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数据汇报

(1)今年共接收新毕业大学生 xx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xx名,办理退休及离职xx名。

(2)今年共有xx名通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xx名通过高级工程师评审,xx名通过工程师评审。

(3)根据机构调整的需要,今年共提拔中层干部xx名,调整干部xx名。

(4)今年共评选科技拔尖人才xx名,专业技术带头人xx名。

(5)今年共组织内外培训xx期,共培训xx人次。

 

第二篇:武威市关于会计人员管理情况的汇报

武威市关于会计人员管理情况的汇报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会计队伍发展现状和会计人员管理情况,逐步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会计专业队伍,决定对截止20xx年9月1日以前的全市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会计人员管理情况等做一次全面调查统计,并同时开展为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建设信息数据库工作提供条件。现将我市的会计人员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人员管理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 我市现有注册会计从业人员X人,中、高级会计人员有X人;初级会计人员有X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会计电算化持证人员X人。目前,对会计从业人员通过从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注册、发证以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进行管理。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各单位自主设置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财政部门只是对会计人员和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财务制度的建设。虽然国家对会计行业的管理(含会计工作及会计人员的管理)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条款分散包含在这些法规制度里,尚未有专门的针对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规定。我市部分会计人员及部分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法人尚未能全面了解国家对会计这一特殊职业的人员到底有哪些方面的管理要求,致使出现有些管理规定在执行中被忽视或执行不力等情况,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逐步从显性转变为隐性,都是从会计人员或者会计行为上寻找违规的突破口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人员的对会计知识的认知程度参差不齐,从年龄结构来看,目前,从业资格证考试人员进入的门槛较低,因此,20-30岁以下的会计人员素质高的人群不多,而且人员过剩。30-50的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但人员匮乏,人群55-60岁人群的会计人员从业继续从业还相当一大部分人存在,知识老化严重,对新的会计制度认知程度程度较差,无法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做账,给会计稽核和税收稽查造成困难;而且这部分人群很多没有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也就无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据统计,20-30岁以下的持证人员为X人;30-50岁的持证会计人员为X人;55-60岁的持证会计人员约X人,从持证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会计人员未持证上岗,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机制。

(二)缺乏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管理和约束机制。虽然在《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此方面都有规定,但目前正在实行的有关会计管理的法规包括《会计法》在内也就是十五部左右且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处罚条款比较模糊,至今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当前,对财务信息的管理,除了财政部门外,现在主要税务、审计、中介机构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会计资料的形成过程缺乏监督。在宏观管理体制上存在着多头管理,目前对会计人员及机构的管理体制是财政部的行财司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企业司管理企业会计,集体企业和广大私营小企业会计则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其他行业会计则由财政部内设的相关部门负责。作为会计的直接管理部门—会计司仅仅管理会计制度建设。地方按垂直对口进行会计管理。多头管理形成了许多会计管理盲区:税务部门重在收税、审计部门重在审查财务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只能将其业务范围建立在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至于多套账如委托方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也无能为力。在审计、工商和税务等执法部门之间未建立联动关系和互动关系;未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查询平台,往往会计人员一经被查违规,就转换岗位。

此外,在企业内部,会计只是经济活动的执行者,处于被领导的地位。企业的经济行为是由处于领导者的决策人所做出的,作为被领导者的会计,只有执行的职能,而没有监督的职能。 因此,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账册,账外设账,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款,甚至贪污贿赂,侵吞公款;一些会计人员在缺乏职业道德约束下,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领导人串通一气,通谋作案。 为企业和单位法人做“两套账”、“假账”。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而且在现行法规里对会计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后进行举报,在奖励上无明确的规定,缺乏激励机制,一些会计人员发现会计信息失真不提出、不举报、听之任之。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较为薄弱,据我市统计截止8月31日,已登记注册的代理记账公司有X家企业,通过对X家代理记账公司的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发现,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较为薄弱,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涉及代理记账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造成相当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是否需要委托代理记账根本不了解或了解甚少,以至自己随意请人记账,一些单位领导甚至请自己人做“内账”经过过滤后,再请代理记账机构做“外账”,给税收征收及检查带来困难;二是审批机构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没有措施可以对代理记账机构实行有效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各区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的代理记账业务大都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不规范。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基本上被兼职会计人员垄断。有的会计人员兼任四、五家单位的会计,甚至兼任十多家单位的会计。这些会计人员仅仅充当了单位报账员角色,完全失去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很容易导致“做假账”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不利于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亦不利于对会计账簿合理合法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其名

称、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从业人员、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未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致使个别代理记账机构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个别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业务仍采用手工核算,部分虽已实施会计电算化,但未经财政部门验收确认,计算机记账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存在不安全和不准确的隐患。三是代理记账委托行为不规范。代理记账单位和委托单位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某些小规模的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单位记账,只有口头协议,而无书面合同;有的代理记账机构虽然同委托单位签订了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但由于各自都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签订的协议内容不全面、不规范,格式五花八门,无法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及所承担责任的法律有效性。四是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不高。从代理记账质量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代理记账机构,比较注重长期发展,对代理记账业务质量要求比较规范,但有些代理记账机构聘用人员多为刚毕业的大中专生或刚通过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的学员,缺乏工作经验,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薄,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到位,这些做法难以保证代理记账质量。

(四)、缺乏强有力的会计人员管理和监督队伍。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多停在诸如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发放、会计证年检,继续教育培训等具体繁琐的事务管理上,至于监督检查职能则基本无法发挥,难于实施监督检查职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已成为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今后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我们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此项工作。

一、尽快以立法形式制定《厦门市会计人员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通过条例的制定 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法人的财务行为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进一步明确会计人员的

权利和义务。 同时,通过设定会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的保障措施也将有效地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其健康、规范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以促进我市会计工作的发展,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通过条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解决《会计法》在执行中未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如,强调“收到投诉的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投诉人。”有利于各部门相互联系,及时为会计人员解决投诉问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而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强调“财政、监察部门应督促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明确指定财政、监察部门对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负有保障责任。可以使会计人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二、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单靠财政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要进一步协调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会计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会计监督检查反应机制,逐步建立检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项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和“会计之窗”网站,通过信息网络建立会计信用查询平台,建立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财政内部机构应当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把会计管理工作融人到各项财政业务中去。

三、要继续抓好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要根据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情况,本着“新”和“实”的原则,对每年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求等作出统一规划。可对培训单位采取许可证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

检查与考核,以提高继续教育质量;要根据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如何建立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各项准入制度;要加快会计人员管理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检查监督功能。逐步建立起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政府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检查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四、要加强和完善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是建立健全会计代理机制,发挥代理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对没有专职会计的企业可以委托会计、税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为建帐,代为申报。因为中介机构的代理人员不但具有从业资格,而且经验丰富,对税收、会计有关规定又相当了解,对没有专职会计的企业来说无疑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但是对那些为了赚钱,违背会计职业准则,同企业一起做假帐,进行偷税漏税的会计代理机构,要严惩甚至取消其的执业资格。要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五、建立会计人员管理的执法检查队伍。要加强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会计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减少国家税收的流失,净化社会和经济环境,尽快建立会计管理的监督执法检查队伍是必要的。在地方,一般一个会计管理部门也就是二至三个人从事专职管理,业务较多时再请一些临时人员帮忙。而我国会计队伍庞大, 单靠财政部门的这点有限力量,对会计管理而言肯定是鞭长莫及。因此,一要尽快加强财政部门的会计人员管理队伍建设。二是建立有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会计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检查制度 ,并通过政府法规或规章赋予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会计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和质量进行检查的同时,对《会计法》进行执法检查的义务和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移交财政等相关部门处理。使《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法规能得到有效落实。《会计法》具体列举了各种违法会计行为,强化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并赋予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权力。为更好地树立《会计法》的权威性,增强其对违

法会计行为的约束力,应加强对会计违法的执法力度,也可以考虑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一支专门的会计执法队伍。其职能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会计主体和社会中介机构执行会计法规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尚未构成犯罪的各种会计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以达到加强会计监督的目的。

六、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可以有效地摆脱会计人员对所在单位的依附关系,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能,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早在20xx年7月财政部和监察部下发财会(2000)12号文“《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就会计人员委派制工作进行推动,从会计人员委派中心到今天的行政事业单位核算中心的建立,历时八年的试点工作。有必要进行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制定出确实可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七、 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行业自律制度,是政府对会计人员进行宏观管理的必要补充。要充分发挥会计学会和总会计师学会在会计管理中的作用。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职能如果要由原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转向监督检查、行政管理和信息服务,这客观上要求财政部门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应把众多具体的、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委托给行业自律组织去办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等具体事务均可由行业自律组织去完成。

附:厦门市会计人员结构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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