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XX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XX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本制度从20xx年5月7日起执行落实。

一、岗位责任制

1、政治理论学习。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从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按时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认真做好笔记。除参加公务活动、病事假外,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

2、工作作风。(1)热心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不得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2)工作态度要热情,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能发现生、冷、硬、顶现象或有工作态度方面的投诉。(3)要诚实守信,团结同志。不无中生有,搬弄是非,不和同志吵架,不听、不传、不信小道消息,不谈论有损于集体形象和利益的话题。

3、工作纪律。(1)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乱窜办公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向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计算。(2)为政清廉,遵章守纪,

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奢侈浪费,不任人唯亲。(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如确有急事不能参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5)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除工会活动外,工作时间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事先请示)。(6)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办公秩序井然有序,办公环境清洁优美。

4、工作业绩。(1)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年初工作计划具体细致,年末工作总结客观全面,并做好全年材料的归档收缴工作。

二、AB岗责任制

AB岗工作制,即指每一项业务工作由两人承担,分为A岗和B岗。A岗是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承担主要责任。B岗为A岗的配角,在A岗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协助或配合A岗做好工作。具体为:A岗离岗前,要交代好工作,B岗则在其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待A岗返岗后,B岗再将有关材料移交。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岗协同处理。在业务上相互补位,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的一项工作制度。设立AB岗工作制度要求:一是负有办理审批、审核、发证等公共服务职能的岗位,要建立AB

岗工作制。二是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三是B岗责任人应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A岗承办事项的原则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

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措施保障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方便服务对象,违诺应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1、遵守的办事原则

在服务工作中遵守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2、提高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

(1)提高服务效能的总体工作目标是: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2)提高服务效能的具体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重点工作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工作目标。

3、承诺服务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对具体事项的资格要求、必备材料、办理程序、时限和服务标准。(2)、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及其他办理事项。1、是上级领导批办的文件、交办的事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业务即刻办理,按要求的时限完成;2、是下级上报的请示,有时限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答复;需要向上级转报的请示,按职责范围,经审查,符合实际情况和行文要求的即刻转报;3、是下级来办理有关事项,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办理完毕;4、是群众来信来访,按职责范围办理。

4、落实措施。

(1)、对各单位、党员、群众提出的各种建议、意见、批评等及其他来信、来访问题,不推诿、不压臵、不敷衍、不拖延,能办的事情即刻办理;需要请示后才能办理的问题及时请示;需要上报批复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2)、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一张笑脸、一句文明用语、一把椅子、一杯水,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满腔热情地为各单位、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好事、做

实事。(3)、设立公告(示)栏,政务公开,对重大事项和工作进行公示(告);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佩带工作证上班;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明确单位职工姓名、职务、去向,接受群众监督。(4)、自觉做到不吃请,不索要好处,不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以权谋私。做到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勤政,不损形象。

四、限时办结制度。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确定岗位目标责任。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接办工作人员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好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

1、遵循的原则。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2、实现的目标。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对涉及由我镇办理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由相关所室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请求的事项。

3、各所室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责任人。

4、限时办结的事项及期限。对于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限时办结事项,尽快办结,有规定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延期办

理,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同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延时办理的理由:

(1)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尽快办结,不能办结的要说明情况;

(2)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及其他办理事项。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要求的时限内办结,无时限要求的,1个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办理事项。 一般性来信、来访,事实清楚、无需调查了解、取证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调查取证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

(4)领导交办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即办事项及时办理,其他事项按要求办结;

(5)落实措施:

1、是认真执行工作岗位及上下班制度制度,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等方式告知服务对象;

2、是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监察室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镇主要领导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6、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请求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限时办结责任人的责任:

(1)、不予以及时办理,或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的;

(2)、不按照办结时限办理,造成服务对象损失的;

(3)、办理事项过程中有不文明言行、服务态度不好的;

(4)、不积极办理限时办结责任人工作责任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而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

五、否定报备制

1、使用否定报备情形:(1)当事人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但没有提供必须的证件或实施一句,或所能提供的证件、事实依据经审核后被认为有误或不实,不能予以办理的。(2)当事人的请求或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法不应予以办理的。(3)当事人采取伪造、隐瞒、欺诈等方式提供证据、依据,被查证属实的。(4)其他否定报备情况。

2、否定报备程序:(1)一般事项的否定,由经办人员提出否定意义、理由和依据,送交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审查后报主要领导审批。(2)重要事项的否定,在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3)对符合否定报备情形的事项,在办理时由经办人员或部门认真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和《否定

报备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经办人员送交主要领导审批和被否定事项的当事人。

3、经办人员和本部门对必须否定报备的事项未予否定报备的,承担追究责任。

六、首问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1、有关人员到镇政府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3、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处室。

4、属于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5、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镇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6、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人员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7、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8、对群众的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9、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XX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一次性告知制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第一个接办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实行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镇班子领导及工作人员外出时,都要到办公室说清去向,便于向群众解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还要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贴在墙上,方便办事群众联系。

八、涉企检查报批制

1、所有部门,不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到本镇企业进行检查。

2、确定到企业进行检查的,需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依据、目的、内容、时间、方式、要求、组成人员等),报请镇效能办审批。

3、到企业检查时,须提供镇效能办或市效能办批准的检查通知书,否则企业可拒绝检查。

4、检查人严禁在被查企业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5、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检查的,对照《XX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效能考评制

根据《XX市效能建设年活动推进工作方案》 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效能绩效考评办法,并付诸实行,确实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把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同年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

1、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核的内容.(1)、个人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及中心工作完成情况;(2)、承诺的履行情况;(3)、工作效率;(4)、群众的投诉情况;(5)、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考核分半年、年终考核两次。

4、考核的程序。本人自评、主管领导评分、考核综合评定。

5、绩效考核工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严肃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机关形象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 l、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一律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请销假纪律,因事因病请假,按规定填写请假单。请假时,一般工作人员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7天以上的,一律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期满

后,及时销假。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要以电话委托或委托他人的形式请假,并在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第二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2)

服务承诺制度

一、 承诺范围

凡客家祖地管理处职责内的办会、办文、办事等工作,都属客家祖地管理处承诺范围。

二、 承诺内容

管理处全体人员在办会、办文、办事中,做到文明办事、勤政高效、优质服务、清正廉洁。

(一)办会

1、凡由本单位负责承办的全县客家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县委有关文件规定。

会前认真做好准备,包括详细制定会议预案,落实经费预算和会议场所,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准备有关材料,联系新闻报道;会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维护会场秩序,搞好服务保障;会后,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催办和反馈等工作。

2、凡是本单位召开的单位会议,机关学习会议及专题会议,办公室及有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做好服务。并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和议题,做好会议的通知、签到、记录和反馈督查工作。

(二)办文

1、 认真处理好来文来电。凡送达管理处的各类文件、信件、电报,办公室都将按有关公文处理办法认真管理。其中,办件逐一登 1

记、签收、责任到人,并严格按领导批示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阅件统一传递,并严格按公文办理程序,加快传阅速度,加强归类管理。保证公文不缺、不漏、不泄密,高效运转。

2、 认真做好发文。凡以管理处名义行文的文件,做到拟稿高效、审核规范、签发及时、印制工整、分发准确、传递畅通、立卷与归档完整,保证公文拟制、印发、存档不出现失误。

(三)办事

1、提高办事效率。对管理处部署的工作,做到认真对待,办 事及时,圆满完成,对议定事项,做到分工负责督查有力,反馈及时,落实到位。

2、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程序,公示工作人员去向,坚持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658528,受理不当,服务不周投诉(投诉电话:665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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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度

一、 首问责任人

第一位接待服务相对人来访、来电者为首问责任人。

二、 首问责任人职责

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相对人时,应做到服务热情,办事高效。

1、 接待来访:首问责任人对属本人职责范围并手续齐备的业务,应一次性办结,对手续不齐的要做好登记,一次性告知所缺的手续,让其补齐有关手续后再办。不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人应该主动为对方联系有关责任科室或经办人员,并指引对方到有关责任科室。若有关经办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时,应主动将服务相对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填写到《接待来访登记单》上,及时交由办公室转办。

若不明确对方拟办事项的责任人时,首问人应该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或填写《接待来访登记单》,交由办公室按有关制度办理。不属本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人应该向对方作解释,并指引对方到相关职能部门。

2、 接待来电:首问人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应该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预约办理时间。 不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人应主动将有关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告知对方。

不属本办职责范围内的事或不明确对方拟办事项的责任人时,应该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 失职责任

首问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被投诉,经本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查实后,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予以告诫,四次以上的予以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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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报备制度

一、 否定报备制度是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人员需办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要及时逐级报告、请示报备,个人不得擅自否定不办的一项制度。

二、 否定报备的业务范围:请示、申请及其他由经办人员或科室实行否定的事项,均实行否定报备制度。

三、 对当事人来人或来文请求办理的事项,凡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应认真填写《否定报备表》,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向本办分管领导报备。本办领导如发现否定不当的,予以纠正。

四、 经办人员对当事人申办的事项实行否定时,必须有理有据,并向当事人作出明确解释,严禁以否定来谋取私利。

五、 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本办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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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度

一、 办会

1、 全县性会议的会务准备时限:会议前一周,必须完成会议审批,制定会议预案,落实会议场地;会议前三天,必须完成会议通知、会议食宿安排;会议前一天,必须完成会议场地布置,准备好会议材料;会议前30分钟,有关会务人员必须到场,做好会前检查、会议签到、记录等准备工作。

2、 本办室务会议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准备时限(本办领导有具体要求的除外):会议前三天,准备好会议议题,并将有关事项协调清楚;会议前一天,安排好会议时间,完成会议通知,准备好会议材料;会议前5分钟,有关会务人员到场,做好会前检查、会议签到、记录等准备工作。

二、 办文

1、 请示件办理时限:收到请示件后,急件马上办;其余请示件,当日编号转办;一般性请示件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宽限;一时不能按时办复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说明原因。

2、 上级来文和领导批示件办理时限:领导有时间要求的,按领导批示办理,其余文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3、 传阅件办理时限:收到文件后,急件马上传阅;其余文件,当日分类,当日传阅;传阅件传给领导后,第二天必须询看领导阅批情况,并视情传递给第二位领导。

4、 发问办理时限:自领导签发之日起,二日内完成文件的印制、分发;领导有时限要求的,按领导要求办理。

三、 办事

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时限:领导有时限要求的,按领导要求办理;其余交办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领导。

四、 失职责任追究

违反本制度被投诉者,经管理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查实后,依照失职追究制度有关章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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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考评制度

一、 考评对象:管理处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 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

三、 考评分为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平时考评实行分级负责制,每季度进行一次。遇有投诉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一案一结。年度考评与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安排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

四、对于违反有关勤政规定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告诫。个人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科室一年内被投诉三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科室当年一切评选先进资格,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五、效能考评工作由本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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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追究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恪尽职守,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树立勤政廉政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失职追究

失职追究是指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对其追究行政和经济等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 失职种类

1、 不认真执行国家法律与政策,造成工作失误的;在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出现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2、 在服务部门、基层和人民群众中,玩忽职守、为政不勤、有诺不践的;

3、 违反各项廉政制度,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4、 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被举报、投诉查有实据的;

5、 其它被认定为失职的行为。

三、 责任追究

根据工作失职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1、 情节较轻并及时纠正的,给予告诫、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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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酌情给予通报批评、调岗、待岗等处理;

3、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待岗、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处分;

4、 工作失误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

5、 利用职便在办事中无理刁难当事人造成投诉的,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挽回影响;

6、 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条理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并可建议予以调离、辞退或开除公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 失职追究工作在部务会议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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