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定稿)

关于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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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林发?2014?22号

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林业(林业园林)局、局各科室站、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川林发?2014?47号)精神,为确保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掌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现状,现将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与意义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林情调查,也是一项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国情调查。通过组织普查,全面查清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于全面了解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危害现状,建立科学有效的防御应急机制、

有效开展预防和治理,维护林木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可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

(二)普查范围。全市所有陆地国土。

三、普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普查内容。调查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危害木材种类)、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情况。

(二)普查方法。在有害生物发生盛期或表现症状期,以乡、镇(林场)为单位,采取踏查和详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其中,重点区域及经过踏查发现有疫情的区域,应设立代表性的调查点或样地进行详查,详细记录每个调查点或样地所在的位置、所代表的面积,以及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虫口密度、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并采集成虫、卵、幼虫、蛹的标本,拍摄有关生物学或为危害状的照片。危害程度中的“轻、中、重”等级,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1681-2006)填写,成灾情况根据《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林造发?2012?26号)填写。各地对不能确定的有害生物或者寄主植物种类,要及时送请上级机构或专家鉴定。

四、普查的职责与分工

本次普查以区县为实施单元,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省、市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各区县组织具备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鼓励社会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机构参与普查工作。

县级具体职责:执行全市工作部署,落实县级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审核,组织开展普查工作,采集制作林业有害生物实物、数码标本3套以上,建立县级林业有害生物实物、数码标本室和数据库,编制上报县级普查报告及相关数码资料。

市级具体职责:执行全省工作部署,落实市级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指导编制并审核县级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进度、质量监督,制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实物、数码标本3套和数据库,负责全市普查工作检查验收,汇总县级普查报告,编制、上报市级普查报告和相关数码资料。

五、普查的计划安排

(一)准备和预实施阶段

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做好组织、技术、物资、经费等准备,主要完成领导机构成立、组织动员、编制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经费争取、人员培训、社会宣传、资料收集、设备采购、开展普查预实施等工作。各区县普查实施方案于20xx年1月底前报市局审定。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完成外业调查、林业

有害生物数据采集、标本采集等工作。

(三)汇总评估阶段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制作、种类鉴定、外业补充调查、信息整理分析、档案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风险评估与评估结果上报、普查工作检查验收、成果汇总与上报等。

六、普查的成果提交

县级成果主要包括:建立县级林业有害生物实物、数码标本室和数据库,编制以小班为单位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面积及危害程度一览表,编制一定比例尺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编制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报告。各区县应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林业有害生物实物、数码标本3套与普查成果等上报市森防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普查工作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二)落实普查经费。各区县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重要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四)强化质量检查。省、市将联合成立质量检查组,对各区县普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成立宜宾市林业有

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宜宾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3.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

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xx年8月14日

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关于成立宜宾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科室站、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14?4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经研究,决定成立宜宾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余 江 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徐小林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覃鸿杰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为民 局党委委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 轩 总工程师

成 员:刘用彬 局办公室主任

吴 伟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卢 刚 局造林营林管理科科长

郭 鸿 局资源管理科科长

黄开源 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科长

杨 峰 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科长

彭国清 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站长

何西川 市林木种子管理站站长

贾廷彬 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彭国清任办公室主任、彭浩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xx年8月8日

宜宾市林业有害生物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做好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成立了宜宾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负责审核向市政府和省林业厅报告情况及有关公文工作。负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宣传工作。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指导解读普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局造林营林管理科:协助做好人工营造林地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局资源管理科:负责协调提供森林资源相关数据,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负责协调财政局等部门,将普查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普查资金,保障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协助做好珍稀野生植物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协调做好违法案件侦破查处,发现疫情是,协助封锁疫区,协助销毁带有疫情的松树植物及林产品。

市林木种子管理站:协助做好林木种苗生产基地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支撑等业务工作。

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普查业务指导管理和信息通报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

关于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定稿

 

第二篇: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xx]197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林造发[2006]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日前,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5]77号)和《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6]98号),明确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防治长效机制,提高防治成效和管理水平。为真正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经认真研究,我局决定从20xx年起,对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森工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即我局下达的“十一五”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

(二)预防措施。包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建设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实施中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工作落实情况;风险评估,防治预案、信息报告、通报,监测警报,预测预报,限期除治通知书的下达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三)行政执法和依法防治。包括《植物检疫证书》管理, 1

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引种审批、检疫监管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情况等。

(四)应急机制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颁发,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演练和物资、技术储备开展情况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建设等内容。

(五)责任制落实与部门协调。包括防治责任制度,工作问责制度,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部门协调、联席工作制度和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六)自身建设。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档案管理,标准站建设情况及宣传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为基层服务、数据传输、总结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

二、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平时考核以我局掌握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集中考核由我局适时组织进行。问卷调查由我局定期和不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分本省和毗邻省)、有关专家、我局有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见附件1-4)。或通过访问“中国森防信息网” ()在网上填写反馈意见。

考核结果通过综合评议打分方式产生,分值采用百分制(见附件5)。

三、考核结果

2

考核结果按分值排序向各省通报。并作为各类表彰、奖励和安排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附件:1.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问卷调

查表(基层林业主管部门)

2.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问卷调查表(周边省)

3.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问卷调查表(教学科研部门)

4.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问卷调查表(上级主管部门)

5.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考核量化指标项目量化标准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3

附件1

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问 卷 调 查 表

(基层林业主管部门)

为客观反映各省(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我局特组织本次不记名问卷调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内打“√”,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写在问卷背面。 本问卷调查表填好后,请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或在“中国森防信息网”()上填写。传真/电话:024-86121656,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58号,邮编:110034。 被调查省(区、市):

1、您对本省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否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2、您对本省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3、您对本省的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工作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4、您认为本省各级森防部门的工作是否协调?

协调□ 一般□ 较差□

5、您认为本省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是否协调?

很协调□ 一般□ 较差□

6、您对本省在完善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法规、制度方面所做的工作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7、投入有害生物防治的经费能否做到专款专用?

全部用于防治□ 只能用一部分□ 很少用于防治□

8、本省的检疫执法工作是否规范?

规范□ 较规范□ 不规范□

9、您认为本省是否做到严格限制化学农药、推广无公害防治?

好□ 一般□ 较差□

10、有没有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隐瞒不报现象?

有□ 没有□ (举例: )

11、森防机构是否健全、队伍是否稳定?

可以□ 基本可以□ 比较差□

4

(背面)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xx197号

5

附件2

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问 卷 调 查 表

(周边省)

为客观反映各省(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我局特组织本次不记名问卷调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内打“√”,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写在问卷背面。 本问卷调查表填好后,请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或在“中国森防信息网”()上填写。传真/电话:024-86121656,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58号,邮编:110034。

被调查省(区、市):

1、被调查省从你省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时,是否提出“检疫要求书”?

都有□ 有时有□ 从来没有□

2、被调查省调入你省或途经你省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否都有《植物检疫证书》?

都有□ 有时有□ 从来没有□

3、被调查省开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是否还有手写的(要求全部计算机开证)?

有□ 没有□

4、被调查省在你省发生有关检疫案件后,对你省查处案件的态度怎样?

支持、配合□ 不支持、说情□ 没有发生过案件□

5、被调查省是否有违规将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制品调入你省的现象?

没有□ 有□(时间: 地点: 疫木名称: )

6、被调查省是否有发生灾情或疫情隐瞒不报行为?

没有□ 有□(时间: 地点: 种类: ) 不了解□

7、被调查省是否有已经发生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而没有及时发现的情况?

没有□ 有□(时间: 地点: 种类: ) 不了解□

8、被调查省是否存在使用禁用或限用化学农药现象?

没有□ 有□(地点及信息来源: ) 不了解□

6

(背面)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xx197号

7

附件3

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问 卷 调 查 表

(教学科研部门)

为客观反映各省(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我局特组织本次不记名问卷调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内打“√”,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写在问卷背面。 本问卷调查表填好后,请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或在“中国森防信息网”()上填写。传真/电话:024-86121656,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58号,邮编:110034。

被调查省(区、市):

1、您认为该省是否重视有害生物防治的科研工作?

重视□ 较重视□ 不重视□

2、您对该省结合生产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科研工作有何评价?

好□ 较好□ 差□

3、您认为该省在有害生物防治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方面做得怎样?

好□ 较好□ 差□

4、您对该省限制化学农药、推广无公害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有何评价?

好□ 较好□ 差□

5、您认为该省的有害生物防治科技含量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

靠前□ 中等□ 落后□

6、您对该省的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工作有何评价?

好□ 较好□ 差□

7、您认为该省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体上抓得怎样?

好□ 较好□ 差□

8

(背面)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xx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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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国家林业局20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问 卷 调 查 表

(上级主管部门)

为客观反映各省(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我局特组织本次不记名问卷调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内打“√”,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写在问卷背面。 本问卷调查表填好后,请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或在“中国森防信息网”()上填写。传真/电话:024-86121656,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58号,邮编:110034。

被调查省(区、市):

1、您对该省制定和上报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报告等情况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2、您对该省的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及测报数据的准确性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3、您对该省的生产性预报工作及准确性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4、您对该省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是否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5、您对该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总体工作是否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6、您对该省的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7、您对该省在完善地方有害生物防治法规、制度方面所做的工作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8、您对该省的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制定和启动工作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9、您对该省的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有何评价?

好□ 一般□ 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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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xx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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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xx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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