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附件一

企业申请三证合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2、企业章程(章程修正案)。

3、股东(发起人)或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股东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合法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和合法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信息》

9、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合法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10、《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住所使用证明。

13、前置许可证明文件。

14、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正面加盖上级机构公章。

15、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需了解详情内容和事项,可在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设置的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或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查询)

附件2

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提交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注:提交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注:提交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

              股东身份证明

                            (自然人)

注:提交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

 

第二篇: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积极稳妥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确保20xx年年底前,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是3月12日从全市工商系统内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传出的最新精神。★北京轩辕邑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去年,我市推行“四证一体”并联登记改革。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方便创业兴业,提高办事效率的又一重大举措。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并联登记,市政府已将此改革事项列入全市行政审批改革总体计划全面推进。11月初,我市“四证一体”并联登记正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拉开序幕,市委谢正义书记在视察时对“四证一体”并联登记的做法给予较高评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在做好市级并联登记改革的同时,还积极指导帮助所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四证一体”并联登记工作,现有5个县市(区)都已实行了“四证一体”并联登记。据统计去年全市通过“四证一体”并联登记的企业达8000余户,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理“四证(照)”,使“四证(照)登记由以往的10多天压缩到目前4个工作日(最快只需3个小时),办事效率提高了3倍多。  今年,登记注册部门将全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政府有关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部署,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将“三证合一”登记工作作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质监、税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证合一”配套管理办法和措施,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将拟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改革时间表,实行倒逼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三证合一”登记改革试点,为向基层乡镇延伸做好准备。将进一步加大对“三证合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三证合一”登记改革的知晓度与认可度。  “先照后证”改革也是民众关心的一个焦点。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的文件精神,将深化改革和依法登记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积极探索完善“先照后证”信息告知制度和提醒制度,努力降低登记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证照联动监管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实行证照联动监管,避免“先照后证”后出现监管“真空”和“

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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