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书

租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 甲方将旧县府宿舍楼三单元五楼502住房,每月按300元租给乙方使用。

2、 本协议租期为三年。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 8月30 日止,房租按 半年付一次,乙方必须在租金到期前3日内付下一次租金。

3、

4、

5、

6、

7、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189xxxxxxxx 电话号码:137xxxxxxxx

20xx年12 月29日 乙方租用期间,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物管等费。 乙方租用期间不能改变房屋结构,否则乙方必须按值偿还。 在协议有效期甲方不得把房屋租给他人和提高房租。 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申请书

尊敬的那坡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领导:

本人叫马静、现在那坡县职业教育中心工作,由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工资收入低,爱人又无职业所以至今仍没有房子住。特此向贵办公室领导申请一套廉价实物配租房,望领导能给予配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7月20日

 

第二篇:廉租房申请表

廉租房申请表

附件:

茂名市市区(含茂南区、茂港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审批表

请人不须到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情况,只须到所在单位或街道办初审后向房管部门交表;4、无低保证的申请人必须到民政部门进行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后,房管部门才予受理;5、向房管部门交表时,附交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等的复印件,原件交验后当即返还;6、本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7、领表交表联系电话:2812180,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8号(即市房产局10楼物业科),属茂南区和茂港区的申请人,分别到各区房产管理分局领表和交表,茂南分局电话:2298826,茂港分局电话:208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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