实施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任免法官,并对任命的法官进行任前和任后的业务培训。一是严肃初任法官的任命条件和程序,新任命的初任法官在符合法官法规定的条件外,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合格证书》,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名任命,审判员还要报请组织部审批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实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后,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任命为法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 1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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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法官法情况总结报告

法院初任法官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川高法发[2004]9号)的要求,在报请省高院审核同意后,按组织任命程序提请任命法官。做到了严谨、科学;二是对任命的法官进行任前和任后的业务培训,使其达到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法官在每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内,必须至少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报告自己履职尽责的情况。做到了认真、全面;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和《评定法官等级实施办法》的要求首评和晋升法官等级,每年开展此项工作两次,做到了及时、准确。四是根据市中院制定下发《成都市〈法官培训条例〉实施细则》,我院先后制定了《AAAAAA人民法院2002—20xx年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规划》、《AAAAAAAA人民法院2004—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关于对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人员的奖励实施办法》、《AAAAAAAAA人民法院20xx年—20xx年法官文化建设规划》、《AAAAAAAA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法官素质逐年得到提高;五是对离开法院工作岗位的法官,及时按组织程度先向区委组织部请示提请免去其法官职务,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免去其法官职务。

目前,我院有法官51名,其中95年7月以后任命的法官有44名(详细情况见表一);本科以上学历50人,专科1人(目前本科学业已修完,毕业证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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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的成绩

实施法官法特别是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后,提升了法官准入的“门槛”,严格了法官的任免、任职回避、考核培训等规定,使法官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认识到做好一名法官必须要有高素质、高水平。最近几年来,我院的法官们纷纷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到院校参加提升学历的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建设活动,从思想上不断加强修养,从业务上不断提高水平,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一是法官知识结构的变化,由低学历、经验型的法官群体逐渐演化成高学历、智慧型的法官群体。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到今年7月份后,我院法官将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是法官政治素质的提高,目前,51名法官中有中共党员45名,占88.2%,共 产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这支队伍是党委信得过、群众满意的法官队伍;三是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最近几年来,我院的收案率逐年增长,平均每年递增5%左右,结案率一直在95%以上,法官业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不断增强,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不断涌现。四是法律理论水平的提高,每年都有不少理论调研文章在各种刊物上登载转发,并且有一部分文章在各种学术研讨会上获得奖项。如《建议建立诉前纠纷调解机制》被《当代中国人民法院执行制度改革与实务研究》收录,《基层法院工作与人 4

大代表无记名表决》、《基层法院审委会运行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被省高院《四川审判》登载…….《民事纠纷同案同判初探》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三等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被告人权利保障研究》、《浅析当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离婚诉讼中的夫妻债务问题》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优秀奖……

最近几年来,我院每年都有20项左右的工作受到上级的表彰,继续保持了“全国模范法院集体”、“全国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十佳法院”等荣誉称号。涌现出的优秀法官有:“省法院优秀法官”蒋洪,“四川省级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先进个人”黄仕明,全市优秀法官黎弦,全市行政审判优秀法官赖成珍,全市优秀调解法官杨国清,“成都市信访文明接待员”高永伦,……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经过对我院法官队伍现状的统计和分析,主要感到是法院干警中法官的后备力量不足,队伍逐年呈现老化现象。我院现有人员110名,法官(包括院领导)有51名,占46.4%。20xx年以来,由于提前退休、调离法院工作岗位的法官有19名,而新任的法官只有5名(助理审判员1名),法官减少的比例达四分之一,相反审判工作业务量却在逐年增加。在法官年龄段中,31——35岁的3人,占法官比例的5.9%,36——40岁的15人,占法官比例的 5

29.4%,41——45岁的15人,占法官比例的29.4%,46——50岁的6人,占法官比例的11.8%,51岁以上的12人,占法官比例的23.5%。46岁以上的法官数量超过法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是法官“门槛”的提升,我院非法官工作人员中,一是工勤人员比较多,共有24人,占非法官人数59人的40.7%,这部分人员即使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也还要通过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才有可能被任命为法官,但其难度大,况且还有年龄、文凭方面的限制。二是非法官的公务员中,年龄普遍偏大,学习积极性受各方面因素制约,每年参加司考的人数少,过关也少。三是任命的程序所用时间偏长,从过司考的法院公务员中任命法官,从法律实习期的考察,到培训再到上报初任法官任命手续,一般时间超过一年以上。

三、今后贯彻落实法官法的意见和建议

贯彻落实法官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法官法任命法官的过程中,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加强对法官在职培训的同时,注重对法院非法官工作人员的培训。法院要安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地点等,对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的非法官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采取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参加全国司法统一考试,争取每年都有人员过关;二是严格把好法院人员的进出关,要把那些热爱法官事业、献身法官职业的优秀年轻人才引进到法院来,对法官的流失要严 6

格控制;三是尽快完善法官保障机制,依法保护法官正确行使权利,落实法官享受的待遇,提高法官的法官津贴,完善法官的办公和审判环境;四是实行满员工作法,若编制出现空缺,应尽快补编。在新招录法院公务员时,尽量从已过全国司考的人员中招录,使其新进人员有被任命为法官的首要条件。五是争取地方财政包干经费支持,向社会招聘速录员,解决庭审人员不足的问题。六是不但要在法院内部宣传学习法官法,还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增大宣传的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官所从事职业的神圣性,树立起法官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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